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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同(合集)

2022-04-22 11:15:27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汽车租赁合同(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汽车租赁合同(合集)》。

第一篇: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______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xxx车架号为xxx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______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______该车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______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______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______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______如发生,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____________小时,一个月计___________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__________个小时计半天,超过___________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______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电话: 签订时间

第二篇: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纳轿车一辆,载人数为______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二、出车时间及费用

每周一、三、五为规定出车时间;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出车期间,每天租金为______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法定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服从文秘室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单程超过______公里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六、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签章)______ 出租方:(签章)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第三篇:尽职调查问卷清单

初步尽职调查问卷及文件清单

我们现就公司及相关项目提出如下初步尽职调查问卷及文件清单。本问卷及文件清单的内容将随着项目法律工作的不断深入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问卷及文件清单所述的“公司”是贵公司;项目是指相关的房地产项目。

问卷填写说明及按照本清单提供文件的基本要求:

1.请根据公司整理、提供文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如下要求填写问卷并提供

文件:

(1) 如公司能够提供清单列出的某项文件,请在该项文件后代表“有”一

栏的“□”处画“√”,并请提供完整、准确的文件文本(包括其附

件及任何修订、补充文件)复印件并在文件的右上角按该文件在本清

单的题号标号;若文件以几种文字写成,请提供该文件的各种文字版

本。

(2) 如公司查明没有清单列出的某项文件,请在该项文件后代表“没有”

一栏的“□”处画“√”;如公司认为清单列出的某项文件不适用,

请在该项文件后代表“不适用”一栏的“□”处画“√”。

2.本问卷及清单如有未列或未明确列出、但可能对投资者作出是否参与项

目的决策造成影响的事件或文件,请公司自行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

一、 公司设立文件

1. 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有□ 没有□ 不适用□

2. 国家或地方计划发展委员会及/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及/或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 没有□ 不适用□

3. 公司的股东协议及其附件、股东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协议

有□ 没有□ 不适用□

4.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章程的修改或补充

有□ 没有□ 不适用□

5.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文件(包括资质证书及资质年检表)

有□ 没有□ 不适用□

6. 公司最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2005年年检)

有□ 没有□ 不适用□

7. 中国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股东出资出具的验资报告

有□ 没有□ 不适用□

8. 公司向股东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有□ 没有□ 不适用□

9. 公司税务登记证

有□ 没有□ 不适用□

10.财政登记证明

有□ 没有□ 不适用□

11.公司银行开户证明

有□ 没有□ 不适用□

12.公司进行经营活动所需的其它批准或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有□ 没有□ 不适用□

二、 公司及股东基本情况及文件

1.公司历任法定代表人姓名、任职期限及相关证明文件

有□ 没有□ 不适用□

2.公司历次董事会决议

有□ 没有□ 不适用□

3.公司历次股东变更在有关部门的备案文件

有□ 没有□ 不适用□

4.公司向历任股东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有□ 没有□ 不适用□

5.公司现任各股东最新营业执照(经2005年年检)

有□ 没有□ 不适用□

6.公司现任各股东现任董事会成员名单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有□ 没有□ 不适用□

三、 公司对外投资

1. 公司设立的所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设立文件。

有□ 没有□ 不适用□

2. 请提供公司与其参股的所有公司(“子公司”)的股权关系架构图,并请提供公司所参股的所有公司的设立文件。

有□ 没有□ 不适用□

3. 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签订的合作、联营协议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 有□ 没有□ 不适用□

四、 项目的情况

请提供公司关于项目进展情况的详细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有关土地使用权的文件:

(1) 政府部门对该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包括规划用途

有□ 没有□ 不适用□

(2) 土地利用要求,包括该主体建筑物的性质、附属建筑物的性质及平面布局、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物层数、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后要求、停车场的大小、停车场建设要求、绿化比率、建筑体型、色彩与周围环境的协调、主体建筑的装饰要求、建筑场地平整标高、出入口方位、基础设施完成年限、建筑项目完成年限等。

有□ 没有□ 不适用□

(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有□ 没有□ 不适用□

(4) 《国有土地使用证》

有□ 没有□ 不适用□

(5) 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发票、证明

有□ 没有□ 不适用□

(6) 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情况的证明

有□ 没有□ 不适用□

(7) 土地及项目现状的描述文件,包括交通、场地平整、上下水、污水、电、燃气、热力、电信、邮政、被拆迁人情况;环保、人防、消防、交通管理、文物、园林、安全、环卫等部门的要求或审查意见;与市政、公用、供电、电信等部门落实的上下水、电、热、燃气、电信源头供应等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有□ 没有□ 不适用□

(8) 任何第三方对该项目土地及房产的评估文件或类似成交价格文件。 有□ 没有□ 不适用□

(9) 上述土地的抵押情况或其他性质的他项权益

有□ 没有□ 不适用□

(10) 上述土地的查封情况

有□ 没有□ 不适用□

2.有关项目建设情况的文件:

(1) 规划意见书

有□ 没有□ 不适用□

(2) 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

有□ 没有□ 不适用□

(3) 规划部门对各阶段设计的批复

有□ 没有□ 不适用□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有□ 没有□ 不适用□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 没有□ 不适用□

(6) 与项目土地原使用权人的补偿协议

有□ 没有□ 不适用□

(7) 拆迁协议

有□ 没有□ 不适用□

(8) 拆迁情况及目的调查资料

有□ 没有□ 不适用□

(9) 房屋拆迁许可证

有□ 没有□ 不适用□

(10)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有□ 没有□ 不适用□

(11) 上述工程项目的抵押情况或其他性质的他项权益(包括是否欠付工

程款情况)

有□ 没有□ 不适用□

(12) 上述土地的查封情况

有□ 没有□ 不适用□

(13) 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有□ 没有□ 不适用□

(14) 该项目的商品房销售的情况表或销售情况说明,应至少包括已销售

的楼层、面积、销售价格、付款方式、购买的客户等

有□ 没有□ 不适用□

(15) 该项目的进度报告(监理公司或工程进度报告)

有□ 没有□ 不适用□

(16) 该项目的工程造价报告或土建工程的结算文件(如果有的话) 有□ 没有□ 不适用

(17) 未来公共区域的精装修标准及装修费用明细

有□ 没有□ 不适用

(18) 其他从工程现状到竣工所需投入费用的明细

有□ 没有□ 不适用

(19) 项目的发展方案(包括各楼层的功能定位、租售方案、地上地下车

位数量等)

有□ 没有□ 不适用

(20) 针对周边竞争物业的市场调查报告(如有)

有□ 没有□ 不适用

五、 公司财务报表

1. 公司最近3年或成立来(二者中较短者)的全部年中及年终财务报表 有□ 没有□ 不适用□

2. 审计师对公司最近3年或成立来(二者中较短者)的财务报表所作出的审计报告

有□ 没有□ 不适用□

3. 上述1、2项述及的财务报表期间内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及审计师的姓名及其所在事务所名称,以及其与公司是否存在某种关联,如互相持股、兼职等

有□ 没有□ 不适用□

4.公司所有重要的债权债务的清单

有□ 没有□ 不适用□

六、 公司资产文件(除公司前述第四项中土地及工程、知识产权外的资产)

请提供公司关于资产状况的详细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 与其他土地和建筑物租赁有关的文件(如办公用房等):

(1) 房屋租赁协议及相关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租赁登记证

有□ 没有□ 不适用□

(2)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如有)及相关土地使用权证书

有□ 没有□ 不适用□

2. 公司拥有的重要资产清单及相关证明文件

3. 公司如就上述各项资产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他项权利(如抵押、质押、

留置),请提供担保合同及其担保的主债权文件,以及设立担保所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如有)及登记备案文件。

有□ 没有□ 不适用□

4. 公司租赁的重要资产清单及相关证明文件

七、 重大合同

除本问卷及清单其它各条已要求提供的合同外,请提供公司就该项目所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合同履行情况的相关证明(标的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且不论期限及是否已执行完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 工程咨询合同(包括前期可行性咨询、造价咨询合同等) 有□ 没有□ 不适用□ 2. 委托设计合同(包括各阶段的设计) 有□ 没有□ 不适用□ 3. 工程监理合同 有□ 没有□ 不适用□ 4. 物业咨询或管理合同 有□ 没有□ 不适用□ 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总包、分包及单项工程施工合同) 有□ 没有□ 不适用□ 6. 公用设施供应合同(水、电、热、气供应、污水处理合同) 有□ 没有□ 不适用□

7. 公司其他承包或租赁经营合同

有□ 没有□ 不适用□

8. 生产资料采购合同

有□ 没有□ 不适用□

9. 销售合同(特别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

有□ 没有□ 不适用□

10. 代理或分销合同

有□ 没有□ 不适用□

11. 设备维修及其它服务合同

有□ 没有□ 不适用□

12. 技术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及咨询服务合同) 有□ 没有□ 不适用□

13. 公司使用的所有格式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职工劳动合同等) 有□ 没有□ 不适用□

14. 与关联公司签订的合同

有□ 没有□ 不适用□

15. 对公司业务及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其它合同,如联营协议、互不竞

争协议、市场分配协议

有□ 没有□ 不适用□

16. 以公司为投保人或受益人的保险合同/保单

有□ 没有□ 不适用□

17. 关于上述合同履行情况的说明

有□ 没有□ 不适用□

八、 公司的关联交易

1.请说明公司的关联人士(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然人股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关键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关系密切且在公司或关联企业中担任重要职务或对其经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关联人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关联关系、是否在公司任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身份证号码)。前述已提供的除外。

有□ 没有□ 不适用□

2.请说明公司关联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发起人,持股比例最大的若干名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的附属企业、控股子公司,前款所述之关联人士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并提供关联企业的营业执照、章程和验资报告,前述已经提供的除外。

有□ 没有□ 不适用□

3.公司与本文件清单本条前两款所述的关联人士和关联企业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的清单,内容包括:

(1) 交易对方的身份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2) 交易的详细内容;

(3) 交易开始的日期;

(4) 交易条件;

(5) 交易结束的日期。

(6) 请提供前款所述关联交易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书、承诺函、同意函等。

上述情况将特别针对公司关联企业的借款情况。

有□ 没有□ 不适用□

九、 公司融资及担保文件

请提供公司在过去3年中所签订的重大融资合同(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贷款文件(包括与关联公司的贷款文件):

(1) 经担保的人民币贷款协议

有□ 没有□ 不适用□

(2) 未经担保的人民币贷款协议

有□ 没有□ 不适用□

(3) 经担保的外汇贷款协议(包括转贷协议)

有□ 没有□ 不适用□

(4) 未经担保的外汇贷款协议(包括转贷协议)

有□ 没有□ 不适用□

(5) 外汇贷款的外债登记

有□ 没有□ 不适用□

(6) 银行透支安排

有□ 没有□ 不适用□

(7) 企业债券

有□ 没有□ 不适用□

(8) 还贷情况及计划

有□ 没有□ 不适用□

2.担保合同(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及其登记备案证明文件(如需要):

(1) 公司为他人债务或其它义务而向债权人/权利人提供的担保安排 有□ 没有□ 不适用□

(2) 第三方为公司的债务或其它义务向债权人/权利人提供的担保安排 有□ 没有□ 不适用□

(3) 公司为自己的债务或其它义务而向债权人/权利人提供的担保安排 有□ 没有□ 不适用□

十、 税务

1. 列明公司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的种类、税款金额及纳税期限、地点等相关情况及公司最近3年的税务报表

有□ 没有□ 不适用□

2. 公司获得的任何税务优惠及其证明文件

有□ 没有□ 不适用□

十一、 诉讼和仲裁

1. 公司目前在中国境内外是否涉及/可能涉及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包括破产程序)、仲裁或其它任何司法程序、行政程序,并请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及有关证明文件

有□ 没有□ 不适用□

2. 目前可能引起上款所述程序的任何事件(如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违约事件、违反法律的情况、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客户投诉等)的详细情况及证明文件

有□ 没有□ 不适用□

3. 目前尚未执行完毕的仲裁机构、司法机构及行政机构的裁决、判决及决定

有□ 没有□ 不适用□

4. 涉及公司员工、且尚未处理完毕的工伤、意外、交通事故的情况及证明文件

有□ 没有□ 不适用□

5. 任何与公司相关的清算及破产程序

有□ 没有□ 不适用□

十二、 环保

1.公司所获得的关于环保事宜的证书、许可及批准文件,以及公司为获得前述文件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的申请资料

有□ 没有□ 不适用□

2.公司作出的任何环境报告副本

有□ 没有□ 不适用□

3.政府环境管理机构发出的关于公司环保事宜的全部通知、决定及评估报告副本

有□ 没有□ 不适用□

4.环保诉讼/纠纷情况说明及证明文件

有□ 没有□ 不适用□

十三、 保险

1.公司固定资产保险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单、保费支付证明) 有□ 没有□ 不适用□

2.公司其他重要资产保险凭证

有□ 没有□ 不适用□

3.公司其他保险凭证

有□ 没有□ 不适用□

十四、 一般资料

1. 业务宣传资料,包括项目的楼书。

有□ 没有□ 不适用□

2. 过去两年发生的重大影响业务的情况(如法律、政策、汇率及市场等情况的重大变化)

有□ 没有□ 不适用□

11

第四篇: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担保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出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车辆牌号:

车辆型号:

租金标准:

租赁期限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限驶公里:

超时加费超程加费:

付款约定:

备注: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6.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xx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承租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承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xx年月日

关于公司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丰田大霸王车牌号为xxxx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xx年11月1日起至xx年10月31日止。

第四条: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五篇: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 租赁内容和期限:

1、租赁时间自20xx年08月08日至20xx年08月07日止,共壹年。

2、甲方租用厂车大巴一辆,车牌号为: ,司机: ,手机: 。该厂车主要用于乙方员工的通勤接送,发车时间及路线按照乙方的相关规定为准,每天早晚(含加夜班)各接送一次(即每天往返一次),发车时间以乙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二、 租价及付款方式、期限:

1、年租总金额:90000元(大写:玖万圆整),包括:司机工资、保险、年检、维修等费用。

2、协议生效乙方即预付人民币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圆整)至甲方,在20xx年02月09日前付清所有余款。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拥有合法的牌照,车辆在租出时车况良好。

2、甲方负责对租出的车辆投保车辆意外责任险、盗抢险、车身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甲方司机应着装整洁,行为端正,谈吐文明。

4、司机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工作期间,做工作以外的事。

5、租赁期内车辆及行车安全由甲方负责,如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严禁使用甲方车辆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运输,严禁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品。

2、租车期间,如有特殊需情况而另外发车,所产生的燃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等(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负责支付。

3、乙方租用的车辆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不能赋予自已对车辆任何超本合同的其他权利。

五、其他

1、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车辆,终止合同,并对乙方收取相应的赔偿费。

2、租期内如果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甲方与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相应调整。

3、乙方租车期间如需延长租期,需在租期届满前的7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办理延期手续。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篇:最新意外保险证明

最新意外保险证明范文

意外保险即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保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意外保险证明范文,欢迎参考!

意外保险证明范文

意外伤害证明要学校出的,你去找一下孩子的老师就好了。如果自己开,要包含以下内容:被保险人姓名,性别,哪个学校,哪个年级,出险日期,出险地点,出险经过(此项要注意,如果有第三者责任,理赔起来比较麻烦)。你可以自己写好,让学校盖章也行。

某某

收到意外理赔收据因 XXX事情 管理不善 导致丢失 现 证明作废

某某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

第二条年满3周岁至70周岁、身体健康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踏人乘坐的合法营运交通工具人口,在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上所载的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交通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交通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交通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榷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乘坐同一类别交通工具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该类别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类交通工具的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乘坐该类别交通工具的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第四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残疾、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五)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

保险金额

第六条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保险的累计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各类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如下:

(一)飞机:人民币50万元;

(二)火车(含地铁、轻轨):人民币30万元;

(三)汽车(含电车、有轨电车):人民币10万元;

(四)船舶:人民币20万元;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但同一被保险人最多只可投保4份本保险。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费为每份人民币88元,投保人应于投保时交清全部保险费。

保险期间

第八条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投保人义务

第九条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十条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第十一条发生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调查等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规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第十二条索赔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和材料。被保险人未及时提供有关单证,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单证的真实性及其记载的内容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4.交通事故证明;

5.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7.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8.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被保险人意外残疾的,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身份证明;

4.交通事故证明;

5.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鉴定诊断书;

6.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7.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索赔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提供法律认可的其他有关的证明资料,以提出索赔申请。

第十三条保险人在收到索赔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和第十二条所列的相关证明和资料后,应及时做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索赔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向索赔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而给付保险金数额不能确定的,保险人应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并在最终确定给付数额后作相应扣除。

第十四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且在事故发生日起失踪,后经人民法院宣告为死亡的,保险人将根据该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支付的身故保险金。

第十五条索赔申请人对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处理

第十六条订立本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享有相等的受益权。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申请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若发生法律上的纠纷,保险人不负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指定或变更受益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

本保险合同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人不受理其他的指定或变更。

争议处理

第十七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条释义

本保险合同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其定义如下:

保险人: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分支机构。

索赔申请人:指就本保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而言,是指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自然人,就本保险合同残疾保险金而言是指被保险人。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矗

乘坐:从乘客双脚踏入机舱、车厢或甲板时开始,至乘客离开机舱、车厢或甲板时终止。

交通工具:指飞机、火车(含地铁、轻轨)、汽车(含电车、有轨电车)、船舶。

交通事故:指交通工具倾覆、出轨、坠落、沉没、起火、爆炸、与其他物体碰撞。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肢:指人体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艾滋病(aids)或艾滋病病毒(hiv):按世界卫生组织所订的定义为准。若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上述病毒的抗体,则认定被保险人已被艾滋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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