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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20xx年1月7日昆明已经发出云南首份新版出生证。中国新版出生证明与旧版相比增加了6项防伪标识,在阳光下可以看到若干处隐形的防伪标识。
从20xx年1月1日起,我国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截至20xx年12月31日。20xx年1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2]
通知要求,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2]
据北京晨报记者了解,此前有些不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家庭从不法之徒处购买伪造的出生医学证明。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出售医学证明”,很容易就找到几个号称卖出生证明的QQ号。对此,新版出生证明加强了防伪标识。[2]
新版出生证现在已经全国联网。
http://www.cnrencai.com/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与委托人关系:
委托人因不能亲自来
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领取事宜,特委托受托人代理本人领取婴儿姓名为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新生儿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2.出生地板 出生孕周
3.健康状况
4.母亲姓名 年龄 国籍 民族
5.身份证号码
6.父亲姓名 年龄 国籍 民族
7.身份证号码
8.出生地点分类
9.接生机构名称
10.出生证编号 签发日期
我国从1996年1月1日开始使用《出生医学证明》。2005年7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用新版。
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