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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回国证明英语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英国(领)馆教育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用处
1) 官方出具的证明您曾在英国留学凭据,值得永久保留; 2) 可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户; 3) 逐渐成为找工作时的必备材料; 4) 可办理学位认证(假英国学位证书日渐多起来); 5) 可购买免税汽车(虽然关税逐渐降低,但可免购置费等费用); 6) 享受国内各地对留学生的优惠政策。 办理证明时要注意的事项
1.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有关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 2. 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还。若您想保留其中的证明信原件,请再提交一份该证明信的复印件,同时做一特殊说明,要求教育组在邮寄回国证明时将证明信原件一并寄回。
3. 管片老师在收到材料后,一般20个工作日(即一个月左右,遇有节假日顺延)完成材料审核,但鉴于有些信息需向学校进一步核实,材料审核时间将相应延长出具留学回国证明的期限。申请人可以在自己注册信息中查询材料审核情况,如系统显示审核通过,说明留学证明已经寄出。如果20个工作日后,发现你的个人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可在个人信息中查明不合格原因。若20个工作日后个人信息还是未审核状态,且没有注明不合格原因,说明教育组没有收到材料,请重新补寄材料。 4. 教育组不受理电话和电子邮件查询。查询《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情况和信件收到与否,请直接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若确需要咨询,请核实自己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认真阅读此须知后再考虑咨询,若您委托他人向教育组咨询相关问题,也请其先认真阅读此须知并准确了解您的相关信息。
5. 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请仔细检查其中内容,如发现有误,请将回国证明连同情况说明和相应材料寄回曼城教育组,同时附上回邮信封。《回国证明》中毕(结)业证书的名称及号码不要填写。
6. 在英国留学期间已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的同学,毕业回国后仍可以通过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也可以委托在英国的同学或亲戚朋友办理。
7. 如留学回国证明丢失,2个月后可以补办。补办时需要提交带有序列号的报到登记页复印件、丢失补办说明和回邮信封(贴足邮票)。
中国留学生回国证明
中国留学生回国证明
1、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发放的,用以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在海外正规学历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及所获得的有关学历证明、证书等情况的重要凭证。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式三份。第一联由本人永久保留,需要时提交复印件。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第三联,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哪些用途?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有:
(1)、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3)、其他需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留学经历时使用。
3、哪些人可以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凡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研修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校际交换学生等皆可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持哪些材料?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按留学生身份不同分为四类)
A.普通留学生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学位证(4)成绩单
B.校际交换生:必须交换一年以上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4)成绩单
C.博士后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post-doctoral)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韩国接受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国内单位同意派出的有关文件。
注意:1.以上4类所提供材料均需原件。留学人员如在韩留学期间更换过护照,须提供新旧护照,如无旧护照须提供韩国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开具的“出入境事实证明(출입국에관한사실증명)”。
致建国大学的中国学人学者:
2012年开始,为了更方便的让建国大学的中国学人学者办理相关的回国留学证明,建国大学中国学人学者联谊会(中国驻韩大使馆教育处全韩学人学者联谊会建大分会)将会在每届毕业生毕业后统一收取材料、并办理相关证明。
以此告知,并希望建国大学的中国学人学者时刻关注本公共主页,并关注有关中国大使馆和学生会的相关活动。
留学生回国证明
留学生回国证明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我处不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认证和公证,如果在回国后需要对国外取得学历证书认证的话,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其他做认证需要的材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做认证。此外,我处不单独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车证明,留学人员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回国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海关办理,详细办理手续请与当地海关咨询,或到网上搜索查询。
为确保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真实可信,教育处决定自2007年1月起在办理此项证明业务时将增加实施新的举措:申请人或代理人须在申请现场,使用使馆工作电脑登陆到毕业学校网站上的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协助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毕业事实。因此,除准备好申请人的护照、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习成绩单原件等证明材料外,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提前了解申请人个人ID和密码等信息,掌握毕业学校网站中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的使用方法并进行反复尝试。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学校发给的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和本人护照,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原件。
交换留学生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绩单,博士后需要留学院校开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访问学者需要学习单位开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
是各类留学回国人员重要的身份和经历证明及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的凭证,而且他们在创办企业、安排工作、落转户口、子女入学、多生子女上户口、购置住房、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基金、评定职称、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等方面都能够享受国家或各地、各单位给予留学回国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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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留学回国证明签证办理指南
在中国留学生完成学业后,根据英使馆教育处(或驻曼城总领馆教育组)的规定是都需要去申请这个证明的,有了这个证明还可享受海归优惠像买车免税等。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表的第一联会由留学回国人员妥善保存,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第三联由我驻英使馆教育处(或驻曼城总领馆教育组)存查。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请将以下申请材料寄给各自的负责老师(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邮寄前请留学人员认真核对报到登记表中各项信息,有关材料请使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整理好。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申请材料将不被退还。 (一)攻读学位者 C 大多数中国留学生都是这个情况,本科生和研究生 1. 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使用您的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C 登记系统网址,点击这里进入。 2. 护照身份页、在学期间英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 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毕业并获得何种学位,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4. 同意大使馆到你原就读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 5. 毕业证书复印件。 6. 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7.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8. 贴足英国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中号(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请正确、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回邮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 址,请贴First Class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2011年的邮资标准)。若使用大号信封,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 Class Large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2011年的邮资标准)。 (二)访问进修、博士后者及其他 1. 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使用您的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 护照身份页、在学期间英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 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需注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单位做何科研工作;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4.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5. 贴足英国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中号(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请正确、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回邮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 址,请贴First Class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2011年的邮资标准);若使用大号信封,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 Class Large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2011年的邮资标准)。 负责老师在收到以上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结果会在报到登记系统里显示,请申请者在邮寄材料后经常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 其它相关问题请阅读教育处网站有关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常见问题解答。 热心提醒一下:申请审核一旦通过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进行修改;大家的学历只需证明一次,所以应证明自己的学位,如果本科毕业不回国,还要继续在英国读研究生或者博士的话,本科学位是不需要证明的,但是如果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后就要回国,那就需要去注册。 另外,在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后,大家还需要办理《国外学位学历认证》 ,具体请阅读《如何办理国外学位学历认证》。
韩国留学生回国证明
韩国留学生回国证明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升学、做国外学历认证等的重要依据,可以证明自己留学身份,享受国家有关留学回国人员的一些优惠政策。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对象: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留学,并且连续在校学习六个月以上、结束留学即将回国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的语学堂、入学预科班、语言培训班学习韩国语的学生、同时也不包括在韩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进修和工作的人员,也不包括在韩国各类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中国籍教师、国内学校派出的交换教授或教师。
3、目前可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机构: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中国驻釜山总领馆/中国大使馆驻光州领办。
4、对于毕业后(指所取得的最终留学学历)超过1年没有办理的,不再为其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以,请留学人员在结束留学回国前尽快来办理。(注意:留学回国证明即不是单纯的留学毕业证明,也不是学位证明或公证,所以,只有结束在韩国的留学的留学生才可以办“留学生回国证明”,如果虽然毕业,但还要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的人,不用办留学回国证明,待最后所有学习结束后,持所有在韩国获得的学位证书和成绩单一次性到使馆来办理“留学回国证明”,整个留学期间,留学回国证明只给办理一次,如果提前办过了,第二次来办时,需要退回第一次办过的留学回国证明的两联原件,才予重新办理。)
5、我处不做在韩国大学获得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认证和公证,如果在回国后需要对韩国取得学历证书认证的话,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其他所需材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做认证,具体办法可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www./portal0/default179.htm
6、我处不单独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车证明,留学人员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回国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海关办理,详细办理手续请与当地海关咨询,或到网上搜索查询。
7、重要提示:为确保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真实可信,大使馆教育处于2007年5月曾给韩国各大学和大专学校对处协力处发公文,要求各大学将每期毕业的中国留学生名单以公文形式传真给我处,我处经与校方联系核实后,方可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故请各位留学生来办理之前,务必确认校方是否给我处发过公文,公文中毕业生名单里面是否有自己的名字。到驻釜山总领事馆和驻光州领事办公室办理,同样需要上述确认环节,但由大使馆教育处统一接收校方名单后,通知上述两个办理机构。
8、开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要求提交材料:
A普通留学生:需要材料:韩国学校发给的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和学习期间用过的本人护照(学习期间换发过护照的,需要提供新旧两本护照)、在韩国留学期间使用过的外国人登录证,(注意:获得学位证后来办,预定毕业证明不予办理,毕业后应尽快办理,对于拖延时间太久,不能核实者,不予办理)。
B交换留学生: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学习成绩单和本人护照、外国人登录证(回国前10天内来办)。
C博士后:需要留学院校开的博士后学习事实经历证明和本人护照、外国人登录证(回国前10天内来办)。
D访问学者:需要学习单位开的学习研究事实经历证明和本人护照、外国人登录证(回国前10天内来办)。(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费用为3000韩元。)
如因情况,本人不能来办,可委托他人代办,对于已回国而没有办理者,没有照顾情节,也不提供邮件办理业务,但可以托人代办。凡托人代办者,所需要材料与本人来办完全一样,不接收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中国国内无法办理,故提请在韩中国留学生注意办理规定,并告知身边其他留学人员,尽量在回国前办理。并来办理之前务必上网查阅有关规定和办理时间和地点,一有变动,我处将及时上网通知。
9/办理地点:中国驻韩国大使馆领事部一楼业务大厅内左侧最里端的“中国大使馆教育处认证办公室”(玻璃房间)。
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为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留学,并获得大专(Advanced Diploma)以上(含大专)学位的中国留学生,及进修半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办理留学身份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一、持学生签证回国前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回国机票原件、复印件;
2.护照签证原件、复印件;
3.完成信或者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4.“来澳(新南威尔士州)中国留学人员登记表” (从中国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网站http://sydney.china-consulate.org上下载或在教育组填写)
二、持学生签证回国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回国机票复印件或居住证明;
2.护照签证复印件公证;
3.完成信或者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公证;
4. “来澳(新南威尔士州)中国留学人员登记表” (从中国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网站http://sydney.china-consulate.org上下载)
三、持学生签证回国后委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回国机票复印件或居住证明;
2.护照签证复印件公证;
3.完成信或者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公证;
4. “来澳(新南威尔士州)中国留学人员登记表” (从中国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网站http://sydney.china-consulate.org上下载或在教育组填写);
5.委托书
四、持PR签证回国前办理“留学身份证明”
1.回国机票原件、复印件;
2.护照签证原件、复印件;
3.完成信或者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4.“来澳(新南威尔士州)中国留学人员登记表” (从中国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网站http://sydney.china-consulate.org上下载或在教育组填写)
五、持PR签证回国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回国机票复印件或居住证明;
2.护照签证复印件公证;
3.完成信或者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公证;
4.半年有效期以上工作合同的公证件或原件、复印件;或者自主创业的工商登记证明的公证件或原件、复印件;
5.“来澳(新南威尔士州)中国留学人员登记表” (从中国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网站http://sydney.china-consulate.org上下载)
六、持PR签证回国后委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回国机票复印件或居住证明;
2.护照签证复印件公证;
3.完成信或者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公证;
4.半年有效期以上工作合同的公证件或者原件、复印件;或者自主创业的工商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公证件;
5.“来澳(新南威尔士州)中国留学人员登记表” (从中国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网站http://sydney.china-consulate.org上下载或在教育组填写)
6.委托书
七、持“留学身份证明”换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留学身份证明”原件;
2.半年有效期以上工作合同的公证件或者原件、复印件;或者自主创业的工商登记证明的公证件或原件、复印件;
3.委托书(委托办理)
八、CSC公派访问学者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护照签证原件、复印件;
2.回国机票原件、复印件;
3.学习报告;
4.“来澳(新南威尔士州)中国留学人员登记表” (从中国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网站http://sydney.china-consulate.org上下载或在教育组填写)
九、地方公派访问学者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护照签证原件、复印件;
2.回国机票原件、复印件;
3.邀请信原件、复印件;
4.“来澳(新南威尔士州)中国留学人员登记表” (从中国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网站http://sydney.china-consulate.org上下载或在教育组填写)
说明:
1.护照签证的复印件公证需到当地公证处办理;
2.“居住证明”由当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本人现在的居住地址;
3.“委托书”由本人出具,授权他人全权代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事宜,写清楚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号码,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字;
4.若在获得完成信之前回国,可先验看护照签证和回国机票并填妥“来澳(新南威尔士州)中国留学人员登记表”,然后委托办理;
5.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时间:每周
二、周四的下午2:00-5:00
6.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联系电话:96973869;96621723;
7.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地址:19 Anzac Parade, Kensington, NSW, 2033;
8.交通方式:从悉尼Central Station乘坐393或395到Peter’s of Kensington下车,往回走200米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