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含(范文六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含(范文六篇)》。
往来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
发布时间:2014-07-08
商务签注
商务签注(S)发给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人员。该签注分为三个月一次、三个月多次、一年多次三类。在有效期内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过7天。
一、申请对象
(一)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的工作人员。“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二)赴香港或者澳门进行商务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三)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工具的内地居民。
二、申请条件
(一)年纳税额为5万-10万人民币、创汇20万-5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50万-100万人民币的单位,营业执照持有人可申请三个月一次或多次商务签注。
(二)年纳税额为10万—20万人民币、创汇50万—12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100万—200万人民币的单位,营业执照持有人或股东可以申请三个月多次商务签注。
(三)年纳税额为20万以上、创汇120万以上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的单位,法人代表、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负责营销、财务的部门经理以及确有商务需要的业务人员可申请三个月多次或一年多次商务签注(1年多次仅限香港,下同)。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单位报备的纳税额、创汇、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的多少给予一定的商务签注配额。
(四)已达纳税标准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澳门在内地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可按以上规定申请商务签注。未达到纳税或创汇标准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确有赴港澳商务活动需要的,提交相关证明,营业执照持有人、合伙人或主要工作人员可申请三个月一次商务签注。
(五)内地居民驾驶专用机动车往返内地与港澳的,由申请人所属单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可不受单位纳税、创汇额以及注册资本的限制,备案人员不占备案单位商务签注指标。
三、单位备案申请手续
达到最低纳税标准,需要申请办理多次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的单位,首先要在单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备案,临时聘用或兼职人员不能备案。单位备案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单位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申请表》和《商务备案人员名单》。
(二)提交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依法注册登记的证照。
(三)提交单位纳税证明或创汇证明,属减免税企业的提交主管部门批准减免税的证明文件,属中央、省、市等各级政府重点扶持企业的提交政府重点扶持企业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驻华机构办事处可免交纳税和创汇证明。
(四)提交法人代表(负责人)、办证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五)提交备案人员在单位的社保证明(可通过税务部门企业纳税数据库查验的,可免交纸质证明)。
(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资格认定书。
单位备案实行年审制。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可以申请年审,备案人员一年变更不超过2次。年审时可凭原资格认定书、单位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创汇证明直接向地级以上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后发给新的资格认定书。单位停止备案人员办理商务签注或者备案人员离开本单位的,单位应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公函,办理撤销手续。仍持有该单位有效商务签注的,应予以注销。
四、备案人员申请手续
备案人员申请多次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向单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履行下列手续: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本人免冠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除外)。
(二)交验居民身份征原件;非广东籍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居住证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单位派遣函。
(四)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五)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其他人员,无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六)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必须本人到办证大厅提交申请。十六周岁(含)以上人员需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信息,十六周岁以下人员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也需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信息;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还须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十六周岁以下申请人提交申请的,须由监护人陪同,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须出示监护人委托书,陪同人的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等身份证明。
(七)驾驶专用机动车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的内地居民,提交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签发的有效的《广东省公安厅粤港澳机动车辆及驾驶人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五、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100元。
3个月一次有效商务签注每件20元。
3个月多次有效商务签注每件100元。
1年多次有效商务签注每件100元。
(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六、办证时限
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0个工作日;
再次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
(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七、特别提示
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张(含)以上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含)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vaccination certificate 种痘证明书;"痘纸"
valid documentation 有效证件
valid marriage 有效婚姻
valid travel document 有效旅行证件
validated marriage 认可婚姻
validity 有效期
validity of marriage 婚姻的效力
vehicular control point 车辆管制站
verification 核对
vetting of visa applications 审核签证申请
Victoria Immigration Centre 域多利中心
Vietnamese migrant [VM] 越南船民
Vietnamese refugee card 越南难民证
Vietnamese refugee of Chinese origin 华裔越南难民
vigilante team [self-defence squad] 自队
visa 签证
visa abolition agreement 互免签证协定
visa application for the United Kingdom 联合王国入境签证申请书
visa application interview form 申请签证的面晤表格
visa authorizing letter 签证授权书
Visa Control (Administration) Division [Immigration Department] 签证管制(行政)科〔入境事务处〕
Visa Control (Operations) Division [Immigration Department] 签证管制(执行)科〔入境事务处〕
visa endorsement 签证
visa of the same class 同级签证
Visa Section [British Consulate-General Hong Kong] 签证部〔英国驻港总领事馆〕
visa waiver arrangement 豁免签证安排
visa-free access 免签证入境
visa-free entry 免签证入境
visa-issuing authority 签证机关
visit 旅游
visit permit 旅游许可证
visit visa 旅游签证
visiting justice 巡视中心太平绅士;巡视羁留中心的太平绅士
visitor 访客;旅客
visitor clearance hall 外国访客入境大堂
visitor's permit 旅游许可证
visitor's permit for resident of Macau 澳门居民来港旅游许可证
void marriage 无效婚姻
voidable marriage 可使无效的婚姻
voluntary departure 自愿离境
voluntary repatriation 自愿遣返
Voluntary Repatriation Programme 自愿遣返计划
Voluntary Repatriation Scheme 自愿遣返计划
ward 受监护者
warrant 手令
warrant card 委任证
warrant for detention 羁留令
warrant for further detention 继续羁留令
watch list control index 监察名单索引
wedding ceremony 结婚典礼
Western Immigration Anchorage 入境船只西面碇泊处
Western Quarantine Anchorage 西面检疫碇泊处
Whitehead Detention Centre 白石羁留中心
wholly of Chinese race 纯粹为华人血统
witness to search/visit of premises 屋宇搜查/访查证明
work permit 工作许可证
World Relief Organization 世界救援会
written consent 同意书
oath administrator 监誓人
observation code 简码
observations page [HKSAR passport] 备注页〔香港特区护照〕
official certificate 证明文件
official custody 官方看管
official endorsement 公务签注
official passport 公务护照
official seal 正式印章
one-way permit quota 单程证配额
onward journey 续程
onward visa 前往他国签证
open centre [Vietnamese refugee] 开放中心〔越南难民〕
open centre for refugees 开放式难民中心
open employment [Vietnamese refugee] 出外就业〔越南难民〕
opening of a closed centre 开放禁闭中心
Operation Champion [anti-illegal immigration operation] "冠军行动"〔反非法入境行动〕
oral statement 口头陈述
Orderly Departure Programme [implemented by Vietnamese authority] 有次序离境计划〔由越南*施行〕
orderly repatriation 有秩序遣返
Orderly Repatriation Programme 有秩序遣返计划
ordinarily resident in Hong Kong 通常居于香港;通常在香港居住
ordinarily resident in Hong Kong for a continuous period of not less than X years 至少连续X年通常居于香港
ordinary passport 普通护照
ordinary visa 普通签证
organized illegal departure 有组织非法离境活动;有组织非法离境行动
outstanding tax liabilities 未清缴的税项
overseas clearance waiting list 海外办理出入境手续备索名单
Overseas Visa Post 海外签证处
overstayer 逾期逗留者
overstayer from China 从中国来港后逾期逗留者
overstaying 逾期逗留
Pacific Rim Immigration Intelligence Conference 太平洋沿岸地区入境事务情报会议
Parent and Child Ordinance [Cap. 429] 《父母与子女条例》〔第429章〕
parentage 父母身分
particular mark 特征
particular search 特定查册
partly of Chinese race 带有华人血统
partner 伴侣;配偶
pass 通行证
passage 旅程
passenger 旅客;乘客
passenger clearance procedure 旅客审查程序
passenger hall 旅客大堂
passenger throughput 旅客流量
passenger ticket 客票
passenger traffic 旅客流量;旅客人数;客运
passport 护照
passport collection service 领取护照服务
passport for convenience 权宜护照
passport of full validity 有效期不须受额外限制的护照
passport of restricted validity 有效期须受额外限制的护照
Passport Section [British Consulate-General Hong Kong] 护照部〔英国驻港总领事馆〕
paternity 父亲身分
pending removal 等候遣离
perforated identity card 已打孔身分证
period of absence 离港期限;离港时间
period of stay in Hong Kong 居港期间
perjury 作假证供
permanent residence in Hong Kong 在香港永久居住
permanent resident 永久性居民
permanent resident permit 永久居留证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永久性居民身分
permanent right of abode 永久居留权
permanent settlement 永久居留
permission to land 入境准许
permit 许可证;通行证
Permit for Proceeding to Hong Kong and Macau [commonly known as "one-way exit permit"] 前往港澳通行证〔惯称"单程通行证"或"单程证"〕
permit for removal and burial of dead body 搬移及埋葬尸体许可证
permit for removal of dead body from Hong Kong 搬运尸体离开香港许可证
Permit for Travelling to and from Hong Kong and Macau [commonly known as "two-way exit permit"] 往来港澳通行证〔惯称"双程通行证"或"双程证"〕
permit to land in Hong Kong 香港入境许可证
permit to remain in Hong Kong 香港居留许可证
person born in lawful wedlock 合法夫妇所生的人
person of independent means 有自立能力的人
personal document 个人证件
personal documentation 个人证件
personal particulars 个人资料
personation 冒充他人
Phased Programme for 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 Registration 英国国民(海外)分期登记计划
phone-in service [Immigration Department] 电话预约服务〔入境事务处〕
physically and mechanically restrained 施以人手及机械束缚
Pillar Point Vietnamese Refugee Centre 望后石越南难民中心
place of birth 出生地点
place of employment 工作地方
place of first asylum 第一收容地
place of first refuge 第一羁留地
place of origin 原居地
place of permanent residence 永久居留地;永久居住地
place of public worship 公众礼拜场所
place of residence 居住地方;居住地
point of entry 入境站
points system [one-way exit permit] 计分制度〔单程通行证〕
police supervision order 警方监管令
political reason 政治理由
port clearance 出港证
port of call 停靠港;沿途靠岸港口
port of destination 目的港
port of disembarkation 离船港
port of embarkation 登船港
port of first asylum 第一收容港
port of first refuge 第一羁留港
possession of a forged identity card 管有伪造身分证
post register book of births 补办出生登记册
post register book of deaths 补办死亡登记册
post-dated passport 预盖日期护照
posthumous child 遗腹子女
post-register 补办登记
post-registration of birth 补办出生登记
post-registration of death 补办死亡登记
potential resettlement country 可接受移居国家
practical attachment 派驻实习
pre-arrival clearance [vessel] 预办入境检查〔船只〕
prescribed period 规定的时限
previous passport 原有护照
principal applicant 主要申请人
principal family member 主要家庭成员
principal holder 主要持有人
principal home 主要的家
principal wife 正妻;正室
privileged immigration status [British citizen] 特许入境身分;特别优惠入境身分〔英国公民〕
Processing Automation System [Immigration Department] 处理申请计算机化系统〔入境事务处〕
professional 专业人士
professional evidence 专业证据
progressive relocation 逐步迁移
proof of identity 身分证明文件
protected person 受保护人士;应受保护人员
protected state 受保护国
protectorate 受保护地;受保护国
public office 对外办事处
Public Security Bureau [China] 公安厅〔中国〕
Pui Chi Boys' Home 培志男童院
Pui Yin Juvenile Home 培贤男童院
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
1.北京市居民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
赴香港或澳门探亲、旅游、培训、就业、学习、访问或从事商务等非公务活动,需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相应签注。请您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及海淀、朝阳受理点领取《北京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简称《申请表》),按照附发的办理须知要求填写申请表,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出具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除个人赴港澳旅游申请外,需准备与赴港澳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人携带全部原件和A4规格的复印件,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及海淀、朝阳受理点提交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贴近期2寸淡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1张;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5个工作日后,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取证回执单领取。办公地点: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6:30
乘车路线:乘坐44路、13路、116路、807路、106路、117路、特2路公交车,北小街豁口下车。乘坐地铁在雍和宫站下车往东即到。
出入境海淀受理点地址:海淀区阜成路67号(空军总院斜对面)出入境朝阳受理点地址:朝阳区京广大厦商务楼二层
受理点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海淀受理点: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朝阳受理点: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2.外地在京人员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
外省(市)人员申办3个月以内多次商务签注不受在京暂住期限的限制,申办1年多次商务签注需在京暂住1年(含)以上,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也可以申请赴港澳商务,不受暂住限制。所需材料与北京市居民申请条件相同。
3.领取申请表
您准备赴香港或澳门探亲、旅游、培训、就业、学习、访问和从事商务等非公务活动,需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相应签注。领取《北京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简称《申请表》),领表地点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和海淀、朝阳受理点领取。
也可从网络下载表格,网址:
→网络便民服务→表格下载
4.填写申请表
您在填写《北京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简称《申请表》)时应注意:
1) 填写《申请表》1份,用蓝黑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清楚,不准涂改;
2) 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相符,填表用标准简化汉字;
3) 户口簿身份证号码已变更升位的按18位填写。“户口所在地址”是户口簿首页“住址”栏的具体地址。“现住址”是申请人的当前居住地;
4)“工作单位”须写全称。档案存放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应注明档案存放地。离(退)休人员档案在原单位的写原单 位;
5)“申请种类”、“前往地”、“往返次数”和“申请事由”栏须在与申请事由相符的“□”内划“√”;
6)“声明”栏内须填写申请人或监护人的签名;
7) 赴港澳探亲须填写“港澳地区亲属情况”;
8)“领取证件方式”请按需选择填写;
9)“家庭成员”指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和岳父母;
10)“本人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按序填写,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11) 以下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 是须报备人员的单位负责人填写,签署意见并盖章签名。
5.提交申请
准备好相应材料后,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海淀、朝阳受理点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您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 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供户口卡片)、身份证、定居国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须复印首页和本人资料页)。户口簿与身份证项目不一致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或落户手续,迁京落户的身份证签发地须做相应的变更,非北京户籍人员须提供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 近期直边正面免冠淡蓝色背景彩色2寸证件照片1张,并贴在申请表的相应位置,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尺寸见申请表;
3)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需报备人员仍须盖章政审);
4) 与赴港澳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外文材料需到指定翻译公司译为中文);
申请被受理后,请持《申请回执》单和身份证在接待大厅拍摄数码扫描证件专用照片。如委托邮局递送证件,请到邮政速递局设在接待大厅一层的服务台办理相应手续。
6.申办加急
如果您遇到紧急情况,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可在提交申请时办理加急。申请加急的条件:
1) 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的须提交境外医院或警察局的证明;
2) 开学日期不足一个月的须提交有开学日期的录取通知书;
3) “进入许可”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 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
7.领取证件
申请受理后,请在5个工作日以《回执》上标明的取证日期领取证件。领取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和《回执》,在交付证件(签注)费后取证。取证后请认真核对证件及签注的各项内容,防止出现差错。赴港澳签注自签发之
日起自动生成3个月的有效期,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签注自动作废,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8.哪些人需要单位出具意见并盖公章
1) 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2) 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金融机构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 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人员;
4) 其他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
9.哪些出境事由需提交证明材料
根据赴港澳事由,您需要准备下列相应的证明材料:
1) 探亲
探亲范围:被探望亲属是在香港或澳门定居、就学或因私应聘就业或其随行家属。
“亲属”是指配偶、本人或配偶的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姨、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及上述人员的配偶。
探亲签注:探亲签注分1个月一次、3个月一次和3个月多次三类。探望配偶、子女以及未成年人探望父母的签发1个月一次或3个月多次签注,每次无停留时间限制;申请 探望危重病人的签发1个月一次或3个月一次签注;其他探亲申请签发1个月一次签注。签注的首次进入截止期限是自签注签发之日起3个月有效。
相应材料:
a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须提交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回乡证)或外国护照等国际旅行证件的复印件;
b被探望人是在香港或澳门就学、因私就业及随行家属,须提
交被探望人的中国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香港或澳门特区通行证的复印件、香港或澳门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就学、就业、亲属类进入许可及相应签注等证明复印件;
提示:以上探亲人员首次申请时还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申请人单位或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或者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在港澳的同一亲属不再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c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工作人员的内地亲属赴港澳
地区探亲,凭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出具的邀请函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申请三个月多次赴香港或澳门探亲签注。
d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内派人员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赴港澳地区探亲,凭《中
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内派人员直系亲属探亲申请表》
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办理。其中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内派人员的直系亲属可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三个月多次赴香港签注及一次赴澳门探亲签注。
e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澳部队干部的成年子女赴港澳探亲,凭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澳部队政治部的邀请函及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可办理一个月一次赴港澳探亲签注。
2) 商务
商务签注种类:分为14天一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和3年多次四类。申请人可在常住户口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多次签注在有效期内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过14天。签注的首次进入截止期限是自签注签发之日起3个月有效。
受理范围: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由企业法人投资设立的分支机构经营单位中的工作人员。企业和经营单位须通过登记主管机关检验。在外省(市)工作的本市常住居民可申办3个月以内多次商务签注。
外省(市)人员申办3个月以内多次商务签注不受在京暂住期限的限制,申办1年多次商务签注需在京暂住1年(含)以上,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也可以申请赴港澳商务,不受暂住限制。
相应材料:
* 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企业(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派遣申请人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派遣证明;
* 申请人与企业(经营单位或机构)的工作合同、聘书和雇员证等工作关系证明;
* 本内再次申请商务签注的只提交申请表、派遣函和通行证,免交其他材料。
凭上述材料可申请14天一次、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申请一年和三年多次商务签注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有关材料:上纳税5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外国(中国)投资公司、外国企业驻京办等单位中的法人、董事长、总经理和首席代表须提交单位纳税证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证书申请3年多次商务签注;上述单位(企业)中的副总经理(含)
以下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中方雇员及上纳税1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企业)的副总经理(含)以上人员,须提交单位纳税证明和任职证明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注。
申请1年(含)以上商务签注的,申请人单位需在公安机关备案;申请3年多次商务签注的申请人须曾办理过1年多次签注并多次使用。
3) 培训
须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培训类“进入许可”原件,并交复印件。该签注多次进入有效,每次无停留时间限制,首次进入期限凭“进入许可”确定。
4) 就业
应聘香港就业或其随行配偶和子女,须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就业类或者就业者家属类“进入许可”原件和复印件。签注方法和进入期限同培训类。
5) 旅游
参加港澳游旅行团赴香港或澳门旅游的,请到我市有权组团赴港澳游的旅行社直接申请证件及签注或单独申请签注。旅行社须提交该社全额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签注的首次进入截止期限是自签注签发之日起3个月有效。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不需要任何材料,可申请访问签注,由本人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签发3个月有效的一次、二次往返签注,每次停留期为7天。
6) 就学
赴香港就学的,须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和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签注时限以“进入许可”为准。赴澳门就学的,须提交澳门地区院校(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其他就学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签注时间根据学习期限确定,最长为1年。签注的首次进入截止期限是自签注签发之日起3个月有效。
7) 访问
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可申请访问签注,由本人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即可,签发3个月有效的一次、二次往返签注,每次停留期为7天。
8) 其它
因其它非公务活动确需赴港澳的应提交相应证明。签注分14天、1个月和3个月三类。签注时间即为在港澳停留时间,一次、二次进入有效。签注的首次进入截止期限是自签注签发之日起3个月有效。
2004-06-25
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旅游签注
发布时间:2014-07-08
港澳个人游
个人旅游签注(G)发给赴香港或澳门进行个人旅游的申请人。该签注分为三个月一次签注、三个月二次签注、一年一次签注、一年二次签注、一年多次签注(限深圳户籍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五种,每次在香港或澳门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
一、申请条件
广东省常住户籍居民,非本省居民仅限在广州、深圳就业人员及两市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二、申请手续
(一)受理机关:户口所在地、就业地、就读地的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持有效通行证申请再次签注,可通过网上申请、电话申请、邮政代办、手机出入境连线、自助设备等渠道办理。
(二)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本人免冠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除外)。
(三)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在广州、深圳
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连续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在两市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大学生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四)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五)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其他人员,无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六)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必须本人到办证大厅提交申请。十六周岁(含)以上人员需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信息,十六周岁以下人员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也需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信息;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还须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十六周岁以下申请人提交申请的,须由监护人陪同,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须出示监护人委托书,陪同人的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等身份证明。
三、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100元。
一次有效签注每枚20元。
二次有效签注每枚40元
(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四、办证时限
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0个工作日;
再次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
(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五、特别提示
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张(含)以上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含)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关于同意_________________ 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入境管理部门:
_________同志(身份)
证号码: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单位全称)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职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我单位同意该人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备注:
1、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出入境证件须提交此函。
2、本函自开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