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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贷款申请书(范文5篇)

2022-03-10 18: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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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个人信用贷款申请书

个人信用贷款申请书

合同编号:

个人信用贷款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

地址:

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期限和用途

1.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

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付至本合同第四条指定的帐户之日,若该日期晚于该贷款款项划离乙方帐户之日的,则以该贷款款项划离乙方帐户之日为乙方放款日。

3.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贷款用途。

第二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计息,贷款月利率为。利息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起始日起,按贷款期限计算,时间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

第三条 费用

1. 甲方同意就本合同项下贷款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贷款手续费:按贷款金额计算,即人民币,甲方授权乙方发放贷款时直接自贷款金额中一次性扣除该费用。

延迟还款手续费:如甲方申请延迟还款,甲方应按申请延迟还款的时间和本合同贷款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月的手续

费,若甲方申请在贷款起始日或之前延迟还款,甲方授权乙方在发放贷款时直接自贷款金额中一次性扣除该费用;若甲方申请在贷款发放后的第若干期延迟还款,延迟还款手续费将由甲方在申请时一次性缴纳现金。

2. 甲方同意就本合同项下贷款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行政管理费:每月按贷款金额计算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即每月人民币

第四条 发放贷款

1. 甲方授权乙方将本合同项下贷款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后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开户行:户名:

帐号:

2. 实际发放金额以本合同所附借据为准。

第五条 还款

1. 还款日:甲方应在本合同项下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

金及利息,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期,共分期偿还。还款日为每月与乙方放款日之相对应日期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若还款当月无与乙 1

方放款日相对应之日期的,则以该月最后一个公历日作为该月之还款日。乙方可于放款后向甲方书面通知乙 方放款日和甲方还款日。

2. 甲方同意按下列方法计算每月还款额:

每月偿还本息合计=/贷款期限

每月还款额=每月偿还本息合计+每月应付行政管理费

3. 甲方每月还款额:

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计算公式,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各期的还款额为:人民币

4. 甲方同意每月还款额按以下先后顺序分配:

支付行政管理费 支付利息 偿还本金 支付罚息、手续费、复利

5. 提前还款

甲方向乙方申请并经乙方同意后,可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提前还款手续费,其金额按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计算。乙方应根据附件《提前还款清算表》以甲方还款时间计算提前还款款项。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按本合同之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利息、贷款手续费、延迟还款手续费、行政管理费、罚息、复利和其

他所应付费用。如甲方对有关费用计算存在异议,有权向乙方查询。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归还贷款。

自觉接受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保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资料。如提供的资料涉及任何变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姓名、住所、

职业和联系电话发生变动,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如甲方系两人或两人以上,则每一借款人对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贷款手续

费、第一期延迟还款手续费、行政管理费、罚息、复利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的偿还均负有不可撤销的共同和连带责任。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为自身债务或第三方债务提供任何担保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贷款审查所需的全部资料,乙方除可将该资料用于评估甲方贷款资格外,并可将该

资料用于市场推广或提供给征信机构。乙方有权主动收集甲方资料,对甲方进行信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向征信机构查询甲方的信用信息。

如甲方向乙方提交虚假信息或资料,或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能提前30日

通知乙方其为自身债务或每

三方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贷款提前到期,自乙方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甲方应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甲方收取其应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贷款手续费、延迟还款手续费、行

政管理费、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针对甲方拖欠上述款项的违法行为,乙方有权向有关单位或部门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或通过乙方委托的收数公司进行催收,或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乙方采取上述催款方式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了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乙方有权随时向甲方追讨。

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贷款。

将甲方一切资料在乙方及其认为

业务必要而委托的第三方为甲方提供客户服务及推荐产品之用,必要

情况下可委托第三方使用甲方资料进行市场调查。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甲方未偿还或未全部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行政管理费的,乙方有权对逾期未还贷款按日计收罚息,对未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乙方有权对逾期未付或未全部支付的行政管理费以罚息利率按日计收违约金。罚息利率为每日。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就违约使用的部分按以上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和解除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

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任何约定,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 合同附件

贷款申请表、借据、其他借款凭证、《提前还款清算表》、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或签署的所有文件均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十一条 送达

1. 甲方对其以任何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的甲方通讯地址均予以认可,乙方如需

给予甲方任何书面通知或文件,则可向甲方最后提供的通讯地址邮寄,在投邮后三日,该书面通知或文件视为已送达对方。

2. 甲方发送给乙方的任何书面通知或文件于乙方实际收到时视为送达。

3. 如本合同甲方为两人以上,则乙方发送给甲方的任何书面通知或文件,一旦送达甲方中任何一人,即视

为已送达甲方全体,甲方中之任何一人不得以未收到相关通知或文件为由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减轻或免除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甲方:

签字:

日期:

乙方::

授权人签字:

乙方公司盖章:

日期:

第二篇:武汉个人信用贷款

武汉鑫呈时代 保证下款快,利息优惠,不成功不收任何费用

武汉个人信用贷款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贷款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其购买一手房、借款人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开法商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贷款。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20%、贷款期限最长30年。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已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所购房产的首期款,剩余款项由银行提供贷款并直接付予开发商,购房者将所购房产的权益押于银行,并按月向银行还付本息的一种抵押贷款。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驻户口或有效居留证证明

3)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由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5)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价款20%的首期付款

6)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或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单独办理按揭,且需提供出生证明。

2、《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等法律文书必须由购房人本人签署,并应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人相同,若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名购房的,则应共同签署上述法律文书。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而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3、按揭申请人应按指定时间办理手续,逾期办理责任自负。

办理住房贷款都需要哪些手续

住房贷款的规定注意事项

(一)、一手房交易

买房人须提供如下资料:

(2)未婚的:须提供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份,户口簿复印件2份,并由户口所在地民政机关出具未

婚证明。

(3)离异的:须提供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份,户口簿复印件2份,并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裁决书、判

决书。

2、买卖双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首付款证明: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收据复印件1份,即第一套住房贷款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20%,第

二、三及其以上套数住房贷款的首付款交付比例按一定比例递增,即第二套为40%……,门市房不低于

50%(具体以银行规定为准)。

以下情况的月还贷数必须计算在内:

(1)在国内任何银行已办贷款(已在银行办理过贷款,逾期4次以上银行不再办理贷款)

(2)已为他人提供担保(已解除需提供证明)

4、收入证明(月还贷额不得超过夫妻收入50%,空白收入证明按银行要求提供给客户,见附件四):

(1)有单位的,须由单位提供收入证明(盖劳资章或单位公章)。

(2)从事个体经营的,须提供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近期六个月的税单或交税存折复印件1份。

5、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工作年限证明。(可以不提供)

6、有房产或车辆的,须提供房产证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1份。(可以不提供)

(二)费用

1.担保费:贷款金额×贷款年限×1‰(工行、建行不收担保费)

2.印花税:贷款金额×0.05‰

3.开卡费:5元

(三)年限限制

住宅贷款最长15年(16-20年办贷人员视情况而定),门市贷款最长10年

贷款年限+借款人年龄(周岁)≤60年(61-65周岁银行办贷人员视情况而定)

8、审查资料注意事项:

(1)资料不得涂改(含合同),书写必须用碳素笔

(2)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及其他资料内容号码必须相符。

(3)已离异没有再婚,提供离婚证明同时必须提供民政部门没有再婚证明。

(4)办理贷款时须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连同资料的原件同时带到银行办理。在贷款审批后发放前借款申请人必须把(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同时抵押。在贷款中所涉及的有关(抵押费、评估费、保险费、担保费)

由借款人承担

(5)银行有权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决定是否办理贷款及贷款年期。

(6)提前还贷客户与银行联系。

3.居民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所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3.购房首付款发票复印件;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6.借款申请表原件。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5.填写贷款文件;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7.买保险;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

4.

20、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21、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2、应在什么时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23、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4、职工可否委托单位代为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本人办理有困难的,经职工自愿委托,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可由单位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单位申请集体办理提取手续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一式两份,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上加具意见并盖章,一份退单位留存,一份开户银行留存。

(2)单位代办提取手续时,持由开户银行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并提供单位加具意见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明细表》一式四联、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提取公积金职工的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见《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手续。

25、职工可否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6、集中封存管理的职工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1)“集中封存户”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单位盖章外,其他按现行提取规定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到集中封存的银行网点。

(2)挂在原单位名下集中封存的职工(即转入集中封存时未能提供身份证的职工)办理提取手续时,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职工持上述材料向集中封存的银行网点提出转移申请,经审核无误后,银行经办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27、职工大修承租的住房或只拥有使用权的住房,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规定,大修自住住房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即产权归职工所有。承租的住房或只拥有使用权的住房大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8、大修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装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四条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根据《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

29、广州市户口职工到广州市以外的地区工作,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户口迁出广州市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广州市户口职工到外地工作,户口没有迁出广州市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30、非广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否支取住房公积金?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03]1号)规定,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申请支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其家庭成员可否提取各自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条例》的有关解释,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对住房不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不能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32、申请核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的条件是什么?该证有什么作用?

申请条件: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每半年提取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单位盖章后,持《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提取手续即可。

《登记证》的作用主要有:第一,方便职工办理提取手续;第二,严格控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度不超过该住房消费总额度。

33、登记证的发放原则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各自按规定核发本行(本行指承办银行,下同)范围使用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在本行内,每一本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或租房合同)对应一本登记证。若已凭购房合同申请了登记证,则以后换发的房地产证不能再申请登记证。若一个职工购买(租赁)多套住房,则每套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或租房合同)对应一本登记证,一个人可拥有多本登记证。

34、联名购房的,由谁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原则上由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中的联名第一顺序人提出申请。房屋产权共有人及配偶为《登记证》的共同拥有人,在第一顺序人领取《登记证》后,可凭《登记证》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或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和。

35、第一顺序人未在广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包括在外地、番禺、增城、花都、从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铁路、部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由谁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出现上述情况的,由合同联名的第二顺序人提出申请,依次类推。申请人到开户行提出申请时,需提供另一家公积金承办银行出具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情况证明》。例如:申请人在建行开户缴存公积金的,需到工行开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情况证明》。

36、共同提取人不在同一家承办银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何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中的其他联名人为共同提取人。共同提取人不在同一家承办银行的,需分别向两家承办银行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若合同联名的第一顺序人不在本行开户,则需他行出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情况证明》后,取合同(或房地产证)中的第二顺序人,由其开户银行核定,依次类推。

37、如何核定《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可提取的总金额?

①购买自住住房的:

一手楼,按照购房合同中房屋的成交价金额;

二手楼,按照完税契证上的评估价金额;

征地拆迁补偿面积,按照补偿协议中的付款金额。

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等额本息还款:首期付款+每月供款额*供款月数;

等额本金还款:成交价+贷款金额*月利率*(供款月数+1)/2。

利率变动引起供款额的变化,不调整已核定的提取总额。

③租房:月租*租赁月数。

38、共同提取人不在同一家承办银行的,如何核定可提取金额?

共同提取人都在一家承办银行开户时,可共同使用可提取总金额,无需划分额度。

对于共同提取人存在非同一承办银行开户的情况时,由“户名”的开户银行先审核可提取总金额,由提取人确定在该承办银行开户的共同提取人的可提取金额,剩余的额度则作为他行核发登记证的可提取金额。该银行核准后向他行出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情况证明》。

39、丢失提取登记证的,如何申请补发?

若丢失提取登记证,登记证的“户主”需要提供身份证,到登记证的核发银行申请补发新的登记证,在系统中注销原登记证。。

第三篇:个人信用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

所属机构:兴业担保北京公司

贷款类型:个人信用贷款

最低贷款利率:按央行规定执行

最长贷款年限:4年

最高贷款额度:20万

审批时间:3到5天

适用人群:不需要任何抵押或担保,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在现单位工作满3个月,根据个人工作和信用状况审核放款。 详细描述

1, 用途:本贷款可用于任何合理的个人或家庭消费,如结婚、装修、旅游、进修、购置家电等。

2,期限:可根据您的自身实际情况在以下5个选项中挑选最合适您的一档: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4年。

3贷款利率:锁定利率——即在整个还款期间,贷款利率都不会因为央行利率的走高而提高。4放款周期:一般一周左右的时间即可以获得贷款额

资料清单

1.提供您的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结婚证等证件;

2.提供稳定的居住证明,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缴纳收据、小区物业管理等有关证明;

3.提供稳定工资收入来源证明,如果是银行划账方式领取工资的,需提供近期的工资卡的流水证明。 视贷款申请人不同,资料会有所差异

第四篇:武汉个人信用贷款

武汉鑫呈时代 保证下款快,利息优惠,不成功不收任何费用

武汉个人信用贷款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贷款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其购买一手房、借款人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开法商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贷款。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20%、贷款期限最长30年。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已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所购房产的首期款,剩余款项由银行提供贷款并直接付予开发商,购房者将所购房产的权益押于银行,并按月向银行还付本息的一种抵押贷款。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驻户口或有效居留证证明

3)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由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5)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价款20%的首期付款

6)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或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单独办理按揭,且需提供出生证明。

2、《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等法律文书必须由购房人本人签署,并应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人相同,若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名购房的,则应共同签署上述法律文书。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而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3、按揭申请人应按指定时间办理手续,逾期办理责任自负。

办理住房贷款都需要哪些手续

住房贷款的规定注意事项

(一)、一手房交易

买房人须提供如下资料:

(2)未婚的:须提供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份,户口簿复印件2份,并由户口所在地民政机关出具未

婚证明。

(3)离异的:须提供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份,户口簿复印件2份,并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裁决书、判

决书。

2、买卖双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首付款证明: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收据复印件1份,即第一套住房贷款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20%,第

二、三及其以上套数住房贷款的首付款交付比例按一定比例递增,即第二套为40%……,门市房不低于

50%(具体以银行规定为准)。

以下情况的月还贷数必须计算在内:

(1)在国内任何银行已办贷款(已在银行办理过贷款,逾期4次以上银行不再办理贷款)

(2)已为他人提供担保(已解除需提供证明)

4、收入证明(月还贷额不得超过夫妻收入50%,空白收入证明按银行要求提供给客户,见附件四):

(1)有单位的,须由单位提供收入证明(盖劳资章或单位公章)。

(2)从事个体经营的,须提供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近期六个月的税单或交税存折复印件1份。

5、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工作年限证明。(可以不提供)

6、有房产或车辆的,须提供房产证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1份。(可以不提供)

(二)费用

1.担保费:贷款金额×贷款年限×1‰(工行、建行不收担保费)

2.印花税:贷款金额×0.05‰

3.开卡费:5元

(三)年限限制

住宅贷款最长15年(16-20年办贷人员视情况而定),门市贷款最长10年

贷款年限+借款人年龄(周岁)≤60年(61-65周岁银行办贷人员视情况而定)

8、审查资料注意事项:

(1)资料不得涂改(含合同),书写必须用碳素笔

(2)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及其他资料内容号码必须相符。

(3)已离异没有再婚,提供离婚证明同时必须提供民政部门没有再婚证明。

(4)办理贷款时须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连同资料的原件同时带到银行办理。在贷款审批后发放前借款申请人必须把(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同时抵押。在贷款中所涉及的有关(抵押费、评估费、保险费、担保费)

由借款人承担

(5)银行有权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决定是否办理贷款及贷款年期。

(6)提前还贷客户与银行联系。

3.居民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所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3.购房首付款发票复印件;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6.借款申请表原件。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5.填写贷款文件;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7.买保险;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

4.

20、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21、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2、应在什么时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23、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4、职工可否委托单位代为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本人办理有困难的,经职工自愿委托,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可由单位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单位申请集体办理提取手续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一式两份,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上加具意见并盖章,一份退单位留存,一份开户银行留存。

(2)单位代办提取手续时,持由开户银行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并提供单位加具意见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明细表》一式四联、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提取公积金职工的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见《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手续。

25、职工可否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6、集中封存管理的职工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1)“集中封存户”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单位盖章外,其他按现行提取规定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到集中封存的银行网点。

(2)挂在原单位名下集中封存的职工(即转入集中封存时未能提供身份证的职工)办理提取手续时,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职工持上述材料向集中封存的银行网点提出转移申请,经审核无误后,银行经办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27、职工大修承租的住房或只拥有使用权的住房,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规定,大修自住住房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即产权归职工所有。承租的住房或只拥有使用权的住房大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8、大修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装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四条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根据《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

29、广州市户口职工到广州市以外的地区工作,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户口迁出广州市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广州市户口职工到外地工作,户口没有迁出广州市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30、非广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否支取住房公积金?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03]1号)规定,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申请支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其家庭成员可否提取各自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条例》的有关解释,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对住房不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不能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32、申请核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的条件是什么?该证有什么作用?

申请条件: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每半年提取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单位盖章后,持《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提取手续即可。

《登记证》的作用主要有:第一,方便职工办理提取手续;第二,严格控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度不超过该住房消费总额度。

33、登记证的发放原则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各自按规定核发本行(本行指承办银行,下同)范围使用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在本行内,每一本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或租房合同)对应一本登记证。若已凭购房合同申请了登记证,则以后换发的房地产证不能再申请登记证。若一个职工购买(租赁)多套住房,则每套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或租房合同)对应一本登记证,一个人可拥有多本登记证。

34、联名购房的,由谁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原则上由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中的联名第一顺序人提出申请。房屋产权共有人及配偶为《登记证》的共同拥有人,在第一顺序人领取《登记证》后,可凭《登记证》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或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和。

35、第一顺序人未在广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包括在外地、番禺、增城、花都、从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铁路、部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由谁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出现上述情况的,由合同联名的第二顺序人提出申请,依次类推。申请人到开户行提出申请时,需提供另一家公积金承办银行出具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情况证明》。例如:申请人在建行开户缴存公积金的,需到工行开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情况证明》。

36、共同提取人不在同一家承办银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何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中的其他联名人为共同提取人。共同提取人不在同一家承办银行的,需分别向两家承办银行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若合同联名的第一顺序人不在本行开户,则需他行出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情况证明》后,取合同(或房地产证)中的第二顺序人,由其开户银行核定,依次类推。

37、如何核定《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可提取的总金额?

①购买自住住房的:

一手楼,按照购房合同中房屋的成交价金额;

二手楼,按照完税契证上的评估价金额;

征地拆迁补偿面积,按照补偿协议中的付款金额。

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等额本息还款:首期付款+每月供款额*供款月数;

等额本金还款:成交价+贷款金额*月利率*(供款月数+1)/2。

利率变动引起供款额的变化,不调整已核定的提取总额。

③租房:月租*租赁月数。

38、共同提取人不在同一家承办银行的,如何核定可提取金额?

共同提取人都在一家承办银行开户时,可共同使用可提取总金额,无需划分额度。

对于共同提取人存在非同一承办银行开户的情况时,由“户名”的开户银行先审核可提取总金额,由提取人确定在该承办银行开户的共同提取人的可提取金额,剩余的额度则作为他行核发登记证的可提取金额。该银行核准后向他行出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情况证明》。

39、丢失提取登记证的,如何申请补发?

若丢失提取登记证,登记证的“户主”需要提供身份证,到登记证的核发银行申请补发新的登记证,在系统中注销原登记证。。

第五篇: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也叫无抵押贷款,无抵押贷款分小微企业无抵押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设备按揭/抵押贷款和企业无抵押贷款。

小微企业无抵押贷款:

特点:

1、针对中小企业或个体户;

2、无需任何房产抵押或保证金质押,无需担保;

3、贷款金额10万-300万元;

4、贷款期限长达36个月,按月分期还款;

5、申请流程简便快捷,审批快速(当天出结果)、放贷及时,无需审计报告及财务资料分析;

6、贷款一次性发放,最快1-2周放款。

申请条件:

1、注册地为东莞的内资中小企业或个体户;

2、注册时间至少三年以上;

3、主要股东是中国大陆籍人士;

4、企业开发票对应的营业额近6个月累计达到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5、持股超过15%的股东/投资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在最近半年内没有任何逾期纪录。

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

3、国、地税务登记证(正本);

4、公司章程(含更名文件、转股文件,个体工商户免);

5、最新验资报告;

6、银行开户许可证;

7、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如有);

8、公司主要成员,拥有超过15%公司股份的董事、持股人、投资人身份证或者护照;

9、企业及个人近6个月银行对账单(盖银行业务章,原件);

10、公司近6个月财务证明(例如:近6个月税控机打印出来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1、持股超过15%的股东/投资人要亲自到银行签字(带公章,私章,财务章);

12、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有则提供);

13、其他与申请中小企业无抵押贷款有关的资料(一般不需要)。

附注:以上所有的资料需是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并在提交时出示原件以供查验。

1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我公司提出申请,准备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银行信贷部门对企业实地考察;

3、银行完成贷款审批流程;

4、企业签订合同文件;

5、银行发放贷款;

6、银行贷后管理。

2 企业贷款

一、企业经营性贷款:

特点:

1、融资方案灵活实用,可接受申请人或第三方房产、厂房、集体地、国有土地,存汇兑票做抵押和担保;

2、贷款金额20万-3000万元;视企业资质,年利率低至银行基准;

3、贷款期限1-4年,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每1年为一个还款周期,3年内额度循环使用;

4、可以提前还部分本金,剩余利息按照贷款本金余额计算;

5、申请流程简便快捷,贷款一次性发放。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居民),企业及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2、申请人或担保人在东莞有固定物业(本人或配偶名下自建房、厂房、集体地、按揭房及抵押房都可以);

3、在东莞开工厂或公司(个体工商户也可以),注册时间半年以上;

4、需有固定办公场所且公司经营收入稳定。

所需材料:

个人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

2、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本(配偶以结婚证登记姓名为准);

3、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4、申请人或配偶名下资产相关证明(行驶证、房产证或房屋买卖合同、土地使用证或村委会开具的自建房物业权属证明);

5、申请人近一年银行流水账(原件盖银行业务章,显示姓名和账号);

6、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一般不需要)。

企业资料:

1、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2、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

3、企业对公银行开户许可证;

4、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有则提供);

5、企业近一年对公银行流水账单(原件盖银行业务章,显示企业名称和账号);

6、企业固定资产证明(如固定资产或机器设备清单明细,企业名下的物业证明和车辆行驶证);

7、公司章程及验资报告(个体工商户免);

8、2009年和2010年、上月及2010年同月份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9、企业应收、应付帐款明细表;场地租赁合同;

10、企业主要产品销售合同、大额订单或送货单;

11、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一般不需要)。

附注:以上所有的资料需是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须在和银行签合同时出示原件以供查验。

二、中小企业主无抵押贷款:

特点:

1、针对中小企业主(含个体工商户)及其股东或配偶;在东莞有房、有车、有自己的企业且经营收入稳定的老板一族;

2、贷款金额10-200万,年利率低至7.48%;

3、贷款期限1-2年,每月等额本金还款;

4、无需任何抵押,申请流程简便快捷,放贷及时,最快2-3周放款。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居民);

2、在东莞开工厂或公司(个体工商户也可以),注册时间半年以上;

3、生产加工型企业的厂房面积1000平方以上,机器设备价值必须在30万-100万元以上;贸易或服务型企业需有固定办公场所 且公司经营收入稳定;

4、在东莞必须有自己名下的房产(抵押/按揭中的也可)和东莞牌号的汽车(配偶名下的也可以);

5、在银行信用记录良好。

所需材料:

个人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

2、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本(配偶以结婚证登记姓名为准);

3、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4、个人收入证明(原件盖公司公章,月收入不低于5万元);

5、个人近3-6个月银行流水账(原件盖银行业务章,显示姓名和账号);

6、资产证明(如本人或配偶名下房产证或房屋买卖合同、车辆行驶证);

7、申请人个人征信报告(申请人带身份证原件到莞城可园路人民银行免费打印)。 附注:申请人都需提供各自的个人资料;每个申请人必须都要有银行流水账。

企业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

4、企业近3-6个月对公银行流水账单(原件盖银行业务章,显示公司名称和账号);

6、企业资产证明(如固定资产或机器设备清单,企业名下的物业证明和车辆行驶证);

7、公司章程(个体工商户免,股东以公司章程登记姓名为准);

8、厂房租赁合同(工厂提供);

9、最近六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个体工商户免);

10、最近三个月交税凭证,主要客户最近半年的的大额订单;

附注:以上所有的资料需是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须在和银行签合同时出示原件以供查验。

5 个人贷款

一、个人消费贷款:

产品特点:

1、额度多--最高1000万,充分满足各种消费需求;

2、用途多--购房、购车、装修、留学、消费等,任您选择;

3、贷款期限最长达30年,按月分期还款;

4、申请流程简便快捷,审批快速、放款及时;

5、贷款一次性发放,银行正常贷款利率。

申请条件:

1、在东莞有固定住所及固定收入;

2、能够提供房产(商品房、别墅、写字楼、商铺均可)抵押或其他有房产者担保。

所需材料:

1、房地产权证;

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

3、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本;

4、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5、收入证明;

6、银行存折流水。

二、个人经营贷款:

特点:

1、额度多---最高3000万,充分满足各种经营资金需求;

2、用途多--建厂房、购车、装修、进货、购买设备等,任您选择;

3、贷款期限最长达12年,按月分期还款;

4、申请流程简便快捷,审批快速、放款及时;

5、贷款一次性发放,银行正常贷款利率,额度循环使用。

申请条件:

1、在东莞有固定住所及固定收入;

2、能够提供房产(商品房、别墅、写字楼、商铺均可)抵押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担保。

6

所需材料:

1、房地产权证;

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

3、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本;

4、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5、经营或收入证明;

6、银行存折流水;

7、企业营业执照。

三、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

特点:

1、额度高---实际房价的8-9成;

2、实际首付仅1-2成,有效缓解购房者资金压力;

3、贷款期限最长达30年,按月分期还款;

4、申请流程简便快捷,审批快速、放款及时;

5、贷款一次性发放,银行正常贷款利率。

申请条件:

1、在东莞有固定住所及固定收入;

2、有意向在东莞买二手房且需要向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

所需材料:

1、一手业主房地产权证(或买卖合同);

2、一手业主身份证及户口本;

3、一手业主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本;

4、一手业主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5、二手业主身份证及户口本;

6、二手业主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本;

7、二手业主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8、二手业主夫妻收入证明;

9、二手业主银行存折流水;

10、买卖双方签署的物业转让合同或协议书;

11、首期款收据和银行出账记录/银行转账凭条。

四、个人按揭中房转按加按贷款:

产品特点:

1、额度高---实际房价的8-9成;

2、最大程度放大已还款额及房价上涨部分;

3、贷款期限最长达30年,按月分期还款;

4、申请流程简便快捷,审批快速、放款及时;

5、贷款一次性发放,银行正常贷款利率。

申请条件:

1、在东莞有固定住所及固定收入;

2、在东莞已有按揭中的商品房或别墅。

所需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买卖合同);

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

3、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本;

4、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5、收入证明;

6、银行存折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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