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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办事大厅服务改进访谈问卷(办事大厅门厅版)
老师/同学:
您好,我是办事大厅的志愿者,想就改进办事大厅服务对您做个简单的访谈,就几个问题,不会耽误您很多时间,不知您能否帮个忙?
1、请问您是老师还是学生?
A老师B学生
2、请问您是哪个学院/部门的?
3、能否告知您的工号/学号?
4、请问您刚才办理的是哪个部门的业务?
5、请问您对办事大厅的服务是否满意?
A满意(跳到第7题) B不满意(接着问第6题)
6、请问您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7、请问您最希望办事大行能增加哪些服务事项(可有多个答案,要明确到什么部门什么事)?
8、请问您对于改进办事大厅的工作还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您好,我的问题问完了,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学校办事大厅的工作,谢谢!
证明出具须提供的材料
一、 婴儿入户办理:
1、夫妇双方户口本;
2、夫妇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一孩带生殖保健服务证,二孩带生育证;
5、婴儿医学证明;
6、四术单;
二、 取环
(一)、带环怀孕需取环的: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镇服务所或医院检查的病例;
(二)、患有妇科疾病需取环的: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盖有医院公章的诊所病历,要有“建议取环”字样;
(三)、申报二孩取环的: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孩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初婚未育、迁户等证明:
1、必须计生专干签字;
2、户口本、结婚证、准生证等原件;
3、管理证明(村、社区留存)
四、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
1、申请表盖章、签字审核;
2、有正式工作单位可直接到计生办盖章,无正式工作单位,村(社区)集中盖章、编号、办证;
3、不符合条件办理光荣证(如离婚、不合法收养等),坚决不得办理,谁签字盖章,谁负责;
4、计生办分工干部签字。
五、收养证办理:
1、申请表盖章、签字审核;
2、计生办主任签字;
3、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
六、生殖保健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按照计生办要求携带各种原件及复印件由计生专干集中办理。
计划生育相关证件办理须知
一、 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办理:
1、 所需相关证件:双方身份证、户口吧、结婚证;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双份复印件;
2、 若双方户口不在一地,只有一方户口是我方的;另一方户口是本市范围内不需对方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3、 需填写表格:对象户需填写《合肥市生殖保健服务证申领表》,若是单位职工或单位户口需到单位填写《生殖保健服务证申报登记表》,未建育龄妇女卡片的,单位需建育龄妇女卡片,并且单位必须在卡片上签单位管理的字样并盖章;
4、 需夫妻二人合影照一张(二寸),孕情妇检单一张。
二、 二孩生育证办理(首先必须符合再生育条件);
1、 所需相关证件:双方身份证,一家三口户口簿,结婚证,一孩准生证;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双份复印件;
2、 需填写表格:对象户需填写《生育证审批表》;
3、 若双方户口不在一地,需对方在《生育证审批表》上盖章;
4、 需夫妻双方合影照一张(二寸),妇检单一张。
三、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1、 所需相关证件:双方户口簿,准生证,一张一家三口合影照(二寸);
2、 需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报表》,并到户籍所在地盖章。
迁入、迁出户口须知
一、 凡办理户口迁入本社区手续的居民,必须持有户口迁出地关于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并经本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主任审核、签章。有计划生育难点的户应缴纳400元押金。由社区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同时必须持有迁入户在本社区境内的《房产证》。
二、 本社区境内开发商品房及联建房未与本社区办理文明建设、物管理等手续的,购房户户口本社区暂不予接收。
三、 户口迁出社区的,提供户口接收方的接收证明,结婚证(或房产证明)、户口本机身份证。
四、 户口迁入、迁出本社区的,每人需缴纳卫生费12元,迁入户同时需缴纳每人200元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办理小城镇户口须知
在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申请小城镇常住户口。所需材料如下:
1、 个人申请;
2、 迁入人户籍证明(本县范围内可不提供)及亲属关系证明;
3、 《房屋产权证》或营业执照(必须两年以上),国家正式
职工等有效用工证明和乡镇、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4、 经计生办审核,出示计生证明、盖章;
5、 禁止未满十八周岁居民单独立户。
符合以上条件的,将迁入人的身份证、身份证照片、血型化验单等材料备齐去派出所办理。
其他户口办理按城关派出所《户政业务告知单》要求办理。
失地农民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本人携带老保证及身份证于每年的12月1日至12月31日前到社区登记认证
申报领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已达年龄)所需材料
老保证、个人三张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农村低保的工作流程
1、 个人申请
2、 入户调查
3、 户主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及复印件
4、 户主身份证及复印件
5、 填写申请审批表、入户调查表、户主申请表
6、 社区出具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7、 填写承诺书
8、 提供残疾证,出院小结或病历诊断书等复印件
9、 其他
申报大病救助所需材料
1、 个人申请
2、 出院小结
3、 住院发票复印件(如没有,请到县合管办出具证明)
4、 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5、 患者照片一张
6、 医保办证明(注:一般群众住院费用需得到贰万元以上,低保、五保政策相对宽一些)
7、 社区出示证明
城镇居民申请大病救助所需材料
1、 个人申请;
2、 户主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出院小结复印件;
4、 住院医疗费结算单复印件;
5、 低保证复印件;
6、 住院发票复印件;
7、 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资格认证工作流程
1、 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养老金存折于每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到社区登记认证
2、 如逾期者:请到社区领取《肥西县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一式两份→持本人身份证、养老金存折和填写好的《认证表》→经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委员会经办人签名认证并加盖公章→由本人交至肥西县退管服务中心
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所需材料
1、 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复印件
2、 劳保卡首页、登记页、原件及复印件
3、 交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 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如首次申报还需提供:个人申请、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领取遗嘱补助资格认证
领取遗嘱补助人员携带补助存折及本人身份证于每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到社区领取《遗嘱补助资格认证》表→经社区保办经办人员签名认证并加盖公章→由本人交至县退管服务中心
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对象范围: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抚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申请程序:村民向社区提出申请,经社区民主评议后在社区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社区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
1、 救助对象:凡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待遇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残疾人均有权享受生活救助待遇。
2、 申请程序:1)、填写《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申请审批表》,提供相关证件,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口所
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2)、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公示5表以上。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县(区)残联审批要公示3天,发放《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证》,2009年1月起领发生活救助金。所有对象在每年年初都要重新申请、审核、审批,并随着低保待遇的取消而取消。
3、 待遇标准:城镇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救助50元,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救助30元。
《就业事业登记证》发放服务流程
发放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处于无业状态的些列本社区常住人员,可以免费领取《登记证》
1、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且未能继续升学的;
2、 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事业的;
3、 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主破产停止经营的;
4、 承包土地被征用;
5、 复员退伍军人及运动员推出现役自谋就业的;
6、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7、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申领程序: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失地农民需提供老保证、土地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员军人、运动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单位下岗人员提供解除劳
保合同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到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办理申领手续。
“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
1、 申领条件: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家庭,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2、 申报程序:零就业家庭的认可,实行家庭申报、社区审核、县区认定、市级备案制度。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负责对居民申请进行登记,并对申请居民家庭的就业情况进行核实;街道劳动保障机构负责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审核;区(县)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零就业家庭进行认定,并报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对被认定的零就业家庭社区内公示,接受社区的监督。
3、 待遇标准:1)、安置吸纳“零就业家庭”中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就业并签订合同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带地最低工资的20%每人补贴给用人单位,同时补贴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录用“零就业家庭”中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满一年,每安置一人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补贴。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为零就业家庭推荐就业,并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元给予职业介绍
补贴。2)、“零就业家庭”中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灵活就业后享受补贴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月180元、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月补助10元;就业满一年后,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补贴;参加技能培训合格后,给予100-600元的奖励补贴;子女考入技师、技工院校学习的,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的补贴。
廉租房保障申请要件
1、 申请家庭的申请书;
2、 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吧原件及复印件;
3、 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申请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5、 申请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6、 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其他相关证明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证申请所需材料
1、 个人书面申请;
2、 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家庭收入证明;
4、 户籍证明;
5、 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6、 户主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廉租房保障申请流程
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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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审核、公示后报镇人民政府初审送住房保障办
↓
住房保障办对申请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后转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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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状况进行审核将审核意见反馈住房保障办
↓
住房保障办对审核合格的家庭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登记发放
注:每期公示时间为15日
永嘉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创先争优”服务窗口公开承诺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竭尽全力为服务对象提供最方便的办事条件和最快捷的服务环境,永嘉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服务窗口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向社会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程序、时限办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
2、凡申请办理公路路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相关业务者,只要条件具备,手续合格,一律如期给予办理。
2、严格作息制度,认真执行AB岗制度,不出现无故空岗。
2、处处为群众着想,对服务对象热情周到、主动服务,严格执行路政执法人员语言规范,用好“十字”文明用语。
4、严格施行一次性告知制,耐心细致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不准对服务对象咨询事项不答复、乱答复。
1、认真执行上级指定的行政自由裁量标准,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不乱罚款。
2、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设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乱收费,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4、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无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问题,不准索取、接受服务对象财物。
5、认真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对企业和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积极妥善处理。
6、落实群众评议制度,对窗口服务人员由服务对象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予以奖惩。
全省路政服务承诺投诉电话:
永嘉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96266
北京出入境办事大厅
在8个网点试点基础上
本市再添10个出入境接待大厅
市民可以就近在任一网点提交申请和领取证件
申领护照今起18个区县全能办
10月29日上午 上班1小时后各点共受理签证220余件 警方提醒有关业务事项可拨84020101咨询
10月29日起,全市居民办护照在8个试点网点基础上又新添10个新去处,崇文、宣武等10个区县开通的出入境接待大厅“二批开张”。
至此,全市18个区县配齐出入境接待大厅,市民可以在任一网点提交申请、领取护照。
10月29日开始,分县局网点接受申请、发证业务统一,市民可以凭借《取证凭单》注明的取证日期到递交申请的分县局领证即可,省去两头跑腿的麻烦。
为此,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为18个分县局网点配发统一的警车,定期将市民申请运送至市局制证机关,再定期将办好的证件送回分县局。
此外,10月29日起,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未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北京市民首次办理护照申请、首次办理港澳旅游签注等三大类业务只能在18个分县局网点提交申请,而小街桥的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将不再受理。
关于18个网点的具体受理范围,市民可登录“市公安局网页(http://www.xiexiebang.com/)查询,有关办证问题可打84020101咨询。
10月29日上午9时30分,18个网点上班后1小时,共办理申请220余件。
18个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1.东城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六层(东城区金宝街52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9:00至11:30;13:30至16:30
2.西城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西城分局办公大厅(西城区二龙路3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3:30至17:00
3.朝阳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朝阳区投资服务大厅(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六8:30至11:30;13:00至17:00
4.海淀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一层(海淀区阜成路67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3:00至17:00
5.崇文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崇文区公安分局门口(崇文区幸福大街3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3:00至17:00
6.宣武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宣武区公安分局门口东侧(宣武区梁家园胡同1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4:00至17:30
7.丰台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丰台区科技园区派出所(丰台区科技园区外环西路16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3:30至17:00
8.通州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通州分局对外综合服务大厅(通州区新华北街35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3:30至17:30
9.顺义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顺义分局南门西侧(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3:30至17:30
10.平谷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平谷区公安分局院内(平谷区府前街2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4:00至17:30
11.大兴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大兴公安分局户证大厅内(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4:00至17:30
12.石景山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石景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石景山区八角西街1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3:30至16:30
13.门头沟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门头沟公安分局门口(门头沟新桥大街4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4:00至17:30
14.房山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房山分局全程办事代理综合服务大厅(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4:00至17:30
15.怀柔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怀柔区泉河派出所北侧(北京怀柔区湖光小区1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4:00至17:30
16.密云县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密云县公安局院内一层(密云县西大桥路1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4:00至17:30
17.昌平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昌平区昌盛园邮局院内(昌平区南环东路与亢山路十字路口东南角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3:30至17:30
18.延庆县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延庆县公安局院西侧(延庆县延庆镇湖南路1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4:00至17:30
(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人口计划管理
一、《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注册
1.、申请注册程序
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申请生育,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填写《生育第一个子女夫妇有关情况证明》后,及时到一方常住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2、申请注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提交的证件、证明
(1)《生育第一个子女夫妇有关情况证明》表;
(2)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公安部门出示的户籍证明;
(3)两人合影二寸照片两张;
(4)特殊情形,另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二、《生育证》审批
1、《生育证》的审批程序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生育申请,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2、申请审批《生育证》提交的证件和证明
(1)《二孩生育审批表》;
(2)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3)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公安部门出示的户籍证明;
(4)全家合影二寸照片两张
(5)已收养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6)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流动人口办证程序
一、 流动人口的含义: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30日以上,赴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居住生活的成年育龄人员均属于流动人口。
二、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
1、 流动人口流出前首先向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单位)提出申请;
2、 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3、 持村委会(或单位)证明信、本人的《居民身份证》、1寸照片2张;
(已婚的需持结婚证、生育证或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已生育子女的提交计生部门出具避孕节育措施情况证明)
(违法生育的还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4、 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管理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 验证:
流出育龄妇女到达异地后,应向当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单位)口头或书面申报,并在3日内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管理部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接受当地计生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