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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动 物 检
证 明(动物A)
第联
共联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跨省调运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承运人应在24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需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专用章。
4.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2动 物 检
证 明(动物B)
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并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动 物 检
证 明(产品A)
第联共 二 联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动 物 检
证 明(产品B)
第联共 二 联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检疫处理通知单
编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
定,你(单位)的经检疫不合格,根据之规定,决定进行如下处理:一、二、三、四、动物卫生监督所(公章)
年月日
官方兽医(签名):当事人签收:
备注:1.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3.当事人联系电话:
检 疫 申 报 单
(货主填写)
申报处理结果
检 疫 申 报 受 理 单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填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填写)
编号: 货主:联系电话: 动物/动物产品种类:数量及单位: 来源:用途: 启运地点: 启运时间: 到达地点: 依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现申报检疫。
货主签字(盖章):
申报时间:年月日
注:本申报单规格为210mm×70mm,其中左
联长110mm,右联长100mm。
□ 受理。拟派员于年月日到实施检疫。□ 不受理。理由:经办人:年 月 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留存)
No.处理意见: □ 受理:本所拟于年月日派员到实施检疫。□ 不受理。理由:经办人:联系电话:动物检疫专用章
年月日
(交货主)
附件
1动 物 检
证 明(动物A)
第联
共联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跨省调运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承运人应在24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需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专用章。
4.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2动 物 检
证 明(动物B)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并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动 物 检
证 明(产品A)
第联共 二 联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动 物 检
证 明(产品B)
第联共 二 联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检疫处理通知单
编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
定,你(单位)的经检疫不合格,根据之规定,决定进行如下处理:一、二、三、四、动物卫生监督所(公章)
年月日
官方兽医(签名):当事人签收:
备注:1.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3.当事人联系电话:
检 疫 申 报 单
(货主填写)
申报处理结果
检 疫 申 报 受 理 单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填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填写)
编号: 货主:联系电话: 动物/动物产品种类:数量及单位: 来源:用途: 启运地点: 启运时间: 到达地点: 依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现申报检疫。
货主签字(盖章):
申报时间:年月日
注:本申报单规格为210mm×70mm,其中左
联长110mm,右联长100mm。
□ 受理。拟派员于年月日到实施检疫。□ 不受理。理由:经办人: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留存)
No.处理意见: □ 受理:本所拟于年月日派员到实施检疫。□ 不受理。理由:经办人:联系电话:动物检疫专用章
年月日
(交货主)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填写规范
一、《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
1.适用范围:
用于跨省境出售或者运输动物。
2.项目填写:
货主: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填写移动电话,无移动电话的,填写固定电话。
动物种类:填写动物的名称,如猪、牛、羊、马、骡、驴、鸭、鸡、鹅、兔等。
数量及单位:数量和单位连写,不留空格。数量及单位以汉字填写,如叁头、肆只、陆匹、壹佰羽。
启运地点:饲养场(养殖小区)、交易高声的动物填写生产地的省、市、县名和饲养场交易市场名称;散养动物填写生产地的省市县村名。
到达地点:填写到达地的省、市、县名,以及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场、交易高声或乡镇、村名。
用途:视情况填写,如饲养、屠宰、种用、乳用、役用、宠用、试验、参展、演出、比赛等。承运人:填写动物承运者的名称或姓名;公路运输的,填写车辆行驶证上法定车主名称或名字。联系电话:填写承运人的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
运载工具牌号:填写车辆牌号及船舶、飞机的编号。
运载工具消毒情况写明消毒药名称。
到达时效:视所需时间填写,最长不得超过5天,用汉字填写。
牲畜耳标号:由货主申报检疫时提供,官方兽医实施检疫时进行核查。耳标号只需填写顺序号的后3位,可另附纸,并注明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由途经的每个动物卫生监督检疫站签章,并签署日期。签发日期:用简写汉字填写。如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备注:有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可在此栏填写。
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
1.适用范围:
用于跨省境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
2.项目填写:
货主: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填写移动电话,无移动电话的,填写固定电话。
产品名称:填写动物产品的名称,如“猪肉”“牛皮”、“羊毛”,不得只填写为“肉”、“皮”、“毛”。
数量及单位:数量和单位连写,不留空格。数量及单位以汉字填写,如叁拾公斤、伍拾张、陆佰枚。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填写生产单位全称及生产场所详细地址。
承运人:填写动物承运者的名称或姓名;公路运输的,填写车辆行驶证上法定车主名称或名字。联系电话:填写承运人的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
运载工具牌号:填写车辆牌号及船舶、飞机的编号。
运载工具消毒情况写明消毒药名称。
到达时效:视所需时间填写,最长不得超过7天,用汉字填写。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由途经的每个动物卫生监督检疫站签章,并签署日期。签发日期:用简写汉字填写。如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备注:有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可在此栏填写,如作为分销换证用,应在此注明原检疫证明号码及必要的基本信息。
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
1.适用范围:
用于省境内出售或者运输动物。
2.项目填写:
货主: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填写移动电话,无移动电话的,填写固定电话。
动物种类:填写动物的名称,如猪、牛、羊、马、骡、驴、鸭、鸡、鹅、兔等。
数量及单位:数量和单位连写,不留空格。数量及单位以汉字填写,如叁头、肆只、陆匹、壹佰羽。
用途:视情况填写,如饲养、屠宰、种用、乳用、役用、宠用、试验、参展、演出、比赛等。启运地点:饲养场(养殖小区)、交易高声的动物填写生产地的省、市、县名和饲养场交易市场名称;散养动物填写生产地的省、市、县、村名。
到达地点:填写到达地的省、市、县名,以及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场、交易高声或乡镇、村名。
牲畜耳标号:由货主申报检疫时提供,官方兽医实施检疫时进行核查。耳标号只需填写顺序号的后3位,可另附纸,并注明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由途经的每个动物卫生监督检疫站签章,并签署日期。签发日期:用简写汉字填写。如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实际常精确到时、分。
四、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
1.适用范围:
用于省境内出售或者运输动物。
2.项目填写:
货主: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
产品名称:填写动物产品的名称,如“猪肉”“牛皮”、“羊毛”,不得只填写为“肉”、“皮”、“毛”。
数量及单位:数量和单位连写,不留空格。数量及单位以汉字填写,如叁拾公斤、伍拾张、陆佰枚。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填写生产单位全称及生产场所详细地址。
目的地:填写到达地的市、县名。
检疫标志号:对于“带皮猪肉产品”,填写检疫滚筒印章号码;其他动物产品按农业部有关后续规定执行。
备注:有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可在此栏填写,如作为分销换证用,应在此注明原检疫证明号码及必要的基本信息。
所有检疫证明必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打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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