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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合集)

2022-11-03 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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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类型

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3、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第二篇: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_____市工商行政治理局:

拟申请设立(变更)的__________(企业或个体户名称),住宅(经营场所)地址在__________(详细门牌号码),共有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__________(企业或个体工商房名称)对该场所具有使用权,可作为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住宅(经营场所)。

以上住宅(经营场所)的所有权系__________所有。

(注:该证明仅供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宅或经营场所登记之用)

拟申请设立人签字(盖章)

证明单位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2)

______市工商局(地区)______分局:

拟设立年检的(公司名)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地址在(详细地址),共有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性质为(住房或商业用房)_________,以上经营场所的所有权系________________所有。

该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占地,不属于违章建筑,__________对该场所具有使用权,同意作为该企业的经营场所使用。

证明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3)____市工商行政治理局:

拟申请设立湖北博鑫土地矿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宅地址在恩施市施州大道246号施州富苑406室,共有使用面积108平方米。

以上住宅所有权系杨军个人所有,属有偿使用,使用期限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1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产权证明

附件2:租房协议书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证明单位: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证明单位为该住宅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所有权人应加盖公章。

第三篇:场所使用证明

北京市国税xx所:

xx有限公司,住所位于北京市xx层,办公场所的面积为xx平方米,产权归xx公司所有,以上房屋设计用途为办公服务,我公司决定将已承租的上述房屋中的部分房屋,面积为xx平方米,无偿提供给xx公司作为办公场所使用,期限由xx年xx月xx日至xx年x月x日止。

特此证明。

  x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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