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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协议书范本(推荐5篇)

2022-09-07 12: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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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物业协议书

甲方: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湖雅园服务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严格遵照小区红线内设计规划的各项要求,保证小区的正常秩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南湖雅园小区商业门面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权利

一、乙方可以在自已购买或租赁的地点进行办公或经营,同时在划定的范围内张贴自已公司的形象标志,同时发放自已公司的宣传资料、介绍自已公司的业务。

二、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关于水、电方面使用的正当要求;但必须按时交纳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

三、乙方享有在办理手续等方面的优先权,在同等情况下,甲方应当先行办理乙方公司事宜。

第二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及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供甲方公司备案。

二、乙方委派现场代表开具公司法人代表委托书,授予期全权代表本协议所涉及的各项事宜。

三、乙方有义务在装修时按照行业标准对排污、排烟和噪声进行技术处理,不得影响小区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若有业主投诉,且确实存在必须配合整改。

四、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办法与标准及供电协议。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从XX年11月08日起交纳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此门面面积为800平方,物业管理费标准为1.50元/平方。XX年每月物业管理费为1000元,预交一个月。乙方交纳安全用电保证金5000元,电费为1.30元/度,按月交纳。

2.乙方每月五日之前带现金到物业办公室财务处同时交纳下月物业管理费及当月电费,逾期不交电费或物业管理费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供电及相关服务。

五、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小区人员管理规定》,文明经营,不得骚扰和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垃圾按服务处指定的时间从指定的通道运到指定地点。

六、经营过程中,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治安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酌情现场处理。

七、乙方须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每户根据经营场所的实际面积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配备消防器材,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同时注意安全用电,不得使用高负荷电热丝、大功率电炉等电热器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无人员,同时政府规定须持证上岗的工种,工作人员须证件齐全,工作人员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逗留、作业,违者服务处有权将人员请出小区。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须根据《小区管理规定》、《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制度对乙方在小区范围内经营场所的水、电实施统一管理。

二、甲方应制定监管制度,成立监管巡视队,对小区范围内的经营场所的水、电实行全方位的监管和服务。

三、在监管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人员有违规、违章时,其监管人员有权在现场予以制止;乙方人员如有不服从管理的行为,则甲方有权采取强制纠正措施,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四、甲方在执行监管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理,不得收受礼品现金、不得徇私舞弊;一经投诉并被认定为事实者,甲方将对当事人予以经济、行政处罚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甲方须建立监管人员管理制度,预防监管人员滥用监管权利,保障乙方正常且符合规定的用水、用电及其它各项正当要求。

六、甲方工作人员应在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配合乙方,保障乙方的权利。

七、如乙方有油烟扰民、噪音扰民(如:音响、ktv、供电、供水、制冷等设施)、污水漫溢(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外溢与幸福满湾香餐厅轮流疏通处理)等情况发生,导致业主投诉,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与投诉有关的服务,甚至停止所有服务。

八、如乙方进行装修或对经营用房进行改造,必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按物业管理处的《装修管理协议》统一办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关人员违反第三条中相关条款者,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甲方将给与经济、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乙方人员违反第二条中相关条款者,甲方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说服教育、拒绝进入小区、扣除保证金、停止相关服务(包括配套设施的使用),直至提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五条:办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异议可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补充。蜂巢物业管理网收集整理。

甲方:武汉xxx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南湖雅园服务处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时间:时间:

第二篇:物业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信息

甲方: (业主大会);

委托代理人: (业主委员会);

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

邮编: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北省沧州市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项目)实施物业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

2、座落位Z:

3、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3、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4、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5、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合同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

6、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7、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合同事项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8、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9、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依照本合同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3、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合同事项的行为;

4、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5、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6、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7、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8、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9、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

10、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1、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3、共用设施管理

4、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5、保持道路畅通。

6、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8、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9、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10、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2、乙方违反本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期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2、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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