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餐饮服务合同协议书(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餐饮服务合同协议书(合集)》。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本着诚信互惠原则,在平等的基础上发展长期合作关系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谨供遵循。
第一条:供货质量标准及赔偿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法律、法规要求。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乙方对所提供产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需求,保证所提供产品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产品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利要求退货,或是更换所需产品类别,对于乙方所提供产品甲方有权利根据市场变化,按质论价。对于乙方在供货方面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甲方在经营上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责任。
3、乙方未按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或少交而甲方仍需要的,应按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但由此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4、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货源,由于乙方货源不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实际损失。乙方提供的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甲方指定标准,甲方同意收货,根据乙方所送货物的品种,任意挑选,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收货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若出现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二条 产品价格
1、乙方必须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价格为宜宾市场最低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或按超额部分的叁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2、价格经双方议定核实后,乙方在30天内不得调高产品价格(价格若需调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并与甲方协商确认,否则按原价格执行?)
第三条 贿赂行为约定
1、如发现乙方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如回扣、招待、娱乐、馈赠、购物折扣,及其它一切,以物质上任何形式的受益行为,皆视为商业贿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所有产品合作关系,并冻结所有应付帐款,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如情节严重,则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对乙方依法处理。
2、乙方有责任对甲方工作人员个人任何形式的不当要求应予以拒绝,并主动向甲方检举。
第四条 产品交付的规定
1、乙方须将甲方所需产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2、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交货,不得无故拖延送货时间。如果未按甲方规定时间送货,且事前未作声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3、对无故变更甲方规定货物品名,数量。不履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第五条 产品检验
甲方有权在产品的生产地对所需产品进行检验,同时有权对市场作价格调查,若产品质量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将产品退回乙方更换,亦可取消订单,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于通知之日起 三天内领回该项退货产品,如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退走,该货物甲方有权进行处理,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乙方负担,且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第六条 货款支付
1、票据方式及期限:
2、结算方式及期限:
3、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七条 列 明
如乙方指定负责甲方业务人员、公司地址、电话、资料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因未即时告知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责任。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
2、因供应产品造成甲方税务方面损失的,乙方须负责赔偿。
3、在合同终止前,经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乙方仍应按约定提供甲方所需物品,否则按产品违约行为赔偿甲方损失。所需产品品种、数量以双方约定的订单的订单为准。
4、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由审核机关查实证明,经甲方认可,可以减轻或免于经济责任。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自行协商,签订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都同意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经签定即发生法律效力。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后,其剩余产品质量的保证,乙方同样负全责。
7、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特色烤猪蹄商铺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商铺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的商铺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主要为___________,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以_其现有经营中商铺代资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币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币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三方确认的个人银行卡上,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所持股权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间分工
甲方负责,店铺的日常营运和内部员工管理。
乙方负责,各类财务管理,账务登记和管理。
丙方负责,产品策划构思和日常监督。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协议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作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甲、乙、丙三方作为合伙人(附身份证复印件),经友好协商,就合伙开设餐饮企业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供四方共同遵守。
一、合伙宗旨
合伙人根据自身的资金及管理优势,合伙经营一家餐饮企业,通过合伙人合法的手段,劳动,以便取得并分享经济利益,共担风险。
二、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餐饮企业名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不含临时搭设)。
三、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餐饮,经营范围由合伙人共同时确定或调整。
四、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出资额、比例及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额及比例
甲方______以现金出资,计币______万元,占______%。乙方______以现金出资,计币______万元,占______%。丙方______以现金出资,计币______万元,占______%。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分两次交齐,其中: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50%,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50%。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35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予以返还。
六、财务管理、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财务管理
1、账户管理
合伙人同意在工商银行开设专用共管账户,与该合伙有关的所有收入均必须及时进入该账户,包括合伙出资。营业收款人必须在营业收入当天下午和第二天上午存入账户。
2、管理责任
(1)合伙人同意由甲方负责财务管理。
(2)合伙人同意由乙方负责监督财务管理并派工作人员兼任收银员。
(二)日常开支的管理
合伙人同意日常开支由甲方签字审批,但支付前应具备
(三)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外的收入为净利润,即为合伙创收盈余,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当时结算50%,预留50%(另设账户管理)作为后期发展或拓展资金。
(四)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的,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七、合伙人决策事项及分工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
1、对外订立协议;
2、对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其他临时须决定事务。
(二)合伙人个人业务及分工
1、甲方作为合伙人共同委托人,代表全体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及事务处理。
2、乙方负责合伙人财务监督工作,并按月形成收支情况,向合伙人会议汇报情况。
3、乙方负责组织合伙企业营销工作,并担任合伙联络人,负责联系并安排合伙人会议,对形成的决策事项跟踪落实。
4、丙方负责合伙企业的后厨房管理工作,除合伙收益外,实行月薪计酬。
八、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合伙人难以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损失的,应当赔偿合伙人的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法院强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上述情形的退伙以上述情形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合伙人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出资或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九、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重大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均有平等的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利益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出资;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禁止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活动;如其有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承担赔偿;
(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三)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无意向继续签订合伙协议;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15日内未清算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款的办法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清偿的,依本协议第六条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合伙人追偿。
十二、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逾期10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十三、协议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三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事项
(一)经协商,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工商机关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专题: 燃气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与标准规范全集 行政管理实习报告 餐饮管理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