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合作协议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合作协议书》。
双城市韩甸人民政府引进哈尔滨中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农牧产业项目,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高科技农牧产业链生产基地二、项目实施单位:哈尔滨中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太公司)
三、项目投资:计划总投资约为1500万元人民币。
四、该项目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
1、种鹅繁育及鹅产品深加工基地
2、种羊繁育及羊产品深加工基地
3、特色经济动物养殖、观赏、旅游度假园区
4、其他农牧业产品的生产和加工等。
五、双城市韩甸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韩甸镇人民政府)全力支持此项目的实施,并做出如下具体承诺:
1、韩甸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大马家村有偿为中太公司提供约1000亩草原供其生产经营使用,以承包形式体现;承包期为50年,即从20__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总承包金为万元。该草原位置详见《附1》。
2、韩甸镇人民政府成立该项目的协调办公室,配合实施此项目。主要解决交通、通讯及水、电等基础设施,其中项目用电需在该项目正式启动前保证完成。
3、韩甸镇人民政府要保证中太公司能够正常使用依此协议书取得的土地(包括草原、放牧场、耕地及办公用地等),保证农牧业项目的正常进行。对于因为非中太公司原因(如出现妨碍、破坏等情况)影响该项目的正常进行,造成中太公司损失,韩甸镇人民政府负责承担。
4、中太公司在向韩甸镇大马家村支付了草原承包费后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如草原管理费等),今后有关部门对于该草原的其它所有收费均由大马家村承担,与中太公司无关。
5、本协议签订后,韩甸镇人民政府要协助中太公司办理该草原的承包经营权证等相关手续。
六、中太公司承诺:
1、科学合理使用该草原。
2、承诺为韩甸镇养殖户提供优质种雏,并负责成品收购。
3、定期或不定期地聘请国内外农牧业专家为本乡养殖户提供养殖技术讲座和生产指导。
七、本协议书签订后,项目实施方成员丛晶智等将注册成立“中太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太实业”);待“中太实业”成立后,本协议中所涉及“中太公司”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完全由“中太实业”继承;此后的一切操作均由“中太实业”实施,与“中太公司”无关。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可做出书面补充。
九、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作用,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双城市韩甸镇人民政府代表人:
哈尔滨中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表人:
签约日期:20__年月日签约地:哈尔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