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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服务方案共5则范文

2022-04-06 01: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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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装修管理服务方):

联系人:电话:

乙方(装修业户):

联系人:电话:

丙方(装修施工方):

联系人:电话:

为加强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业户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贵阳市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临时)管理规约》等相关法规、规约,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物业服务中心、装修人、装修施工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范围及内容

乙方委托丙方对其所有的位于小区组团幢(栋)单元楼号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工程具体内容:

1;

2;

3;

4。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期限及施工时间

本次装饰装修工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作为乙方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临时)管理规约》约定,甲方有权就业主进行建筑物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相应管理。

2、甲方告知乙方、丙方装饰装修中所禁止的行为及须注意事项,乙方、丙

方应当遵守以上规定。同时,甲方有权在装饰装修现场进行巡查,就实际情况提出的合理建议,乙方、丙方应听取。

3、如乙方、丙方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出现本协议或《(临时)管理规约》中 所约定的禁止行为和违规行为,甲方有权禁止施工人员、施工工具、装修材料、家装物品等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同时,甲方有权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违规行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装饰装修过程中,如须甲方协助,甲方应予以必要协助。

5、对乙、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负有监督的权利,在发现乙、丙方施工现场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丙方改正直至停工,并进行处理。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进行装饰装修前应通知甲方,告知装饰装修时间、施工单位及人员、装修范围等必要信息。

2、装饰装修工程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对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噪音、垃圾处理、施工人员着装、施工时间等) 提出合理整改意见的,乙方应及时要求丙方整改。

3、乙方应严格遵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及甲方经授权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维护小区良好环境及形象。

4、乙方应根据装饰装修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布置施工环境等,尽量避免因装饰装修工程而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

5、乙方应严格约束自身及丙方行为、言语、举止及装饰装修行为等,如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因乙方行为致使业主共有设施设备、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与丙方共同负责装饰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7、装修现场禁用明火,动用明火须先告知甲方,并做好防火措施,清除易燃物。

8、装修现场须配备手提灭火器,每50平方米须配置1只2公斤灭火器,灭火器存放于易取用的位置。

五、丙方权利及义务

1、丙方应具有承接本协议所指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关资质,同时丙方应将相关证件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由甲方备案。

2、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装饰装修义务,高效及时完成工程。

3、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约定,遵守注意事项,不得出现本协议所列禁止行为。

4、丙方应本着文明施工的原则,按甲方规定规范施工人员着装、行为、言语等,施工人员遵守甲方出入制度,同时尽量避免因装饰装修工程而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

5、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因丙方行为致使业主共有设施设备、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与乙方共同负责装饰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丙方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六、装饰装修禁止行为

1、所有装修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约,保证建筑物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性,符合防火、防水、保温、隔音、卫生等有关规定及建筑功能要求,不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并严格按照业户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房屋装修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安全。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开挖地下室,不超过建筑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如超负荷吊顶、安装大理石和大型吊灯等)。

(2)不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确需改动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完工后需做48小时闭水试验,经试水检查合格后,方可回填。

(3)不扩大、增加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数量,不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不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4)在不影响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不损害原建筑设计风格前提下,经甲方同意,乙方才可按统一设计款式对阳台、露台等实施统一封闭。以上统一设计

款式由甲方统一提供(包括材料和颜色等)。

(5)一楼私家花园、业主户内可通达的平台等不得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在不影响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不损害原建筑设计风格的前提下安装花架、遮阳(雨)蓬等改变建筑物外立面外观的,须经该幢(栋)楼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及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按照统一款式安装。以上统一款式由甲方统一提供(包括材料和颜色等)。

(6)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7)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规划、设计用途,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

(8)不得擅自拆除、改变公共烟道等其他共有设施设备;

(9)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2、乙方和丙方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1)项、第(2)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3、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4、上述行为经批准后,乙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修施工单位承担。

5、丙方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6、丙方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运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装修现场禁止私自接驳非本户的水、电,不得擅自更改水表和电表。严禁从消防栓取水,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电气、电焊等特殊工作的操作人员均需

有电工、电焊工等操作证,不得无证操作。

8、装修施工区域禁止吸烟。

9、乙方和丙方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10、严禁高空抛物。

七、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装修时间:冬季:8:00-12:00,13:00-19:00;夏季:7:00-12:00,14:00-19:00;(18点以后严禁使用电锤、切割机等),12:00-14:00、星期

六、星期日、法定节假日全天严禁使用噪音较大的设备(如电锤、切割机等)或噪音扰邻。

2、装修垃圾应袋装,包装袋不得有穿、漏现象,按甲方指定的地点、时间堆放和清运。

3、不利用楼道、路面等公共部位拌沙浆、锯木板或进行切焊作业等。

4、装修施工时,应预留经过改房屋的管道检查口,以便日后检修,不得封闭煤气管道和煤气表等。

5、装修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甲方做闭水试验,经闭水试验48小时无渗漏后,装修施工人员进场后出现一切渗漏情况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6、装修时,请注意保护已开通的NDT系统(智能终端、煤气探头、应急按钮),不要随意移位。煤气探头应低于厨房吊顶10公分以上,以免影响煤气探头的灵敏度,避免产生可防范的安全事故。

确实需要移动上述终端位置,必须向甲方申报,由甲方派专业技术人员上门操作。因擅自移位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为保障小区外立面的统一,安装空调外机必须安装在统一的固定空调板上或指定的位置,冷凝水管应接入到指定的排水孔内。

8、落地窗窗底部易回潮,装修时建议该处不用易腐材料(可采用如花岗石、大理石等)。

八、装修相关费用

1、装修保证金:2000.00元/户,装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满后凭装修保证金单退还。

2、装修管理服务费:200.00元/户/次。

3、装修垃圾清运费:5.00元/㎡/次(按建筑面积)。

4、拆墙清运费:20.00元/㎡(按拆墙面积)。

5、装修出入证:工本费:10.00元/张;保证金:50.00元/张。

6、乙方在办理装修手续前一次性交纳。

九、违约责任

1、凡乙方、丙方违反本协议或装修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纠正、恢复原状、禁止其进场施工或暂停乙方装修施工,待乙方整改合格后恢复施工。

2、因违约视情节程度从装修保证金中暂时扣除装修违约金,待整改恢复原貌后退还,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装修资格直至诉诸法律。

十、附则

1、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起生效,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甲方经授权所公开发布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丙双方应遵守。

3、如因本协议引发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意一方有权向建筑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贵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中心代表人(签章):日期:

乙方:(业户)代表人(签章):日期:

丙方:(施工方)代表人(签章):日期:

第二篇:环保小卫士综合实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参与走进社区“低碳环保从我做起”宣传活动,在师生及群众当中努力营造“倡导低碳生活呵护生态家园”浓厚的环保氛围和节能意识。倡导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等小事做起,培养良好的环保意识,率先垂范,影响更多人养成节能环保的行为习惯。

二、活动目的

以“低碳环保从我做起”为主题,以“争做低碳环保小卫士,从身边小事做起”为口号,培养学生良好的环保习惯为重点内容,以家庭低碳为突破口,着眼于全面提高学生低碳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低碳环保习惯。将爱国教育、爱家乡教育、诚信教育、环保教育等传统美德教育及学校的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紧密结合,通过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使学校成为低碳环保的宣传和示范窗口,为营造和谐的校园和良好的社会大环境做出贡献。

三、活动内容

1、要求学校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低碳环保从我做起”活动,号召师生在教室、办公室自然光充足时,不开灯,离开教室、办公室前,关闭电灯、电脑等电器,并关闭插座总开关,避免电器待机耗电。电脑开机后如果暂时不用,把电脑调到休眠状态;显示器根据需要调整亮度(越亮耗电越大);积极推广“无纸办公”、“无纸通信”,节约打印、复印用纸,提倡双面使用打印纸;倡导学生的作业本两面利用,以免浪费;倡导师生在宣传周期间,尽量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骑电动车或步行上下班,践行低碳生活。

2、组织504中队在大队辅导员及中队辅导员的带领下,于3月18日阳光体育活动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家校齐努力”活动,发放“倡导低碳生活”宣传材料,使“低碳环保从我做起”活动,走向每一个家庭;使学生在参与和体验中成为环保低碳的宣传者、实践者、示范者。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力度。要求各校制定出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组建“低碳宣传周”领导小组,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号召学校以校长为低碳带头人,以学校教育处为行动的倡导者、实施者,规范者,以全校师生和家长为参与者,将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

2、完善评估机制。将低碳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学生低碳行为表现作为评价班级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内容,对工作突出达的学校予以奖励。树立教师、学生低碳榜样,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低碳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请各学校将活动的开展情况于3月31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发至思政体卫科邮箱

3、坚持常抓不懈。低碳行动是一项长期而有艰巨的全民性工作,不是说一两次活动就能解决得来的。本着“为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的观点,要立足现在,放眼未来,将低碳教育抓细,抓实,抓好。塑造学生的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爱护我们的家园,造福我们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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