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外商投资承诺书(推荐5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外商投资承诺书(推荐5篇)》。
外商投资企业合并
一、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日期:2001-3-15)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2001修订版)》(国务院令[2001]第311号)(颁布机关:国务院 日期:2001-7-22)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号)(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日期:2000-10-31)第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1]第311号)(颁布机关:国务院 日期:1998-9-4)第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日期:2000-10-31)第六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1]第301号)(颁布机关:国务院 日期:2001-4-23)
第七条
7.《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的决定》(外商贸部[2001]第8号)(颁布机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期:2001-11-22)
第七条
二、审批条件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七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公司合并或分立,应符合《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在不允许外商独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产业的公司中独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3、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导致其所从事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并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
4、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符合海关、税务和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合并或分立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经审批机关、海关和税务等机关核定,继续享受原公司所享受的各项 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5、公司与中国内资企业合并必须符合我国利用外资的法律、法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拟合并的中国内资企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范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合并后公司所从事有关产业的投资者资格要求;
(三)外国投资者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合并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四)合并协议各方保证拟合并公司的原有职工充分就业或给予合理安置。
三、申请资料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公司合并/分立的申请书(原件,2份)和公司合并/分立协议(原件,1份);
(二)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合并/分立的决议(原件,1份);
(三)因公司分立而拟存续、新设的公司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原件,1份);
(四)各公司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
(五)中国法定的验资机构为各公司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和各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1份);
(六)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原件,1份);
(七)各公司的债权人名单(原件,1份);
(八)合并/分立后投资各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具有法定代表签署的授权书)签订的公司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提交章程)(原件,1份);
(九)合并/分立后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名单及委任书(原件,1份);
(十)提供因公司合并而解散的申请和须解散的公司原审批机关同意解散该公司的批复(原件,1份);
(十一)获得审批机关书面同意的初步批复后,应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文件:
1、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证明;
2、公司通知其债权人的证明(原件,1份);
3、公司就其有关债权、债务处理情况的说明(原件,1份);
4、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四、审批程序
企业向区外经贸局申请,区外经贸局审核有关材料后拟文初步批复或上报。企业在初步批复之日起10日内,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告之日起45日后,债权人无异议的,再将有关资料报区外经贸局批复或上报。
五、审核时限
所提交材料齐备后4个工作日内批复或上报。
六、联系方式
责任科室:外商投资促进科责任人:李敏
咨询电话:83367580, 83286918, 83808921,83355734
E-mail:foshancjk@126.com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投资承诺书
无外资承诺书
投资者承诺书
资质外借承诺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廷福糖化饲料厂现有房屋 平方米,场地 平方米,现有设备均属甲方所有。(其中30吨酒桶及灌装设备属甲乙双方所有)
第二条 20xx年11月1日,甲乙双方各投入叁拾万元人民币做为前期投入,从20xx年1月1日起至合同期满,投入和收入每月1日前清帐,投入各承担50%,收入分红各50%。
第三条 饲料厂生产、安全由颜廷福负责管理。销售及办理各种事物由马宏冰负责。
第四条 合同签订之后,任意投资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合同签订前该厂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合同签订后在生产过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书规定事宜,违约方应当向对方付出资额百分之三十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期满后履续合同。
双方协商同意,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第七条 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投资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目的:__________为了充分发挥甲方的资金优势和乙方的.技术与业务渠道优势,以及东莞的市场优势,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共同出资,组建鞋料加工企业。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鞋料加工经营(前期从事来料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后再考虑自产自销等经营渠道拓展)。
第三条 合伙经营地点: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期满后双方若有意继续合伙,则另行签订协议。
第五条 出资方式与金额:__________
(一)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_____万元。
(二)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_____万元。
(二) 双方伙人的出资,于20xx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______万元。合伙期间双方伙人的出资为双方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
第六条 财务管理
(一) 双方出资专门设立独立账户进行管理。
(二) 甲方委派一人负责协助乙方管理经营,所有进出账(包括采购原材料、销售货物、员工工资发放等)必经由财务审核,乙方批准,方可入账。
(三) 每月财务应汇总报表报甲、乙方审核,以便甲乙双方及时掌握经营情况,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__________
(一) 乙方负责合伙企业的技术与业务渠道,给予5%的盈余分配比例;
(二) 其余95% 的盈余按照出资额所占比例分配,其中甲方出资75%,折合合盈余分配比例为71.25%。乙方出资25%,折合合盈余分配比例为23.75%;
(三) 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如企业出现亏损,甲方承担 ______%、乙方承担 ______%
第八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__________
(一) 入伙:__________如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投资或增加合伙人的,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新增加投资(含新入伙增加的投资)等比稀释本合同第七条的(一)、(二)款所形成的盈余分配比例。未增加投资情况下增加的入伙人,由甲乙方按比例转让原出资;
(二) 退伙:__________除不可抗拒原因及法律规定的原因外,因合伙人自身原因需要退伙的,应提前60天告知另一方。退伙方的出资另一方有优先受让权(乙方退伙时,其技术与业务盈余分配权自然灭失);
(三) 出资的转让:__________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但转让方须提前30天告知其他合伙人,且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第九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
(一) 合伙企业负责人为甲方(何XX),具体负责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资产管理;
(二) 乙方负责生产、技术、业务承接及业务渠道开拓;
(三) 重大决策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能付诸实施。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与其有关的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写明如果一方违反合同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数额)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__________
(一)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终止合伙合同:__________
1、 合伙期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等事由终止。
(二) 合伙终止后以及时做好以下工作:__________
1、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 清算后如有亏损,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等。
第十三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_____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当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生效方式)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__________
(一) 所购置生产经营用车挂在 名下;
(二) 厂房租赁由乙方负责并签订合同;
(三) 设备选型及采购以乙方为主,甲方配合并办理付款手续。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签名: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目录.
1)总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合同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___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___元,其中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___元,其中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__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提交***公司(下称企业)变更备案信息并承诺:
一、已知晓备案申报的各项规定内容。
二、所填报的备案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三、所提供的备案书面材料完整、合法、有效。
四、企业所从事经营活动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
五、申报内容是各方投资者或企业最高权力机构真实意思的表示。
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所从事的投资经营活动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七、不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1 1 承诺人应为外商投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