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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过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建筑地址:
甲方将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位于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商业经营使用。
二、房屋面积:
1、甲方对其所有出租的房屋拥有合法出租权且无争议。
2、该房屋的面积为_____平方米(以产权为证)。
三、租赁期限:
租赁为_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应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腾空交给乙方使用。
四、定金:
乙方应付的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租金:
1、租金年度额数及支付日期,详细如下列表。
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日期为____年___月__日。
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日期为____年___月__日。
第三年租金按附近同面积5家门面涨幅的平均价提升。
2、支付方式:
租金按______为一期支付,首期租金于____年___月__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为上期租金到期前______天支付。
六、保证金:
1、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在乙方将房屋完好的的向甲方交割清楚、并付清所有乙方应付费用后二天内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3、如乙方拖欠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或者租金,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予以扣除。甲方扣除后的保证金,乙方应在七日内予以补足。
七、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八、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并确保水、电、气的正常使用,以及房屋内外结构、设施等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2、甲方提供的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害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3、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房屋。
4、甲方应确保对该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份的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情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得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而遭受损害的,甲方应负全赔偿责任。
5、甲方同意乙方租赁该房屋的经营使用性质为餐饮、钦食行业。
九、乙方的义务:
1、在入租时应检查甲方所配备的设施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负责修复和配置。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破坏承租房屋整体格局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改装及装修。
3、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4、乙方可以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将该房屋进行转租、分租、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但须提前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允许并提供相应配合动作性 并对承租的房屋及设施有爱护,保管的责任。
5、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致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双方无违规行为,则按此条件继续续签3年合同涨幅按附近同面积门面5家的平均价。
2、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中止。 十一、违约处理:
1、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
2、心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其他乙方在终止合同前在甲方监督下做到地板,墙面,厦门,厨柜,主体的复原。
2、甲方需提供给乙方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复印件(只能用于办理各类证件)。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姓名: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市岳市场门面及紧靠门面左则的房间出租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市市场的门面租赁给乙方。门面合法产权为盖一市场所有,甲方已经从盖一市场买下了门面年到年的合法经营权。
二、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经营范围由乙方自己决定。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三、租赁期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形式
四、门面的租金为每月圆整。乙方每年的月号到月号期间向甲方缴纳一年的租金元,乙方每年年底向盖一市场缴纳门面的租金元。
五、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伍千圆(5000.00)人民币做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六、乙方交付的履行保证金甲方在合同到期后应全额交还乙方。
七、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允许乙方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和必要的改造。
九、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
十、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在盖一市场其他门面进行经营活动,如有,视为单方终止合同违约行为。
十一、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盖一市场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甲方给乙方无偿使用的设备(设备清单及设备状态见附件),乙方在合同期内可以使用,乙方也可以不使用,代为甲方保存。由于甲方设备自身所具有的特性,设备随时间会老化,合同期满后,乙方交付给甲方时,乙方不承担相关折旧费用。
第五条续租
十三、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租金、押金等)有优先续租权。
十四、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半年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十五、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违约
十六、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间内交付甲方房租,如未交付,每滞纳一天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的5%做为滞纳金,如一月未交清,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并终止合同。
十七、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重新确定租金和押金标准。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十八、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保证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十九、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半年通知对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
二十、任何一方单方面强行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合同租赁期租金总额。
第七条其它
二十一、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二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二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二十二、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三、乙方营业范围可根据需要可自行调整。
二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十五、本合同连同附件共4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号商铺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
租用的期限为年,租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月租金总额:第一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万仟佰____拾元正(¥元/月);第二年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___佰拾元正(¥元/月),第三年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___佰拾元正(¥元/月)。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租金交付期限:每月10日前交清当月租金。(并且必须是人民币现金)
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万仟___佰拾元正(¥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
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年月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十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4、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单个电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调、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须向供电部门申报增加用电负荷,待批准及缴交增容费后,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装修该商铺;如需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并一律不得改变该商铺的结构部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按保证金的3‰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缴交保证金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_______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______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元(即第二年为_______元,第三年为_______元,第四年为_______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双方就甲方之店面出租给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租用房屋及配套设施
甲方租给乙方之店面壹间(上、下两层),座落某某地,门牌A号,乙方租用作销售电动车使用。
第二条 租期租价
租期为壹年。自本合同生效期为20XX年6月27日到 年 月日止。在租期内,租价为每月人民币 元,乙方按月在当月的头五天内向甲方付清。租金由吴女士收取。
第三条 履约保证金
①为信守租约,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此保证金由甲方收存。当合同期满,无违约情况,甲方应及时将所存保证金一次性全部退还给乙方。
②在合同期内,乙方为营方便,将甲方店面左右两面墙壁拆除,拼作一店使用,须交修复墙面保证金壹仟伍佰元,此保证金由甲方收存。当合同期满,乙方须将左右两面墙壁修理复原,(墙面位置是店面全后屋墩之正中方位置,不得偏左或偏右)墙壁修理复原后,甲方应及时将此存修复墙面保护金一次性全部退还乙方。
第四条 履约责任及违约处罚
甲方:租期内不得将此店面出租他人,不得索提租价,如果需将店面出租或收回自用,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乙方所交履约保护金相同的金额,(壹仟元)作为补偿乙方因提前解除合同所受的经济损失。
乙方:租期内,不得拖欠租金或减压租价。若需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通知期间的租金照交,甲方接到通知满一月,即为同意乙方退租,可以把乙方履约保证金,用作补偿提前退租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房屋维修及消防
在租用期间,乙方爱护房屋和设施。需自行装修时,不得变动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损坏承重墙体。在迁出时,对房屋和原有设施应复原。乙方的装修若经甲方同意可不必拆除,甲方对装修价值可以考虑适当的经济补偿。但甲方并无任何义务对乙方的装修需承担任何经济责任。若乙方提出无理要求,甲方可以不予受理。
在租用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加强消防意识和措施,若有违法情况,甚至酿成火灾事故,必须承担一切有关责任。
第六条 意外灾害及责任
房屋租赁期内,如果是由于发生战争或人力无法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或遭受非乙方需承担任何责任的火灾而连带受害事故,其造成的一切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此本合同也自然终止。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即行生效。 租赁已满或提前退租,本合同即终止。
合同终止后,乙方若拖延迁出,以致影响到甲方房屋的使用和出租,应照付拖延时间的房租,三个月内并由乙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三个月以上不得搬走,则作乙方已放弃对留下物体的所有权,可听凭甲方变卖或作其他处理,乙方无权过问。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转让。转让后受让方必须遵守本合同条款。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生效日期: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门店面积约平方米左右。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1、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乙方向甲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但租金参考当时的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佰拾元整)。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仟佰拾元整)。租金第一年不变,第二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增加7%计算租金.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如续租,次年年租金在已交租金期满三个月前一次性交清,依此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拖欠租金,从约定交款日第3天开始以每天按所欠租金10%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拖欠房租30天以上缴纳的,属拖欠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4、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贰仟元整,合同终止无违约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空调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方可继续有效。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的装修装饰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门市,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和房屋。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如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及设备归甲方所有。如果乙方拆走,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损坏房屋或房屋结构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存放危险物品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损坏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在约定的交租金时间无故不交,并推迟30天以上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租或者乙方装修损害房屋的,保证金和所剩租金不退抵违约金。
第十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等)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租给乙方位于金川大道西路南63和65号 号的门面房,特订立如下协议:
租用时间为 20xx 年 2 月1 日起,至 20xx 年 1月31 日止, 共 5 年时间。
1. 租金为 陆万玖仟 圆/年。租金提前一月逐年付清,否则视自动放弃,甲方有权收回。前三年租金不变,其中第四年和第五年起的租金按市场行情双方协商。水电、物业管理费、通讯、有线电视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另外收取装潢物业水电费押金壹万 圆。无拖欠费用情况下租期结束押金退还乙方。
2. 租期内不转租他人,如乙方要续租,请在租期结束前1个月与甲方办好续租手续,否则到期终止,甲方收回移作他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
3. 乙方在使用期间要保持房子原样,如要装潢需要征得甲方同意,结束租期不
得拆除(空调除外),保持墙面整洁不乱涂乱画,室内设施等请爱惜使用,到期时如有墙体、门窗、室内设施等损坏则照价赔偿,或修理恢复原样。如果甲方在承租期内出让或转售本房需和乙方协商,乙方同意方可出卖。
4. 乙方在租期内,经营场所内严禁烟火,随时做好消防和防盗工作,如出现火灾水灾偷盗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不得在租期内做违反国家法规的活动,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否则乙方责任自负。
5. 其他需求有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再负责。乙方如果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甲方有权配合。如遇到特殊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6. 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或转让,如果转让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7.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房主):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将: 出租给乙方作为门面房使用,房租为每月人民币 及租期内甲、乙双方过使用的水电费两部分组成(水电费按实际使用由乙方自行收费部门上交)。
二、房屋租期暂定年,日期从年月 日为止,必须按季度付清租金,水电费按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到收费部门上交,退租时,乙方必须出示结清的电水费收费发票。
三、房屋租金分为租费人民币陆佰元整及房屋出租期内甲、乙双方所使用的水电费(水电费按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到收货部门上交)。
四、房屋使用保证金
1.交付第一季度租金的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小写:元人民币|)。
2.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房租期满后,签订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如乙方使用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电、水及其他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甲方可协助解决。
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样,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按违约处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六、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如因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全额赔偿乙方,并另支付违约金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提前一个月提出退租协议,否则乙方另要支付违约给甲方。
3.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有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额。
5在乙方经营确有困难时,应提前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可实施转让事宜,但转让风险自担,请转让双方谨慎考虑。
6.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乙方没有通过甲方书面同意及签字的转让行为,属乙方无效转让、乙方的无效转让是违约行甲方不予承认。
7.乙方无效转让的责任由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承担,如该无效转让已接结束,责任由续租方全额承担,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时续组方还将支付乙方应负担的金额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8.有效转让租期为合同内租期。
9.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10.转让交接,水、电及房屋内设施及有关经济费用问题,由双方自行处理,如有遗留问题,续租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七、有关续租的事项
1.乙方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由双方协议商定。
2.在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佰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九、本租房协议为甲方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作用),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下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壹式两份,每份肆页,甲乙各方执壹份。
甲方(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