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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鉴于:海南省建设工程检验研究院琼建测(函)字[20xx]01号文件已经将住宅第1幢楼(以下简称:路住宅楼)鉴定为危房,甲方依据自己的职责,决定对该楼进行重建;为了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住宅楼的拆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拆、建标的物及时间
(一)拆、建标的物:住宅楼
(二)拆、建时间: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第11日起算,拆除 天,重建 天,共计 天。
(三)交付时间:住宅楼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交付使用。如乙方接到甲方交付合格房屋书面通知后仍不办理回迁手续的,视为甲方已履行交付义务,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 住宅楼由甲方单独出资,在原土地上按原结构、原面积实施拆除、重建,乙方不参与任何拆、建行为。重建时,房屋结构设计可考虑住户实际需求,经乙方许可后做适当调整。甲方应在重建施工前 天内将报建批准的施工图纸交乙方确认。
第三条、交付约定
(一)工程按拆、建时间竣工后,甲方应在2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经法定程序组织验收合格后将新楼交付给乙方使用;
(二)新楼交付使用后,甲方应在60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房产权属登记事宜,并取得全部房地产权属证书。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一)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搬迁工作。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搬出该楼,影响甲方拆建进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施工期间,工程队应按照甲方报建批准的图纸施工,甲、乙双方均不能单方要求更改已报建的施工图纸;确有必要更改时,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三)甲方在约定的拆、建时间内,对住宅楼实施拆除、重建工作。因甲方原因造成路住宅楼不能如期建成并交付使用,甲方应按乙方原有套内建筑面积,在拆、建时间届满后3个月内按海口市路住宅楼附近新建房产价格标准并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后,为乙方购房进行安置,并必须按原房标准对地砖、门、窗及其他原有的设施进行入住标准装修;或以货币的方式支付等价房款;两种方式乙方有选择权,此时,乙方放弃路住宅楼的房屋产权。
(四)如甲方不能按期在路原土地上建成新住宅楼并交付使用,且不能按本条第(三)项约定为乙方购置新房进行安置的,或不能按本条第(三)项约定支付等价房款的,甲方应在拆、建时间届满后第四个月第一天起至实际交房或实际支付等价房款之日止,向乙方按日支付约定交房期至时路住宅楼附近、与新住宅楼同套内建筑面积房产销售价千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五)路住宅楼未经竣工验收,乙方擅自入住或装修的,由此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 搬迁补偿支付约定
甲方以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乙方原住房室内装饰的评估价值为依据,在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原室内装饰的重置价补偿款。
(二)重建期间乙方安置的约定
1.甲方应在海口市给乙方准备临时过渡用房,过渡用房均应新安装防盗门、窗,水电齐全,符合入住标准。乙方应在签定协议时选定入住房号(先签先选),并在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内搬出海口市路住宅楼。入住过渡房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2. 如乙方不愿入住甲方准备的临时过渡用房,可自行租房。
(1)租房期间,甲方依据乙方原有套内建筑面积、装修条件并参照海口市房租均价以及乙方提供的租房合同向乙方支付租金(每户最高不超20__元/月),并视同乙自愿放弃入住临时过渡用房的权利。
(2)住房租金自乙方从路住宅楼搬出之日算起,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年一月及七月上旬,甲方须将租房租金直接汇入乙方账户(乙方账号: )。
(三)搬迁费用的约定
1.甲方安排专业搬家公司为乙方提供免费搬家服务,乙方亦可自行安排搬迁事宜。
2.如乙方自行搬迁,搬家运费凭搬家公司的发票向甲方报账(每户不得超出800元)。
3.原室内的有线电视、电话、电脑网络移机费用由甲方负责,相关的移机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并凭借海南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电信局等专营企业开具的正常移机费用发票报销。
第六条 拆、建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原因(如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无法实施工程施工工作,甲方必须在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拆、建时间顺延。
第七条 甲方按国家建筑规范标准重建该楼,且应按照原住房标准对地砖、门、窗及其他设施进行入住装修。
第八条 新楼乙方验收后回迁约定。
(一)自甲方交付新房即日起6个月内(含自行装修时间),乙方必须搬回原楼层原房号,因搬迁引起的费用依照本协议第五条第三款执行。
(二)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回迁,则甲方从第4个月起:1. 自行外租房的,不再支付安置租金;2. 入住临时过渡房的,向乙方收取每月20__元的过渡房租金及水电、物业管理费。
(三)因甲方不能按时交付重建新房而引起的纠纷,在该纠纷没有彻底解决之前,甲方在按照第四条第(四)项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按排给乙方的临时过度用房或安置住房租金将保持不变。如遇物价因素影响时,安置租金要适当进行调整。
第九条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签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提供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村九冬坡四队3号何癸庆以何国庆兄弟祖屋宅基原地(详看附图),占地面积约400多平方米以乙方共同合作建房,乙方提供建房资金,于20xx年5月30日开工至20xx年8月8日已完工,现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建成的新房屋分配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二、新建成的房屋座落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村九冬坡四队3号,该房屋坐向为:坐东北向西南(详看附图),第一层是框架结构,二层以上为砖混结构,楼高九层住宅楼,第一层为车库及通道,第二层以上为每层三房一厅一套、三房二厅二套、四房二厅一套住宅房。
三、经双方协商确定,已建成的楼房进行分配如下:
1、本楼层,房号为平方米(详看附图),归乙方所有。
2、本楼面积 平方米(详看附图),归乙方所有。
3、本楼一楼车库号为建筑面积及通道公摊面积为 平方米(详看附图),归乙方所有。
4、乙方所分配所得的楼房建筑面积共计为平方米,归乙方所得产权使用期限为七十年(70年),即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5、整栋楼楼梯、电梯及一楼通道,整栋楼投资户共用,只能通行,不能堆放东西及停放车辆。
四、归属乙方的房屋使用权期限为七十年(70年),期限内乙方合法使用,甲方无权干涉,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政策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每个投资者办理个人房产证所须要的费用均由乙方投资者负责,属于甲方房屋办证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归属乙方的房屋期间,甲方不得将该宗土地及乙方楼房屋用于抵押给他们人或贷款、或改为他用。属于乙方使用权的房屋,乙方有权转让、出租、转租给第三方的`权力。
六、甲方必须保证报装三相高压电及民用用电及照明用电及自来水、排污管口,等申报其它通讯网络接口,以原有道路,给乙方使用,所有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收取每种费用价格要以村民平等。
七、使用期间因甲方土地有其它纠纷村民阻挠闹事,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时,甲方要及时处理,化解纠纷,处理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后果由甲方负责。
八、该房屋乙方在使用期内如政府及开发商征用或其它改造需要拆迁时所补偿或赔偿的拆迁费除土地费外,地面上所有建筑物赔偿款或补偿款的70%按整栋楼每人拥有的建筑面积平均分配,其中30%赔偿补偿款属于甲方所得。甲方在统一领取赔偿金后5天内把属于乙方的份额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不退出该房屋。
九、乙方在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终止该协议书和
收回房屋。
十、乙方如在其房屋内做违法的事,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在转让、出租房屋过程中发生的债权纠纷与甲方无关,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当事人要赔偿给甲方。
十一、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如因乙方个人原因,中途退出或使用期满后,乙方所有房屋包括室内所有装修设施全部归还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无任何赔偿。
十三、以上协议书条款双方自愿同意,甲方及其后代子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违约,否则甲方要按乙方找的评估部门来评估乙方所投资的建筑物评估价的五倍赔偿给乙方的损失。
十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随签字人变更而改变。
十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签名: 签名:
甲方:______________(出地方)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投资方)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同意合作建房,决定对位于权属地按政府批准规划用地进行合作开发建房,现对拟开发合作建房的合作方式、开发方案、双方责任及利益分配等事项定立以下协议。
项目概况:
甲方依法获得位于居住用地建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该建设项目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的土地,乙方负责建设地块房屋建设。
利益的分配:
1、甲乙双方对分得的房屋享有永久的使用权,可以自行转让、出租、赠送及继承等。
2、乙方建设本项目完工后,甲方分取房屋一套,面积不得少于 平方米,其余的均归乙方所有。
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合法拥有江西赣州大余金山街55#地块,并有大余资源局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项目建设完工,甲方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的证件。
3、甲方保证提供的地块在合作期间不能和第三方签订任何合同、协议等,并保证其完全拥有金山街55#地块所有权益和保证地块未对外抵押、转让。
4、甲方对分的房产办理个人名下房产证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乙方保证在建设地块在合作期间不能和第三方签订任何合同、协议等,并保证地块不对外抵押、转让。
6、乙方负责策划、设计、建设、办证等工作,并承担项目进行时相关产生费用和负责处理村民纠纷、相邻关系及一切不可预测的.问题等。
7、乙方负责建设本项目为6层带普通装修(外墙粉刷、窗户和门安装、水电接通等),整个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壹年半内时间完工并交给甲方,甲方验收合格有效。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的延误,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则: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相关部门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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