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安装电梯合同协议书(范文5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安装电梯合同协议书(范文5篇)》。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
第1条:协议工期
工期:_________本工程的安装周期为_________天(日历日),自本协议获得双方确认且电梯到场之日起开始计算。电梯年月日到货,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安装完毕(不包括政府相关部门验收时间)。
第2条:协议价款
本协议总价款工程电梯安装及调试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该价格为本协议一次性包死价格。协议金额中已含安装费、调试费、脚手架费、井道照明费、底坑爬梯费、总包配合费______%、等各项达到交钥匙要求的所有费用。政府相关部门验收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第3条:协议工程范围及双方工作:
工作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等级: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和________市地方标准,如果构成协议文件中的任何文件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和________市地方标准的,按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和________市地方标准的,按较高标准执行。
第5条:材料(技术)要求
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安装用原材料、设备、构配、半成品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复验合格经甲方、监理书面批准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第6条: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一经甲方发现,可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7条:如果乙方深化设计部分包括永久工程,乙方应具有承担这部分设计工作的资质和能力或由乙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承担,这种委托不能免除乙方按本条款约定的任何责任,乙方要对这部分永久工程负全部责任,并使其完工后适用于协议中规定的工程预期目的。乙方的施工图纸已包含了设备的安装位置并应已得到业主的有效确认。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自行改变由此产生的返工或新增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业主的装修设计变化、影响到本协议第设备的安装条件从而引起的价格变化不在本协议范围之内。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按同等优惠的价格对变更部分提供同等品质的服务;
第8条:乙方要对一切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并对乙方的文件、临时工程和按协议要求所做的设计负责,即使上述各项工作需由监理工程师批准,但如果出现错误也必须由乙方承担责任。如果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乙方应提交其将采用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安排的详细说明。
第9条: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乙方所有阶段性付款申请均须附有甲方的书面确认。具体形式如下:
1、安装开工(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确认)开始前十日内付电梯安装总价的______%,即¥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整)。
2、电梯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将相关资料交甲方后十日内支付到电梯安装总价的______%;即¥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整)。
3、安装保修期为年,通过验收合格满年后日内,根据质量保修的执行情况,经确认后由发包方给予支付。________电梯安装总价的5______%,即¥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整)。
第10条:乙方须在签订本协议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经甲方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表、布置图、施工图表(包括施工详图目录、制作、提供审核等的时间表)、工地人员安排组织表、工程设备及装备明细表等资料。
第11条:乙方要服从甲方对项目的全面管理。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水、电接口、料库及办公等用地,所消耗的水电费结算办法、验收、退换及交接、乙临设布置、竣工使用及移交、保修内容等一切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甲方商定解决。
第12条:甲方工作
负责乙方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安排专门人员,全过程配合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所需配合的工作,做好与其它施工队伍的衔接,协调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其它相关工作。协同乙方维护工地现场保护。
甲方工作人员施工现场的.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负责土建修改和安装完毕后的填充及整修工作。
协调解决乙方现场的水电接口。负责解决安全期间所需水电,正式电源送到机房并提供足够的用电功率,保证乙方正常安装、调试、验收用电。
第13条:乙方的工作:
1、开工前,派员前往工地检查土建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2、设备到货后,协同甲方及供货方共同接受验货和开箱清点;
3、办理并开展电梯安装工程所需的手续和一切施工工作;
4、井道脚手架材料的提供、搭设及拆除,搭建的脚手架须符合安全标准。
5、工程竣工后向甲方移交通过国家和地方检测部门的相关证书、随机文件和设备安全准运证。
6、乙方确保在甲方竣工验收规定时间内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格证明文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7、临时施工用房、设备材料库房由乙方自行搭建。
第14条: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乙方应保证所有雇员遵守所制定的工地规章。工地规章应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制度:
A)安全保卫措施;
B)工程安全;
C)工地出入管理制度;
D)环境卫生制度;
E)消防措施;
F)周围及临近环境保护的附加规则。
第15条:乙方须立刻执行甲方获在本协议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若乙方没有在收到甲方指示3天内执行,甲方可另聘他人实施,并支付相关的费用,此等情况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为协议总价的20______%。由此延误的工期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前提下由乙方补足。
第16条:乙方若发现协议文件之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说明差异之处,而甲方须尽快给予指示。
第17条:协议总价为协议图纸所明示和隐含的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即包括施工机械设备、人工、安装、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风险、责任等和政策性文件中规定的所有费用。除按本协议的规定外,所有因任何税率、税种、货币汇率升降等原因引起的价格波动均不予考虑,协议总价不作任何调整。
第18条:除非另有规定,乙方的价格须包括执行和完成协议文件所述的工作,也包括不能或缺的所有附带工作的费用,不论它们是含在协议文件中有所说明,也不论它们是否在签订协议同时可以预料到。
第19条:乙方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土质、道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邻近建筑物等现场情况,施工现场条件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的一切因素已经含在协议总价之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若因施工现场的场地因素而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均不会获得批准。
第20条:乙方的项目管理部主要人员应经甲方批准。乙方更换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及其技术人员。乙方须自行负责外租场地的安全、卫生、防火、防盗以及人员管理等问题,并保障甲方免负该责任。
第21条:为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乙方报送甲方的质量和进度的资料。乙方自进场之日始按甲乙双方的约定每周向甲方提交一份"进度报告",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客观因素应具有预见性的评估和应急方案。
第22条:因乙方原因,甲方发出停工令,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能顺延。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乙方的某种违约或过失,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暂停工程部分或全体并进行整改或弥补,此种暂停乙方不得延长工期及追加费用。同时甲方将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索赔。
第23条:乙方的项目经理或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如有),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提前一天向甲方请假,获批准后可让有决定权的人员代其参加。无故缺席的,按违约处理,每缺席一次,需向甲方支付______元/次的违约金,甲方可委托丙方从应付或将付的款项中扣除。
第24条:乙方须为所有机械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以达到不扰民。乙方在本工程竣工后28天内须提交有关本工程的竣工资料两份给甲方。另在需要时按国家规定提交有关本工程的竣工资料(含一套竣工图)归档。
第25条:由本工程开始到竣工证书发出日止,乙方须负全责保护本工程,包括保护工地上或送至或安放在工地上,与本工程有关或供本工程使用的所有临时建筑物、机械、物料和任何其他物件。并须对由于不小心或疏忽或恶劣天气所造成的损坏负全责。若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破损,甲方、总包方将积极协助乙方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索赔,在乙方与责任单位达成协议之前,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无条件修复。
第26条: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售楼工作,对来现场参观的购楼客户要有礼貌,并有责任和义务回答购楼客户提出的有关现场情况的问题,起到积极的作用,不能起负面作用和影响。
第27条:乙方须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对工程、甲方造成负面影响或声誉、形象受损负责,甲方有权根据协议约定进行必要的索赔。
第28条:甲方建议乙方按规定为本工程投保相关险种,保险费由乙方支付。否则发生意外,由乙方承担后果。
第29条: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让和分包。乙方应按协议签订的或总包方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并应按合适的进度抓紧施工,不得延误。
第30条:质量保证: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之管理员进行使用培训。在质保期内,乙方有义务对所安装的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及易损件更换的服务,并承诺在接到客户报修后12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服务。质保结束后,乙方有义务根据业主的需要提供优惠的维修保养服务;
第31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向甲方支付协议总价的______%的违约金或由甲方通知乙方从本协议应付或将付的款项中扣除,除上述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免责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
一天,按本合约总价的______%计算,按天累计。同时,逾期15日,乙方仍不能完工
的,除上述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免责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
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第32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在30天内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33条: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协议附件是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
第1条:协议工期
工期:_________本工程的安装周期为_________天(日历日),自本协议获得双方确认且电梯到场之日起开始计算。电梯__年__月__日到货,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安装完毕(不包括政府相关部门验收时间)。
第2条:协议价款
本协议总价款工程电梯安装及调试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该价格为本协议一次性包死价格。协议金额中已含安装费、调试费、脚手架费、井道照明费、底坑爬梯费、总包配合费______%、等各项达到交钥匙要求的所有费用。政府相关部门验收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第3条:协议工程范围及双方工作:
工作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等级: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和________市地方标准,如果构成协议文件中的任何文件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和________市地方标准的,按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和________市地方标准的,按较高标准执行。
第5条:材料(技术)要求
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安装用原材料、设备、构配、半成品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复验合格经甲方、监理书面批准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第6条: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一经甲方发现,可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7条:如果乙方深化设计部分包括永久工程,乙方应具有承担这部分设计工作的资质和能力或由乙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承担,这种委托不能免除乙方按本条款约定的任何责任,乙方要对这部分永久工程负全部责任,并使其完工后适用于协议中规定的工程预期目的。乙方的施工图纸已包含了设备的安装位置并应已得到业主的有效确认。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自行改变由此产生的返工或新增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业主的装修设计变化、影响到本协议第设备的安装条件从而引起的价格变化不在本协议范围之内。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按同等优惠的价格对变更部分提供同等品质的服务;
第8条:乙方要对一切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并对乙方的文件、临时工程和按协议要求所做的设计负责,即使上述各项工作需由监理工程师批准,但如果出现错误也必须由乙方承担责任。如果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乙方应提交其将采用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安排的详细说明。
第9条: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乙方所有阶段性付款申请均须附有甲方的书面确认。具体形式如下:
1、安装开工(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确认)开始前十日内付电梯安装总价的______%,即¥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整)。
2、电梯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将相关资料交甲方后十日内支付到电梯安装总价的______%;即¥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整)。
3、安装保修期为年,通过验收合格满年后日内,根据质量保修的执行情况,经确认后由发包方给予支付。________电梯安装总价的5______%,即¥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整)。
第10条:乙方须在签订本协议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经甲方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表、布置图、施工图表(包括施工详图目录、制作、提供审核等的时间表)、工地人员安排组织表、工程设备及装备明细表等资料。
第11条:乙方要服从甲方对项目的全面管理。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水、电接口、料库及办公等用地,所消耗的水电费结算办法、验收、退换及交接、乙临设布置、竣工使用及移交、保修内容等一切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甲方商定解决。
第12条:甲方工作
负责乙方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安排专门人员,全过程配合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所需配合的工作,做好与其它施工队伍的衔接,协调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其它相关工作。协同乙方维护工地现场保护。
甲方工作人员施工现场的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负责土建修改和安装完毕后的填充及整修工作。
协调解决乙方现场的水电接口。负责解决安全期间所需水电,正式电源送到机房并提供足够的用电功率,保证乙方正常安装、调试、验收用电。
第13条:乙方的工作:
1、开工前,派员前往工地检查土建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2、设备到货后,协同甲方及供货方共同接受验货和开箱清点;
3、办理并开展电梯安装工程所需的手续和一切施工工作;
4、井道脚手架材料的提供、搭设及拆除,搭建的脚手架须符合安全标准。
5、工程竣工后向甲方移交通过国家和地方检测部门的相关证书、随机文件和设备安全准运证。
6、乙方确保在甲方竣工验收规定时间内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格证明文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7、临时施工用房、设备材料库房由乙方自行搭建。
第14条: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乙方应保证所有雇员遵守所制定的工地规章。工地规章应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制度:
A)安全保卫措施;
B)工程安全;
C)工地出入管理制度;
D)环境卫生制度;
E)消防措施;
F)周围及临近环境保护的附加规则。
第15条:乙方须立刻执行甲方获在本协议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若乙方没有在收到甲方指示3天内执行,甲方可另聘他人实施,并支付相关的费用,此等情况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为协议总价的20%。由此延误的工期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前提下由乙方补足。
第16条:乙方若发现协议文件之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说明差异之处,而甲方须尽快给予指示。
第17条:协议总价为协议图纸所明示和隐含的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即包括施工机械设备、人工、安装、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风险、责任等和政策性文件中规定的所有费用。除按本协议的规定外,所有因任何税率、税种、货币汇率升降等原因引起的价格波动均不予考虑,协议总价不作任何调整。
第18条:除非另有规定,乙方的价格须包括执行和完成协议文件所述的工作,也包括不能或缺的所有附带工作的费用,不论它们是含在协议文件中有所说明,也不论它们是否在签订协议同时可以预料到。
第19条:乙方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土质、道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邻近建筑物等现场情况,施工现场条件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的一切因素已经含在协议总价之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若因施工现场的场地因素而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均不会获得批准。
第20条:乙方的项目管理部主要人员应经甲方批准。乙方更换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及其技术人员。乙方须自行负责外租场地的安全、卫生、防火、防盗以及人员管理等问题,并保障甲方免负该责任。
第21条:为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乙方报送甲方的质量和进度的资料。乙方自进场之日始按甲乙双方的约定每周向甲方提交一份"进度报告",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客观因素应具有预见性的评估和应急方案。
第22条:因乙方原因,甲方发出停工令,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能顺延。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乙方的某种违约或过失,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暂停工程部分或全体并进行整改或弥补,此种暂停乙方不得延长工期及追加费用。同时甲方将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索赔。
第23条:乙方的项目经理或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如有),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提前一天向甲方请假,获批准后可让有决定权的人员代其参加。无故缺席的,按违约处理,每缺席一次,需向甲方支付______元/次的违约金,甲方可委托丙方从应付或将付的款项中扣除。
第24条:乙方须为所有机械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以达到不扰民。乙方在本工程竣工后28天内须提交有关本工程的竣工资料两份给甲方。另在需要时按国家规定提交有关本工程的竣工资料(含一套竣工图)归档。
第25条:由本工程开始到竣工证书发出日止,乙方须负全责保护本工程,包括保护工地上或送至或安放在工地上,与本工程有关或供本工程使用的所有临时建筑物、机械、物料和任何其他物件。并须对由于不小心或疏忽或恶劣天气所造成的损坏负全责。若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破损,甲方、总包方将积极协助乙方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索赔,在乙方与责任单位达成协议之前,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无条件修复。
第26条: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售楼工作,对来现场参观的`购楼客户要有礼貌,并有责任和义务回答购楼客户提出的有关现场情况的问题,起到积极的作用,不能起负面作用和影响。
第27条:乙方须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对工程、甲方造成负面影响或声誉、形象受损负责,甲方有权根据协议约定进行必要的索赔。
第28条:甲方建议乙方按规定为本工程投保相关险种,保险费由乙方支付。否则发生意外,由乙方承担后果。
第29条: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让和分包。乙方应按协议签订的或总包方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并应按合适的进度抓紧施工,不得延误。
第30条:质量保证: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之管理员进行使用培训。在质保期内,乙方有义务对所安装的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及易损件更换的服务,并承诺在接到客户报修后12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服务。质保结束后,乙方有义务根据业主的需要提供优惠的维修保养服务;
第31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向甲方支付协议总价的______%的违约金或由甲方通知乙方从本协议应付或将付的款项中扣除,除上述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免责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约总价的______%计算,按天累计。同时,逾期15日,乙方仍不能完工的,除上述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免责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第32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在30天内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33条: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协议附件是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1.2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全部工作。
1.3工程地点:项目内。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工期、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包验收合格、包保修、包税金、等进行大包干施工。
2.2具体的承包范围如下:
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乙方按时按量保证合同电梯质量,包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包括乙方内部验收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验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及售后服务的方式由乙方一次性包干并承担所有发生费用。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本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以下的质量标准: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95)》、《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88)》。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第四条、工期
4.1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工期:
甲方提供符合电/扶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的井道、机房、电源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安装之日起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安装工作并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甲方(含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时间)。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4.3在履约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设计变更等甲方责任所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合同大包干总价款
5.1本工程的大包干总价(含税)为: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整(¥元)
5.2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已包含安装费用、材料费用、施工配合费、搭棚费、吊装费及税费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除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就本安装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的费用。甲方提供电源(及电缆)至屋面机房电梯控制箱(控制箱由乙方配套安装),机房内电梯控制箱及后续电梯井道配线、变压器由乙方配套安装,并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5.3本合同大包干总价款结算时不予调整。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6.2本合同有M无预付款,若有,预付款为¥元(人民币元),于支付。
6.3除预付款外,其他款项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作为定金。甲方于乙方正式进场安装前2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竣工资料后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四个月后的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元),对于该笔款项的支付,甲方在乙方发货期前14日内负责向乙方提供由出具的保证担保,担保函的内容以《供货合同》附件三为准。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保函担保期限与电梯质保期一致。
6.4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5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甲方已付金额一致的符合财税规定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甲方任命为甲方代表。
7.2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7.3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7.4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7.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6负责提供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含大楼基准轴线、楼层标高等)的电梯土建或电梯井道和机房。
7.7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井道完工后要及时清理井道的杂物,包括排水、防水,并通知乙方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7.8按当地建委及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安
装施工报批、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相关费用乙方负责。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乙方任命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8.2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8.3乙方应配合总包土建进度提供相关预埋资料,另须包括:本电梯设备设计、供应、安装合同所需的一切土建工程之配合要求;有关梁和架构上的荷载资料;开关、通风及设备等所需的一切开孔的位置资料;电梯、井道和底坑,包括导轨固定件和有关的轿箱平台位置资料。
8.4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始前,须根据工程规范编制设计及施工详图,并提交甲方、设计人审批,所有施工图纸均应得到设计人确认。
8.5乙方应在安装开始前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8.6井道及机房土建完工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井道、机房以及总包配合预埋或预留的构件等。
8.7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移交备用件和随机资料一套。
8.8负责吊装及搭棚工作。
8.9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费,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的照明、看护、围栏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10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任何与电梯安装有关的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8.11除井道内隔梁外其余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8.12安装期间轿厢内加设保护板,试用期满后拆除。井道照明的安装。清理安装杂物。
8.13负责提供三方通话设备,并且安装监控中心的母机是一台母机可以对多台主机(机房机)并且协助安装三方通话系统的单位进行调试。
8.14负责电梯在运输、施工前、施工期间、安装后至验收合格且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前的所有保管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1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8.16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8.17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有关申报文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安装进场前的报验手续和费用,以及安装完工后的报检手续直至合格为止。乙方应承担因报验不合格造成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非因乙方电梯质量/安装的原因不能通过验收除外。
8.18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8.19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8.20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8.21应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施工。
8.22乙方在施工前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和有关安全施工手续,以及安装调试完毕后报劳动安全及电梯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安装质量及安全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甲方的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9.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和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2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验货,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
行此后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10.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鉴于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叁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四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0.3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XX市的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核验为准。
10.4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擅自使用电梯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结算
11.1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1.1.1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11.1.2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3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4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11.1.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11.1.6备案表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11.2双方按甲方最终确认的经甲方批准由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本合同的竣工结算工程量。监理公司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上述竣工结算工程量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11.3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等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上述工程项目不予结算,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2.1本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自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12.2在保修期内,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全面负责整改和维修。乙方须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检修直到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整改和维修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甲方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维修,甲方需承担零部件费用。
12.3在保修期内,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或维修工作的,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该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加15%的管理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若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2.4乙方承诺对工程提供终身的维修服务(保修期满后,双方签订有偿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并负责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培训六名电梯维修人员。在合同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以不高于本合同的价格水平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及维修等服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大包干总价的3%。
13.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完工设备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竣工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
13.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500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3.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3.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3.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3.6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材料的交接以及与第三方的交接等工作,同时:
13.6.1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成果的,则双方按该部分工作成果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后的10日内将甲方多付的款项退回甲方。
13.6.2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项。
13.6.3若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款项的0.1%的违约金。
13.7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3.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大包干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及解决
15.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5.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在任何情况下,均须保护已完工程。
15.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5.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在广州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章):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
工程范围:室内电梯安装
本工程电梯安装工程为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 为明确甲方安全责任,确保甲方及乙方施工人员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甲方进场前应将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资料报送监理单位审核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监理单位审批后报乙方备案。
2、甲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防护门随开随关,施工部位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乙方的安全设施甲方不得随意拆除。如确需拆除,必须提出书面申请。
3、甲方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甲方必须配备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服从乙方现行人员的管理。
4、甲方平时应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乙方签发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甲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
5、甲方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乙方概不负责。乙方作业人员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全权负责。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__
乙方:__北京有限公司
为了搞好空调安装工程的安全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为
合同(合同编号:)的附件。
第二条、甲方安全责任
甲方在乙方进行空调安装前,对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口头安全教育,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为
,其教育的主要内容为与安装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条、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自备空调安装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并负责提供安装人员的安全带、安全帽、面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2、乙方负责对安装人员的安全和治安教育,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安装,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3、乙方在安装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书,否则视为乙方擅自施工,后果自负。
4、乙方要做到合法用工,相关证件齐全,如乙方违法用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的指挥,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有检查处理的权利。
6、乙方要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得污染和损坏原有装饰、设备、设施,否则要进行清理、恢复原样,或进行赔偿,达到甲方满意为止。因成品保护不力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安装完成后,基建部安排专业工程师核查原有设施恢复情况,如达不到甲方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款处理。
7、乙方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在外墙、临边、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挂到可靠地点,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不系安全带严禁空调安装作业。
8、乙方要确保无伤亡事故、无火灾事故发生。如发生着火、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中暑、伤亡等安全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
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乙方要做好建筑物、管线、室内物品的保护工作,做好安全警械和安全防护工作,不得伤害到他人,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安装中产生的废渣、废液、废弃物,不准乱倒、乱放,要及时清理到甲方指定地点,做到活完场地清。
11、乙方进入甲方单位大门后严禁吸烟,每发现一次每人罚款500元。
12、乙方要遵纪守法,不得发生盗窃现象,否则要进行处罚。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
乙方(章):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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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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