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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为使施工电梯正常运转,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及各类人身伤亡事故,依据建设部、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及中关村建设公司文件:《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京中建程字[20xx]第106号、《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试行)》(京中建程字[20xx]第99号)和工程总承包一公司《大型机械及中小型机械租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特制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必须在施工电梯安装前签定本协议。(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一、甲方对现场施工电梯实行统一管理,乙方全面负责施工电梯的具体管理工作。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执行建设部、北京市及中关村建设有关机械设备安全的规定。
二、进入现场的施工电梯必须具有北京市建委的统一编号,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位置、类型、台数设置。
三、乙方须配备专职的机械管理员负责塔吊等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机械管理员应持北京市建委核发的上岗证。
四、施工电梯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规定,持有北京市经委核发的上岗证。人员花名册及证件复印件须报甲方备案。
五、乙方需要租赁施工电梯时,租赁单位必须是具备北京市核发的资质证书并年检合格的单位。乙方须将①租赁合同,②租赁单位的资质证书,③施工电梯的合格证,④市建委编号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到甲方进行审核,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租赁。乙方自有施工电梯须向甲方提供除①、②项外的其余全部资料。
六、施工电梯拆装单位必须是具有北京市核发的有相应拆装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乙方须将拆装单位资质证书和拆装人员名单及乙方与拆装单位的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拆装工作,施工电梯安装后必须经甲方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施工电梯的安装、顶升须按北京市建委的统一表格验收、记录。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施工电梯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管理,且要有明确记录,并将情况报到甲方。
八、施工电梯司机上岗证复印件、施工电梯负责人、操作规程、安全标志须挂于施工电梯明显位置,统一安装中关村建设标识。其他任何标识不准挂于施工电梯上。施工电梯的油漆颜色及漆膜新旧程度必须无条件达到甲方要求。
九、施工电梯在重新安装以前(转移施工现场)必须认真检修和调试限速器。若使用期满1年,应重新检修、调试。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十、施工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空载运行,梯笼升离地面1米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然后继续上行楼层平台,检查安全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确认正常方可投入运行。
十一、施工电梯启动前必须先鸣笛示警,夜间操作应有足够照明;双笼电梯当一只梯笼在进行笼外保养或检修时,另一只梯笼不得运行。
十二、施工电梯停止运行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1.电梯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2.作业后,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和梯门。
3.班后按规定进行清扫、保养、并作好当班记录。
十三、凡遇有下列情况是施工电梯应停止运行:
1.天气恶劣:大雨、大风(六级以上)、大雾、导轨结冰等施工电梯安全协议书施工电梯安全协议书。
2.灯光不明、信号不清。
3.机械发生故障未排除。
4.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报废标准。
十四、乙方负责按照京中科工字[20xx]032号文件《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内业资料》中的规定内容进行施工电梯等机械设备资料的建立、整理、存档。
十五、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施工电梯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为确保安全生产,对存在的隐患经书面警告无效的,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十六、由于乙方不按规定操作造成施工电梯事故及人员伤亡,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十七、根据现场情况的相应条款:
十八、本协议(共4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甲方司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承包方:
分承包方:
出租方:
安装方: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环境、安全健康方针,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符合ISO1800环境管理体系和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认证标准要求。四方协议如下:
1、机械名称 施工升降机 型号 SCD200/200 台数 1 出厂编号0111528统一编号 海.BS05173 项目名称 中铁建设集团第五十四项目 施工地点雅宝路二期危改(B区)R2号楼 进场时间 20xx年3月8日。
2、根据项目部责任落实环境保护、安全健康的要求。现租赁出租方施工外用电梯,来完成施工过程中的装修工作,由项目部工程管理人员对机械的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出租方施工施工升降机进入场前,安装时,投入使用前,运行过程中、接高、附着、拆除时应对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和保养,以保证机械的良好运转和使用。并符合如下要求:
(1)润滑、紧固
(2)机械运转平稳,无异响和振动
(3)各运转机构密封良好,无漏油现象
(4)各安全保险装置安全可靠,无漏油现象。
4、出租方、安装方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特种工作操作证,禁止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
5、机械进场后,司机要定期对所属机械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以保证机械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禁止将污物倒入现场,如漏油现场司机安装人员应及时清理将油物布放入物桶里。
6、机械施工噪音量,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机械排放标准,防止环境噪音污染,减轻噪音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7、承租方每周对在施的施工外用电梯进行一次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的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机械租赁单位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如有重大安全环保隐患和污染时应立即停机,等修复后再使用。
8、在施工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尽可能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让职工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
9、凡不按上述要求去做,违章所造成的机械环境污染,责任单位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项目将从严进行经济处罚。
总包方负责人(签字)
出租方负责人(签字)
安装方负责人(签字)
分包方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间: 20xx 年3月10日
甲方:物业管理分公司
乙方:
⑴ 工程项目名称:电梯维保甲乙双方安全协议书
⑵ 工程范围:电梯运行、维修保养、大修、调试、技术改造。
⑶ 工程地址:
为确保电梯日常运行、维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的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北京电梯安全监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预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一、 乙方的责任
1、 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消防,治安教育,确保施工安全。要持证上岗,必须做到岗位证书与岗位人员人证相符,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工程做业。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得发生人身和机械事故。因违规操作出现的人身和机械事故,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2、 施工工地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由专人管理维护确保安全有效。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施工人员配备防护工具,确保施工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事故。
3、 施工人员不许以任何理由与业主(住户)发生矛盾和口角,如因此与业主(住户)发生矛盾和口角,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施工单位要负全部责任。
4、 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安全检查管理。施工过程中因违规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
5、 服务时应严格遵守甲、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定期对操作人员培训、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6、 根据国家标准及《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7、 提供全天候的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30分钟内赶到现场。
8、 当发生设备故障及事故时立即通知甲方。
9、 当发生人员被困时15分钟内赶到现场按应急程序进行解救。
二、 乙方应遵守的作业规程
1、一般安全规定
(1)凡是上岗人员必须执证,熟知本工种安全作业规程,严禁酒后操作。
(2)电梯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挂“检修,保养”标牌。
(3)电梯维修作业,只允许开检修速度。
(4)饭上岗人员要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作业。
(5)电梯在保养或维修时禁止载客。
(6)一般不准在机房控制屏上强开门,防止伤人。
2、电梯维修保养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1)在轿厢内工作
A、进入轿厢前,首先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本层,防止踏空坠落。
B、在轿厢内检修保养时,严禁将外厅门敞开走车,检查操作盘各按钮应灵活可靠,急停开关是否起作用。
C、因故厅门不能关闭时,必须派专人监护或装好牢固可靠的防护栏,挂好明显警告牌,防止他人误入坠落。
D、在轿厢内检修时,身体各部位不得超越轿厢底坎以外的免刮伤、撞伤。
(2)在轿厢顶上工作
A、进入轿厢顶上以前,首先要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本层理想的位置上,不可只看楼层指示灯,即进入井道,防止踏空坠落。
B、电梯司机配合维修时要听从维修工的统一指挥,确保人员安全。
C、在任何情况下,不可跨于轿厢与厅门之间进行工作,更不可将身体某部位探于中间梁下,厅门口下及各种支架下进行工作。如确需要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3)在机房内工作
A、在机房内经行维修时,除因工作需要且有绝对把握外,必须将电源开关切断挂标示牌,并派专人看守。
B、因工作需要在机房操作轿厢时,必须与轿箱内或轿厢上的人员联系好,将轿厢门、厅门安全关闭,门锁作业正常方可开车。严禁在厅门敞开的情况下开动轿厢。
C、机房进行走车时必须与轿箱内的人员联系好,两人操作且断开电源。防止抱闸打开产生溜车,操作抱闸人员应断续工作并随时做好刹车准备。
D、接近带电体时,要有防护措施且有专人监护。
E、检查控制柜各器件时,一定要断电工作。
(4)在底坑工作
A、首先断开急停开关再下到底坑工作,如工作需要开车时,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并派专人看管监护。
B、在检查换速和极限开关时,必须注意选好安全可靠的位置。
C、在底坑工作需要开车时,一定要站在安全位置,防止被随缆或平衡连兜倒。
3、故障情况下的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冲顶:电梯内如有乘客,工作人员要首先将动力电源断开,再将乘客按救援方法安全放出处理故障,放下轿厢。
(2)电梯蹲底:首先断开动力电源,按救援方法将乘客安全放出,如轿厢地坎高于厅门地坎超过60公分,则不允许轿厢内人员外出,采取安全措施将人放出。
(3)电梯不关门:在处理故障时,一定注意有随时走车的可能,此时不准载客,维修人员要注意电梯突然启动,以防伤人。严禁不关门走车,以防他人误入坠落。
(4)电梯不开门:听从维修人员的指挥,不要慌乱,然后再排除故障,轿厢停于不安全位置,不要开门。
(5)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在机房短接门锁接点开车。如因工作需要,只允许短时间在专人监护下,但应尽量抓紧时间排除故障,拆除短接线恢复正常。
三、 甲方责任
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保养维修时给予乙方合理的充分时间。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电梯设备的法律规章规程和标准并组织具体实施。
4、主持编制特种设备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常规检查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检查和纠正电梯设备运行中的违章行为。
6、管理电梯设备技术档案和相关技术资料。
7、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落实。
8、检查电梯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培训和复查情况。
9、传达贯彻监察机构下达的安全监察指令。
10、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存壹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向用户提供良好的电梯保养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保养电梯数量、价款:
二、保养起止时间: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如双方同意,可继续续签。
三、保养范围、内容及要求:
1.保养合同期内,乙方派出保养人员每月贰次定期对甲方上述的电梯进行保养。做好逐台电梯保养记录取,建档备查。保养的范围、内容按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的规定执行。
2.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通知后30分钟内派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乙方提供保养的导轨润滑油料。
4.如有必要更换上述第3点以外的电梯零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按维修项目的标准收费,零件由乙方优先供应。
四、付款方法: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天之内支付合同金额50%,余额在本合同执行半年7日内付清。
付款方式:汇款或现金支付。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需定期清理轿厢底板、踏板、井底及机房。如井房遇水淹时,应及时排除并采取措施预防漏水或渗水。如甲方请求时,乙方给予技术指导。
2.机房温度应保持在5℃至40℃之间。
3.机房、厅门内外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堆放。
4、若甲方委托第三方保养或许可其他人员对电梯施行任何工作,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5.其他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部提供的电梯使用和管理办法执行。
乙方责任:
1.在保养期间内,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定期对电梯设备的对应项目进行部件的润滑、调整、检查,维持甲方电梯安全运行。
2、乙方负责派出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的专业保养作业人员,并负责自备保养作业所需的专业工具。
3.每次保养工作完成后,由乙方保养人员向甲方提供"电梯保养维修报告书"并由甲方签认;如乙方保养人员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保养项目进行保养,或违反甲方的有关制度,甲方应通知乙方;因保养不良造成甲方的电梯故障,乙方应负责修复。
4.乙方负责每三个月向甲方提供一份电梯运行状态汇总报告和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5.乙方在检查电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提出维修项目、更换预定期限及其费用,在征询甲方同意后方可工作。甲方有责任决定工程接受与否,否则因上述延误而导致电梯及任何性质索赔,乙方概不负责。因使用方法不当造成电梯损坏,需进行维修等,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6.负责向甲方提供统一、全天24小时服务热线053XXXX7876,快速受理甲方的故障申报。
六、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非乙方配套的产品装置而造成电梯故障、事故与乙方责任无关。
3.因甲方使用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发生意外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3.甲方逾期付款并经乙方书面催收仍不支付时,乙方有权暂时终止和约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和保留追收已发生的维修费用的权利。
4.甲方逾期付款或乙方未按时完成保养工作,使对方的工作被迫中止并造成损失的,以保养费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八、协商、诉讼: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作态度共同协商,必要时可以另外签定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金额未含国家规定的各种检测费用。
2.合同期满需延长保养期费用由双方另议。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_
电话: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__
电话: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建筑用河沙及石子,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
1,,河沙(中沙)。2,石子(大三)
二、交货期:
自卖方收到定金之日起15日内。
三、数量:
1,河沙5000吨 2,石子5000吨
四、交货地点:
成武县紫荆花园工地(老农行家属院)。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单价:1,河沙人民币65元/吨,共计人民币325000 元。
2,石子人民币45元/吨,共计人民币
六、付款和结算:
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总货款的60%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货物全部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一次清支付总货款的35%,剩余总货款的5%作为卖方的质保金,买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支付给卖方;卖方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进行结算货款。
七、货物发运:
运输方式:汽运。卖方承担运费。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十、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买方 卖方
指定账户
年 月 日
甲方:义城建设集团大富山庄38#楼项目部
乙方:
为了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特按以下条例实行。
一、甲方把电梯井交给乙方后,乙方必须重新把每层电梯门洞进行加固并用安全密目网进行封堵、防护;
二、乙方应在每层洞口处悬挂警示标志;
三、因楼层还在施工中,为了乙方电梯的电器设备不受水浸泡,乙方应在每个洞口前做好防水措施;
四、乙方在施工时打开门洞防护进行作业,但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封堵洞口;
五、乙方应安排专人每天对洞口防护进行定时检查;
六、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疾病、无案底;
七、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如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
八、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损坏现场成型的产品及财务,不得打架闹事、偷盗、酒后上岗,一经发现罚款20xx元每次;
九、乙方必须在二十天内完工;
十、乙方安装、调试结束后,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