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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银行____市支行:
兹授权我院__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贵行办理开立帐户事宜。
请予以受理。
授权人: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钦州市城建档案馆:
本人在翰林福第购买钦州市人民路38号翰林福第小区 办理正式抵押(产权证号: ),现委托广西中恒兴投资发现有限公司代为办理正式抵押查档事宜。委托权限为:办妥正式抵押查档出具证明为止。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中国***银行上海**支行:
单位:上海市**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
办理银行结算帐户销户手续。账号:*****。
授权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法人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明)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委托人名称(甲方):贵州师范大学
受委托人名称(乙方):
根据黔教审发[]242号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对省属基建项目工程结算实施委托审计的通知》,甲方委托乙方对如下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审计项目情况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建设规模:
(三)工程送审造价:
二、委托审计的范围和要求
(一)审计范围
1、检查标底及投标预算的编制质量;
2、检查施工、采购合同订立是否规范;
3、检查甲方确定的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是否合理;
4、检查施工、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5、检查项目批复概算、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实施的情况;
6、检查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是否合规、合理,是否符合有关程序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7、检查工程款支付情况;
8、检查过程资料形成的合规性;
9、《贵州省教育厅年省属高校日元贷款基建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实施方案》规定的审计范围。
(二)审计要求
1、跟踪审计期间,发现需要及时纠正或其他重大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审计处,并报教育厅审计处备案;
2、实行审计情况月报制度,乙方须于每月十日前向甲方审计处、教育厅审计处报送上月“跟踪审计情况报告”,以反映项目跟踪审计阶段性成果;
3、乙方审计人员应积极进行现场检查复核,特别是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等,并及时书面提供造价及合理性评价;
4、对超出招、投标书外的工程量、工程项目、报价等作出书面意见;
5、对已形成资料的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评价;
6、《贵州省教育厅年省属高校日元贷款基建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实施方案》规定的其他审计要求;
7、提供“审计报告”一式捌份。
(三)审计人员要求
1、乙方按上述审计范围和要求成立项目审计组,并报教育厅审计处和甲方审计处备案;
2、审计组成员必须具备工程造价执业资格,其中审计组长必须是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三、审计时间
(一)跟踪审计时间: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
(二)竣工结算审计时间:
1、进行跟踪审计的项目:自竣工验收之日起40天内完成。
2、单独进行竣工结算审计项目:自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除发票可以采用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形式提供外(但必须保留发票原件备查),其他资料都应提供原件,并按黔教审发[]121号文的要求签署《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二)乙方的责任:按照《贵州省省属高校基建工程项目审计实施细则》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中介机构对省属高校基建项目审计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出具的《阶段性审计报告》和《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费用标准及付费方式
(一)费用标准
根据贵州省物价局文件黔价费[]327号文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以下标准计算审计费用:
1、基本审计费按送审工程造价的 ‰计取;
2、审减部分审计费按审减金额的 %计取。
(二)付费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一周内,甲方预付乙方审计费用人民币 元,以后按阶段性审计报告支付审计费,待乙方正式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一周内结清审计费用尾款。
六、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报送教育厅审计处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单位签章) 乙 方:(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协议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授权委托书声明: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开立个人资信证明。
(委托人): ,证件类型: 证件证号
被委托人: 证件类型 证件证号
如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委托人: 身份证号:
代理人: 身份证号: 因本人在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五德镇公馆社区鹿角村修建住房,向云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五德支行(下称贷款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因本人无法到场办理贷款相关手续,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贷款银行办理该贷款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与贷款银行洽商、确定贷款抵押担保等事务;
2、与贷款银行或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协议或向贷款银行出具保证书以及签订与贷款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3、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补充等事宜。
4、本人授权:贵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本人名下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查询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5、与贷款银行签订房屋诚信保证书;
代理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以及因此所签署的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本人概予承认,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
年 月 日
代理人:
年 月 日
开户/销户证明 存款余额证明(至 年 月 日) 存款发生额证明(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贷款余额/贷款状况证明(至 年 月 日) 贷款发生额证明(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信用卡守信状况证明(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结算纪录证明(自开户之日起至 20xx 年 11 月 14 日)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委托贷款业务证明( 年 月 日) 缴资证明(内资/外资) (至 年 月 日) 其他(必须做出说明) :
委托人已阅读并了解《资信证明业务协议》 (见背面) ,自愿遵守其规定。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支行:
委托人_______是坐落于_______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码:_______号)的产权人,根据受托人借款需要,本人同意将上述房产作为抵押物,向_______支行申请借款,同意受托人与_______支行签署《抵押合同》。由于本人无法前往现场办理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故委托_______作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地产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代为签署抵押合同及其他抵押相关文件,申请办理及领取给房产抵押登记的相关文件。
二、代为查询并打印个人征信报告及相关信息。
三、委托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受托人_______在其授权范围及代理期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领取的相关房地产资料及支付的款项,本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