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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担保申请书(优秀范文四篇)

2022-07-05 00: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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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1财产保全担保申请书

财产保全担保书是指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财产担保的法律文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应当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是诉前财产保全的必备条件。申请人起诉前,法院无法确认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某项民事权利,其将来是否提起诉讼也是一个不确定状态,一旦发生保全错误,申请人逃避承担责任,将可能使被申请人的财产因此而受到不必要损失。

担保人: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需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人愿以自有财产为申请人提供担保,并自愿承担如因保全过错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担保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篇:财产保全担保书

财产保全担保书

财产保全担保书

担保人:

地 址:

电 话:

被担保人:

地 址:

电 话:

担保内容:

被担保人与 纠纷一案【案号为】中,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3条之规定,担保人自愿以 作为本案原告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担保。

此致

人民法院

担保人:

年 月 日

备注:

1、 如用车辆担保,须提交车辆行驶证正副本、车身照片、担保人身份证或营

业执照复印件。

2、 如用房屋担保,须提交房屋产权证原本及担保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

件,另在担保书上注明房屋的.位置及房产证号码。

3、 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应与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查封的财产数额等额。

财产保全担保书 (范本)2016-09-13 20:44 | #2楼

财产保全担保书

担保人:李x,女,汉族,1982年7月23日出生,住址:株洲市芦淞区桥头xx栋xx号,联系电话:xx-xx。

担保人李x诉李x离婚协议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依法受理。诉讼中,担保人依法向贵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现担保人用个人名下的房产,为向你院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以其享有所有权的长沙市雨花区官塘冲巷xx号桂竹苑xx号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证雨花字第7110xx-xxx 号)作为担保。

二、如申请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以担保财产的价值为限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此致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

担保人:

二0一二年十二月 日

附:1、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担保人房产证复印件

财产保全担保书2016-09-13 22:11 | #3楼

财产保全担保书

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耿海峰诉毕爱云借款纠纷一案,原告向贵院申请对被告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615号的南湖俊景1-1-1004室住宅(面积95.67O)一套房屋部分财产进行查封,对原告要求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耿金环予以担保,耿金环愿意以乌市水区西虹东路178号锦城花园小区B2栋1单元102号(面积125.06O)的住宅房屋作为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7554.2元(肆拾万柒仟伍佰伍拾肆元整),并愿承担原告诉讼保全申请错误的法律责任。

担保人: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申请

申请人:耿海峰,男,汉族,1967年8月28日出生,住乌市水区南湖北路615号南湖俊景1-1-1004,电话:15099076619。

被申请人:毕爱云,女,汉族,1972年3月4日出生,无固定职业,住乌市天山区东风路64号1号楼1单元102室,电话:18199180679。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合同纠纷一案,你院已受理。为了等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申请人能够依法获得合法权益,保证案件顺利执行。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北申请人所属的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615号的南湖俊景1-1-1004住宅(面积95.67O)一套房屋,以便案件顺利审理与执行。保全金额为:¥407554.2元(大写:叁拾肆万贰仟肆佰元整)。

对保全错误的责任,申请人自愿承担。请予以批示。

呈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三篇:3解除财产保全担保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

申请请求:请求贵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及理由:

20xx年x月x日xxx对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贵院作出(2014)铜民初字第xxx号裁定:查封申请人的'xxx号轿车。现申请人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担保,并向贵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担保财产:货币担保3000元(叁仟元)人民币,存放于贵院作为担保。

申请人被保全的车辆已经投保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商业三责险,保单号:xxxxxxx,保额足以承担xxx的相关损失。现申请人又提供相应的货币担保,将不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此致

  铜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2月22日

第四篇:2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______,(性别)___,(民族)___,(出生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籍贯)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

被申请人: 日,(籍贯)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 申请保全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所属下列财产采取诉前保全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纠纷一案,现被申请人意图转移财产,且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也会导致人民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申请人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的上述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

特此申请。

  富源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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