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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学校申请书(精选多篇)
法国 国立图卢兹应用科学学院交换项目 西班牙 加泰罗尼亚理工大学交换项目 意大利 米兰理工大学交换项目 爱尔兰 都柏林圣三一学院交换项目
爱尔兰国立梅努斯大学交换项目俄罗斯 乌拉尔联邦大学交换项目
莫斯科航空学院交换项目瑞典 隆德大学交换项目
捷克 捷克工业大学交换项目
墨西哥 墨西哥国立理工学院交换项目
日本
东北大学交换项目
中国台湾地区 成功大学交换项目
新竹交通大学交换项目
新竹清华大学交换项目
元智大学交换项目
云林科技大学交换项目
中山大学交换项目
中兴大学交换项目
中正大学交换项目中国澳门地区 澳门大学交换项目
马来西亚 马来亚大学交换项目
1. 如何申请北航交流交换项目?
答:请仔细阅读北航国际交流合作处暨港澳台办公室发布的交流、交换项目通知及项目指南。根据各项目通知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递交至学院,并由学院在截止日期前统一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暨港澳台办公室。我们会适时发布面试安排、推荐名单等后续信息,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登陆国际交流合作处暨港澳台办公室或远航网站,留意最新项目信息。
2. 北航交流交换项目有哪些种类?
答:包括以下几种: 1) 根据北
航与境外高校协议开展的交换项目,不涉及学位授予; 2) 根据北航与境外高校协议开展的双学位项目,符合双方学位授予要求后,授予北航及境外高校的相关学位; 3) 境外高校向北航提供的短期交流项目; 4) 北航和境外高校共同举办的短期交流项目; 5) 学院组织和开展的学生交流交换项目。该类项目请直接联系相关学院了解具体信息。
3. 参加项目的费用情况如何?
答:根据北航与境外合作伙伴院校的协议,通常情况下,交换及双学位项目的学费互免;交流项目的费用情况各项目不一,请查阅发布的具体项目通知及指南。 另外,有些项目有不同渠道的奖学金资助,请同学们仔细浏览项目通知了解详情。
4. 参加交流交换项目,需要提前做什么准备?
答:根据对方学校及当地的要求,可提前准备雅思、托福等国际通用的语言考试,或德语、法语、日语等专业考
试。
5. 是否可以同时申请多个交流交换项目?
答:分情况而言: 1)关于交换项目:同一批申报中,每位同学只能同时申请两个交换项目,并选出第
一、第二志愿,学校会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已获批参加交换学习的同学,在学制期内原则上不鼓励再申请学校其它交换学习项目。 2)关于交流项目:同一批申报中,每位同学只能同时申请两个交流项目,同样选出第
一、第二志愿,学校会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已批准参加交流项目的同学,原则上申请其他交流交换项目时不受限。
6. 若申请材料中要求提供英文成绩单,如何办理?
答:一般在申请初期不需提交英文成绩单,申请人在获得学校推荐资格之后,国际交流合作处暨港澳台办公室将通知其统一办理英文成绩单。需自行办理的同学,请持由各自学院的教务开具
的中文成绩单到档案馆办理。 通常,档案馆会开具两份英文成绩单,一份母版,请同学们自己留存;一份盖有学校校章,请同学们扫描并同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给负责该交流交换项目的老师。
7. 多久知道录取结果?
答:北航交流交换项目实行“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接收院校录取”的公开选拔流程。最终录取由境外合作伙伴院校决定,每个项目的反馈时间不一。确定录取后,国际交流合作处暨港澳台办公室将在网站上公布录取名单。如申请交换项目获批,学校将向学生下发《北航学生交换项目批复》。
8. 申请项目成功后以及项目期间是否可以退出项目?
答:若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在项目申请成功后或参加项目期间退出项目,因为这浪费了其他同学参加项目的机会。若有这样的情况出现,该同学在学制期内将不再有机会参加任何校级交流交换项目。
9. 如何办理护照/通行证?
答:请尽量提前办理护照/通行证,因为一些学校的项目申请表需要提供护照/通行证信息。户籍在学校的同学,先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借取户口卡,后自行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因私护照或赴港澳台通行证。 户籍不在学校的同学,个人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护照/通行证。
10. 如何办理签证?
答:所有交流交换项目均是因公渠道选拔派出,同学们赴国外及港澳地区需自行申请因私签证,赴台需申请因公赴台签注。 对于国外项目,请各位同学自行去相应的所在国领事馆主页查询申请签证所需的材料,并提前做好准备。因每个时期各领事馆政策不同、各类签证所需的材料不同,各位同学应详细加以了解。 若该项目已入选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项目”,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将辅助办理部分签证事宜。相关的流程及手续,各项目负责老师会通知同学
们。
11. 如何办理在学证明?
答:中文在学证明由各学院出具,具体事宜同学们可咨询学院辅导员。英文在学证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104办公室出具,具体流程同学们可访问网站http://id.buaa.edu.cn/ido/website/intro/abroad/procedure/student.aspx,“签证申请”部分。
12. 如何办理经济支持的银行证明?
答:财力证明大多数为中英双语的存款证明,可向银行申请开具,依申请学校的规定开立本人或父母的户头皆可。财力证明为交换学校或办理签证有明确要求时才需准备。由于交换学生在国外需自行承担住宿及生活费用,因此部分院校会要求提供财力证明,以确保同学们在当地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生活和消费。具体请查阅领事馆网站、签证处网站要求或咨询银行。
13. 大一学生是否可以参加国外
学生交流交换项目?
答:由于绝大多数交流交换项目均需满足“在原属学校学习满一年”的条件,因此目前我校所有的交流交换项目还暂未对大学一年级的同学们开放。
14. 在国外参加项目学习期间可否中途回国?
答:由于同学们办理的签证/签注一般为一次有效,即只可单次入出境。因而在没有紧急或特殊情况的前提下,建议同学们在国外安心完成交流学习任务。如有特殊情况,大家可随时与国际交流合作处暨港澳台办公室的老师沟通。
15. 如何知道交换学校是否有我要选的课,有修课学分总数的上限或下限吗?
答:所有交换学校所开设的院系课程须同学们自行前往对方学校网站查询。由于还需考虑到交换学习结束后的学分认可,因而同学们需向本学院的教务老师咨询,结合各自的培养计划进行
选课。部分学校有一些课程不向交换生开放,大家在选课时需注意。
16. 如果想要去交换学习的学校不在通知列表中,可否自行申请?
答:目前我校集中发布的境外交换学习项目涉及的均为北航合作伙伴院校,由于交换项目涉及学校之间的学费互免、学分互认等事项,境外学校通常也只接受学校名义的推荐,不接受学生个人申请。因此,对于目前通知列表中不涉及的境外高校,暂不鼓励同学们自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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