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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各类印章管理,促进学校综合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印章的用途规定
1、学校行政公章,代表江苏省洪泽中学的法定名称,用于以学校名义开展的各类公务活动;
2、以学校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文件,视发文卡片盖章。
3、以学校名义向上级报送的报表及资料。
4、学校外出人员介绍信,职工探亲、领取邮件。
二、印章的刻制
1、刻制学校行政公章,应持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的正式公文及单位介绍信,在公安局(分局)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到公安局(分局)指定单位刻制;
2、学校各部门刻制公章,必须由部门提出申请,经校行政主要领导批准后,由校长指定人员按规定统一办理;
3、刻制过程应严格按保密要求办事,任何人不准留样或仿制。
三、印章的启用
1、在选择确定印章启用日期之后,应提前向有关单位发出正式启用印章通知。校内部门公章或业务印章的启用由校领导决定,并由校长在校内发出通知。
2、启用印章通知应附印模,同时报上级单位备案,启用通知应立卷归档,永久保存;
四、印章的管理
1、党支部印章由党支部负责保管和使用,校印、校长特制章由校长负责保管和使用。校内各部门印章也应指定专人专管。各部门印章管理,要制定印章使用与管理措施,加强对保证印章的绝对安全。
2、印章的管理,重在选择好场所和人员。学校各类印章应放在办公室保险柜中保管,管理人员必须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
3、印章管理人员不准将印章委托他人代管、代取、代用,不得随意将印章放在桌上或不加柜锁放在办公室抽屈内,如果发现印章被滥用或盗用,应立即报告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为了严格手续,增强制约关系,学校公章和校长特制章应分人保管。
5、印章管理人员要注意及时清洗和保养印章。
五、印章的使用
1、印章管理人员对超出范围和特殊用印的,要履行批准手续。在报经校长或主管校长同意使用后。印章管理人员应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填写用印内容与用途,并由经办人员和审批人要签字,以示负责。
2、对于不超出范围的用印,印章管理人员要做到了解内容和留存原始材料,以便备查。对虽在规定范围内的用印,但对情况不甚熟悉的,也要及时请示主管领导。
3、对于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荣誉证书及应届、往届学历证明(成绩证明)等,要在逐一核对要盖章的名单与原始名册完全相符的前提下,予以盖章。
4、补办学生证,应与在校生的学生名册相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或由班主任(或专业管理人员)亲办。
5、对于有领导签批意见的文件,需要加盖公章的,应对签批意见进行登记。
6、一般不允许将学校各类印章带出办公室外,更不允许带出校外(特殊情况要按程序批准),印章不允许在脱离印章管理人员的监督下使用。
7、不允许在空白凭证或空白介绍信上施印。
8、用印要严肃认真,盖出的印章要端正清晰,便于识别。学校正式公文要在文末的落款处盖章,并将印章盖在成文日期上方,做到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日期。
9、用学校行政公章代章,只在同级机关之间进行或为下级单位代章。
六、印章的停用
1、因某种原因停用某种印章时,应向有关单位发出通知。
2、作废印章采用三种办法处理:(1)上缴批准成立单位切角封存;(2)填制印章作废卡片,连同作废印章交省档案馆或学校综合档案室立卷备查;(3)由本校自行销毁,销毁过程要有监督人员在场并留下印模,以备查考。
介 绍 信
XXX公安局XXX分局:
兹有我单位XXX同志,身份证号:XXXXX前往你处办理制作XXXXXX和XXXXXX公章事宜,请予接洽!
此致 敬礼!
XXX年X月X日
本介绍信有效期截至XXX年X月X日止。
公章介绍信
办章介绍信
印章介绍信
刻公章介绍信
拉章程介绍信
附件一:
**市商业银行会计专用印章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市商业银行会计专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防范结算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和《**市商业银行综合业务系统业务核算规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会计专用印章的种类和使用范围
(一)会计专用印章的种类
1、会计业务专用章(印模见附件二)
2、结算专用章(印模见附件二)
3、汇票专用章(印模见附件二)
4、储蓄专用章(印模见附件二)
5、同城票据交换章(印模见附件二)
6、业务清讫章(印模见附件二)
7、本票专用章(印模见附件二)
8、发票专用章(印模见附件二)
(二)会计专用印章的使用范围
1、会计业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1)为开户单位出具的存款证明、开立、变更、注销单位结算账户时的各类申请书和单位提交的资料、余额对账单、挂失申请书、回单丢失证明。 (2)有权机关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回执)。 (3)向中介机构出具询证函。
(4)签发单位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的“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5)需要加盖会计业务专用章的各类报表。 (6)信用卡申请表。
(7)购买理财产品、基金的相关协议。 (8)贷款卡年审表。
(9)客户提取公积金归还我行贷款所需的还款情况说明。 (10)现金管理平台成员及账户授权书。
(11)其他涉及会计核算的向客户或行外有关单位出具的说明、证明、协议、申请等,且由相关业务部门与运营管理部协商并达成一致确需加盖会计业务专用章的。
该印章按营业机构配备,由运营主管保管。
2、结算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1)托收凭证。 (2)查询、查复书。
该印章按营业机构配备,由运营主管保管。
3、汇票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1)签发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2)办理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的背书等。 该印章按营业机构配备,由运营主管保管。
4、储蓄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1)储蓄存单(折)。 (2)储蓄挂失申请书。 (3)凭证式国债。 (4)个人结算账户申请书 (5)个人通知存款
该印章按综合柜员配备,同一营业网点应连续编号。
5、同城票据交换章的使用范围
用于银行间进行的同城票据交换代收、代付业务。 该印章按综合柜员配备,同一营业网点应连续编号。
6、业务清讫章的使用范围
用于支行办理本外币现金、转账业务时,加盖在现金进账单、转账进账单、现金支票、转账支票、转账借贷方凭证、特种转账凭证、表内、表外、备忘转账凭证,办理理财业务、基金业务、网上银行业务的申请表和其它中间代理业务业务凭证。
该印章按综合柜员配备,同一营业网点应连续编号。
7、本票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签发银行本票。
该印章按营业机构配备,由运营主管保管。
8、发票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用于办理代理业务打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上。 该印章按综合柜员配备,同一营业网点应连续编号。
二、会计专用印章的刻制
(一)本行各类会计专用印章由运营管理部统一刻制。运营管理部印章管理岗工作人员统一造册登记。支行需要刻制会计专用印章,需报经主管业务副行长签字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支行名称、印章种类和印章编号,若刻制票据交换章还须提供票据交换行号。
(二)本行各类会计专用印章均应冠以行名,同一印章刻制两枚以上应连续编号。
三、业务印章的领用
(一)印章的领取应严格执行逐级负责、双人领送原则,各分、支行应确保运送车辆及运送路线的安全。
(二)收到厂家寄送的业务印章后,运营管理部指派两名工作人员开启,其中一人为印章管理岗工作人员并详细登记印章名称、发放单位,并通知分支行领用。在分支行领出前,印章实物应由运营管理部两名工作人员(含印章管理岗工作人员)入保险柜保管。
(三)分支行领用印章时,两名领用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工作证)及单位介绍信,在介绍信中注明姓名、证件种类、号码及发证机关等领用人信息。运营管理部保管印章的两名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后留存单位介绍信,从保险柜(箱)取出印章,再与分支行机构领用人中办理交接登记。单位介绍信应由印章管理人员专夹保管,按年装订保管。
(四)各支行在领回或接收印章后,应与分支行或印章保管使用人办理交接登记手续。社区银行应从管辖支行领用印章。
四、会计专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一)会计专用印章的使用
1、会计专用印章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章证分管”的原则。不得相互借用或几个人同时共用一枚印章。使用会计专用印章的各营业机构必须设立《**市商业银行业务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记载会计专用印章启用、交接、停用、上缴和销毁等事项并加盖印模,由交接双方、监交人员签章。《**市商业银行业务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由营业机构运营主管记录和保管,该登记簿须作为永久性会计档案保管。
2、各种会计专用印章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范围使用,严禁未经审批在对外出具的证明文件上加盖印章;严禁在空白凭证、有价单证或纸张上预先加盖印章备用;严禁在未办理的业务凭证上加盖印章,制造虚假回单。加盖带日期的业务印章时,要保证印章日期与业务发生日期一致,带日期的印章严禁手工涂改,填写日期。
3、支行使用“会计业务专用章”须逐笔登记,以下业务可不留存复印件。
(1)支行销售理财产品、办理银信通业务和开销户及变更资料等,须在《支行会计业务专用章使用登记簿》登记账号或卡号;
(2)信用卡申请表须在《支行会计业务专用章使用登记簿》登记办卡人的证件号;
4、除(3)以外,支行使用“会计业务专用章”须逐笔登记并留存复印件。
5、《支行会计业务专用章使用登记簿》印章的使用人签章由行内使用印章人员签章,批准人签章由行政主管签章。
(二)各类业务印章的分管必须遵循“分管分用、与岗位匹配、相互牵制”的原则,如:
1、保管汇票专用章的人员不得兼管空白银行汇票、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和汇票印模;
2、保管本票专用章的人员不得兼管空白银行本票和本票印模;
3、保管会计业务专用章的人员不得兼管签发单位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的“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等重要空白凭证;
(三)会计专用印章的管理
1、在各支行对外营业时间,会计专用印章的保管人应将印章置于办公桌上,需暂时离开必须入柜上锁,做到“人在章在、人走章锁、严禁托人代管”。
2、每日营业终了,会计专用印章的保管人必须对所保管的印章进行认真清点,核对相符后入箱上锁,寄库保管。
3、会计人员进行岗位调换或临时离岗由他人使用印章时,综合柜员的交接,由支行负责人、运营主管或其他指定人员监交;支行负责人、运营主管的交接,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监交。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必须在《**市商业银行业务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上填列有关内容并签章。
4、会计专用印章如损坏,损坏的印章由支行综合管理部在支行办理交接后持支行的《**市商业银行业务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交给运营管理部印章管理岗工作人员,重新刻制的印章须按原编号刻制,按刻制印章流程办理,交旧领新。
5、会计专用印章如发生丢失,应在发现丢失后一小时内首先上报所属经营机构综合管理部及运营管理部(可先电话报告)迅速查明原因并补刻新的印章,以保证业务正常进行。补制印章的代号应顺序编列,不得与丢失印章号码相同。丢失印章的号码作废,不得再用。
6、各支行应加强对会计专用印章的管理,运营主管应按旬对会计专用印章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行政主管应按月对会计专用印章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分、支行主管行长应按季对会计专用印章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分、支行行长应每半年对会计专用印章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行政主管及以上人员查库须对封存印章进行清点盘查。运营管理部应不定期对支行会计专用印章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对分支行暂不使用的印章,由营业网点后台双人封存保管,如需开启,由原封存人双人开启。
五、会计专用印章的销毁
会计专用印章销毁时,应由各支行统一编制销毁清册上缴运营管理部,由运营管理部与《**市商业银行业务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进行核对并汇总编制销毁清册,报经主管行领导批准后由有关部门监销统一进行销毁。
六、其他要求:
(一)总部及支行相关业务部门因业务需要,扩大业务印章使用范围的,请与运营管理部书面沟通并在业务处理流程中明确予以规定。
(二)《支行会计业务专用章使用登记簿》系跨年连续使用、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支行不得拆、撕、拼装,须保证登记簿完好无损,逐页编号使用。
(三)汇票专用章印模及本票专用章印模应作为重要物品保管,应在《重要物品交接登记簿》中登记。
七、处罚规定
对于违反《**市商业银行会计专用印章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事实情节,按照《**市商业银行员工守则及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乌商银[2014]190号)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给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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