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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全面完成“一个目标、两个重点、八项建设”工作任务,医院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院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为契机,以巩固医院标准化建设成果为动力,以打造“三优服务”为追求目标,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突出学科建设,夯实发展基础,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使医院在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实现健康、快速发展。
二、活动范围
各科室、各岗位及全体员工。
三、活动内容
(一)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1、狠抓质控核心制度落实
提高质控质量。每月两次对医疗质量督导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突出重点质控。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抓”,督导到科、落实到人。细化质控环节。使每一个质量管理记录本、关键环节、问题都能追溯到责任人,有的放矢。
2、强化病案管理
加强病案知识培训。组织医务人员系统学习病案管理知识。试行“跟查代训”。低年资医师和病历书写问题医师,跟随病案质量督导组参与病历检查。开展病历点评。组织病历书写大赛,定期开展病历点评,对优秀病历和问题突出病历组织全院进行现场展示。
3、加强患者入出院指导和随访
强化患者入出院指引和相关告知。完善转科、转院交接流程,认真做好患者出院指导;加强出院患者一级随访。利用“易随诊”系统,扎实做好患者一级随访工作;拓展“院后服务”。在电话随访的基础上,对周边或适宜病人,提供上门复查、用药、康复指导等服务;积极接待和处理投诉。公开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和流程,及时组织讨论和评估,最大限度保障院患双方权益。
4、延伸多学科会诊
加强会诊中心建设。依托省肿瘤医院淄博分院优势,加强由省肿瘤医院专家主持的肿瘤多学科会诊中心建设。延伸会诊范围。将多学科会诊制度延伸到内科、外科等科室,为患者提供最优化个体化诊疗方案。
(二)持续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1、开展体验式服务
加强护理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在所有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积极倡导亲情化服务、无铃声服务。强化床边护理工作制,将护理工作重心前移至患者床旁;和谐护患关系。切实做好对患者的全面准确评估、病情观察、健康宣教、康复指导、心理护理等工作,提升护理工作质量。
2、提高护理质量
开展品管圈质量改善活动。落实规范要求,完善制度标准,提高护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加强优质护理服务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减轻临床一线护士负担,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病人;广泛听取患者及家属意见。着重从患者体验的角度每月进行满意度调查,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达到病人满意。
3、加强培训考核力度
加强人文知识学习。强化护理文化建设,制作护患沟通文化展板,积极打造磁性科室;加大优质护理考核力度。定期召开护士长专题会议,开展护理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在科室设立荣誉榜,营造人人争做服务明星的`氛围;提升护士职业素养。规范护士仪容仪表、语言、行为管理,组织《护士礼仪规范》学习,观看护士基础服务礼仪视频资料。
(三)切实改善门诊医技服务质量
1、优化就医流程
简化就医环节。明确各诊室、各岗位职责(或兼责),实现门诊服务无缝隙全覆盖。对行动不便患者到一楼为病人抽血;完善就诊流程。科学规划门诊布局;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实行错时服务、互补服务,缩短患者等候检查、出报告时间。
2、提升服务质量
选派高年资医师坐诊。保证门诊患者疾病诊断率;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外出学习及科内培训质量;保证报告准确。坚持双人签字,保证各项报告单正确率。开展微笑服务。所有窗口科室对患者实行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加强用药指导。使患者能够明白如何用药。
3、强化导医服务
提升服务层次。对导医沟通技巧、业务知识、慢性病签约、专家出诊等情况培训;改善服务措施。实行站立式、走动式服务,变被动回答为主动介绍、引导,分诊到位;改进服务态度。通过调查问卷、专题会,定期征求临床科室、病人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四)理顺拓宽行政职能科室服务渠道
1、提高工作效率
增强工作时效性。对医院安排工作限时办,对一线需要工作及时办;加强工作主动性。变临床、医技科室往上走为职能科室往下跑,下送、下收、下传、下联,为一线提供优质、高效和快捷的服务。
2、加强沟通交流
畅通临床医技科室与职能科室的沟通渠道。实行职能科室挂包制,每周至少1次深入挂包科室调查了解工作落实、需求情况,帮助解决问题;促进职能科室之间的沟通。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分工不分家,共同完成好工作。
3、提升管理水平
提高人员素质。强化管理知识、专业知识、医德医风、传统文化等相关知识培训,增强服务能力;强化服务管理。落实岗位职责,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改进管理措施,注重服务质量。开展互评互促活动。每月组织临床医技科室对职能科室进行评价,结果与绩效挂钩。
4、创造便捷就医环境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就医环境。加快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步伐,为患者提供清洁、温馨、舒适、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开展惠民服务。健全便民设施,严控患者费用不合理增长;完善各类标示。使患者按照标示就能找到目的地,顺利、安全就医。
5、提升后勤保障服务质量
建立综合调度保障体系。通过网络、电话、人员衔接,确保24小时应急服务。强化外包单位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保洁、膳食等工作进行检查,提高饭菜、保洁质量,提升服务品质。加强巡检。主动服务,做到叫修与预防维修相结合。探索后勤信息化管理。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使数据收集更快捷,提升后勤管理运行保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做好设备验收、维护及保养,加强操作人员培训,定期巡检,建立安全运行档案。
四、活动步骤
每个阶段不分时间,各项工作穿插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3月17日至4月1日)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各科室对活动方案进行传达学习,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各相关科室制定相应详细工作计划、工作措施。
(二)自查提高阶段。(20xx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科室找出服务的不足,制定服务标准和流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自身确实存在的问题。各科室要克服“差不多”、“说得过去”等平庸思想,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思维,高点定位,围绕服务、技术、便民、效能等方面作文章,形成百花齐放、竞相提升的'工作氛围。
(三)考核督导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由各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由社会服务部进行征求意见,并将分数与每月绩效相结合。
(四)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科室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医院将对整个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建立服务提升的长效机制。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科室(岗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指导、协调工作,各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责任,推进各项工作的完成与落实。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活动之中。通过开展活动,形成人人讲优质服务、处处抓优质服务、事事出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使服务速度更快、服务水平更高、服务质量更优。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科室负责人作为开展活动的主要责任人,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服务提升年活动与日常工作及医院标准化建设相结合,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创新工作思路,充分挖掘潜力,研究制定本科室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向宣传组汇报工作亮点。
(四)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在开展活动中,各科室要认真总结各自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提出完善科室工作的方案和措施。将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激励作用,改进不足之处,推进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确保服务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质量发展纲要(20xx-20xx)》和《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20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工作部署,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xx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
二、主要内容
(一)广泛开展工程质量系列宣传。
充分借助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宣传工具,采用各类学习、专题讲座和技术培训等形式,组织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广泛开展工程质量系列宣传: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的解读宣贯,督促和引导全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工程质量相关政策文件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建设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管理意识。二是由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开展《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xx版)推广应用宣贯。三是由省市政行业协会发动各市政行业企业开展“四个一活动”:一场演讲比赛、一场知识竞赛、一次专题讨论、一次操作技能培训等活动,把质量月活动深入到施工作业一线的现场。四是鼓励和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在工地现场张贴(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工程质量宣传橱窗,大力营造“质量月”的宣传氛围。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全员参与意识,形成社会关注、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活动氛围,开创新时期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和质量强省战略的新局面。
(二)精心组织示范项目观摩活动。
我厅将联合相关行业协会在全省范围内选择若干项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组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分批进行工程质量现场观摩活动。重点观摩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装配式施工、绿色施工、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优秀施工工法等内容。各地级以上市也要在本地区选择1至2项质量水平居前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现场观摩活动。特别是近期有荣获“鲁班奖”工程项目的市,可组织当地施工、监理企业到获奖项目参观学习。通过组织现场观摩互动,大力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广信息化管理和新技术应用,提高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水平。省“质量月”观摩活动具体内容另文通知。
(三)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建设五方参建主体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按照我厅《xx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制约工程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及时总结本地区提升行动进展情况,提炼试点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等,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使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我厅委托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各施工企业开展“建立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试点课题研究”,探索通过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自评、相关方互评、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评价及社会评价等,形成对工程项目、企业主体直至区域整体的质量评价;
委托xx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xx省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工程质量监理情况课题研究”,探索如何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四)全面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各地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内容包括:一是组织开展对全省在建工程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参加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情况;
二是全面启用xx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粤建规范〔20xx〕2号)的要求,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动态管理;
三是对建筑原材料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砂浆(含建筑用砂)、预制构件、钢筋、电线电缆等的质量监管,强化源头治理,确保工程质量。
(五)切实加强质量检测行为监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内容包括:一是全面启动xx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通过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检测机构三级动态联网监管服务机制,形成对全省检测机构资质、人员、设备和检测活动等的统一监管;
二是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和鉴定协会组织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检测能力比对试验;
三是由市政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市政工程材料检测能力比对试验。
(六)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培训活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继续探索、推广先进技术工艺、精细化管理,内容包括:一是组织开展工程质量保险和担保、项目数字化管理、装配式施工质量管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等政策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提高我省质量管理水平;
二是由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开展创建xx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和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培训、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施工关键技术鉴定工作;
三是由省市政行业协会编制《xx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xx省市政工程质量评价标准》和《xx省市政工程标准化施工手册》等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宣贯培训;
四是由省市政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市政行业大讲坛系列活动,重点推广bim、装配式建筑、绿色施工等新技术和新工艺在市政行业的应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质量月”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具体组织工作,明确工作形式,细化工作安排,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既要加强宣传力度,又要注重实际效果,增强“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
(二)全员参与,注重实效。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开展“质量月”活动中,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通病,力争在治理质量常见问题上取得实效。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动员行业协会开展“质量月”活动,切实提升全行业质量、诚信水平。要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和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有效服务民生。
(三)认真总结,及时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要对开展“质量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于10月1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我厅将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质量月”活动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