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应用文书 > 承诺书 > 详情页

扬尘污染治理承诺书(优秀范文二篇)

2022-07-21 09:53:36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扬尘污染治理承诺书(优秀范文二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扬尘污染治理承诺书(优秀范文二篇)》。

第一篇:篇一施工环境综合整治及扬尘污染治理承诺书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及西安市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做好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西安市关于控制扬尘污染的实施方案》及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我公司对所辖范围内的实际情况进行查看后,就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扬尘污染治理、创卫工作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我公司自进入

项目施工现场施工之日起,将在施工现场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场地、通行道路及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扬尘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和加强各项清洁、保洁及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创卫管理资料。配备专用洒水车辆、专用加盖渣土清运车辆、硬质围挡和渣土覆盖材料,并经贵方及委托的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后方能施工。

二、对施工区域实行硬质围墙封闭,硬质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下部为0.3米的砖砌挡墙、上部为硬质材料,并落实有专人清洗,保持完整清洁。施工现场出入道、施工便道、便桥及临时通道,进行硬化处理,每个施工工地配合固定的清洁人员,随时对围墙出入口和工地周边产生的渣土污染进行清洁打扫,防止机械、车辆和行人带泥出入。

三、运输泥土、二灰石、沙石等易产生扬尘材料的车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加盖运输,不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四、施工区域不得有泥土散排,通过管、渠有组织地收入收水井内。我们配备足够的洒水车辆以足够的频率对施工区域及其相邻通行便道、便桥进行洒水降尘。

五、工地内的黄土、垃圾做到定点堆放,垃圾及时清运,清运不及时的采用彩条布或绿纱网进行覆盖。裸露黄土超过48小时的全部覆盖。施工现场需长期堆放的黄土超过6个月的采取植草作业,确保不扬尘、不起灰。

六、施工区域内的行车便道采取湿式作业,在通行的道路上设置湿润的草袋、编制袋等减少扬尘,并及时做好保湿工作。

七、加强各类车辆管理,车辆驶出工地及责任区前对车轮、车厢侧帮进行清扫冲洗除尘,严密封闭拉运渣土的车辆,各类运输车辆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八、我们承诺对于外界关系的协调,由我们全面负责并建立良好的关系,如:市容、环保、创卫办、质监站等部门及单位,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将因此类问题而引发的施工中断、停工责任推给建设单位,否则我们接受因工作主动性不够,协调不及时所引发的投诉每一处给于2000元的处罚。

九、我们将对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和扬尘污染治理及创卫工作常抓不懈; 自觉接受贵方及贵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检查管理,对查出的

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经贵方及监理单位指正未及时进行有效整改,我们愿意接受每次1000―5000元的违约处罚及贵方规定的其它违约处罚。

十、在施工过程中我们若被高新开发区相关部门、市防治扬尘污染联合检查办公室等单位点名批评、通报或评比位于倒数后三名时,除接受上级的处治外,还接受贵方每次2000―5000元的违约处罚;若连续两次(含两次)以上被通报批评时,我方将主动撤换不合格的项目经理,并自愿接受被列入高新区市政配套服务中心不合格承包方之列等的其它违约处罚。

特此承诺

  施工单位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扬尘治理承诺书

银堤漫步1楼项目位于濮阳市金堤路与卫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单位: 濮阳市中房置业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濮阳市中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濮阳市忠信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为严控施工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质量,20xx年我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建设单位: 濮阳市中房万合置业有限公司

1、把扬尘污染治理做为签订承发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明确扬尘整治责任。

2、为施工单位开展施工扬尘综合整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及时拨付,并监督施工单位专款专用。

4、按照有关规定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保证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二、施工单位: 濮阳市中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制定具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场所和周边环境的清洁。

2、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应采用硬质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 1挡高度不应低于1.8m。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距离交通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m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

3、对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加工区、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水泥、砂石、土方及物料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4、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5、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采取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应及时清理废弃物。

6、施工现场的水泥、沙子、石子、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并设置材料标识牌,分类整齐存放。

7、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降尘等措施,遇到风速四级及以上天气或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必须停止土方施工和其他易产生扬尘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

8、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应经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染管网。废弃的降水井应及时回填,并应封闭井口,防止污染地下水。

9、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进行产生泥浆施工作业 2时,应设置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

10、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消纳。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11、全面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搅拌机的,要采取有效降尘防尘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2、当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13、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洒水降尘。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1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5、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三、监理单位:

濮阳市忠信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发现扬尘污染施工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相关执法单位。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章):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章):

  监理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日 月

推荐专题: 单位扬尘治理承诺书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