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应用文书 > 承诺书 > 详情页

扬尘治理承诺书

2022-07-21 09:53:36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扬尘治理承诺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扬尘治理承诺书》。

第一篇:扬尘治理承诺书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江苏省南京市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预防和控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我公司对所辖范围内施工现场环境做出以下承诺:

一、项目施工现场施工之日起,将在施工现场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场地、通行道路及责任区的施工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和加强各项清洁、保洁、扬尘污染及噪音控制等治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管理资料。

二、对施工区域实行硬质围墙封闭,硬质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出入道、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处理,每个施工出入口和工地周边产生的渣土污染进行清洁打扫,防止机械、车辆和行人带泥出入。

三、运输泥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材料的车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加盖运输。

四、施工区域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及足够的频率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

五、工地内的垃圾做到定点堆放,垃圾及时清运,清运不及时的采用彩条布或绿纱网进行覆盖。裸露土方全部覆盖,确保不扬尘、不起灰。

六、施工区域内的行车便道采取湿式作业,在通行的道路上设置湿润的草袋或专人浇水等措施减少扬尘,并及时做好保湿工作。

七、加强各类车辆管理,车辆驶出工地及责任区前对车轮、车厢

侧帮进行清扫冲洗除尘,严密封闭拉运渣土的车辆,各类运输车辆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八、施工现场夜间室外照明灯要加设灯罩,透光方向要集中在施工范围内。施工现场电焊作业时要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九、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定期做好噪声监测记录。

特此承诺

  施工单位(盖章)

  年月日

第二篇:渣土管理

汉阳区渣土管理情况汇报

本周建筑垃圾处置情况

本周我区办理8笔工地处置证,市渣土办查处邓家村还建楼,鹦鹉洲大桥未办理处置证有出土情况,现将这两个工地停止拖土,督促办理处置证。

资质渣土车进入整编倒计时,五一之前不申报资质将被重罚

市渣土办对全市无资质的渣土车发出最后通牒,五一之前,必须到各区渣土管理部门登记、申报资质,届时,未取得资质仍然从事渣土运输的,将对施工单位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对其所属的渣土运输公司将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即日起,这些渣土车必须向各区渣土办申报、登记,经过审核、改装之后才能上路运输建筑垃圾,通过集中整编,消除无资质的渣土车辆,把全市渣土运输车总量控制在3000辆以内,不再增加,从根本上解决渣土抛洒和道路污染等影响城市环境问题。

市渣土办对4月3日曝光的9个不守规矩的工地进行了回访,发现大部分工地均按规定进行了整改,其中汉阳的人信汇工地修复了渣土车冲洗设施,每天专门安排10名工作人员对出门的渣土车进行冲洗,并对工地门口的道路进行了硬化,在门口铺设了草垫,整治效果较好。

700无资质渣土车将编为“正规军”

渣土车流动性强,本身管理难度就大,若遇无资质乱跑乱倒,管理起来更是难上加上。从即日起,武汉市决定对全市700辆无证运输的渣土车辆进行集中收编。

从上周四(4月12日)至本周三(4月19日)渣土管理及执法情况汇报如下:

1、市局领导共来我区检查2次,分别在4月13日夜间检查九龙仓工地;4月14日夜间检查华润工地。

2、本周出土工地有:邓家村还建楼、华润、名流置业、人信汇、红光村还建楼、超高压输变电局生产用房、地铁交通四号线、九龙仓、瑞源地产、警犬基地、兰亭都荟。

3、出现严重污染3次,分别是4月13日晚在罗七北路倒土,4月14日晚警犬基地出土至开发区,4月16日晚兰亭都荟出土。

4、进行大型整治2次:4月14日晚通宵值守罗七北路;4月18日晚芳草路整治。进行法规宣传1次:4月18日晚对芳草路所有工地进行有关车辆清洗、广告搭建、围墙设置标准宣传。

5、一般案件1起,处罚金额2000元。

6、查扣违规运输车辆4台,两台已处罚,处罚金额共4000元。

汉阳区城管局渣土办

2012年4月19日

第三篇: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我作为

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重污染天气或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八、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九、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 一是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二是施工现场道路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 三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

四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 五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六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

七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及出入口出场车辆冲洗监控率100%。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所在项目: 承诺人(签字):

第四篇:扬尘治理承诺书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江苏省南京市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预防和控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我公司对所辖范围内施工现场环境做出以下承诺:

一、项目施工现场施工之日起,将在施工现场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场地、通行道路及责任区的施工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和加强各项清洁、保洁、扬尘污染及噪音控制等治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管理资料。

二、对施工区域实行硬质围墙封闭,硬质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出入道、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处理,每个施工出入口和工地周边产生的渣土污染进行清洁打扫,防止机械、车辆和行人带泥出入。

三、运输泥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材料的车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加盖运输。

四、施工区域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及足够的频率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

五、工地内的垃圾做到定点堆放,垃圾及时清运,清运不及时的采用彩条布或绿纱网进行覆盖。裸露土方全部覆盖,确保不扬尘、不起灰。

六、施工区域内的行车便道采取湿式作业,在通行的道路上设置湿润的草袋或专人浇水等措施减少扬尘,并及时做好保湿工作。

七、加强各类车辆管理,车辆驶出工地及责任区前对车轮、车厢侧帮进行清扫冲洗除尘,严密封闭拉运渣土的车辆,各类运输车辆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八、施工现场夜间室外照明灯要加设灯罩,透光方向要集中在施工范围内。施工现场电焊作业时要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九、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定期做好噪声监测记录。

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五篇:渣土运输承诺责任书

渣土承诺书

为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提升企业形象、改善周边环境,我公司承诺在出土期间做到:

1、在工地大门外醒目处悬挂渣土管理责任牌,标明渣土责 任人及联系电话,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

2、渣土责任人佩戴袖章现场值守,严肃值班纪律,坚守岗 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施工车辆不带泥上路和没有扬尘污染。

3、

4、设置符合规范的冲洗设施并保证随时可以正常使用。 配置至少4名专职保洁员,统一佩戴标示袖章和安全背心, 负责进出车辆冲洗和进出道口保洁工作。

5、现场大门处设置车辆冲洗提示牌,进出施工车辆必须通过 洗车槽,彻底冲洗干净由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驶出工地。

6、

扬尘污染。

7、洗车槽、冲洗平台、沉淀池排水沟等设施及时清淤,保证排水畅通, 干燥天气及时洒水降尘,防止施工车辆在场内行驶时造成 污水不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8、

9、现场进出道口及时清扫,无扬尘、渣土等污染。 制定扬尘及路面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在现场储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设 施,在发生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在最短时间内减少和消除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承诺单位(章):

承诺人(签字):

第六篇: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西安国际港区

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是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头号民生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庄严承诺,作为西安市区域内的建设工地/两类企业,我公司坚决拥护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各项决定,坚决贯彻建设领域铁腕治霾各项要求,坚决担当扬尘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坚决服从国际港务区铁腕治霾各项管理,为西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在此,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履行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二、自觉运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按照扬尘污染管控内容,做好自查自改,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三、若扬尘污染管控工作不力,出现问题,违反《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自愿接受“红牌”、“学习”、“处罚”、“公开检讨”等组合处理,以及降低企业信用等级,取消各项优惠政策,停止招投标等各种处罚。

代建单位:

负责人:

(公章)

(签字)

施工单位:

负责人:

(公章)

(签字)

监理单位:

负责人:

(公章)

(签字)

推荐专题: 单位扬尘治理承诺书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