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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以下称甲方):XXXXXXXX,男,汉族,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生,住XXXXXXXXXXXXXXXX。
被承诺人(以下称乙方):XXXXXXXX,女,汉族,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生,住X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现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矛盾,现甲方自愿对乙方立下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下:
一、甲方承诺以后不再因任何理由打乙方,夫妻之间应做到和睦相处,互相包容、谅解,甲方在此事中深深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并承诺一定彻底改正动手的恶习;
二、甲方承诺过去犯过的错(包括夜不归宿、酗酒等等)不再发生,如若发生自愿承担后果;
三、如果甲方违反承诺书的义务,乙方可以随时提出离婚,甲方应予配合;
四、如果乙方认为有必要,甲方应配合乙方去看心理医生;
五、特别强调:甲方再出手打乙方,或者乙方主动提出离婚,则执行离婚协议书。
承诺人: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为促进阖家欢乐、社会和谐,建设文明家庭,让双方家庭老人安享晚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自觉自愿支持和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现就赡养家庭老人承诺如下:
一、经济上供养老人。我保证老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平均基本生活水平。若老人自愿与我分开生活,我保证按期给付赡养费并安排必要的生活物品。若老人患病需要我提供医疗费用,我保证尽力按要求及时提供。
二、生活上照料老人。若老人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我保证承担护理责任;若我确因特殊情况护理有困难,我保证请人代为履行。
三、精神上慰藉老人。若老人与我分开生活,我保证经常看望和问候老人;若我在外地工作,期间保证与老人保持经常联系,并定期回家探望。
四、权益上保护老人。我保证不让老人居住条件简陋的房屋,尊重老人夫妻共同生活意愿,不干涉老人婚姻,不强行索取、骗取或侵占、毁坏老人合法财产。
以上承诺,请所在单位校委会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我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制裁或处理。此承诺书单位、承诺人各持一份。
承诺人签字:
(加按手印)
年 月 日
承诺人(以下称甲方):_____,男_____族,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
被承诺人(以下称乙方):_____女______族,____年____月___日生,住____。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现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矛盾,现甲方自愿对乙方立下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下:
一、甲方承诺以后不再因任何理由打乙方,夫妻之间应做到和睦相处,互相包容、谅解,甲方在此事中深深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并承诺一定彻底改正动手的恶习;
二、甲方承诺过去犯过的错(包括夜不归宿、酗酒等等)不再发生,如若发生自愿承担后果;
三、如果甲方违反承诺书的义务,乙方可以随时提出离婚,甲方应予配合;
四、如果乙方认为有必要,甲方应配合乙方去看心理医生;
五、特别强调:甲方再出手打乙方,或者乙方主动提出离婚,则执行离婚协议书。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男方:某某,男,汉族,XX年XX月X日生,住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女方:某某,女,汉族,X年X月X日生,住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男方与女方于X年X月认识,于X年X月X日在X登记结婚,婚后于X年X月X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X。因X致使甲乙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甲乙双方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X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X年X月X日前一次性支付X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XXXXXXXXXX)。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甲乙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X元,双方各分一半,为X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X年X月X日前一次性支付X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子: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X年X月X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子差价X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方于X年X月X日向XX-X所借债务由X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甲乙双方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甲乙双方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子、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损害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X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X年X月X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X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XXXXXX
女方:XXXXXXX
签名:XXXXXX
签名:XXXXXXX
X年X月X日
年X月X日
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体力、精力逐渐出现衰退,成为社会人群的相对弱者。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加快,传统的孝道伦理,要求子女赡养年老父母的观念逐渐在弱化,几代同堂的家庭更是越来越少。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使得子女与父母分开,破坏了老年人传统上可以依赖终生的照顾网络。随着个人主义和“西方”价值观的影响,孝道伦理本身也在经
历变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就显得非常必要。
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宪法原则。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婚姻法除将保护老人合法权益列为基本原则外,还在相关条款中作出了具体详尽的规定:
1、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父母有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且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4、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5、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6、对拒不执行赡养费、探望子女判决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强
制执行。
为了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人年权益保障法》,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共六章五十条,从五个方面对老年人权益实行特别保护,具体包括:
1、人身自由权。这是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
2、接受家庭赡养和扶助权。该法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对老年人的赡养和扶助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精神上慰藉。
3、房屋居住权。该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4、婚姻自由权。该法规定“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5、社会保障权。该法在第三章通篇规定了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事宜,内容涵盖: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社会求助以及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等。第39条还明文规定:“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如何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将老年人享有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要增强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继续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涉老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扩大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确保老年人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医疗待遇的落实;在农村尽快普及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与加快基层社区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的作用;更多地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
确保老年人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落实:
一、老年人受赡养扶助权要得到较好落实。为落实好老年人受赡养扶助的权利,要积极倡导赡养人之间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明确约定赡养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可以大大减少赡养纠纷的发生,效果通常
都比较好。对于已经形成的赡养纠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等有关组织,首
先要认真做好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确保老年人受赡养权得到落实。
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在城镇,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基本建立。在农村,有些地方实行了社会养老保险和多种形式的退养、补贴制度,一些农村老年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普遍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扶养能力的老年人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制度。但是,养老金覆盖面还比较狭窄,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占全国老年人总人口比重相当大的农村老年人还没有充分享受到社会性质的养老保障制度的优越性,他们常常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所以,在农村普遍建立养老保障制
度是今后一个时期我们的重要历史任务。
三、要推进老年医疗康复保险事业迅速发展。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要对离退休人员实行了政策倾斜,对参保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账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
担医疗费比例都要给予照顾。
四、要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应当广泛开展大量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为老年人到老年大学(学校)继续学习创造条件。老年图书报刊、影视、戏剧、文艺作品等也要日益丰富。开创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空间,使他们能够发挥
余热,为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五、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和法律服务深度和广度。人民法院要加大对涉老案件的审判力度,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对较复杂和易反复的案件实行回访制度,对经济有困难的老年人实施司法救助,根据不同情况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各种法律服务机构也要针对老年人经济能力差、行动不便等不足,采取措施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当前国家也正在研究制定有关法律援助的实施细则,可以
多考虑作为援助对象的老年人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出规定上。
综上所述,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成果,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体现,是在新形势下,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国家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我国老年人维权工作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使我国亿万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受到了法律有效的保护。有民意的关注和政府的支持,建立制度上的养老机制,就不再是空洞的愿景,而会在不久的将来,成为惠
及所有老年人的重要举措,让我国所有的老年人都能安享幸福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