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应用文书 > 承诺书 > 详情页

投标承诺书

2022-06-08 21:34:37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投标承诺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投标承诺书》。

第一篇:投标承诺书

本公司全面响应 工程的施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招标答疑等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该工程如由我公司中标承包,我公司愿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工程质量:保证达到 合格 等级;若竣工验收未达到 合格 等级,自愿扣取该工程结算价的 2 %作为违约金。

2、工期:保证 个月完成。因我方原因拖延工期自愿接受合同总造价的 0.1‰/天的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5%。由于我方原因导致总工期延误超过20个日历天的,贵方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单方解除合同并重新更换施工单位。

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文明施工达中山市规定文明工地的 合格 标准。

4、注册建造师及投标书中列明的现场管理人员保证到岗,否则按500元/(人.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工程保修期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 条第 款执行。

6、经核对,贵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已包含了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工程量亦核实无误。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中标,则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施工承包合同;若存在错项和漏项问题,一切责任由我公司负责。

7、如我公司中标,保证按照市交易中心要求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交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投标承诺书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 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开化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

投标人(盖章)20xx年 6 月20 日

履约诚信承诺书

一、连续施工承诺

1、我公司承诺中标后,我公司将拨付一定的款项,做到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工程施工的`连续性。

2、我方承诺在工程款暂不到位的情况下保证连续施工30天。

3、我方承诺节假日期间不间断施工,确保按时完工。

二、劳动力计划承诺

为保证劳动力充足,满足施工进度计划,公司拟投入自有优秀施工队伍。工程施工前,组织专业技术工种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熟悉了解本工程的施工特点,掌握各项目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标准,为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创造条件。组织施工人员在开工前3-5天进场。

二、保证农民工工资承诺

1、截止本工程开标之日止,我公司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职工工资,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2、我公司将按规定的数额及时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资及其他职工工资的,贵方可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以划支。

三、其他承诺

1、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

3、我方保证自行施工完成中标工程,不挂靠、不转包、不出借企业资质。

4、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开工时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在现场办公,直至工程结束。

  投标人(盖章)

  20X年 6 月20 日

第三篇: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入湘施工基本情况登记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入湘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湖南建筑市场。(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承诺人各执一份)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1、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建筑业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提供伪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

3、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等;

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擅自施工;

5、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

6、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

7、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8、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

9、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10、不谎报、瞒报、延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11、及时准确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行业统计报表

12、相关专(执)业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应执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

13、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14、若被公布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二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注销入湘施工等级证书,一年内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

15、若在湖南省发生安全事故,注销入湘施工登记证书,发生一般事故,一年内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发生较大事故,三年内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发生重、特大事故,退出湖南市场,不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

16、加强项目管控,确保在建项目达标验收合格率100%,全部创省级、或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否则有效期到期后不再申请延期。

第四篇:投标承诺书

有限公司:

本公司收到并详细阅读了贵公司招标文件目录中的所有文件,知悉招标文件中所有约定和相关条款,现本公司自愿参加贵公司年度 产品国内公路运输业务合作招标活动,并对本次投标承诺如下:

1、赞成贵公司 年度 产品国内公路运输业务合作招标文件。

2、接受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的所有约束条款,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限定的时间完成投标工作。

3、我司将郑重向贵公司承诺:我司在投标时将慎重填报服务承诺指标,并保证我司有足够能力完成相关指标。若我司中标相关线路,同意贵公司每月从中标线路应结算运费中提取5%对服务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若我司未能达到投标服务承诺指标,同意贵公司按考核方案要求扣除相关费用。

4、若中标,我公司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运输指令,贵公司可启用二标单位发运,实际运价与合同价格的差价由我公司承担。

5、我司同意由贵公司根据基地中标单位情况指定我司为二标单位,若我司不愿意接受指定二标线路,同意贵公司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若我司为二标单位,我司未按合同约定按市场价格及时组织运力发运,同意贵司将我司部分合同线路移交其他单位承运。并同意贵司自行按市场实际价格调度车辆发运,差价由我司承担。

6、中标后,我公司承诺按招标要求按时签订运输合同,并按时交纳足额运输风险保证金。如我司拒签合同或不交纳(含交纳不足)运输风险保证金,同意贵公司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

7、中标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缴纳运输风险保证金并切实履行投标服务承诺,合同有效期内擅自解除合同或严重违约或拒不履行贵公司下达的运输任务,同意贵公司全额没收运输风险保证金及未结算运费,并承担由此给贵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

8、除非达成新的协议,贵公司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承诺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条款。

9、我公司遵从贵司在本次招标过程中的每一项规定。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第五篇:合同承诺书

【注:此范本在使用过程中,须按照蓝色提示性标语填写,并将蓝色提示性标语删除】

甲方:沈阳希尔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如甲方不是本公司,要调整) 乙方:(若是法人,需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若是自然人,则同于身份证) 身份证号码:(若是自然人,即留存此项)

甲方 与乙方 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此处填写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名称】,原合同/协议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现因【此处填写解除合同/协议的原因】原因致使原合同/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原《 》【此处填写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名称】自 年月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合同/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2、甲方应将乙方已交纳未发生的___________【如:已交纳的场地服务费等】费元于本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时退还乙方;

3、甲方应将乙方已交纳的_____元保证金于本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时退还乙方;【如果有保证金此条款留存,没有保证金此条款删除】

4、【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时使用本条款】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原《 》【此处填写甲乙双

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名称】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时使用本条款】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原《 》【此处填写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名称】解除,___方需要依照原合同/协议的约定于本协议生效时向___方支付____元违约金。

【其他未尽事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5、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推荐专题: 师德师风承诺书 承诺书模板 投标承诺书模板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