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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为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形成自己良好的师德师风,争做一名师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为了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以高尚的情操感染人,以渊博的知识教育人,以科学的方法引导人,以良好的形象影响人。我以捍卫教师尊严为己任,向学校、家长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爱国守法。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校敬业。热爱学校,勤于进取,精于业务,无私奉献。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努力做到认真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查,切实改进教法,减轻课业负担,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
三、教书育人。以培养创新能力为目标,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接班人。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绝不以各种名义向学生罚款和摊派钱物,绝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
四、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遵守社会公德。知荣明耻,身体力行、言行一致。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学习资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搞有偿家教。决不在课堂上接听电话或其他影响教学的事情。
五、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六、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克服简单粗暴、歧视差生的思想和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或变向体罚学生。
七、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保持正常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不得训斥、指责家长,不得收受家长礼物。
以上各条,特向全校师生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接受学校的批评、警告以及主管部门处分等处罚措施,欢迎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监督。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形象,向社会、学校、学生、家长郑重承诺:
一、爱国守法、依法从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安顺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教师行为的六条规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不发表、不传播、不参与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和行为。
二、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爱岗敬业,自觉维护人民教师的声誉,精于业务,不上无准备课,认真批改学生作业,耐心辅导学生。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对每个学生负责,全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关爱学生、尊重家长。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主动帮扶困难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一视同仁,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学习资料。主动与家长保持正常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不收受家长礼物,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
四、端正教风、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公正、严格、处处为学生表率。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搞有偿家教(补课),不在上班时间打麻将和在经营性或公众场所打麻将等任何形式的。
五、立德为本、终身学习。树立师德是为师之本、终身学习理念,积极走进学生心里,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以上五条,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如有违反,本人将接受学校批评、警告,取消评优资格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处分等处罚,同时敬请学生、家长和社会予以监督。
承诺人:
日期:
为了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并自觉接受各级领导、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不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参加非法活动;不参与、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不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不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
(3)爱护学生、保护学生,不做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事;不体罚学生;不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公平公正对待学生。
(4)自己遵守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定,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停课、缺课;上课时间不接听私人电话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之事。
(5)不弄虚作假造谣、传谣,不在网上发帖、跟帖,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6)教育教学工作中尽心尽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7)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热爱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8)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9)廉洁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泉州市厉行节约文明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不铺张浪费,自觉抵制大超大办不良社会风气。
(10)严格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在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