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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学校加强对20xx届毕业学生离校管理,促进学校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同时也为规范自己离校期间的言行举止,树立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维系学校良好的社会声誉。根据学校毕业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本人自愿签订20xx届毕业学生离校安全责任承诺书,现承诺如下:
1、本人因自身原因,自愿申请离校,离校起止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2、离校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增强安全责任意识,若出现一切涉及人身、财产等安全事故,责任由本人自负。
3、离校期间,我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如实习、毕业论文等管理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相关事宜,若遇特殊情况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若因自身原因影响毕业,责任由本人自负。
4、离校期间,我将主动与家长、班主任和学校保持联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如实告之自己的情况。若因自身原因影响相关事宜的落实,责任由本人自负。
本人已完全知晓以上内容,并信守承诺!
[备注:本承诺书由学生本人填写完备后,交由班主任留存]
年级:专业:
本人联系电话:QQ号码:
家长联系电话:
承诺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已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时学生与学生家长的责任,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时间:自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
二、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间返校办理相关事务,必须严格遵守院系的相关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电器、吸*、喝酒、不整理内务等违纪行为,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三、若学校和系部需要学生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些活动,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试、就业信息情况统计等,应积极配合,不得缺席,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生在外(包括从实习单位到学校往返途中)期间,出现学生一切人身伤亡事故的,由学生、学生家长或责任人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在外实习期间,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亡的;
(二)在外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者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三)在外实习期间,因自身行为不慎引起学生本人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外实习期间,因他人行为引起学生人身伤亡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在外实习期间,因往返校内外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和本人承担;
(七)其他实习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为了保证学生安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根据河北科技大学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全体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管理规定,顺利完成学业,做合格大学生。从保障安全角度出发,全体学生要保证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擅自在校外租房、夜不归宿及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早读早操制度和宿舍管理规定,不违章用电。
三、同学交往要文明,行为举止要得体,乘车就餐要有序;注意保持校园和室内环境整洁,不乱贴乱挂、乱写乱画、乱蹬乱踏,不在校园内饲养宠物,不损坏公物。
四、增强安全意识,决不在食堂、宿舍或其他公共场所酗酒滋事、打架等,决不通宵上,影响学习。
五、决不在民心河区域进行玩耍、垂钓、游泳等任何危及自身安全的行为。做为河北科技大学的一名学生,我保证做到以上几点,履行个人承诺。
承诺人(签字):
班长签字:
**年**月**日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已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时学生与学生家长的责任,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时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二、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间返校办理相关事务,必须严格遵守院系的相关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喝酒、不整理内务等违纪行为,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三、若学校和系部需要学生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些活动,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试、就业信息情况统计等,应积极配合,不得缺席,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生在外(包括从实习单位到学校往返途中)期间,出现学生一切人身伤亡事故的,由学生、学生家长或责任人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在外实习期间,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亡的;
(二)在外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者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三)在外实习期间,因自身行为不慎引起学生本人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四)在外实习期间,因他人行为引起学生人身伤亡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在外实习期间,因往返校内外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和本人承担;(七)其他实习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本人自愿参加长安大学20____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XX年9月1日生效)。在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不擅自离队,不单独行动,不到险要地带游玩;严禁到水库塘坝等地游泳;注意饮食卫生。
2.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3.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1处理。
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5.保持与辅导员、指导教师联系,出现意外或突发事件应及时汇报并与有关救援部门联系。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院(系)和学生本人各执一份。
此责任书的有效期为20____年7月10日至20____年8月31日。
院系:______
年级:______(本、硕、博)
责任人签:______
20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