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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道德新风,立诚信根基,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营造良好风,培养自立自律、刻苦学习的作风,塑造高尚的'品格。也为展现我们学校学子优良学风,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自愿签订试诚信承诺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试态度,严守纪;
三、在不良念头面前,严于自律。通过入学教育及校纪校规、风纪教育,我已知晓有关场纪律各项规定,试中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
四、我将在试中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
2、场内不带进与试有关的材料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场秩序的行为,绝不替,不抄袭他人答案;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座位号;
5、严格遵守场纪律,服从监人员管理。
承诺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特向招考办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守则》、《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处罚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牢记“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背信弃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它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考,做到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5、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享受优惠条件的证明或证书。
姓名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
学校_________
20-年x月x日
承诺书
一、在期末考试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
二、本人承诺在复习迎考期间会尽自己的努力考出好成绩,认真复习、主动帮助其他学习有困难的同学。
三、本人承诺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秩序,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也不帮助他人作弊,身边如有同学有作弊的倾向会及时阻止。
我提供的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中的信息与本人完全一致,报名录入信息经确认准确无误。
为严肃考风考纪,成人高考考点全部使用标准化考场,考生考试入场采用违禁物品探测仪,实施考试全过程国家教育部、省、市三级联网监控。违规考生将由国家教育考试中心收录到国家教育考试“诚信考试档案库”,作为全国招生院校录取、用人单位录用的诚信信息依据。
在参加今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中,我郑重承诺:自觉遵守《考场规则》,遵守《成人高校报名须知》中的告知事项,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进考场,做到不作弊,不违纪,诚信考试。如有违规行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我申请参加20XX年XXX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已阅读和了解了如下的《XXX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生守则》、《XXX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笔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XXX职业技术学院20xx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自觉服从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管理规定、考试纪律、考生守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考生签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选课)后不变更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留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3日内,向考点所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校)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事实,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7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