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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承诺书

2023-02-24 22:29:44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考试承诺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考试承诺书》。

全体同学们:

2018年10月自学考试马上要开始了,为严肃考场纪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以下五点对考试违规处罚的规定每个考生务必知晓:

1.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的,取消当次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

2.组织团伙作弊的,停考三年;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考生向考场外发送、传送试题信息的,停考三年;

4.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停考三年;

5.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停考三年,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作为考生应做到以下几点:遵守考场纪律,不旷考,不带手机进考场,考试中不和监考老师发生冲突,不买卖答案。

认真复习备考,诚信考试,珍惜荣誉,杜绝作弊!

继续教育学院东区学工办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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