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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商场__________位置设置卖场,场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经营本合同所定的业种。
(2)甲乙双方共同到现场办理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乙方可获得__________装修期,在此期间不计租金。
(3)场地陈列商品的设施由__________方提供, 。
(4)场地装修、装潢方案由__________方提供,甲方审定认可后,施工由_____方负责。
第二条 经营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如开业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能准时开业,影响乙方经营,甲方将按实际延误天数赔偿租金。
(3)乙方在合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柜(架)经营权或与第三者共同经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权益之行为(现合作经营面积_____ 平方米,_____户,合作者姓名_____ ,经营品类__________ 其余自主经营),否则以违约论处,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并视情节予以处罚(合同签定之后如不报请甲方批准另行租赁经营,每户或每一单品罚金_____万元,超过_____户者,终止本租赁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4)合同期满,乙方经甲方同意可续约,但应于期满前_____个月由乙方先行提出书面申请。合同期间乙方如需中途撤柜(架),应于_____日前提出撤柜(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撤柜(架)。
(5)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并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规章,除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于营业时间内停止,否则以违约论处。
(6)甲方有权根据商业步行街状况及需要暂停商业步行街营业,但每自然年度不超过_____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减免租金及其他费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赔偿其他损失。(但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为、社会重大活动等事项发生,导致无法营业,可不限_____日)。
第三条 营业项目与方针
(1)乙方经营项目以_____为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价应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陈列出售,其业种不得随意变更超越。新增营业项目须提前提出正式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陈列出售,否则以违约论处。
(2)乙方销售的商品品质应合乎要求,售价应合理公道,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若品质不佳或售价高于其他商场及其连锁店,经检举或查证属实,乙方应无条件办理退货、换货或退还货款,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商品价格十倍的罚款,及单方面调整价格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质、内容、数量或新产品的开发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陈列销售伪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与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并且甲方可随时取消其卖场经营资格,并终止租赁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商品供应断档,造成柜台、货架闲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4)乙方同类商品在其他卖场若有打折特价活动时,在甲方陈列的相同商品也应自动降价,否则以本条款第(2)款办法处罚。
(5)乙方应接受甲方核定许可提货券,甲方提成_____%的手续费用。
(6)乙方在甲方卖场陈列销售的商品,应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规定,如有违反法令的情形,其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损失,可追究乙方赔偿。
(7)顾客要求退还货时,乙方应按甲方对消费者服务承诺规定办理。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_____元/月.平方米
(2)租金:_______________
年租金总计:_____ 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3)缴付方式:
A.租金分二次支付,甲方场地交付之日缴纳租金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次年_____月_____日前缴纳租金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B.甲方通过综合考核同意乙方继续经营,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末月前一个月交付,第三年以此类推。
C.如乙方不能通过甲方考核,终止合同90天后,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并扣除因乙方退出经营后造成甲方经营延误而发生的实际损失(租金×实际天数)。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
(1)乙方场地保洁、保安等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如须甲方协助,费用另行商定。
(2)水、电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据实结算,于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结清。
(3)甲方免除乙方全年空调费用。
(4)甲方对客户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甲方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加适当的劳务费用计收。
(5)乙方逾期交纳水电费等一切费用,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应缴费额_____‰的滞纳金。
(6)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
A.水费、电费:乙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据实结算,于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结清。
B.如以后的空调费、采暖费、水费、电费等价格有所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浮动的单价作相应的调整。
第六条 保证金
(1)保证金: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为了维护全体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为维护商业步行街公平交易,杜绝欺诈,保持商业步行街长期稳定经营,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同时向甲方支付商品质量保证金、服务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物业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履行期满乙方迁出本商业步行街后,双方办理完毕卖场交接手续_____天后,如无客户索赔、投诉等问题,且经甲方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欠缴有关费用,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3)对乙方有违反本合同,以及本商业步行街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违约和损失,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补足保证金不足部分,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考核标准
(1)乙方应提交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甲乙双方议定每期_____个月,营业目标如下:第一期(第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营业总额为_____元整;第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止)营业总额为_____元整。
(3)乙方的营业情况每_____个月应接受甲方评鉴一次,业绩未达甲方规定者,甲方可调整其经营面积或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八条 促销
(1)甲方为促进销售举办的各项活动,乙方应尽量配合,并分担费用以求共同发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拒绝,涉及费用的分担甲方应事先和乙方协商。
(2)乙方若自行促销,所发生的一切促销费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自行促销的海报、广告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乙方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如认为乙方的促销行为有妨害他人营业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未即停止,以违约论处。
第九条 商品管理
(1)乙方陈列于承租卖场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
(2)乙方销售或陈列的商品不得有仿冒商标或侵害他人代理权、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并不得陈列销售政府规定的违禁品,如经查获,乙方应自负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若乙方有上述违法之事而导致甲方承受连带责任,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并可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终止合同。
(3)乙方在承租卖场销售的商品,如经顾客使用后产生不良反应而损害顾客利益,对顾客身体造成伤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誉受损时,乙方应负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人员管理
(1)乙方所聘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商品有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营业人员,经甲方认可后方能上岗,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营业人员。
(2)乙方派驻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规定的制服、佩带识别证,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对卖场内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同时不得储存危险物品。
(4)乙方对卖场内的装潢、电器等设备,如需变更、整修维护、增设或移动时,应事先以书面通知甲方,并附装潢平面及施工配电图等,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费用概由乙方承担。正式施工期间,乙方应派人员监工,以维护商场安全,并由甲方随时检查,完工时由甲方检查认可后方得营业,日后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合同时,乙方对其自费装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补偿请求,其所有权属甲方所有。
(5)乙方的电器设备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并酌收工本费,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设备,因此造成损害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6)如因乙方受雇人员及其卖场顾客等的有意、过失或疏忽行为,造成甲方或商场其他商户的设备蒙受损失者,乙方应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7)除根据本商场的统一安排或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开业时间准时开业且开业后应保证每日正常营业,租赁期内的每日营业时间应严格遵守本商场的统一规定。
(8)在租赁期内,乙方连续五日或在一个月内累计七日不营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迁出本商场,如乙方拒不迁出,视同乙方同意甲方将其经营的商品在它处保管,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租卖场另行安排。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与其他客户共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如乙方人员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造成任何损坏,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0)乙方的铭牌及标志的设置应符合甲方的整体布局。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设标牌及广告。
第十一条 广告
商业步行街及商场内非乙方承租铺位广告权归甲方所有。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张贴广告或宣传画、利用广播等任何形式在步行街内进行广告宣传。如确属需要,经甲方审核并收取一定费用后可办理。
第十二条 乙方如有下列事情发生,应立即以书面告知甲方
(1)公司组织及主要业务变更
(2)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的地址、电话变更
(4)派驻专柜(架)的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乙方因下列情况遭受损害,不得要求甲方赔偿:
(1)因不可归于甲方的原因发生的灾害
(2)火灾、地震、风灾、水灾所导致的损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条款或其他相关规定所发生的损害
(4)紧急停电、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的非甲方责任事件,致使商场或商业步行街不能正常经营,属乙方经营中的合理风险,乙方不得要求减免租金、其他费用及要求赔偿其他损失。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1)如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租金余额及保证金余额,并承担年租金10%的违约金。
(2)如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并且乙方应承担年租金10%的违约金。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十一(8)条之规定,应承担年租金10%的违约金。
(4)延付: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应承担延付部分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年租金5%的违约金。甲方决定解除合同的有权按十一(8)条的约定处理。
A.乙方违反本合同三(1)条的约定超范围经营
B.乙方违反本合同六(3)条的约定未按时补交保证金的
C.乙方违反本合同十(7)条的规定不遵守统一经营时间的
D.乙方违反本合同三(3)条规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被顾客投诉,在一周内累计达3次以上
E.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拒绝改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商场及商业步行街管理规定、合同约定的行为。
F.如乙方因其行为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被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批评或处罚等
G.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或非法经营或侵害他人利益被甲方给予3次以上书面警告
H.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
I.如乙方殴打、漫骂、侮辱顾客,或在商场及步行街内打架斗殴、聚众滋事以及其他损害商业步行街声誉的和形象的行为
J.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十(2)条约定的
K.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与赔偿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上述各条款规定者,甲方可终止合同,解除乙方卖场经营权利,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7)合同期满未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经甲方通知而终止合同,乙方于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3天内负责将商品撤离现场,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视为抛弃其所存留于专柜(架)的货物,任由甲方处理
(8)乙方于合同终止日应立即清偿各项费用,如仍不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权,并依法追诉。
第十五条 续约
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乙方如欲续约,应于期满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另订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期满
(2)因任何一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约定可终止
(3)租赁期内,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履行
(4)其他合同终止情形
第十七条 租赁卖场的交还
(1)在本合同期满而双方未予续签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日后三日内将承租卖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等以良好、整洁、清洁、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
(2)租赁卖场交还前,乙方应将物品自行负担费用搬出承租铺位。否则,乙方应按照约定交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3)租赁卖场交还时,乙方装修等不可拆除的设施归甲方所有,但甲方要求乙方恢复承租铺位原状的,乙方应予恢复,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十八条 其他事项
(1)联络与通知:
A.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讯联络方式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讯联络方式,如有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变更方承担责任
B.双方之间任何关于本合同向对方的通知行为,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方为有效。但对于全体承租人均有约束力的内容,甲方有权以公告、布告等形式进行通知
(2)争议解决:
A.因本合同的履行及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起公诉
B.本合同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凡本合同未列事项,双方按本合同精神友好协商处理,必要时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等同
D.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支付保证金、首期租金之日起生效。如因乙方原因致本合同无效,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E.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本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_厅_____卫_____厨,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一)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一)租金标准:_____元/(□月/□季/□半年/□年),总计: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二)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一)交付: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一)(二)(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住所: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楼顶制作广告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楼顶场地约40m×8m,租赁给乙方做广告牌。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场地的使用权。租赁期间,如该建筑物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变动,甲方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做好过渡手续。
二、广告牌自身高度不超过8m,广告内容、制作、发布必须符合国家及本地区相关广告的规定。
三、乙方在广告牌制作、安装时必须确保安全,并且作经常性的维护。广告牌施工过程中要做防漏处理,因广告牌施工引起的'漏水问题由乙方及时修复。
四、广告位场地租用时间为每年租金整,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租金,以后每年在7月1日前付清下一年租金。逾期支付租赁金则向甲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的话,乙方享有优先的租赁权。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行为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需终止合同的,租赁费按乙方实际租赁时间计算。
六、甲方提供乙方发布广告期间的所需电源。电费按电力部门对甲方收费标准计价,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电费,不得拖欠。逾期支付电费的,则向甲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并可采取停电方式追讨电费。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明确权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附属物,乙方用于商业经营用途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1.1 本合同租赁物为 号 共计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附属设备设施和附属场地。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上述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 本合同租赁物的房屋共计 层,其中一层面积 平方米、负一层面积平方米(以双方共同测量数据为准)。详见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该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1.3本合同租赁物的附属设备设施包括:合格并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统、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供水供电系统、有线电视线路、有线电话预留线路、自动扶梯(2台)、货梯(一台,甲乙双方共同使用)、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调等。具体见甲乙双方列出的附属设备设施清单,由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三。
1.4本合同租赁物的附属场地包括租赁物部份顶部及外立面的商场店招位、广告位、停车位,以及门前场地、员工通道等。详见附属场地清单及分界图,该附属场地清单和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四。
1.5 甲方应在 年 月日前将本合同租赁物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在交付时应签订交接清单,注明本合同租赁物的详细状态。甲方保证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地使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2 为利于乙方的装修等开业筹备工作,甲方提供月装修期,装修期期间甲方不收取租赁费,并且保证水电等的供应,乙方承担装修期相应的水电及其它一切费用。
2.3优先租赁权。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或租赁物继受人是否继续租赁该商场。乙方如决定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续租的租赁协议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
2.4 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甲方或租赁物的继受人将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出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5撤离期。合同到期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约定的撤离日后15日内撤出。在撤离期内,乙方将所有权属于乙方的设备设施及货物清除出租赁房屋。在撤离期间,甲方不收取租赁费用。
第三条 附属设备设施及甲乙双方维护保养责任
3.1 有关水电方面
3.1.1甲方应于交付租赁物的同时向乙方提供不少于210KV的电量供乙方照明、展示使用,并将电源接至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并独立按装计量表,由乙方独立控制。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货梯、自动扶梯的用电不包括在前述的210KV中,由甲方另行提供并能满足上述设备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时应确保现有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配电柜等供电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电气使用标准并处于正常完好的使用状态。
3.1.2 甲方应对本租赁物的“表前”(“表前”:指甲方主供设备至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水)电表,“表后”:指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水)电表至乙方使用的全部设备设施)供水、供电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应对本租赁物的“表后”供水、供电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因甲方维保不当或欠费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2 有关消防方面
3.2.1甲方应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交付租赁物时向乙方提供符合开设商场要求的消防设施(包括喷淋、烟感、消防栓、报警联动系统以及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灭火机、灭火箱等)和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年检合格证明,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和年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五。
3.2.2乙方在装修及消防报审过程中发现原有消防系统不合格,甲方应及时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修复或完善,并负责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如甲方未能及时修复,乙方为不影响经营,可以书面通知甲方,经确认后先行垫资对不完善的消防系统按照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修复或完善。乙方垫付的费用,经协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或由乙方在租赁费用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收到款项时须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清单和相应的合法发票。
3.2.3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消防系统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安全使用,并通过消防部门年检。乙方应对其租赁物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安全使用,并通过消防部门年检。若因甲方或乙方维保不当,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过年检的,甲方或乙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3 有关自动扶梯、货梯
3.3.1甲方应在交付租赁物的同时,提供能正常使用,并通过当地有关部门的验收的自动扶梯2台。甲方应同时提供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和年检合格证明,该验收合格证明和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六。
3.3.2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自动扶梯进行维修保养,承担全部费用,并按规定年检,在合同到期后应保证自动扶梯完好并且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若因乙方维保不当,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过年检的,乙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3.3 甲乙双方共用货梯一台,由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使用及维护保养费用各半承担。
3.4 有关中央空调
3.4.1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调服务,中央空调每年首次启用和停用的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经营需要协商制定,确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关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3.5.1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内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设施的租赁费,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调、消防设施、电梯等设备供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内是乙方独立使用的甲供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维修保养,保修期外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甲方应把相应的厂商资料提供给乙方),但乙方应根据公用事业部门及其他单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该设施的日常使用费用。
第四条 租赁费用、押金及其支付
4.1 租赁费用 本条所定义的租赁费用,包括租赁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等费用(本条另有约定的费用除外)。租赁费用为 万元/年(其中房屋租赁费为万元,设备设施费租赁费为万元),租赁费用采取“先付后租”的方式按半年支付。乙方于每半年到期前15日向甲方缴纳下半年租赁费用,甲方在收到租赁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按乙方支付的金额向乙方出具符合税法规定的房屋租赁专用发票。甲方如延迟出具发票,乙方有权相应顺延下期租赁费用的支付。
4.2 水电费甲方为乙方租赁部分单独安装水电表。乙方按该水电表的计量数字按月向甲方交纳水电费,单价以同期供水供电部门公布的用水用电单价为准,线损按实际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甲方应提供同期供水供电部门的水电费单价表及乙方使用水电明细表。甲方在收取电费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如延迟提供发票,乙方有权相应延迟交纳水电费。乙方在收到甲方水电费发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费用,逾期按日元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供水、供电等有关部门就水电费给予甲方的优惠政策乙方同样享受。
4.3 中央空调使用费包括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的水耗、电耗、燃料、水处理费、送新风费及维修保养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按月结算,先用后付。甲方在收取制冷费用的同时,应向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4.4 商场停车位及周边场地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支付甲方每年场外物业管理费万元整,乙方经营涉及政府部门的费收由乙方另行自行负责。
4.5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定金万元整,甲方正式交付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个半年租金,定金转为租赁保证金,合同终止或解除后退还(不计息)。
4.6 租赁期内,除本条明示的收费项目外,甲方不得另立收费项目向乙方收取本条约定项目以外的费用。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租赁物的产权关系清晰没有争议,甲方有权出租。在租赁期内,甲方任何产权方面的变动均不得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租赁物在租赁期内不得另行出租给第三方,保证不因租赁房屋发生的产权纠纷、产权变动以及与他人的纠纷影响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经营使用。甲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做出有碍乙方营业的行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3租赁期内,租赁物产权如转移,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继受人受本合同约束,继续履行本合同,履行在本合同中甲方的义务,并协调好租赁物继受人与乙方的关系,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甲方如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需得到乙方的书面认可。
5.4甲方应努力承担作为出租方的义务,在乙方相关手续及事务办理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尽可能的协助。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处理因租赁物的相邻关系,乙方有协助的义务;租赁物如因政府规划等原因需拆迁,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取得拆迁方面的权益。
5.5甲方承诺严格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如未履行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损失,致使该方要求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应对乙方或第三方予以赔偿。乙方对第三方提出的要求,应积极应对,尽可能减少该项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对扩大的损失予以拒绝。
5.6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租赁物所在大厦及外立面的其他部分用于自营,或租赁、出售给第三方用于经营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或广告宣传。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7甲方应保证其出租的房屋在租赁期内能安全、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由于房屋本身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负责修复,若乙方因此受到间接或直接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损失,甲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经协商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可从租金中直接予以扣除。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设备设施在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安全、正常地使用,并将厂商资料提供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承租租赁物的用途为乙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6.2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如不能按时缴纳,每天按元加收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3租赁期间,乙方在不改变租赁物内部结构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商场柜台布置、经营格局等作合理调整,并进行内部装修与改造。乙方如确需对房屋结构、设备设施进行改造的,在改造前须将方案交甲方审查,乙方的改造方案不得危及建筑结构安全及房屋的正常使用。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添加其他设备设施或其它财产,费用由乙方承担,产权归乙方所有。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后,由乙方对自行安装的设备设施进行拆除并恢复该租赁物原状。
6.4承租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租赁物部分转租给第三方,乙方有权将商场的专柜展台等租赁给厂家使用,但:①分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②本合同发生终止时,分租合同也相应终止。乙方保证作为承租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甲方不因该转租行为而使本合同项下的利益受到影响,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5乙方承诺严格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如未履行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损失,致使该方要求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对甲方或第三方予以全部赔偿。甲方对第三方提出的要求,应积极应对,尽可能减少该项责任,否则,乙方有权对扩大的损失予以拒绝。
6.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及外立面的其他部份用于自营或租赁给第三方用于经营与甲方现有经营范围相同的或类似的项目及宣传(如:餐饮、服饰、食品超市等)。
6.7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若因乙方使用不当,房屋或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除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乙方应自行负责上述房屋及设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中第1.5款,延迟交付租赁物,延迟提供乙方正常供电、供水,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每天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延迟达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中第3.2.1款,延迟提供消防验收证明,应免除乙方延迟期间的租赁费用。延迟提供达7天以上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每日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延迟达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3.1.2款、第3.2.3款、第5.2款、第5.6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若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另行实施赔偿。
7.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中第5.1款,因甲方的出租权有争议或引起纠纷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按年租赁费用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7.5 乙方违反本合同、6.2款,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滞纳金,延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万元。
7.6 乙方违反本合同4.2款,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滞纳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延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7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2.3款、第6.4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实施赔偿。
7.8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条款外,任何一方单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均视为严重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对方一年租赁费用的违约金。
7.9除本协议违约责任有特别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七天内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对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泄露及不正当使用。公开、泄露或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须支付违约金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免责条约
9.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时,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甲乙双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条款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县)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12.1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后十五日内,双方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有关费用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
12.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
地址: 地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的场地租赁事宜,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场地的位置及面积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租赁场地位于 (详见附图的红线范围),租赁场地建筑面积约为 m2(按双方核实的最终面积为准)。
第二条:租赁场地的用途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租赁场地用途为 功能,乙方合同期内如要改变其经营项目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三条:租赁期限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租赁场地期限为 年,租期从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起计算。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租金金额及其它费用的缴纳方式
: 注:乙方同意自行承担以上涉及的租赁税费,并于每月 日前缴交下月的税费。
二、物业管理费:包括中央空调电费及设施维护费、电梯电费及维护费、消防及供电设施维护费、公共照明电费、公共水费、公共卫生清洁费、保安秩序管理服务费;另外,场内的空调的开启时间为早上: ,关闭时间为晚上 : ;商场经营时间为早上 : 至晚上 : (如遇天气状况改变时进行调整)。
三、月租缴费方式及应缴费用:
1、租金实行先交付后使用的原则,即乙方须于每月 日前缴交下月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税费等费用;
2、乙方须按规定准时向甲方交纳各项费用,逾期不交以日按欠费金额的 ‰ 向乙
方收取滞纳金,逾期7天仍未缴交上述费用,甲方收回铺位另行出租,并没收乙方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3、乙方委托甲方代为收取水电费。乙方用电、用水按所租场地电表、水表实际抄表度数计付,每度电单价? .00元,每度水单价?.00元(若物价局或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价格变动,此单价随之变动);
四、保证金的缴纳:
为确保甲方物业在乙方租赁期结束后完整归还,乙方在签定本合同之日起计三天内须向甲方交付? .00 元场地保证金。其中? .00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于年 月 日甲方不计息退还给乙方。租赁期结束后如乙方无违反合同之规定并完整交还场地,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 .00 元保证金原数(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五、在租赁期内优惠:
为支持乙方的品牌投资以及顺利过渡,乙方从签定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可享受为期个月的免租金、免管理费的优惠(免租期内不含场内水、电费、广告位电费和市政收取的垃圾清运费);
六、场地交付标准:
1、甲方以现时的场地设施设备交付。另外,涉及乙方对租赁店铺二次装修及功能改变所产生的消防改造及报建,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乙方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2、合约期内,甲方提供商业广场户外广告位按实际的用电损耗收费。宣传内容需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发布。
第五条: 其他自理费用
一、乙方除合同规定要求交付的费用外,还须自行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报批有关手续以及缴纳应缴费用,甲方配合提供相关办证资料;
二、乙方自行申报布装有线电视线、电话线、网线(甲方负责乙方租赁店铺外线路的布置),并依时缴纳应交费用;
三、乙方使用甲方户外广告位期间,须自行向市政或其它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并按有关部门收费标准缴纳费用。
第六条:租赁期间租赁场地的装修及维护保养规定
一、乙方不得损坏建筑主体结构(含梁、柱、楼板),如若改动须涉及以上部位的,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得甲方同意后方能施工,否则,由此而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进行装修前或经营期间需对租赁场地进行整改装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装修管理规定,并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及设计图纸,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另外,乙方首次进场对租赁场地进行拆除装修时,应以不损坏现有配套设施设备为装修原则,并归还属于甲方的设施设备;
三、乙方首次进场装修须交付装修保证金人民币? .00 元,装修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回;
四、乙方人员进场装修时必须办理入场工作证,并遵守管理规定;另外,乙方场地的
装修垃圾由乙方自行清运,若乙方委托甲方清运的,需另行缴纳清运费用;
五、乙方装修期间,甲方有权对其装修事项进行监督,乙方应按照有关《装修管理规定》文明施工;
六、乙方铺内装修材料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进行装修,并且乙方在装修期间应做好铺内的防火工作,详见与甲方签订的《防火安全承诺书》;
七、乙方应依法经营,并按照国家对商铺的消防要求做好店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若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火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违反国家对店铺使用的经营管理规定,导致被有关职能部门全部查封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甲方有权向乙方追溯法律责任。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监督乙方守法依约经营;
2、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管理费及其他合同明确的费用;
3、因检修设备设施、卫生清洁、救灾、排除危险防火检修等原因进入承租方租赁场地范围进行工作的,须预先知会乙方;
4、有义务保障乙方在守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被干涉而自主经营;
5、甲方不定期派专业设备维修人员对租赁场地内的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如发现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有权要求乙方维修使其至正常使用或照价赔偿;
6、甲方在租赁期内有权对租赁场地的产权进行变卖,但变卖后必须确保该合同如期履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法依约正常使用租赁的物业,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准时按量缴纳租金、工商管理费、税收等费用;
2、接受及协助甲方进行统一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3、合理使用、积极维护租赁场地和设备设施,确保整体安全及美观;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租赁场地内甲方的配套设备,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5、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对租赁场地私下转租或分租;
6、须按时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开启户外广告灯,开启时间为晚上 : ~ :时,时间可根据气候的变化适当调整,另外,乙方在广告位使用期内不得进行对外出租,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广告位的使用权;
7、乙方自签定合同之日起计 个月内必须正常开业(即至 年 月 日前),否则,乙方每逾期开业一天,甲方有权处以乙方? .00元/天的违约金;
8、租赁期间,下水管道由乙方负责维护并承担费用,乙方须缴纳涉及该场地的公共设施维护公摊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除本合同的其他规定外,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
二、租赁期间,未经另一方同意,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递减方式计算,即:
合同期的前三年(即从签定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间)违约一方应按合同未履行部份租金的 %向守约方作出赔偿;于合同期内第三年后至第五年(即从 年 月日日至 20_ 年 9 月 31 日)间解除合同的,违约一方应按合同未履行部份租金的 %向守约方作出赔偿;余下年份(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间解除合同的,违约一方应按合同未履行部份租金的 %向守约方作出赔偿。涉及乙方已交租金部分双方按日结算。
第九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租赁期间,如遇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执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作违约,租金及其他费用按日计清结算。
第十条:租赁期届满的处理
一、乙方是否继续租赁场地,均须于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继续租赁场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并且承租价格不高于当时出租给商户的合同价格,双方重新签订新的场地租赁合同,否则视作乙方放弃续租权;
二、乙方不继续租赁场地,须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迁出,迁出前须结清甲方的款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税务部门办理好停业手续;迁出时乙方有权取回属于乙方的设施设备、货物、家具、办公用品等,但前期由甲方投资的设施设备不得取走且不得拆除并损害建筑物本身之结构及设施。另外,乙方逾期迁出的,乙方除不要求甲方退还保证金及放弃对未迁出物品的所有权(物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外,还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对本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四会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在协商或诉讼未获解决前,双方必须继续按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违约,均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修改补充,修改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附带《物业管理规定》、《防火安全承诺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前就本合同标的而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均作废;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