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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会时间:
20xx年3月14日
二、班会地点:
六(1)教室
三、参加人员:
全班同学及班主任
四、主持人:
班主任或学生干部
五、班会主题:
法律与我们同行
六、班会标题:
踏好青春每一步
七、班会目标:
对本班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了解法律法规,力图在他们心目中逐步树立起正确完善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他们在学校要做遵守校规校纪的好学生,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习惯。以后进入社会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八、班会背景:
本班学生年龄大多11-13岁,都还不很懂事,容易受到周围生活环境的各种不良影响,沾染不良习气,走上违法犯罪失足的道路。所以,及早在他们心目中树立法制观念,严格地一法律和道德为准绳,约束自己的行为,是当务之急。
九、班会筹备情况:
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介收集青少年与法相关问题的`资料和实例资料,筛选,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为班会主题服务。同时,让同学联系周边实际案例,自演并自主分析,引以为戒。
十、班会主要内容:
1、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自觉遵守校规班纪。
2、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学法,知法,加深体会
十一、班会开展形式:
印发法制学习手册;观看法制教育小品;采用讨论、交流方式
十二、活动前准备:
1、查阅《中小学生自我保护必读》,《中小学生法制教育通用读本》。
2、学生自己准备身边发生的案例小品,要求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3、以小组为单位排练文艺节目。
十三、班会流程
1、班主任发言――导语;
2、主持人法律知识简介;
3、讨论法律案例;
4、法律知识抢答;
5、文艺演出;
6、做自我总结
一、指导理念
以“我是法制小卫士”为主题,以全国“12・4”法制教育日为契机,深入开展校园法律文化节活动,旨在激发师生的法律意识,加强法治观念,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营造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
二、主题活动
我是法制小卫士
三、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四、活动内容
1、完善校外法制教育体系
法制副校长:
法制辅导员:
2、在各班开展法制教育课
3、中高年级安排模拟法庭活动
4、组织年级家长法制教育报告会
5、展示法制教育成果图片
6、各班组织学生观看法制专题片
7、年级间开展法律知识答题活动
8、各班开展“我是法制小卫士”主题活动
9、给全校学生家长发放有关法制宣传的'信件
五、活动形式
各班灵活运用班会、活动课等时间,通过组织开展专题班会、知识竞赛、法制测试、现场演示、法制宣传等形式,认真落实法制教育活动:
1、班主任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内容,制定小学法制教育活动方案。
2、各班在合适的位置设置法制教育专题宣传栏目。
3、各班上一节法制教育活动课。(低年级可以组织形象生动的童谣表演,中高年级可以开展案例分析、坏习惯与违法行为关系探讨等教育活动)
4、学校请法制副校长做一场法制教育专题报告。
5、组织学生开展“我是法制小卫士”活动,人人争做法制宣传员。
6、组织中高年级学生进行相关知识竞赛。
一、工作重点
打击商业欺诈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着力整治和打击六类商业欺诈行为: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商业零售企业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行为;服务业违规经营行为;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行为;对外贸易领域中各类以虚假合同等方式骗取资金和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投资领域中虚构项目、虚假广告和招商信息、无证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商业零售企业的不规范促销行为。
商务部要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查处不正当促销行为,维护和规范商业零售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商务主管部门对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活动进行行业管理,加强监督和检查,对本地区不规范促销行为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引导商业零售企业开展适当的促销活动。价格主管部门要对商业零售企业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税务部门要对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活动中的偷逃税行为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商业零售企业从事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在促销活动中销售不合格商品以及掺杂、掺假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在促销活动中采用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并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商业零售企业的促销宣传行为。
(二)整治商业零售企业超期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的欺诈行为。
商务部要会同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预防、查处商业零售企业超过合同期限占压或骗取供应商货款的欺诈行为,促进商业零售行业的健康发展。商务主管部门要对商业零售企业与供应商的进货交易行为加强行业管理,对本地区商业零售企业占压供应商货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向社会公告关于长期占压供应商货款涉及户数众多、数额巨大的商业零售企业名单,确定重点监控企业。工商部门要依法对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行为进行查处,研究建立企业异常变更工商登记事项的预警机制,尤其是对重点监控企业加强监管,发现问题依法及时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以美容美发业为突破口,整治服务业中存在的欺诈行为。
商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行业管理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对美容美发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产品进货查验等制度。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美容美发业广告宣传和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管,对虚假广告和涉嫌不正当竞争的,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要加强美容美发店内商品的`监管,实时美容美发店内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对不合格的商品予以曝光,问题严重的坚决清除出市场,并查清进货渠道;质检部门按照有关部门移送的生产源头情况进行彻底追查,依法追究质量及制假责任;价格主管部门要对美容美发店虚构原价、促销价格表示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等价格欺诈行为进行查处。
(四)整治和打击商业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
商务部门要开展对本地区特许经营发展情况的摸底调查,确定重点监控地区和企业。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特许经营广告的管理,对特许人披露信息不完整、不规范,没有任何风险提示,或故意夸大投资回报的广告进行清理。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部门加强对特许经营展会活动的规范管理,对利用展会进行商业欺诈的参展企业,工商行政部门要予以查处。公安机关要对涉嫌诈骗的特许经营企业立案侦查。推动出台《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五)整治和打击对外贸易领域的商业欺诈行为。
商务、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外汇等部门要在外贸领域发挥各自监管职能,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发现欺诈线索的部门要及时向其他部门通报,制止欺诈行为。积极推进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税务、海关等部门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尽快制订有关出口发票管理的措施,整治虚假出口、低报瞒报价格和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
(六)整治和打击对外经济合作领域的欺诈行为。
商务、工商和发展改革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厉打击对外经济合作活动中虚假劳务、工程和招商信息,欺骗劳务人员、施工单位和投资者签订虚假合同以骗取钱财的行为;打击无资质、超范围经营行为。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开展境外就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商务部门要会同建设部门对拥有建筑资质的企业在境外开展承包工程业务中的欺诈行为进行查处。外汇、海关部门要对对外经济合作领域违反外汇、海关管理规定的欺诈行为进行查处。公安机关要对涉嫌利用虚假外派劳务、境外工程和境外投资等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立案侦查。
三、治本措施
(一)完善法规,强化监管。
要针对商业欺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敛财、骗取银行贷款、占压骗取供货商货款等欺诈行为,分析其特点和规律,制订、修订法律法规,堵塞法律和制度漏洞。各地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涉嫌商业欺诈的行为,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及早发现、准确定性、依法严厉查处,彻底消除社会隐患。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依据有关法规,加强行业主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整合监管信息,建立信息共享和反欺诈预警机制,完善商贸企业的准入退出机制。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兴商”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各种诚信创建活动。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在已开展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和“百城万店重诚信”、“诚信纳税”、“守合同重信用”等各类诚信创建活动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深入开展“诚信兴商”主题创建活动的新形式、新路子。
二是开展企业信用培训教育。
加大企业信用培训教育力度,督促和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诚信立业,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和改善内部信用管理工作,形成信用风险防范机制。
三是大力推动行业信用建设。
要选择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开展信用建设试点工作,引导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行业信用公约,开展信用信息服务和“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建立督查指导制度等方式推进行业信用建设,服务会员企业。
四是加强诚信宣传。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今年9月,结合第三个“公民道德宣传日”,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要对各地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守信光荣得利,失信可耻受罚”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把它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务求实效。
(二)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
各地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涉及跨区域的打击商业欺诈工作,各地区之间要协调联动。
(三)建立部际沟通协调机制。
商务部统一组织协调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宣传、发展改革、公安、劳动保障、建设、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外汇等部门参与,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会议、简报、督查、报告等工作制度,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相应工作。参加部际沟通协调机制的部门,要确定专项行动的负责人和联络员。
(四)充分发动群众,营造商业欺诈无处藏身的社会环境。
普及防骗知识,提高群众防范欺诈的警惕性;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对欺诈行为露头就打,使其难以为害;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揭露骗术骗局,曝光典型案例,使群众放心,欺诈者寸步难行。
五、工作安排
略
为了加强学校法制管理,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依法治校。我校根据上级领导批示和有关文件精神。在校内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学生学法活动,使教职员工和学生懂法、守法、依法办事。
一. 领导重视
学校领导对校内的法制教育非常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 教育实施过程
1. 新生入学后,首先对学生进行常规教育,利用学校集会、班会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制定的有关制度。让学生明白,怎样做才能做一个合格的中学生。
2. 利用政治课教学,学习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社会生活中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国旗法》等法律法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
3. 聘请专业法律人员讲解有关法律常识。本期我校聘请了消防队指导员到校讲授消防法律常识,聘请了交警大队领导到校讲授交通安全法规,提高全校师生的消防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4.学校利用墙壁、板报、宣传栏、展览室张贴《交通法》、《消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宣传画,开设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培养学生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本期,我校的法制教育活动,开展的轰轰烈烈,有组织,有计划,有具体内容和实施过程,大部分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校风校纪良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顺利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根据银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银法治办〔20xx〕30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信仰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全民法治信仰,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我局各项工作的依法开展和推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
四、学习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教育引导本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二)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刑法、行政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劳动法、就业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活动安排
(一)开展宪法及相关法律宣传周活动
1.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7日
2.活动内容:
(1)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周期间,在银川市市民大厅、银川市就业局等场所,现场向群众宣传宪法相关法、劳动法、就业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好“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我局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
(2)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宣誓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举行宪法宣誓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宪法观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提升职业荣誉感和职责使命感,把自己的誓言化为自觉行动,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更加扎实的作风勤奋工作,为人民群众服务。
(3)借助网络平台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制作宪法宣传标语,利用我局官方网站、微博公众号等进行发布,在网络上营造自觉学习宪法内容、遵守宪法法律、弘扬宪法精神的氛围。
(二)组织开展本局干部职工20xx年度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普法考试。
1.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8日至20xx年12月20日
2.活动内容:
我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已于11月下旬正式启动了网络在线学法工作。此次借助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契机,按照银川市法治办《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银法治办〔20xx〕30号)文件安排,组织我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在本次活动周期内完成20xx年网络在线学法考试。
六、工作要求
1.局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安排任务落到实处。
2.宣传活动结束后请按照要求做好活动总结,将相关文档、图片资料整理归档,并将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至局政策法规科。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为了让广大人民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市司法局决定于12月3日(星期六)上午9:0一11:00在工人文化宫广场举行“知法、守法”宣传活动,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12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二、活动地点
工人文化宫广场
三、参加单位
镇综治办、禁毒办、计生办、安监办及司法所、法庭、交警中队和矾山法律服务所等部门单位。
四、活动内容
1、现场解答、咨询各类涉法问题;
2、有奖答题(答对者有奖品);
3、现场受理法律援助;
4、现场受理调解案件;
5、散发传单、资料,宣传法律知识;
6、镇门口L]ED大型平板电视播放法律宣传标语和视频;
7、群发短信宣传“12.4”活动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