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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重要理论,通过教师法制教育学习,我受益匪浅,使我坚定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学生的信念。
在教师法制教育学习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注重职业道德真正做到依法执教;
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是现代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师德建设的核心内涵,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每位教师应在教书育人,完成崇高使命的愉悦中升华道德,积极做高尚师德的践行者。
二、使我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
作为人民教师,要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必须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贯彻法律知识。当然,前提是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知法、懂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为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作为人民教师帮助学生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是必要的。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时,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依赖性、自觉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而且他们的人生阅历浅,社会环境却又非常复杂,社会上对青少年诱惑的东西太多,对青少年学生的成长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如一些非主流文化,网络上负面消极的东西,虚拟的网络世界,扭曲的价值观等。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光阴似箭,孙浩宸已进入幼儿园大班,随着年龄的增长,自我意识、独立意识的增强,渐渐长成了一个“小大人”。他的进步首先离不开老师的辛勤培育,作为家长的职责也是很重要的。
因为我在幼儿园工作,孙浩宸上学、放学都是我接送,每一天我都会抽出一部分时间和他沟通交流,有时是接他放学回家的路上,有时是晚上睡觉前,谈谈这天过的怎样样,让他学会关注身边的事物。在与他沟通时,认真的听他说话,让他感到父母对他的重视和尊重,这样他小小的自尊心就会被树立起来。
此刻电子产品很多,我们家不太反对孩子接触这一块,这些电子产品也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有些益智游戏确实也挺不错的。孙浩宸在家想要玩电脑或是手机游戏的时候,我们会先陪他一齐挑选一个适合他的小游戏,然后给他规定时间,提前告诉他能够玩多久,时间到了自己就不玩了。大多数时候他都能够自己掌握好时间,有时也会耍赖。
在生活中,我们会常常给他讲一些励志故事或典故,时间久了他就不耐烦了。我就从自编故事和续编故事这方面入手引起他的兴趣,这对今后的学习会很有帮忙。同时也会有意识的培养他的独立性和关心他人的意识。
还有一点,统一家庭的教育思想很重要,如果父母的意见不统一时,孩子对大人们的洞察力也是很强的,时间一久,在家长的意见不统一时,孩子就会观察家长的一言一行,谁占优势就会想哪一方靠,孩子不会区分谁对谁错时会误导孩子的分辨潜力。所以,家庭和睦对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和纪律感很有帮忙。所以我们平常对孩子的教育有意见不统一时,都会采用背着孩子的沟通方式,而不是当着他的面前争执不休。
我由于工作的便利孩子的教育也离不开学校老师的辛勤培育,家园共育是最好的办法。我由于工作的便利,经常与孙浩宸的老师沟通,他在园表现好的方面回家进行表扬,不足之处要予以纠正。我还让他把在园发现的新鲜事、趣事回家后讲给我们听,这样做不仅仅培养了他的语言组织潜力,而且他的语言表达潜力也逐渐增强。
孩子的进步我感到很欣慰,但也许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我没有发现,以上几点是我与大家共同分享交流的点滴心得,期望大家给我提出好的推荐。
20xx年暑假为了提高教师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自学《教师法》,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到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的认识。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为了能顾更好的完成教师这一神圣而重大的使命,学习教师法是一条必要而且有效的途径,因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通过本次学习,我为以后的工作总结了一下几点努力方向:
一、关爱学生,言传身教。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我在工作红要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把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坚持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因此在教育教学中我要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来教导学生,影响学生,真正做到言传身教。
二、刻苦钻研,提高自身素养。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三、享受权利,严履义务。
通过学习,我清楚地了解到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教师法》中明确规定了教师所享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承担法律责任等等。教师作为一支高素质的文化队伍,如果不懂得一定的法律,或者知法却不懂用法,不懂得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是与这个“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很不相称的。合理使用权利,懂得用法律这个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维护法律的一种重要表现,也是我们当教师的应当具备的一种重要素质。在学习中我也进一步明确了教师应当努力遵守的行为准则。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履行的一定的义务和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要求自己,处处“身为正范”。尤其是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要严格遵守教育教学规程,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原则,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真正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要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好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四、严于律己,模范带头。
通过本次学习,很好的增强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生活中,我要以法律为准绳,模范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在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与之抗争到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的学生,保护我们自己。在平时的生活中坚决抵制毒赌黄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到自身不参与,身边的人参与要勇于制止,模范的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各项公德,努力塑造和维护好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
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我还要继续努力,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教师师德师风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短短的几天的培训学习,令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平静,能够说是我近年来教学生涯中,一次难忘的学习交流。在学校这些勤恳敬业教师的发言中没有多少华丽的辞藻,却流露出大光华人的那种朴实真诚、谦虚好学,勤奋敬业的工作态度,让我在这次学习中受益匪浅,百听不厌,百学不倦。
我想,“作为教师,不仅仅是一个学者,她更应当是一个研究者,”在教学育人的过程中,我们教师必须以局内人的身份“进入”生活本身,“入乎其内”,根据教学现场当时的“内在真实”,来展示教学的真实面貌。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踏上了三尺讲台,也就意味着踏上了艰巨而漫长的育人之旅。怎样才能做一名好教师呢,经过培训,我认为,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是教师最基本的道德素养。经过培训学习,我更坚定了自我“教书育人”的思想,要逐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去做:
(一)“做一天蜡烛,就要发一天光;做一只春蚕,就要吐一寸丝。”
这是我的教育观和思想观。我不会有“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逍遥懈怠思想,有的就是一种教师的使命感因为我深深地懂得: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悟、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需要以强烈地使命感为基础的,是要以强烈的职责心做代价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辛劳,甘于付出,甘于无怨,这是师德的首要条件。
(二)要鼓励自我“学无止境”
我要在新学年里,不断学习他人的新经验,使自我具有一桶源源不断的“活水”。如果不强化“自育”意识,力学苦练,做到“问道在先”“术业有专攻”恐非易事。
(三)要热爱自我的学生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他们全面健康地发展。这种热爱,首先应当是温暖的,是充满情感和爱的事业。作为教师,应当多与学生进行情感上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种爱也需要教师对学生倾注相当的热情,对他们给予各方面的关注,从心灵上、思想上、身体上、学习上去关心、热爱、帮忙,把教学中存在的师生的“我”与“你”的关系,变成“我们”的关系。爱使教师与学生在相互依存中取得心灵的沟通,共同分享成功的喜悦,分担挫折的烦恼。
经过培训,我懂得了怎样去爱学生。“爱”是一门艺术,能爱是一个层面,善爱则是另一个层面、作为教师,今后我要努力做到能爱、善爱,去关爱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每一个微小的“闪光点”,要爱他们具有极大的可塑性,要爱他们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能动性,要爱他们成长过程中孕育出来的一串串的成果。
“爱”要以爱动其心,以严导其行;爱要以理解尊重,信任为基础;“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所有学生。在教育这个舞台上每一天发生着许许多多平凡的和不平凡的教学故事,这些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发生、出现、遭遇、处理过的各种事件,不是瞬间即逝,无足轻重,淡无痕迹的,它会长久的影响学生和教师的教育教学。从培训中教师所谈的这些亲身经历的事件中,我们能够学到很多东西,得到很多大启发,甚至会产生心灵的震撼。
走近名师,感受名师,更使我明白了我们教师应当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爱,是教育的基础;没有爱,就没有真正的教育。在今后的教学中,我将针对自我的不足,以名师为榜样,研究他们的教学艺术和教学思想,为己所用,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争取使自我的教学更趋完美。
新《教师法》这部分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
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因此我们除了要学习一般的教师职业道德外,还要学习与我们教师这个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为提高教师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一起学习了《教师法》。通过此次学习,让我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老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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