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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台梭利环境观后感

2024-04-03 00: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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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蒙台梭利教育法》读后感

《蒙台梭利教育法》读后感

最近这段时间,我读了京华出版社出版的《蒙台梭利教育法》,加上后来余茂老师也来给我们做了一些蒙氏教育的相关培训,让我感触颇深。其实蒙氏教育的书籍还有很多,我把其他几本书籍也买了,但之前对蒙氏一无所知的我之所以选择了第一个阅读这本,是因为我觉得从这本书的书名来看的话,应该会比其他几本书更加系统、具体地体现出蒙台梭利的教育观念。

首先我想谈谈在《蒙台梭利教育法》第一章“新教学法与现代科学的关系”中蒙台梭利提到的对教师的培养。她觉得“对教师的培养方向应该是‘精神’,而不是‘机械操作’。”与此同时她还提到“教师的特殊使命不是观察昆虫或者细菌,而是要观察人。”、“教师要研究的是人在清醒时的智力活动”。我摘抄书上这几句话是因为我觉得这是很耐人寻味的观点。很多人不以为然,认为学生就是学知识,而教师的任务就只是教会他们在某种程度上熟练地操作各种仪器设备或者解答出各种难题。如果仅仅是为了让学生成为一个只知道做纯粹实验的人,那就好像在单词拼读课本中只是拼写出单词的文字含义的人,他们的技能水平只停留在技术水平上。这样是没有意义的。

想让孩子真正学会这些东西、培养学生观察的能力,就应该要有相应的环境和事物,可供学生活动和观察。这样才能把活动和教材知识有效地结合起来。蒙台梭利所倡导的教育就是让孩子发挥出他们自身的生命潜能,通过自身的实际活动来发展自己各个方面。这实际上也就是蒙氏核心思想“孩子的成长靠自己,教育的作用是辅助性”。教师的作用则更多的是指导孩子的心理活动和生理发展而不是一味地、机械地灌输知识。蒙台梭利把“教师”这个名字改为了“指导者”,指导生命和灵魂。

蒙台梭利在这本书中还强调了“学校必须允许孩子自由展示其个性”。她以学校中的桌椅板凳的改进为例,这也迫使我们进一步思考了在这个学生备受束缚的环境中,他们的精神世界会是什么样子。结论是:学校应做的是给予孩子们自由,而不是改进板凳。一切的事情都由孩子自己选择,孩子才会发现自己在环境中的作用,有发现自己有能力独立完成工作。于是,成就感、自我独立感、自信心、乃至完美的人格也就这样逐渐形成。

在我们对孩子的指导教学中,感觉训练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蒙台梭利采用教具进行教学实验。在前段时间我们准备蒙氏教具之前,我对此一无所知。起初,我非常好奇蒙台梭利为什么要致力于那些教具的制作,也很想知道那些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物品是如何成为教具的。但后来通过余茂老师给我们做的蒙氏教具相关培训以及我对《蒙台梭利教育法》书中内容的熟悉和了解,让我对蒙氏教具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蒙氏教具不但很有规律,还很美观,很能吸引孩子的注意。上次余老师给我们做“蒙氏数学”培训时用的那个教具让我印象深刻,就连我们成人都觉得它非常有趣,更不用说小孩子了。我还记得我们最后在收教具的时候,余婷老师在我旁边说了一句:“要是我小时候也用这么高档的教具学数学的话,我现在肯定是数学天才了!”这虽然是玩笑话,但颠覆我们传统教学观念的蒙氏教学确实有那么神奇的魅力。蒙氏所提倡的感觉训练是教学法上具有最大兴趣的一种教育。我们人类感觉的发展优先于智力的发展,3——7岁的孩子正处于感觉形成的时期,所以我们指导者就该抓住这个特点对幼儿进行感觉的训练,否则到成年以后,感觉教育就变得很困难了。

《蒙台梭利教育法》这本书有太多的教育内容,是幼儿教师不得不读的一部教育经典。一部好的教育著作就如同好的经典小说,会让人百看不厌,每次读来都会有新的收获。接下来我想再抽空余时间读读关于蒙台梭利教育的其他几本书籍,她的教育理念真的很独特,值得我们去仔细琢磨、体会。

第二篇:蒙台梭利教育法

蒙台梭利教育法

蒙台梭利教育法是一种全面提升儿童素质,发展儿童潜能的教育方法。她巧妙地利用儿童自身的成长要求,在不损害儿童的自由与快乐的前提下,实现教育的目的。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存在着与生俱来的“内在生命力”,这种生命力是积极的、不断发展的,具有无穷的力量;而教育的任务是激发和促进儿童的“内在潜力”的发展;儿童不是成人进行灌注的容器,也不是可以任意塑造的泥和蜡,教师和父母必须认真研究、观察儿童,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在儿童自由与自发的活动中,帮助儿童获得身心发展。据此,蒙台梭利为学前儿童创造设计出一整套有效引导儿童迅速成长的训练方法。

蒙台梭利把幼儿的学习活动称为“工作”,她认为:工作使儿童肌肉和肢体动作协调,手脑并用,促进身心协调发展;通过儿童自由选择作业,独立操作,专心致志,从而磨练了意志,增强了自制力、勇气和自信心,培养了独立自主精神,并且受到了严格的纪律训练;同时也满足了自己的心理需要。蒙氏教法非常好地解决了孩子的纪律问题。通过儿童连续完成手头分级推进的工作,儿童完善了自己,磨练了自己。随着能力的增长,儿童满足其愿望的自由度也增加了,儿童的纪律与自由意识也获得了共同成长。蒙台梭利非常重视儿童的早期智力开发,但反对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式教育,蒙台梭利学校主张以自我教育为主,在教育活动中,儿童是主体,是中心;主张从日常生活的训练入手,配合良好的学习环境,丰富的教具,让儿童自发地主动学习,独立思考,自我发现,自我教育和成长。教师和家长只是儿童活动的观察者和指导员。这种教师不教,孩子自己探索的教育模式比灌输式教育,其效果要好得多。蒙台梭利班的孩子在6岁前不但轻松、愉快地掌握了阅读,计算的基本能力,还掌握了相当多的自然知识,而且更重要的是对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蒙台梭利还有一个重要的发现,即儿童智力发展的“敏感期”问题,这对儿童的早期教育具有重要意义,蒙氏发现儿童在6岁之前的不同阶段对语言动作、细节、程序、书写、阅读等会分别表现出强烈的敏感,这段时间相关的学习十分容易、迅速,是教育的绝好机会,但这一段时间过后,这种强烈的兴趣会消失。抓住时机,进行教育,就可以奠定孩子一生的发展基础。

第三篇:蒙台梭利教育法

蒙氏教法于1994年在中国幼儿教育界开始流行。如今我国己有约300多个蒙氏教室。蒙台梭利关于教育内容,教育目的和教育方法的独到看法是她教育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世人所谓的蒙台梭利教育法的三根支柱。

蒙台梭利教育方法是以“又准备的环境为核心 作为导师的教师 作为活动对象的”工作材料三个要素组成的。幼儿可以通过自己操作教具来自我学习,蒙台梭利按儿童的需要所设计的教具的“自我纠正错误”的功能,使幼儿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变为可能。比如,以带插座的圆柱体为例:通过与圆柱体直径、高度相对应的圆洞的帮助,幼儿会发现,粗的圆柱体无法放入细的圆洞中,细的圆柱体放入粗的圆洞中会转动,长的圆柱体放入短的圆洞中会凸出圆洞,短的圆柱体放入长的圆洞中会凹进圆洞。幼儿在感知、操作教具时,经教师的提示,通过幼儿的再行尝试,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作用不容忽略,教师是环境的提供者、观察者、示范者。教师在准备好的环境中,在儿童操作教具的过程中是个观察者,对儿童进行引导,观察儿童对教具的兴趣及持续的时间,甚至还要注意他们的面部表情。儿童有需要时,教师随时出现在其身边,必要时及时给予指导或适当的刺激,让儿童达到自我发展的目的。同时,教师在儿童操作教具的过程中是个示范者,在儿童自由选择、使用教具时,教师要做简单的示范,示范教具的操作方法。当儿童模仿出现错误时,教师不要直接告诉儿童解决的方法,而是在一次示范或引导其选择另一个新玩具。

如果移植蒙台梭利教育法只追求其形式,不了解儿童的需要,或者忽略了教师的作用,就不能达到教育和发展的目的。比如有的幼儿园在移植蒙台梭利教育法时,引进与移植中的形式主义非常严重,误认为将蒙台梭利的教具摆放在教室的各个区域就是蒙氏教育法了。实质上,蒙氏课程的核心在于观察、了解儿童发展的内在需要,以确定其个别化教育的目标,而后提供适宜的环境,满足不同儿童的需要。儿童,是课程组织的中心,而不是教具的操作。总而言之,蒙台梭利教育进入中国需要以“本土化”的模式,需要结合中国的经济、文化特点进行“本土化”研究,取长补短,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做出适合自己的最佳选择。结合蒙台梭利与我国幼儿发展情况总结以下几点:

一、热爱儿童,尊重儿童学习独立的意愿,让儿童通过自身努力自主自由地学习。

二、用心创设适宜的环境是教育者的重要职责。环境是儿童自我成长发展的决定 因素。

三、儿童在“工作”中练习独立,完成自我成长的使命。

四、顺应儿童自然成长的规律,不强求、不施压。

五、教育者要学会“静观等待”、“克制”、“公正无私”和保障儿童自由的实现。

六、以教具和教具以外的人类活动的领域,促进儿童整体性地发展。蒙台梭利教育法是我们在幼儿教育阶段全面推进的。在借鉴蒙台梭利教育法的过程中,我们应该遵循两个思路,一方面,借鉴蒙台梭利教育法中一切可以为我们利用的地方,另一方面,使蒙台梭利教育法“中国化”。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使蒙台梭利教育法为我国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

第四篇:蒙台梭利教育法

蒙台梭利教育思想简介

一、蒙台梭利教育十大特点

蒙台梭利是世界著名的幼儿教育家,其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近百年来一直对世界幼儿教育产生着积极的影响。蒙台梭利教育法是以科学的方法为根本的教育,是对幼儿实施素质教育及潜能开发的优秀教育模式,主要特点如下:

1、以儿童为中心

反对以成人为本位的教学观点,视儿童有别于成人的独立个体。

2、“不教的教育”

蒙台梭利反对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教学,主张由日常生活训练着手配合良好的学习环境、丰富的教育,让儿童自发地主动学习,自己建构完善的人格。

3、把握儿童的敏感期

0-6岁的幼儿在特定的时期会出现特定的喜好倾向,若顺着敏感期学习该特性,即可获得最大的学习效果。

4、教师扮演导师的角色

一般称蒙氏教师为启导员,他必须对孩子的心灵世界有深刻的认识与了解,对于孩子发展状况了如指掌,才能提供孩子适时、适性地协助与指导。

5、完全人格的培养

蒙氏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协助孩子正常化。透过环境的设计,教具的操作,使孩子一步步建构完善的人格。

6、尊重孩子的成长步调

蒙氏教育要求教师根据儿童发展的进程,对不同特点的儿童进行因材施教,不搞“一刀切”式的教育。

7、混龄教育

让一岁到六岁的孩子在一起,可使较小的孩子有不同年龄层的模仿对象,而较大的孩子则可以从帮助年幼的儿童中增强自己的知识和能力。

8、丰富的教材与教具

蒙台梭利教具非常丰富,但这些教具并非是教师用来教学的工具而是孩子工作的材料。孩子透过这些工作,从自我重复操作练习中建构完善的人格。

9、屏除单一奖惩制度

蒙氏教学尊重儿童,培养孩子正在萌芽的尊严感。

10、爆发的教学成果

蒙氏教育尊重孩子内在的需求,让孩子适时、适性的成长,短期内不易察觉成果,但却会在某一时间以爆发的形式,彰显出孩子内在的心智发展水平。

二、自由―――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基础

自由是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基本原理。蒙台梭利在教育上公认的贡献之一就是为自由下了明确的定义。蒙台梭利称她的教育方法是“以自由为基础的教育法”,其教育又被称为“自由研究的教育”。因此把握“自由”的内涵是了解蒙台梭利教育方法本质的前提。

1.关于自由

蒙台梭利认为,自由是儿童可以不受任何人约束,不接受任何自上而下的命令或强制与压抑的情况,可以随心所欲的做自己喜爱的活动。生命力的自发性受到压抑的孩子绝不会展现他们的原来本性,就像被大头针钉住了翅膀的蝴蝶标本,已推动生命的本质。这样,教师就无法观察到孩子的实际情形。因此,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孩子,先要给孩子自由,促进他们自发性地表现自己,然后加以观察、研究。

这里所谓的给孩子自由,不同于放纵或无限制的自由蒙台梭利说:“让孩子学会辨别是非,知道什么是不应当的行为。如任性、无理、暴力、不守秩序及妨碍团体的活动都要受到严厉的禁止,逐渐加以根绝,必须耐心的辅导他们,这是维持纪律的基本原则。”事实上,放纵孩子绝对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2.关于纪律

蒙台梭利认为纪律是一种积极的状态,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之上的。一个人如像哑巴那样的安静,像瘫痪的人那样的一动不动,不能算是有纪律的,这种人是在被“消灭”。积极的纪律包括一种高尚的教育原则,它和由强制而产生的“不动”是完全不同的。

她说:“一般学校给每个儿童都指定一个位置,把他们限制在自己的板凳上,不能活动,对他们进行专门的纪律教育,要求儿童排队,保持安静等等。这样的纪律教育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因为纪律的培养不能靠宣传和说教也不能靠指责错误,而是在自然的活动中发展起来。” 她认为儿童的活动应当是自愿的,是一种自然的潜在趋势,不能强加给他们。重要的是使儿童在活动中理解纪律,由理解而接受和遵守集体的规则,区别对和错。因此,真正的自由也包括思考和理解能力。她多次强调一个有纪律的人应当是主动的,在需要遵守规则时能自己控制自己,而不是靠屈服于别人。

在蒙台梭利学校的活动室内,允许儿童自由地活动、交谈、交换位置,甚至也可以按自己的意愿移动桌椅。她认为这种自由不仅是学习的需要,也是生活的需要。在教室里的儿童有目的地、自愿地活动,每 个人忙于做自己的工作,安静地走来走去,有秩序地取放物品,并不会造成混乱,因为他们懂得安静和有秩序是必要的,并且知道有些活动是被禁止的。儿童在这种环境中逐渐成长,自然会注意自己的行动,长此下去,就会养成遵守纪律的好习惯。

3.有准备的环境

蒙台梭利十分重视环境,她说:“在我们的学校中,环境教育儿童。”并认为环境是重要的教育内容,而且教育方法的许多方面亦由环境决定。儿童需要适当的环境才能正常的发展,完善其人格。

“有准备的环境”是为了让精神处于胚胎状态的儿童能够顺利成长,而将秩序与智慧等精神食粮的环境预备好。蒙台梭利根据儿童六岁以前的敏感期与吸收性心智,创设一个以儿童为本位的环境,让儿童自己生活。这个环境是“有准备的环境”其意义并不仅只是环境,而是儿童不久将要面临未来世界及一切文化的方法与手段,因此他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充分发挥儿童的节奏与步调

儿童与成人在心理和生理方面差异悬殊,成人在一小时内的认知和感觉与儿童所经验到的截然不同。儿童以其特有的步调感知世界,获得很多成人无法想象的事情。儿童特有的节奏已成为他们人格的一部分。成人在复杂、多变的文化环境中生存时,必须愈加保护儿童特有的“节奏或步调”所需的环境。

――给儿童安全感

人类的孩子比其他动物的成熟要来的迟,因此他们更需要庇护,当孩子的身体感到危险时,用温柔、鼓励的眼神关爱孩子,才能使他们自由、奔放地行动。――可自由活动的场所与用具

儿童必须依靠运动来表现其人格,尤其是他们的内心一定要与运动相结合,才能够充分获得发展。因此,需要能让儿童持续接触东西一一收集、分解、移动、转动、变换位置等可自由活动的用具与场所。

――美对儿童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儿童最初的活动是因美引起的,所以在儿童周围的物品,不论颜色、光泽、形状都必须具有美的感觉。

――必要的限制

儿童的周围不可有太多的教材或活动的东西。太多的东西反而使儿童的精神散乱迷惑,不知该选择何种教材或从事何种活动。以至不能将精神集中在对象物上。为避免儿童做不必要的活动,而导致精神疲惫、散漫、教材及活动必须有某种程度的限制。

――秩序

儿童的秩序感以两岁为高峰,其后的数年间,儿童的秩序是极特殊的,这个时期秩序感与儿童的关系就象鱼和水、房子与地基。事实上,儿童会以秩序感为中心,运用智慧,进行区分、类比的操作,将周围的事物加以内化。要是没有秩序的话,一切事物将产生混乱,儿童会因而失去方向感。所以,秩序必须存在于有准备的环境中的每一部分。

――与整个文化有连贯性

所谓“秩序存在于有准备的环境中的每一部分”,就意味着秩序应包含于拓展儿童智慧的教材中。这种秩序可使儿童朝真实且正确的“工作”去努力,也就是儿童能真正认真地去进行“真实的生活”。能够独立专注于自己世界内活动的儿童,才能真正在下一个阶段的成人世界中活动。而秩序应表现“有准备的环境“中与成人的文化世界相连贯。

四、蒙台梭利对教师的要求

1.教育儿童的前提首先要了解儿童 2.教师的精神状态比技能更重要 3.机警、稳重、耐心、爱心、谦虚 4.不以自己的智慧代替儿童的智慧 5.对进步慢的儿童要有无止境的耐心

6.在观察的同时耐心等待,充满乐趣执着的观察儿童 蒙氏教师的素质 1.谦卑的态度 7.活泼的与儿童在一起,但不能把自己作为教室2.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 的中心点

3.是环境的创设、保护者、也是儿童的沟通者 8.热心、爱心、耐心、尊重心、责任心

4.是观察者、引导者、不是主导者 9.机警、思维敏捷

5.是家长的沟通者 10.动作优雅迷人,外表整洁,品质高贵

6.接受自己,接受别人 11.善于聆听儿童的心声

六、仅有一次特别的生命力――掌握幼儿的九大敏感期 蒙台梭利指出助长儿童发育的动力有二:一是敏感力,二是吸收性心智。其中敏感力是指一个”人“或其他有知觉的生命个体在生命的发展过程中,会对外在环境的某些刺激产生特别敏锐的感受力,以至影响其心智的运作或生理反应,而出现特殊的好恶或感受,这种力量的强弱,我们称这之为”敏感力“。

当敏感力产生时,孩子在内心会有一股无法抑制的动力,驱使孩子对他所感兴趣的特定事物,产生尝试或学习的狂热,直到满足需求或敏感力减弱,这股力量才会消逝,蒙台梭利称这段时期为”敏感期“,有些教育家则称为学习的关键期或教育的关键期。

1.语言敏感期(0-6岁)

婴儿开始注视大人说话的嘴型,并发出呀呀学语的声音,就开始了他的语言敏感期。学习语言对成人来说,是件困难的大工程,但幼儿能容易的学会母语正因为儿童具有自然所赋予的语言敏感力。因此,若孩子在两岁左右还迟迟不开口说话时,应带孩子到医院检查是否有先天障碍。

语言能力影响孩子的表达能力。为日后的人际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

2.秩序敏感期(2-4岁)

孩子需要一个有秩序的环境来帮助他认识事物、熟悉环境。一旦他所熟悉的环境消失,就会令他无所适从,蒙台梭利在观察中,发现孩子会因为无法适应环境而害怕、哭泣,甚至大发脾气,因而确定”对秩序的要求“是幼儿极为明显的一种敏感力。幼儿的秩序敏感力常表现在对顺序性、生活习惯、所有物的要求上,蒙台梭利认为如果成人未能提供一个有序的环境,孩子便”没有一个基础以建立起对各种关系的知觉“。当孩子从环境中逐步建立起内在秩序时,智能也因而逐步建构。

3.感官敏感期(0-6岁)

孩子从出生起,就会借着听觉、视觉、味觉、触觉等感官来熟悉环境、了解事物。三岁前,孩子透过潜意识的”吸收性心智“吸收周围事物:3-6岁则更能具体的透过感官判断环境里的事物。因此,蒙台梭利设计了许多感官教具如:听觉筒、触觉板等以敏锐孩子的感官,引导孩子自己产生智慧。

您可以在家中用多样的感官教材,或在生活中随机引导孩子运用五官,感受周围事物,尤其当孩子充满探索欲望时,只要是不具危险性或不侵犯他人他物时,应尽可能满足孩子的需求。

4.对细微事物感兴趣的敏感期(1.5-4岁)

忙碌的大人常会忽略周边环境中的细小事物,但是孩子却常能捕捉到个中奥秘,因此,如果您的孩子对泥土里的小昆虫或您衣服上的细小图案产生兴趣时,正是您培养孩子巨细靡遗、综理密微习性的好时机。

5.动作敏感期(0-6岁)

两岁的孩子已经会走路,最是活泼好动的时期,父母应充分让孩子运动,使其肢体动作正确、熟练,并帮助左、右脑均衡发展。除了大肌肉的训练外,蒙台梭利则更强调小肌肉的练习,即手眼协调的细微动作教育,不仅能养成良好的动作习惯,也能帮助智力的发展。

6.社会规范敏感期(2.5-6岁)

两岁半的孩子逐渐脱离以自我为中心,而对结交朋友、群体活动有了明确倾向。这时,父母应与孩子建立明确的生活规范,日常礼节,使其日后能遵守社会规范,拥有自律的生活。

7.书写敏感期(3.5-4.5岁)

8.阅读敏感期(4.5-5.5岁)

孩子的书写与阅读能力虽然较迟,但如果孩子在语言、感官肢体等动作敏感期内,得到了充足的学习,其书写、阅读能力便会自然产生。此时,父母可多选择读物,布置一个书香的居家环境,使孩子养成爱书写的好习惯,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人。

9.文化敏感期(6-9岁)

蒙台梭利指出幼儿对文化学习的兴趣,萌芽于三岁,但是到了六至九岁则出现探索事物的强烈要求,因此,这时孩子的心智就像一块肥沃的田地,准备接受大量的文化播种。成人可在此时提供丰富的文化资讯,以本土文化为基础,延伸至关怀世界的大胸怀。

敏感期的教育重点

敏感期是自然赋予幼儿的生命助力,如果敏感期在内在需求受到妨碍而无法发展时,就会丧失学习的最佳时期,日后若想再学习此项事物,尽管要付出更大的心力和时间,成果也不显著。以下几点建议,可以帮助父母及时把握孩子的敏感期:

1、尊重孩子为有能力的个体

孩子是具有能力的天生学习者,他们会寻着自然的成长法则,不断地使自己成长为”更有能力“的个体,这是父母首要改变的观念。

2、细心观察敏感期的出现

每个孩子敏感期的出现并不同,因此,成人必须以客观的态度细心观察孩子的内在需求和个别特征。

3、布置丰富的学习环境

当成人观察的孩子某项敏感期出现时,应尽力为孩子准备一个满足他成长需求的环境。

4、鼓励孩子自由探索

当孩子获得了尊重与信赖后,就会在环境中自由探索、尝试。

5、适时协助而不干预

当孩子热衷于有兴趣的事物时,大人”应放手让孩子自己做"避免干预,但并非要丢下孩子完全不管,而是适时予以协助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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