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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名臣曾国藩说“不为圣人,则为禽兽。”孔子是儒家的开山鼻祖,被尊为圣人。自古读书人最钦佩最向往的就是成为圣人。
那么怎样才能成为圣人呢?圣人之师老子在《道德经》七十一章中有言道:“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也。圣人无病,以其病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老子认为圣人是无病的,即没有错误,之所以能没有错误,是因为圣人把自己的错误当作一回大事,知道自己的错误就立即想办法改正,于是错误就化为乌有了。后来孔子也说过相似的话便是妇孺皆知的名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为知也。”
这样要求圣人究竟对不对呢?先举几个例子。上古时期三皇尧舜禹当政时,官府前都设有一面鼓,供百姓击鼓后当面对他们指出时政的弊病。朝野里谏臣成群,畅所欲言,执政者的过失因及时改正而政治清明,国泰民安,所以三人直到现在还被尊为治政的大圣人。也听说春秋时期的卫大夫贤臣蘧伯玉,每天都要反省前一天的错误,并记录下来,警戒下次绝不重蹈覆辙。以至于到了他知天命的那年,前四十九年的过错都被纠正,他凭着五十年的坚持硬是把自己铸成完美无缺的圣人,也把卫国治理得井井有条,外安诸侯,内得民心。就是孔子也常常对他赞赏不已。接着就是在论语里留下醒世名言的曾子,他说吾日三省吾身。不过他本人还真是一位言行一致的君子。
《孔子家语》里有一则故事,说的是曾子被父亲打了一顿,被打时他不但不劝父亲住手,反而叫父亲尽力打,还自以为是孝。后来孔子指出他的行为是愚孝,差点陷自己的父亲于不义之中。曾子听后恍然大悟,立刻承认自己“参罪大矣。”遂造孔子而谢过。这个故事中曾子先行愚孝而自以为尽孝,用老子的话说就是“不知知“,是“病”;后来他在孔子的点破后能意识到错误是“病病”,最后他改正错误乃是“不病。”
从几个例子看来,不论谁想成为圣人,都得重复三个过程,一是普通人难免要犯错误;二是及时发现错误;三是改正错误;只有不断地重复这三个过程,才能完成人格的升华,从一条平庸的毛毛虫羽化成靓丽的蝴蝶!
学了守株待兔这篇课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讲的是古时候有个种田人,一天,他在田里干活,突然看见一只野兔从树林窜出来,不知怎么的,它一头撞在田边的树桩上,死了。种田人急忙跑过去,没花一点儿力气,白捡了一只又肥又大的野兔。他乐滋滋地走回家去,心里想:要是每天能捡到一只野兔,那该多好呀,从此他丢下了锄头,整天坐在树桩旁边等着,看有没有跑过来撞死的野兔。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再也没有野兔来过,他的田里已经长满了野草,庄稼全完了。
多么愚蠢的人,俗话说:“天上没有掉下的馅饼。”如果你天天只空想,而自己不努力,那么你这一辈子都会碌碌无为,不会有什么大成就。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人不能贪得无厌,不能不劳而获,否则会因小失大。
《守株待兔》这个成语告诉我们不要死守着一个简单的道理,妄想从此不用劳作、不用行动,就可以得到第一次成功时或幻想的成果,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他把一次偶然的事情当做永恒,最后浪费光阴,耽误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我们的学习
也是一样的,一次偶然考试发挥好,就不去认真听讲,躺在那里睡大觉,那我们的光阴会被白白浪费,终会一事无成的。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这则寓言,这个故事说的是从前有个农民一天在地里干活,忽然有一只兔子跑过来撞在树上了,农夫捡到后回家美美吃了一顿。
第二天农夫就不再干活了。而是再等兔子出来撞到树上。可是后来一只兔子也没有再撞到树上,他地里的草也越长越高,庄稼也荒芜了。
这个寓言故事告诉我们农夫只是偶尔捡到一只兔子,就认为每天都能捡到。我们小学生偶尔考了100分,就认为自己什么都学会了,就不在学习了,这跟《守株待兔》里面的农夫有什么区别?所以我们偶尔考了100分仍要继续努力,好好学习。
昨天读完了阿来的《尘埃落定》,之所以会捧读它,是有缘由的。我从《朗读者》过来,阿来作为那期的嘉宾,他说《尘埃落定》一开始他以为会风行天下,洛阳纸贵,但是却遭遇了没有出版社愿意出版的困境,人家给的理由是这本书是高雅的文学,不符合流行的趋势。我一听“高雅的文学”究竟高雅在什么地方,我这种俗人能否读懂。
这本书荒诞与现实相交织,讲的是土司制度逐渐消亡的过程,背景是从军阀混战到解放战争时期,土司制度在“我”――麦其土司的第二个“傻”儿子在世时就已经传承了多年。文章从“我”的视角出发,来看待土司统治下的社会。因为“我”表面上是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实际上却是个有着超时代预感的聪明人。所以很独特,很奇妙。
这个故事我只是觉得新奇而并没有觉得特别好,也不算喜欢它。我觉得它类似现在的网文小说,主人公“我”扮猪吃老虎,尽量不树敌,降低所有人的警惕心。“傻子”这个身份给“我”带去了很多便捷,比如如果“我”对问题没想出对策或者说错了话,都可以被原谅,而且话中的意思不会被过分解读;当“我”想出主意时又有出奇的效果,很让人惊喜;比如“我”不容易去操心烦恼的事,也不去管那么多为人处世之道,因为“我”不怕做错,所以活得很自在;因为傻,仇家一开始是不打算杀“我”的……
主人公“我”好运爆棚,似乎有着强烈的预知能力,“我”做的决定绝大部分都是对的,就算一开始形势对“我”不利,后来也会表明那只是为“我”避祸,最后还是有利于“我”,总之就是人生一路开挂,美人,钱财,美誉,权力等等,慢慢都得到了,一般“我”想要的就会得到,没有理由,老天都在帮忙。所以看得很爽,我才说是类似网文小说。但是明显有格调更高的地方,首先,它有明显的时代背景,能反映当时土司制度下的社会状况,比如有喇嘛诵经,汉人授权等形式,行刑人,奴隶,头人等身份,以及土司间的姻亲关系,逊位制度,长子继承制(虽然已经没有那么严格了)等。
其次,作者的文字功底很深厚,它里面很多隐喻,很多金句,比如“画眉是给春雪压下山来的”“门开的那么高,难道我们能从云端里出入吗?那我们不是土司而是神仙了。”还有里面一些神神叨叨的东西,都能起到作用,像施法改变天气,做错事上天会给予惩罚等。不过有些缺陷,我认为作者在写这些隐喻时,有一部分只起了个头,没有写完整,之后又开始了下一个,戛然而止,给我的感觉是故意写这么多,让人去猜测,不写完整显得更加神秘,他自己都接不下去,所以无法续下去。
比如写水泼下楼的声音,让土司太太心里一颤一颤的,但是她又非听不可,感觉有点受虐倾向,最后“我”的妻子塔娜也被水泼下楼的声音搞得惊颤不已。这里我没看懂,可能是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作者想表达的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这部小说,只是写出了我肉体与精神原乡的一个方面,只是写出了它的一种状态,或者说是我对它某一方面的理解。”这样解释得通,但是写一半不写真的让我很难受,给理解文章制造了更大的难度。有一部分我可以理解,比如“醒来时,门巴喇嘛取来一碗净水。关上窗子后,他叫我睁开眼睛看看碗里有什么东西。我看见夜空中星星一样的光芒。……看了一会儿,我感到眼睛清凉多了。”见多了污浊,“我”暂时失明,这里是象征的手法,双关。我觉得指的是血腥使“我”失明,净水是纯净之意,“我”的眼睛象征心灵的窗户,需要洗涤,才能重现光明。
最后,我想说的是它里面写的一些我不能认同的观念也是它成功的一方面,因为我认为那种不同是时代,地域,民族等给予的,所以我觉得了不起。比如里面传递出的女人如衣服,土司一家作为金字塔顶端的人,看上了某个女人,无论她是否已为人妻,都可以抢过来,满足了性欲之后可以随手抛弃。“我”的妻子塔娜可以与“我”的哥哥,与才见过一面的陌生人发生肉体关系,她母亲传递出的理念就是我们母女俩都喜欢男人,如此漂亮的女人绝对不止一个男人,丈夫要管好别人,不然妻子会对别人动心,那都是别人的过错,塔娜换了很多个男人,被他们抛弃了才回到“我”身边,她视美貌如武器。“我”的身份让“我”可以时刻享受到女子,从身边的侍女到外出办事时下人呈上来的女子,并且她们都以服侍“我”为荣,“我”把她们当做泄欲的工具,这一点在文中很多地方都可以体现。
原谅我知识的浅薄,而且很多地方可能理解有误。但我还是觉得需要把自己的感觉写下来,无论正误。这些只是我一点小小的见解。总的来说这本书作为消遣来看的确不错,我不认为读书一定要学到什么才行,所以这点按下不表。这本书按作者的话来评价,他只说是一种激情,一种状态,不是全景式的鸿篇巨制。定位很准确。
我觉得要说它是高雅的文学作品是谈不上的,我所理解的高雅是给人以美的享受,给人以心灵的洗涤,这本书带给我的是感官上的快感,怎么说呢,文辞优美但是境界不高。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中国成语故事》书,里面有好多好多我喜欢的成语故事。其中《守株待兔》这个成语故事,我更是用心多看了几遍!
这个故事说的是,战国时期宋国,有个农民,干什么都是又懒又怕,总想碰到送上门来的意外之财。
有一天奇迹真的发生了,他正在地里耕种,周围有人在打猎。吆喝之声四处起伏,受惊的小野兽四处乱窜。突然有一只野兔不偏不倚一头撞在他田边的树桩上。当天他把野兔捡回家美美的大吃了一顿。
从此,他便不再干活,一天到晚守着那神奇的树桩,等着奇迹出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把一次偶然的事件当做常有的现象。一个人如果那样去看问题,就会做出像这个人一样的蠢事来!
还告诉我们无论是做事还是学习都要能吃苦耐劳,坚持不懈,才能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