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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铃,本篇小说的主人公。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她头上的部位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让人喜欢。
金铃性格开朗,为人善良,经常能做出别人做不出来的事,包括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金铃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经常挨爸爸妈妈或老师们的唠叨,她还有粗心大意的毛病,因此数学成绩一直排不上名次。
她的妈妈看她学习不好就以为她的智商很低,便领着她去了精神病医院,金铃没有反抗,而是跟着妈妈去了。我想:如果是我的话,打死我也不会去的,如果去的话,那你自己就把自己当成了独一无二的精神病患者。
还有一次,金铃看见她的同学把一只蚕扔到了地上,她便顺手捡起来,把它带回了家去养。因为当时桑叶很少,金铃就跑遍全世界为蚕宝宝找桑叶,由此看来她的心是如此的善良。
想到这里我的特点也与她非常相似,第一就是粗心。有一次数学考试,一个算式的小数点忘记加,一下子5分白白丢掉了。还有爱护动物,我在老家经常见到刚出生被抛弃的小狗,我就会不由自主的捡起来送回家去,当然我奶奶也很喜欢狗,我们家现在已经有七、八条狗了。
爸爸妈妈的特点和金铃爸妈的特点也一样,爱唠叨。每次星期都会在耳边放上几句连响炮,催促赶快完成作业,当然每个家长都是这样的。
我心目中的好孩子是在家听爸爸妈妈话的孩子,在学校听老师话的孩子,对人诚实,懂得文明,有礼貌的好孩子,还有特别善良,乐于助人,不幸灾乐祸的好孩子。
最近,我在看黄蓓佳的《我要做个好孩子》。
其中,有一个情节让我突然感到父母的不容易。主人公金玲为了赚钱给幸幸买芭比娃娃。决定当一个日的家。由母亲给自己一千元来支持一个月的开支。有余下的钱就给她。为了能余下更多的钱,金玲严格定下规矩,只能吃多少荤腥,牙膏肥皂要省着用,实在不行就动员奶奶外婆往家送新鲜的肉。即使是这样,金玲还是发现一千元不够用。一会儿电费,水费要交了。一会儿外公生日了要买生日礼物。一会儿电池没电了,牙膏没了,要添置新的。为了攒钱,金玲累的呀!可是过了半个多月,一千元还是花的七七八八的。
原来我和金玲一样,并不认为赚钱多难,还钱多快,买什么都大手大脚的。始终抱着没事尽管花好了!老爸老妈有钱!看了这几本书,才发现,生活中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不仅要吃饭,还是交各种费,买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还要交我们的学费,还要孝敬外公外婆,爷爷奶奶,还要……实在太多太多了!再想想自己平时花钱的行为,我不禁有些惭愧。是啊!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我们是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的。自然不知道父母的难处不懂得体谅父母。
我决定,以后不再大手大脚、没有节制地乱花钱,要为父母多着想!
在暑假期间,应女儿的强烈要求共度几本书,本来为了生活忙忙碌碌,无暇看书看报,但女儿盛情难却。也就潇洒的坐下读一会书,使女儿高兴一把。
伴女儿读书的第一本书是鲁迅先生传著的《朝花夕拾》,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集,在书中作者发自内心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和童真童趣,以及用鞭策和讽刺的手法批判社会的不公平。这也引起了很多人包括本人在内的心中的共鸣。小时候老家在乡下,出门就能看到金黄的丘陵和碧绿的田野。和大多数人一样,而是经历了很多有趣和难以忘怀的记忆。每当在和女儿读书的闲暇时候,和女儿说起一些童年的往事,都要引起女儿不断的追问,还会问一些令人非常尴尬的童年趣事。通过读书和女儿的交流,更增进了对于读书意义的理解,更增进了父女之间的感情。对于多读书,多好书,这更加深了理解和受益的理解,更增加了对于读书之间的交流与探讨,更加理解了人生的深刻意义。
作为家长应该在有空的时候带头多读点好书,多和孩子探讨一些人生哲理,是孩子更多了解读书的意义,多了解社会、人生的意义,使之成为一个在德、智、体、美、劳全方面发展的好学生,多从好书中吸取一些营养,做一个将来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作为成年人该多读一点书,也会产生一些思考和对人生更近一步的理解,更能引起一些共鸣。对于引导孩子将来走向社会更能产生积极的意义和影响。
愿我们多读点书吧!
等我翻开朋友的那本《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我就已经慢慢的走进了金玲的生活……
主人公金玲和我一样是一个学习中等、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读着她的故事,我可以从她身边的同学、朋友的身上找到我自己的影子。她虽然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她总是都一次又一次的不断努力着。她每一次的努力,都代表着她成为好孩子的一大步。
旧的王老师辞职去了美国,她就张罗着写信,甚至会因为想念老师而半夜醒来。班主任邢老师突然生病了,她会想到老师是因为班级同学们累病的,心里会感觉很不是滋味。买了康乃馨去看望生病的老师时,为了不让邢老师生气,她把班里的情况避重就轻、添油加醋地说出来,善意的谎言说的班主任邢老师老师笑眯眯的。金铃的乖巧懂事让我佩服。
有一次,她路过马路旁的一根电线杆,看见许多人围在那里,原来自家巷子里修自行车的老人突然中风去世,丢下了只有五六岁的小孙女幸幸无人照料。金铃把这个没家的孤儿领回了自己的家,非常细心的给她洗澡,还把幸幸抱到自己的床上一起睡,第二天她早早起床并且为幸幸穿衣服。为了让幸幸能留下来,金玲在这次考试中考了98分。这个平日被妈妈照顾得无微不至的孩子担当起了妈妈的角色。金玲这个富有爱心的孩子为了让幸幸有一件称心的圣诞礼物,她煞费苦心,终于买了一个连自己都没有的芭比娃娃送给幸幸……
你觉得好孩子的标准是什么呢?是学习超好?还是乖巧懂事?还是每次考试都得满分?不是,不是,都不是。最重要的是要品德优秀,其次才是学习,还要会帮助他人,关心他人。学习好不好没关系,只要品德优秀就是好孩子,因为德智体美劳都在首位,学习不好可以学,品德不好就是再也学不来了啊!
其实,好孩子就是这样,这样的孩子就是好孩子。金玲,就是这样的孩子。她的每一次努力,为她的品德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今天,我读了《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我不禁被这本书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金铃的小女孩。故事描述了善良正直、活泼可爱、学习马虎、成绩平平的金玲,一直想做个令亲人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可在她付出了种种努力后,结果总是和她预想的完全不一样,但是,金玲却没有放弃,经过自己一次又一次地努力,她终于成为了老师和家长眼中的“好孩子”了。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不禁被金铃那种因为想留住心里的纯真,而和大人作出了种种“抗争”打动了,其实她本来就是个好孩子,只不过在大人们眼中,有时她的表现有些令人失望,原因是人们判断好孩子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是她一直按照自己心目中的好孩子的标准在努力,事实证明,最终她确实成为了一个好孩子,真可谓“功夫不负有心人”啊!。是的,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把善良正直的人称为好人,但在社会上还有一些心术不正的坏人,在不断搞破坏,使社会不得安宁。如果每一个人人都能像金铃一样有一颗纯洁的心,那么这个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
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心动了吗?是否想更加仔细地了解金铃这个好女孩,学习她的优秀品质,也努力成为一名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好孩子呢?那么就赶快去拜读一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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