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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中国的建筑学家和作家,她被胡适誉为中国一代才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的参与者,也是传统景泰蓝工艺的拯救者。她,就是林徽因。
有人说,想起林徽因,总是在人间四月,春水煮茗,桃柳抽芽,有一种鲜妍的美。也有人说林徽因被季节尘封在四月天,窗外的柳絮做了萍客,梁间的燕子做了邻伴,梦中的白莲做了知己。
杭州,这座被世人赞誉为天堂的千年古城,是许多人魂梦所系之地。这里有闻名天下的西湖,有恍如梦境的烟雨小巷,有月上柳梢的深深庭院,更有难以言说的梦里情怀。林徽因有幸地,在一百多年前,在那个莲开的季节,降生生于杭州。
一九二零年,十六岁的林徽因跟随其父去伦敦读书。在康桥,徐志摩认识了林徽因。多年后,徐志摩写下“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一九五五年四月一日,五十一岁过的林徽病逝。她死在了挚爱了一生的人间四月天,就在某个春风沉醉的夜晚,静静地停止了呼吸。林徽因的一生可以说是“生如夏花一样绚烂,死若秋叶一样静美”。
林徽因是温和的。她没有张爱玲的凌厉,也没有陆小曼的决绝,亦没有三毛的放逐。金岳霖为林徽因送去了挽联“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贴切的挽联表达了林徽因诗意美丽的一生。
前几年在新闻上看到杨绛先生去世的消息,我感到十分惋惜,不仅惋惜这样一位伟大作家的离去,也惋惜时光的匆匆流逝。因此,便忍不住又读了一遍杨绛先生的著作:《我们仨》。
书的开始就是一个长长的梦,梦的内容主要是杨绛先生一家人在一条古栈道上的一次次相聚,一次次别离。初读此书,我并不能完全读懂这本书讲述的是怎样一个故事,但我能深刻体会到杨绛先生对这个家庭的依恋和热爱。怀念往日生活时,杨绛先生的笔触总是平缓的,总让我觉得我的心底似乎有一颗种子,准备破土而出。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杨绛先生依然怀着一颗平和的心,去面对所有困难,也许正是她的淡然,才使她平实的文字,处处散发着魅力!书中并没有悲痛欲绝的呼喊,也没有令人揪心难过的词语,让我感受更多的是杨绛先生对丈夫和女儿的浓浓思念。写作时,杨绛先生一人,怀念我们仨,那条古栈小道上,也只剩杨绛先生一人踽踽独行。我想,回忆里温馨的家庭,女儿的关爱,丈夫的牵念,才是真正的大爱吧!我喜欢他们一家人的性格,喜欢钱钟书和杨绛的不谙世事,不争不扰,喜欢钱瑗的大胆聪颖,孝顺听话。
换做我,我是不能接受最亲的人双双离去这种事情的,我自然不如杨绛先生如此脱俗待世,杨绛先生如此看破红尘,想必她的内心也是经历无数次挣扎的。也许写下这本书,怀念那段往事,是对杨绛先生内心的少许安慰吧,谁能忍受原本和睦的家庭不复存在,原本亲爱的人从此阴阳两隔呢?杨绛先生坦然面对人生的起起落落,坦然接受命运的不公,在她的书中感觉不到对人生的埋怨,对不公平社会的抨击,反而传递给我更多的是一种积极的精神:坦然迎接生命中的风雨,把风雨当作洗礼。
杨绛说:“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但是她还是愿意“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因为她的心里已经装满了“我们仨”的情和爱。
是的,有了情和爱,还谈什么痛苦和折磨呢?
冬夜,鼻涕,肚饿,寒冷,发热,乏力。都在夜晚一起而来。是在没有睡意,硬要躺在床上修养。就看起这本不费脑子尽情让自己遨游享受的人间四月天。
初读是在高一的冬天。那时候借书是熟络感情最好的联系。看完之后分享感受和讨论情节人物是同学关系进一步的升温剂。我是懂的。纸质书,有墨香味,班长是个女生。传过给初恋的男生。之后一起讨论书中故事。细节是有点忘记。那份过程中的情怀拿起便是满江扑来。
我想我是属于诗意的。沉迷于词藻美句是享受的。整本书用词造句相当具有诗情画意,读书像是在和一位诗的女子交谈。温婉贤淑,可人从容。第一遍是认知林徽因的一生,残留的仍旧是情怀诗意。和一段难以忘怀的初恋时期。这次看书大部分是半夜,因为睡不着,肚子稍有空腹感。怕是药的效力太过,消化得迅速。想起感冒印象深刻的一次感冒是在高一,也是冬天。实在难受。只得那次便记住该吃什么药对症,和运动出一身汗绝对是最好的恢复活动。羽毛球永远是不二选择。而如今,一切都物是人非。班长已经失去联系。落榜之后没有联系。初恋在分开重新有女朋友之后再无瓜葛。周六早放学的我经常绕路到初恋家附近转悠,总以为会在下一个转角遇见相逢。可一次也没有。眼巴巴着路过楼下和店铺,从来没有一次也没有。该在想也许老天是在是想让断绝这份情。
缘分就是这样奇巧。前段时间回家,和高二同班男同学搭上同一辆回家的车。事先没有约好。记忆之门缓缓像我打开,开始想起过去的得与失,还有我那不堪回首的几年岁月。落榜的痛苦,直接将我隔离开诗情情怀,更可怕的是同学朋友一夜之间的消失,我从此过上了一个人的孤独生活。我是孤独的。从小就学会一个人自己和自己玩,一袋沙子也能玩一上午玩一下午。真是安静。近年来,我变得沉默,变得稳重,变得理性,变得现实。生活推着我走向烟火。就这样开始二十岁。活到如今,越发决绝,理性思维始终占据主导。知道清楚在做什么和了解对方的意图。这是生活给我的淬炼。谁不想受到委屈向他人倾诉?得到安慰?
书名林徽因传。大概讲述一生事业爱情诗意,笔墨甚是柔美娓娓道来,如沐春风。淡淡的思考回顾一生,开始用理性思维去辨别其中的深意。三个男人,纠葛爱情。没有俗套的情节,是明白道德与人们底线的冷静。书中大部分是三连句的排比,是相当规范的排比句式,气势磅礴工整之美,也就是这点让有点凑足数字之嫌。因为一次两次是漂亮,堆砌便是矫揉造作,无病呻吟,可能是我理性了,风花雪月的故事和词语已经不能将我的心泛起一阵涟漪。这是成长吧。作为美的熏陶就看看。若是了解也可以看看。其中也有一点深意。
夜深了,高一的一本书,又将结束,这本是要归到故人传里去。晚安。对了今夜没有晚安。就在这里说句晚安。晚安。鼓楼也有晚安。我们在体验爱情。是的。体验。甚至于拿出理性来看,是错误的维系。我没有办法像林一样决绝。转身即天涯。可是哦,林和徐是真的爱过啊。可我们的现在算什么?压根就没有现在。无奈。
晚安。鼓楼里也有晚安。
今天我读了一个本书叫《狼王梦》,故事的大概内容是:有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生下了五只狼崽,但第五只却在刚刚生下时不幸被大水冲走了。后来剩下的四只狼崽分别叫黑仔、蓝魄儿、双毛、媚媚,黑仔的野性最大所以紫岚最偏爱他,媚媚是只母狼所以母亲对媚媚的期望包的最小。但是黑仔却再一次不幸中被金雕吃掉了。紫岚开始培养蓝魄儿,把蓝魄儿培养得很壮实,但是最后却死在猎人的爪牙下,双毛一身的奴性好不容易的有了野性但也被狼王吃掉了没有男狼崽的紫岚彻底绝望了。就在这时她把目光移到了媚媚的身上,她想媚媚可以生狼崽,就在媚媚要生狼崽是老雕来了紫岚为了保住狼孙和他同归于尽了。
从中我明白了只有不懈的努力才可以实现愿望同时我而感到了母爱的伟大。
今年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沈石溪的《狼王梦》。在很多人的印象里,狼是一种很凶残的动物;但是狼也有它团结协作和母性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笔下描绘出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在丈夫去世后,希望丈夫的壮志能在他们的孩子身上实现。她呕心沥血,历经了千辛万苦独自抚养四匹小狼。可是正当她的愿望快要实现的时候,美梦又一个个的破灭:头狼黑仔死于金雕的口中;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的手中;小狼双毛在与狼王的搏斗中占了下风,最终惨死在狼王口下。就是这般紫岚也没有气馁,她用生命保护了女儿媚媚的狼崽,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它的狼孙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却自己的心愿。
读完这本书,使我感受到一个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孩子成才所付出的艰辛和不易。这何尝不是人类母亲的演绎,望子成龙成为天下母亲的所望。我的妈妈也是这样的一位母亲。她为了使我能接受更好的教育成为一个优秀的学生,煞费苦心的把我送到离家远的学校学习。每天四趟的接送我上下学。她还牺牲自己的业余时间和爱好,陪我学习我喜欢的各项特能,当我生活中无话不说的好友。教会我生活中如何和别人相处。当我受挫时,总是安慰我鼓励我。使我重拾信心!我所有的进步、成长都和妈妈密不可分。
从古至今,有多少名人歌颂母爱的伟大。正因母爱是一团火焰,她的燃烧让世间拥有了无尽的温暖,怎能不让人歌颂?
今天重读了杨绛的《我们仨》,感觉和第一次读的时候感觉相似又有些地方不太一样,第一次读更加感动,现在读反而太过理性,怎么都读不出那种动容的感觉,第一次读更加倾向于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和膜拜的心理,第二次看更加倾向于捕捉一些第一次看的时候忽略的细节,也要把忘掉的情节找回,我发现其实这次的感觉和第一次读其实保持了一致,但是又有些新的见解。今天记录一下重读的感受。第一次读的是电子版本,字一个个从眼前溜走,只留下感觉,那种复杂的感觉并不是阅历多了一些就能有更加敏锐的感悟力,我现在反而觉得单纯的时候感悟力更强。这次读的是纸质书,字还是那些字,可能让我觉得精彩的地方还是那些地方,但我再也找不回当初读的那种动容的感觉了,可能后半部分还没有读完吧,有一句我记得很清楚:此生我们只有死别,没有生离。
钱钟书和杨绛还有女儿在这个世界上形成了一个温暖的家庭,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很好,钱钟书希望有一个女儿,像杨绛那样,这是他的原话,书里是这样写的钟书谆谆嘱咐我: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我对于"像我"并不满意。我要一个像钟书的女儿。
今天看的是第一部、第二部和第三部,第二部读起很心酸也很凄凉、压抑,更有一种虚实之间的痛苦,为钱钟书后遭受的打击心酸,还有钱媛的去世,第一次读的时候很恍惚,并不太明白其实这是作者运用的一种写作手法:以虚写实,她一直说自己在做梦,其实是实情,她受不了失去女儿的打击和痛苦。
第三部写的是她和钱钟书一起去英国读书,后去巴黎大学读书,并且生下女儿圆圆的经历,这的节奏明快,读起很幸福,他们在英国和法国过的比较自由快乐,钱钟书对妻子很好,每天早晨都会给她做早餐,杨绛也给他做饭,在国外做饭填饱肚子也是很有乐趣的一事。
第三部写了他们回国后,钱钟书一直在到处谋事,回国后就显得比较压抑和不顺利,一方面受战争的影响,一方面受钟书父亲的影响,他的工作一直不顺利,钟书太听父亲的话,在西南联大还没做够一年就去蓝田谋职了,杨绛劝他别去蓝田,应该等着回清华,但是受不住父亲给的压力,他还是去了蓝田。
杨绛和钱钟书一直是很多人心中完美的伴侣,其实他们之间更多的相互尊重和相互扶持,过的生活也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他们年轻的时候也不会做饭,不会用炉子,在生活的磨砺中学会了做饭,而且做饭成了他们的一种乐趣,所以我想神仙眷侣的生活只是一种美好的想象,我更加喜欢杨绛对钱钟书的照顾和在乎,他们之间更像是朋友,他们在牛津时,杨绛一直照顾丈夫的饮食起居,做到这点很不容易,因为只有特别关心一个人才愿意为对方做饭(讲真写到这里我都觉得写不下去了)。
但是杨绛的角色又不是简单的做饭,她在关键时候还能帮钱钟书规划自己的道路,她不愿意让他离开清华的教职,但是钟书愿意去,她就不吭声了,因为他们约定尊重对方的决定,而不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做到这点更难。
我觉得那些羡慕他们两人生活的人可以读一下《我们仨》你会发现,生活在平凡处才动人,两个人相互尊重,相互体谅,能够容忍对方的笨拙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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