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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戏》一文不少老师在设计教案时都会把文中人物形象和自然风景的分析作为重点,这样固然也是一种思路。但是对于这么长的一篇课文,作为公开课展示出来,如果不从全盘考虑,没有自己独到的分析,课堂必然显得平淡而无味。作为一课时就要完成的课文,我觉得必须要有它的亮点与制高点,于是我把平桥村的闭塞、落后作为课堂的转折点来设计了自己的教案。
我把整堂课设计成四大环节:导入新课――整体感知――文本研读――主题探究。采用首尾照应的方式,利用鲁迅的照片导入又以他的照片收尾。在整体感知了文中因为“人情淳厚,山水秀美”而得出结论――这戏“好看!”研读环节中我先让学生解读了作为”乐土”的根由。
之后抛出“为什么作者要把如此优美的画卷置身于平桥村这样的环境中?并引出对概述平桥村的句子的分析与解剖,为了纵向理解这个“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的平桥村,我引进了鲁迅《故乡》开头中荒凉、萧瑟的环境的文段描写与课文进行了对比,并呈现了《范爱农》中的一段情节,在学生深情的朗读,在低沉的音乐中,我问:这这时得故乡还那样让人挚爱不舍吗?这时的人情还依然虔诚的`淳厚吗?让学生说比较后的感受。并进一步追问“故乡遗失了什么?”学生在鲜明的对比中深刻感受到人情与风景不再的遗憾。也因此理解了《社戏》仅是鲁迅的一次精神的返乡,鲁迅心中那不受世俗沾染的平桥村是他心中一方永恒的净土,精神的家园,理想的圣地。
最后,当我再一次出现鲁迅的照片,让大家感受他威严犀利的形象时,我以一个在我看来是震撼学生心灵的问题“鲁迅将此文收集在《呐喊》中,那么他要呐喊什么?”结束了课堂。
我喜欢读书,异常是小说。所以,这个暑假,我看完了鲁迅先生的《呐喊》。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集结,共有《自序》《一件小事》等十五篇短文。这些作品从现实的角度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的民众生活,也揭示了各种深层次上的社会矛盾。且证明了作者对中国旧有制度级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的深刻剖析好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的浓厚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在书中,我记忆最最深刻的便是《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不仅仅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文小说,且在文中借狂人之口说出了几千年来“吃人”的封建礼教,它证明了作者彻底反对封建主义的立场。在文中,字里行间透出了“我”对那些吃人的人的又怕又恨,以至于连吃人的人养的狗,育的孩,都心存三分顾忌。到之后,“我”才想到,自我的兄弟、亲戚、朋友,都是“吃人的人”。再到结尾,“我”猜想自我也可能吃过人,无奈之中,发出了“救救孩子”的一声呐喊。
我不敢相信,在那个时代,竟会到处都是“吃人的人”,再想到那时也有想我一样的孩子,也在被训练成“吃人的人”,不觉出了一身冷汗!
这本集大成之作真是令人受益匪浅!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一捧普通到满田遍野的罗汉豆,一场无趣到令人哈欠连连的社戏,为何能令鲁迅先生惦念一辈子呢?
“在停船的匆忙中,看见台上一个黑的长胡子的背上插上四张旗,捏着长枪,和一群赤膊的人打仗。”
“我最愿意看的是一个人蒙了白布,两手在头上捧着一支棒似的蛇头的蛇精,其次是套了黄布衣跳老虎。”
……
作者对社戏场面的这几处描写,非常质朴,近乎平淡,但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难以忘怀。
我一直在想,鲁迅先生为何对社戏如此怀恋?难道是社戏真的“好看”?纵观全文,我们会发现,鲁迅先生真正怀恋的绝不只是平桥村的社戏,还有童年时期那群可爱的小伙伴儿和那些淳朴善良的村民,更有乡下那种快乐无忧的生活与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童年,总是那么美好,也总是那么短暂!
仔细想想,我的童年里似乎也有这种虽平凡却快乐的经历呢――
在我小时候,学校附近的不远处也有个戏台,虽然比较普通,也少为人知,但却同样给我带来了许许多多童年的乐趣。这个小小的戏台是室内的,仅仅不到九平米,幕布也是沾了不少灰尘的、破了许多洞的红绒布。至于道具什么的,就更不用提了。
那儿上演的常常是秦腔,抑或晋剧,偶尔也会有一些说不上名字的杂牌剧,但无论怎样,唱起来都是那么高亢,那么激昂。每次锣鼓响起,我便飞奔而去,在稀疏的人群里,钻来钻去,总想找到一个最佳的位置,一饱眼福。
现在回想起来,我依旧不知道他们嘴里唱的究竟是什么,但我当时却常常被感动得泪流满面。脑海中,船形鞋里刚烈而又温柔的脚步,总是摇摇晃晃;褪了色但却不沾任何尘埃的衣衫,总是起落飞扬;或妩媚或凝重的眼神,总是摄人魂魄……如今,统统成了回不去的过往。
时代变迁,沧海桑田,曾经男女老少热捧的戏台,如今却像秋后的草木般萧条。除了几位老人偶尔光临之外,几乎再无人问津。
如今读到《社戏》,想起童年,怎能不唏嘘感叹!唯有懂得珍惜,才不致将来日日叹惋那回不去的每一天!
读过这么多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便是鲁迅的《呐喊》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阿Q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他犀利的笔锋令国 民党反动派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虽然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了新社会,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温饱甚至小康,但是老一辈的精神不能丢啊。
在我认为,读书是人生中最好的娱乐、消遣的方式,它不但能给予人无穷无尽的知识,而且可以给予人无限的乐趣并且培养人为人处事的的能力。
在人们孤独的时候,读书变成了最大的乐趣。这时它既是人们丰富知识的工具,也是消遣的娱乐品,当人们在这时看它时,会感到快乐、轻松;而在人们处理事务的时候,最能发挥由读书而获得的能力。从读书中获得的对自己有利的东西是无穷尽的,能力便是其中之一,多读一些好书,对自己是有利无害的,如果能够在实践的时候不是单纯的运用书本中的知识,而是在书中的知识的基础喜欢系创新,结合自己的实际,灵活运用,才是读好书的最高境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的一句名言,也同样是对书籍赞美的一句名言。从这句话中便可以看出书在世界的地位是多么重要,它的价值有多么珍贵。正如高尔基爷爷所说的,一本一本的书,就像一个一个的阶梯,使人爬上高峰。但是爬上高峰的路是陡的,是险的,是要的努力才能爬上去的。读一些不同的书籍就像是在爬阶梯,对自己也是很有帮助的,但也要会选择书籍。一本好书就犹如是由钻石似的思想和那些珍珠似的字句堆砌而成的无价之宝,其中所蕴含着的知识与智慧是那样的珍贵,书籍真可谓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啊!相反,如果我们去读那些几乎汇集了天下所有肮脏之物的不利于健康的书籍,那不是在掌握知识、寻找乐趣,而是在使自己堕落,会使自己变得庸俗、无知。
在一本书中,又使它会让你伤心、同情的落泪;有时它会让你开怀大笑;有时它会让你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时它会让你自己觉得离它根本就在两个世界。
我想,书籍是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社戏》的意味是什么?要吃得准,吃得透,实在颇费思量。
鲁迅先生写戏之意不在戏,这一点还比较容易看出来,有资料就提示:小说题目是“社戏”,但大量篇幅写的是戏吗?
那天晚上的戏精彩不精彩?作者着力表现的是什么?很明白“那夜的戏是相当乏味的”,再则,“豆子本也没什么稀奇”,可是,为什么说“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呢?
既然写“戏”之意不在“戏”,那么在于什么呢?
流行的观点是:“作者以饱含深情的优美笔触,刻画了一群农家子弟栩栩如生的形象,展示了农村自由天地中充满诗情画意的儿童生活画卷,表现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美好品质,反映作者对劳动人民的热爱和对自由的向往。”
诚然,这并不错,鲁迅在劳动人民身上是看到许多优秀品质的。《一件小事》就表现了这个主题。但是在鲁迅笔下,同是劳动人民的短衣帮对孔乙己这么一个苦人却是如此凉薄,简直麻木不仁,唯以取笑苦人为乐,鲁镇上的人们对于祥林嫂的态度也令人悲哀,为什么如此矛盾呢?
可见,满足于已有的认识,对于透彻理解《社戏》的意味还很不够。
读着鲁迅笔下的平桥村,忽然想起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这么一联想,《社戏》的主题把握住了,原来鲁迅是在抒写人际关系的理想境界。在这一主题的照耀之下,《社戏》全文便豁然开朗了。
平桥村虽然不像世外桃源那样是一个虚无缥渺的世界,可也是够特殊的。请细读关于平桥村的介绍文字:
那地方叫平桥村,是一个离海边不远,极偏僻的,临河的小村庄;住户不满三十家,都种田,打鱼,只有一家很小的杂货店。平桥村“极偏僻”,虽然并非与世隔绝如桃源,但至少是相当闭塞。唯其闭塞,所以恶浊的世风较少侵袭人心。在这个小社会里,没有赵太爷、鲁四老爷、丁举人之流,家家“都种田,打鱼”,都是劳动者。为了寄寓自己的理想,在这个小村庄里有意避开了阶级对立,造成一个理想化的环境。这里仿佛没有剥削,没有压迫,象六一公公那样,不象闰土那样艰难竭蹶,那心境的舒坦表明着他的家境即使不是殷实的,至少也是过得去的。加上“合村都同姓,是本家”,亲缘关系上有如远古的一个氏族。“他们也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在那个时代,不识字,从某种意义上说,反倒免受诗书礼易、封建意识形态的浸染。无怪乎他们头脑中压根儿没有什么等级之类的封建观念,没有什么“犯上”之类的封建观念。
在那样一个环境里,人们的私有观念较为淡薄,民风格外淳厚。特别是在款待一年一度从大市镇上下来的客人上面,这里就是友情的海洋,温暖的乐土,鲁迅先生正可以充分抒写他自己对于人际关系的理想。
“在小村里,一家的客,几乎也就是公共的。”家家都这么好客,有如桃花源中人。小朋友们一起钓的虾。“照例是归我吃”,吃在别人嘴里自己觉得更快乐。
关于看戏的情节,最值得注意的是,为什么鲁迅不是设计白天里小朋友和迅哥儿都没去成,而是设计“到下午,我的朋友都去了”,独独“我”一个没有法去呢?假设白天里大伙儿全都没有去,到晚上一起去,那意味就全然变调了。小朋友们白天全看戏了,晚航去赵庄,是专门为了迅哥儿看戏。一切都是在写友爱,写理想的友爱。船摇得飞快,固然表现着他们技术的.娴熟,然而更深的意义在于表现他们对迅哥儿的热情,他们明白迅哥儿心情的急切,要让迅哥儿早一刻看到社戏,“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他们是悉心的照护着迅哥儿的安全。看戏时,双喜、阿发为迅哥儿随时做着解说,节目内容倒在其次,处处表现的是友情。
偷罗汉豆的情节,最明显地表现着鲁迅所理想的人格──无私淳朴。让桂生出来提议“可以偷一点来煮吃的”。就有了请客的意思,桂生买不到豆浆,念念不忘迅哥儿的饥渴。至于阿发说“偷我们的罢”,在稚气中透着可爱,在可爱中透着稚气,他们中间没有私己主义的冰水,有的是利他主义的热情。这正是鲁迅理想的人际关系。
为了表现人间友爱的理想,鲁迅把笔墨主要用在纯洁的孩子身上,同时并不局限于孩子圈里,他还将笔触扩展到大人身上。他提到了八公公,看来他在村上算是较为小气的一个了,然而就是他,使了他的航船并不需要去“借”,用了他的盐和柴,他也毫不计较。更可爱的是六一公公了,这是无须多说的。
人情好,水也好,山也好,平桥村是一片乐土,鲁迅把那里的自然环境尽情的美化着,诗化着,神化着。在《故乡》中,鲁迅用那样灰暗的色调描绘农村,那是现实的,在《社戏》中,鲁迅却把农村描绘得如同仙境一般,这是理想中的。这理想的友爱的世界使人产生这样欢乐的心情,世界也就变得如此理想美妙。
《社戏》这样的主题在前后两部分的对比反衬中显得十分明显。前一部分写了两次看戏,他写了什么呢?他同样不写演戏而写人情。写人情的恶劣。场子里明明“中间也还有几个空座”,挤过去坐时,却说“有人,不行”。后一次,实行对号入座了,可是去晚了,座位就给人占了。问问演员是谁,一个胖绅士很看不起似的斜瞥一眼,说话很不耐烦,剧院打着小叫天的旗号,可是直等到12点钟叫天竟还没有出来。世风就是如此恶劣!在这样丑恶的现实中,鲁迅自然向往一个理想的充满友爱的世界。《社戏》便是根据作者幼年在农村中的经历加以理想化创造出来的一片乐土,在这个天地里,寄寓着鲁迅的一种社会理想。鲁迅的创作志在改变国民精神,这正是改变国民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白此,才能发现这篇小说中鲁迅思想的光辉。
《呐喊》是一篇抒情文章,感情真挚,让人真正感觉到什么是情感。虽不能与鲁迅的《呐喊》相提并论,但也足已感人肺腑。
本文从残运会开幕式上盲童们演出的一句台词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我想恐怕没有人会为了一群盲童而提出对大家尖锐的批评。作者尽情地赞颂了盲童的精彩表演,他们企望的够看见前方。盲人,似乎在“我们”的眼中地位不平等,这是错误的,我们应该保护他们,因为他的是盲人,我门能否感觉到他们心中的光明,面对一群无助的儿童,你忍心把他们推下万丈深渊吗?对于他们一句发自肺腑的话“我看见了”,我们可能不曾听见,但他们知道自己的心可以勇敢的面对一切,他们的舞台虽小,但盖不住那完整的心灵。换一个角度,如果你是一个残疾人,你难道不希望他人给你无尽的关爱吗?他门勇敢地努力奋斗,为得就是明天的灿烂。连残疾人都敢于做到的难道我们不能吗?他们出自真心的呐喊装满了多少辛酸,但他门仍觉得自己在幸福之中。
朋友,你需要认识到你生活在幸福之中,连残疾人都能感觉到的,难道我们不能吗?只有你意识到你生活在幸福之中,你才能明白千万残疾人的呐喊,才能看见一颗颗炙热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