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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描述了沈从文当时的生活环境,可以从书中慢慢感觉出社会的变化,还有人们的变化。刚开始是人们遵循旧时传统,谈情说爱。后来慢慢对自己的爱情有自己的追求。书中文笔对环境的描写很细腻,仿佛让自己置身于那个漂亮的边城。树木,花草,鸟鸣,溪水,茅草房,表现出边城写的大多是乡下,写出那个时代纯真的感情吧。
边城大多数篇幅都以女人为主题,以女人的视角描写出当时的爱情。
翠翠是在等一种爱情,等自己心上人来寻自己,虽然内心表现很强烈,但是还是在外在没有任何表现。但翠翠爷爷的去世,那一段环境的描写,加上细节刻画,真的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三三是由母亲带大的女孩,生活在一个小屯子里,无忧无虑是她最大的特点。但到了一个年纪,加上遇见一个城里的公子爷来乡下养病,从此幻想城里是怎么的样子。借着对城里的描述,写出三三爱情的变化。直至养病的公子爷去世,三三一脸震惊,质疑,从此对城里的想象彻底灰飞烟灭,生活又回归原来。
巧秀,小时候母亲被“家族规矩”迫害而亡,但她母亲至死都对自己的行为不曾后悔(无非就是改嫁)。古代的封建思想在现在看来是多么可笑,但是在当时是多么有威信,但也是一个悲哀。巧秀从小被寄人篱下,但是淳朴的她,好像没有被告知自己母亲为何而死(可能是因为他母亲生前最后的一句嘱咐而没有被告知)。好像这种追求爱情的路是从母亲那儿遗传了,巧秀跟着一个戏班里的人私奔了。从此留下了一个团丁,名叫冬生。虽然从中没有刻画巧秀与冬生之间的关系,就在一切看似顺理成章的事情后,发生出那么多意外,意外的意外就此结束,留下两个人未知的结尾让人想象。
萧萧,从小别人收为童养媳,任务是看着自己未来的丈夫慢慢长大,然后等丈夫长大后再嫁个他。从小丈夫叫她姐姐。年龄巨大的差异,随着萧萧的成长,在花狗的“坑蒙拐骗”中,不小心怀了孩子。花狗也只是一个长工啊,能有什么本事解决?花狗连夜收拾了行李跑了,萧萧也想跑,但女孩子,最终还是没跑掉。按照封建习俗,萧萧难逃一死,失去父母的她,只有一个舅舅,这种不光彩的事情,对于本本分分的种地人,算是给家族蒙羞啊,没有人能够救她。但不忍心就这么让两条生命去世,选择再给萧萧寻一处亲,等好久也没把萧萧嫁出去。最后生了个大胖小子,大家也欢喜这胖小子、随着时间的流逝,大家也逐渐就忘记以前了,萧萧又回到从前。这是拥有全书中最好的一个结局的故事。
三个男人一个女人,就进一步跨向现代的爱情,其中包括作者自己。三个男人(号兵,豆腐坊老板和作者)、一个女人是当地大户家的小姐。号兵和作者都爱的明显,爱情都是对外能够表达出来。每天去豆腐坊坐一坐,不是为了那口免费的豆浆,是为了能够见到富家小姐一面。虽然都知道自己配不上她,但还是乐此不疲。但豆腐坊老板,就爱的比较深沉,从来也不对外展露,全部都压在了内心。当富家小姐不知什么原因去世后,这个豆腐坊老板感觉一切都崩了,,才会去做那么冲动的事情。
贵生,老老实实的打工人,就在思前想后准备提前的前一个晚上,五老爷把金凤纳妾了。贵生把自己能给的都给了金凤,给金凤摘八月瓜,要最大最好的。一切都默默地表达出对金凤的爱,金凤当然也能感觉出来,就在事情快要有进展的时候,四老爷出现了。四老爷代表了极大地封建力量,代表了一切,是下层人不能抗拒的力量。贵生气不过,新婚当晚把金凤家的店铺烧了,发泄自己心中的气愤。
七七,描写当底层人为了生活,女人不得不去出卖自己的肉体,而且还是在丈夫知道的情况下。女人挣的钱,用来补贴家用,男人也表现出一种无奈。当男人进城去找妻子时,仿佛就是一个小丑,妻子当着他的面,去服侍其他男人,自己只能躲在船头。丈夫还是深深的爱着她,从床头上那饱满的栗子就可以看出,但无奈的事实击败了他,决定第二天就离开,回到乡下。(刚读到这一章节时,带给我的是不可思议)
绅士的太太,已经直接过度到了民国期间。绅士和太太之间并不那么相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心思,每个人都心照不宣。书中直接称一个残疾富家绅士为废物,很明显,这不是作者故意这样写,而是在那个富家绅士家里,所有人都已经不把他当做老爷来看了,以他们的口吻,直接写为废物。这段写出,在金钱的社会中,哪还有什么爱情,有的都是不三不四的勾当,违背自己的内心,去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但每天也活在提心吊胆中,怕那些勾当被揭发,活的胆战心惊。(原来民国那些电视剧描写的还是有那么一点真实的)
都市妇人,这篇没有写出来妇人的名字,但是我们在读的过程中,却不会因为缺少名字而让文章关系错乱,这就是文笔吧。都市妇人,为了爱情私奔,却别抛弃。从而放纵自己,让无数男人败在自己的裙子下面。当年级的增大,或许玩不动了,厌倦了交际花的生活,想回归于平静,寻找一个可以托付下半生的人。经过几次转手,遇上了一个上尉,上尉只不过是刚从军校毕业的年轻小伙,初次见到妇人,就别迷住了灵魂,所以故事发展很快。当然上尉是不知道遇见妇人之前,在这妇人身上发生的那些事。或许是妇人怕留不住这个年轻男子,弄瞎了上尉的双眼,只为把上尉留在身边(根据文章我自己猜测)。最后在去往上海治疗上尉眼睛的途中,船翻了......
会明,只是一个伙夫。整天想着打仗,去边境,把自己腰间那一个旗帜插在堡垒上去,这件事也只有他自己知道,所以每天激动地等待着打仗,这样就距离实现自己的理想又更近一步。可现实不允许,会明从当地老乡那儿弄到了一个母鸡,等母鸡下蛋后孵出小鸡。会明把什么战争全抛之脑后,只为全心全意照顾这些小鸡仔。或许这就是一个没有什么可以做的事情的人,遇到自己能寄托的东西时,全心全意去照顾。
泥涂,这不是一个人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名字。民国政府的不作为,让生活糟糕的人,更加糟糕。名义上可以去写投名状,但是等回来却是无尽的等待,等不到任何解决。那是一个权贵的社会,不是为平民所生活的故事情节中,穿插着对因为天花而去世的儿童描写,在上暴雨,无情的火灾。让这些本来就生活不易的人们,有一次生活在水深火热中,而却没有人能够帮他们一把。无尽的灾难,写出当时的无奈。
如蕤,生活在富裕家庭的大小姐。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身边有着无穷无尽的追求者。但她觉得这一切都觉得平平无奇,在这世界上竟然没有一个能让她心动的男生,所以她脱离这个圈子,努力去寻找自己的爱情去了。或许这就是年轻,年轻我们总是想得到自己所爱的东西,对于那些很轻易能够得到的总是不屑一顾。在海浪来临的时候,没有及时避开的如蕤被海水掀翻在海里。被一个同龄男子救起后,就那么一发不可收拾,爱上了对方。(或许这就是以身相许)但男子不知道什么原因,总是借学习繁忙,拒绝一切。男子因为实验中毒,一切生活变得平淡后,才对如蕤说出了“我爱你”。如蕤已经显然已经不太注意这一切了,对现在来说,已经不重要了。男子或许出于现实才说出了这句话,那句“我爱你”绝对不是发自内心的。或许是男子的不珍惜,才会让如蕤走的那么决然。如蕤写了一本信,我理解的意思“爱过就好,现在我该去寻找自己的生活了”。
八骏图?我没有太理解这个八骏图的含义。徐达士,算是一个小有成就的教师,他与瑗瑗(未婚妻)的爱可是被许多报社报道,引以爱情最好的样子。徐达士在青岛每天写信给瑗瑗,写人,写事,写生活。同一幢公寓上,有另外八人,但徐达士只写了七封信去描写他们,其中有一封,其实早就已经写好了,只是压在箱底,没有邮寄。因为心中有对一个妙龄女子的描写,他怕瑗瑗从信中读出他的情感。徐达士对别人进行各种分析,总是以为自己掌握了一切,对每个人都批评。而自己遇到另外的女子的时候,自己却犹豫了。火车开动的前一天晚上,徐达士决定在多待几天……
从边城中,读出了爱情那种羞羞答答,也读出了爱情的义无反顾。读出了人们对世界的憎恶,也读出了人们的质朴。读出了人心善变,人们却百般无奈。总之,爱情这种神奇的东西,只有拥有了,才能去回忆。要懂得珍惜,不要去破坏它,要懂得去克制自己。
其实我觉得读书,能让你感受万千世界。书中那些事情没有发生到你身上,甚至在你身边也没有出现,你就不知道这些事情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我们以书为谏,让自己修身养性。
下面是今天看到的一句话,我只写上半句:
读书是让你明事理知荣辱,而后内敛自谦,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共勉。
《史记》约成书于公元前104年至公元前91年,本来是没有书名的,司马迁完成这部巨著后曾给东方朔看过,东方朔非常钦佩,就在书上加了“太史公”三字。“太史”是司马迁的官职,“公”是美称,“太史公”也只是表明谁的著作而已。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在著录这部书时,改成《太史公百三十篇》,后人则又简化成“太史公记”、“太史公书”、“太史公传”。《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一般称为“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从三国开始,“史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史记》开创了政治、经济、民族、文化等各种知识的综合编纂方法,它是我国第一部规模宏大、贯通古今、内容广博的百科全书式通史;还开创了我国史学家秉笔直书的治史传统。
说到这本书一定要提的是书的作者司马迁。写这本史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他是一位史官,所以自小司马迁在耳濡目染下对历史发生浓厚兴趣。并且一旦遇到问题,司马迁总会追根究底,直到完全弄清楚为止。如果书本上找不到答案,他便会求教他人或亲自实地考察以辨真假。当司马谈患重病时,他紧紧握住儿子的手,再三叮咛他继承父业。因此司马迁痛下决心要完成父亲的遗志,编写史记。后来,司马迁不幸遭遇了宫刑,他克服了宫刑的耻辱,忍辱负重,继续编写《史记》,经过了整整16年的不懈努力,才终于完成《史记》这本传世千年而被后人赞叹不绝的名著。他的这种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近人梁启超称赞这部巨著是“千古之绝作”。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以个人荣辱看历史,固然易生偏见,但司马迁讲历史,却能保持清醒客观,即使是写当代之事,即使是有切肤之痛,也能控制情绪,顶多在赞语中发点感慨,出乎人生,而入乎历史,写史和评史,绝不乱掺乎。他总是能保持一种客观的态度去评判历史。为大汉天子所不能容忍的韩信,司马迁为他记转;墙倒众人推的李广,司马迁仍从正面为他写下《李将军列传》。在他笔下,即使是“成者为王”的汉高祖也大有流氓气,即使是“败者为贼”的项羽也不失英雄相。就连当时的好战分子,他也会说“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就连李斯这样的“大坏蛋”,他也会描写其临死之际,父子相哭,遥想当年,牵黄犬,逐狡兔的天伦之乐。历史上的哪些呼风唤雨的大人物,都被他请下神坛,还原成一个又一个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这种写法当然得罪了不少人,以至于后来“仆诚已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补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连太史公也不知所踪。但太史公的这份客观,这份执着,以及这部史书所饱含的“不虚美不隐恶”精神从我一翻开它,就深深吸引了我。在《史记》里,他介绍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等等。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史记故事》这本书,这本书是司马迁写的。在司马迁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他刻画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读每个故事都让我身临其境,我仿佛看到了繁荣昌盛的大唐;闻到了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烟雾;认识了卧薪尝胆的勾践;也了解了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但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智勇双全的蔺相如。
故事是这样的':在战国时期,赵王无意间得到了一块价值连城的和氏璧,秦王知道后想据为己有,就假装愿意拿十五座城池来交换,就在赵王一筹莫展之时,蔺相如挺身而出,愿意带着和氏璧去秦国,到了秦国,秦王果然没有拿十五座城池来换璧对的诚意,但蔺相如并没有让秦王得逞,最后秦王只得完璧归赵。这就是完璧归赵的故事。
试问有多少人能在国家的危难之际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面对强权能临危不惧、镇定自如。沉稳的内心,过人的冷静是他勇气的来源,这也正是我们所缺乏的。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向蔺相如学习,遇到困难,不要着急“呼救”,而是自己先要沉着冷静的思考。作为一名小学生,我更要向蔺相如学习,成为国家有用之人,在国家需要之时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读完这本书让我喜欢上了历史,对我国历史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上古五帝,赵氏孤儿,齐太公开国,这些吸引的故事使我情不自禁的翻开了这部历史著作。
在这本书中有许许多的国家的大王因为整天吃喝玩乐,不管国家的安危所以收到了各国的侵犯,还有一个为了能够讨自己妃子的欢心点起了烽火,各路诸侯看到了烽火以为出了事情,便火速赶来了结果白忙了一场,那个大王的妃子看到了各路诸侯手忙脚乱的样子笑了。可好景不长,真的有敌人来了这个大王及时派人点燃了烽火可所有这个的大王的做法真是不可理喻人都以为他故伎重演便按兵不动结果大王被杀。这个故事是史记中的烽火戏诸侯。
这个大王的做法真是不可理喻,为了自己的快乐高兴,而不顾边人的安危真是太自私了。
最近我喜欢看历史书,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史记故事》,这本书里面记录了很多的历史故事,我很喜欢看。
这里面有两个故事我很喜欢,一个是破釜沉舟,讲的是项羽杀了宋义后,当上了将军,他要率全军渡河,去巨鹿救援赵军。等军队过河后,他下令把所有的船只沉入河底,将吃饭的锅碗全砸碎,来表示自己决一死战、誓不后退的决心。将士们看到没有了退路都勇往直前,最终打败秦军。自此各路诸侯纷纷归顺,项羽成了各路反秦起义军的首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情不光要有想法,还有一定要下定决心行动起来,坚持往下做才有可能取得胜利。
还有一个是田忌赛马的故事,讲的是齐国大将田忌很爱赛马,于是齐威王要和他比赛赛马,他们现将自己的马分成相同的等级,相同等级的马和相同等级的比赛,可是齐威王每个等级的马都比田忌的马厉害,田忌每场都输了。后来孙膑知道了这件事,他就让田忌再去和齐威王赛马,比赛的时候孙膑让田忌用下等马对齐王的上等马,用上等马对齐王的中等马,用中等马对齐王的下等马,这样田忌就赢了两盘。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思考问题时如果一个方法不行,就要换一种方式思考。
听了我的介绍,你有兴趣吗,快来和我一起看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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