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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咿呀学语时的《唐诗三百首》,到如今课堂上和学生一起欣赏李杜诗篇的艺术构思和思想内涵,唐诗以其独有的盛世气韵淌过东逝水,也浸润着千千万万个“我”,度过或长或短、或开或合的生活。是唐代成就了诗歌,还是诗歌塑造了唐朝――《诗映大唐春》给了我答案。
初识书名,便被一个“映”字吸引,这中间的奇妙链接,来自大唐时代的生龙活虎和波澜壮阔,也来自诗歌本身的功能性和生命力。本书以诗歌为切入点,描摹了唐代文人做官、漫游、隐逸三种典型状态,带领我们往事越千年,吟诵唐代的诗歌,见证诗一般的唐代。
字里行间,我仿佛见到了终南山下雍容平和的王维,任诞放达的孟浩然;诗歌内外,我跟着“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体会鲜衣怒马的畅快,也随着“鬓毛洒尽一枝桂,血泪滴来千里书”细数落第举子的悲恸;书前书后,我与“自称臣是酒中仙”的李白同销万古愁,与“一局残棋千点雨,绿萍池上暮方还”的温庭筠对弈手谈。一幕幕生活画卷在我心间展开,不由得使我想起长安四年的求学生活,在大学的教室,每每听到老师谈及那些铅字背后的唐诗创作背景,随口一指便是学校后院,便是日日路过的街市,那种“活在诗中”的感觉重新回到了我被日常起居打磨得有些麻木的心灵。正如杜甫赠与子宗武的那句“诗是吾家事”,诗其实是整个大唐的事,是千千万万家的事,是中华民族的事,是你的事,也是我的事。
在“诗意的栖居”成为随处可见的楼盘广告,但人心却与诗歌渐行渐远的浮躁年代,幸逢此书,再次拾起贝壳,诗映大唐春,也映照了我的生活。
喜欢直子,喜欢渡边君,喜欢《挪威的森林》,这种喜欢让我觉得迷失,因为没有任何的一个人可以让我知道只要跟着他就不会落入枯井,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爱直子的渡边一样深爱着我的一切,包括思想,包括文字。
于是就在那样的地方,就在那个阴惨惨湿漉漉的枯井里一个人孤零零一分一秒地挣扎着死去。
而我的记忆,最终也将在记忆堆那个昏暗场所里化为一摊烂泥。
一直喜欢描写死亡,那种生活终结时的无奈而又放松,那种莫可名状的心绪,我既不能将其排遣在外,又不能将其深藏于内。
于是只能自己压抑着对死亡的恐惧及向住,把它化解成我的文字,以此来证实我此生的目的。
爱是那样的一个博大精深的字眼,可是无数的人却在亵渎着它,我爱是因为我心崇拜,女人因崇拜而爱此时却是多么的虚无,可许每个人都很平凡,平凡就是像一页书上的一张白纸。图然有着忘却的失落,却也只是无力去挽回的空白着,像迷失方向的魂灵,在漆黑厚重的夜幕中彷徨。
永泽说:“人生中无需理想这种东西,需要的不是理想,而是行为规范。”他又说:“绅士就是: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的事,而自己应做的事。”
然而我们这个社会,在这样的冷漠的人群中,图有网络的温暖,却不需要绅士,我们只需要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有血有肉有爱有恨的脱离了社会性那样的一个单一的人,如此而一。
正是因为这样,死的阴影才一步一步侵入生命的领地,等察觉到的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到了。
这样的后悔着,也无事无补。
于是直子死了,活着的渡边亲身将挚爱的直子送进了坟墓,送到了木月的身边。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为《掌声》的文章,我明白了掌声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英子患了小儿麻痹症,她的腿残废了,这使她感到自卑。一天,老师让每个学生在舞台上讲一个故事。轮到英子了。她不敢上台。是学生们的掌声鼓励了她。她只能荡到平台上讲述她的'故事。当他结束讲话时,教室里又响起了一阵掌声。
掌声的魅力无穷无尽。如果别人成功了,掌声会让他更加自信。当他失败时给他掌声会鼓励他;遇到挫折时给他掌声会让他更勇敢。当我们跌倒时,父母的掌声安慰了我们。当回答正确的问题时,老师的掌声会让我们更加自信。当我们成功的时候,学生们的掌声会让我们更加努力。伸出你的双手,让世界充满掌声!
这首诗写的是“雨”,诗人敏锐的抓住这场雨的特征,从各个方面进行描摹。第一句写了下雨的季节,直接赞美了这场及时雨。仿佛知晓人们的心思,在最需要的时候悄然来临。后面三句集中写“夜雨”。野外一片漆黑,只有一点渔火若隐若现。诗人于是兴奋地猜测:等到天明,锦官城里应该是一片万紫千红吧。诗中没有一个“喜”字,但处处都体现着诗人的喜悦之情。
这一场雨就好似选好时候,正当春天万物生长之时就随即降临。细雨随着春风在夜里悄悄来到,它默默地滋润万物,没有一点声音。雨夜中,田野间的小路黑茫茫,只有江中渔船上灯火独自明亮着。要是早晨起来看看,锦官城里该是一片万紫千红吧!(看看带有雨水的红花之地,就会看到在锦官城里的花因沾上雨水而显得饱满沉重的样子。)
我看了这部书以后,使我大受启发。那是一部六、七十年代的时候。有个小姑娘叫小花,她原本也有一个温馨的四口之家,因为家境贫寒,她爸爸到私企的煤窑去工作,不慎去世,她妈妈和奶奶,因伤心过度相继而死,小花家的土地,故意装做好人,把小花领回了家,每天要她干活,却不给饭吃,小花小小年纪承受不了,趁他们不注意,就偷偷地跑出来,因为饥饿过度,晕倒在路边。幸好名叫二狗的好心哥哥给救起,拉回村子里,那时,太穷了,谁也不敢领养一个野娃。
谁也没想到村里最最困难的一位老爷爷给领走了,从此,爷孙俩相依为命,因为家里穷,连饭都吃不上,可爷爷还是想把小花送上学,为了凑够学费,爷爷不顾自己年老,上山去砍柳条,编成筐,换成钱,小花也每天去帮忙,上了学后,小花每天放学还要给爷爷做饭。功夫不负有心人,小花姑娘也不负爷爷的期望。终于考上了大学,完成学业。
我看完以后,使我感到很惭愧,一个小姑娘能在这么困难年代,爸爸妈妈不惜一切把我送到这么远的好学校,而我有时候上课还不认真,做作业还要人催。吃东西还要挑食。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以后一定学小花姑娘一样努力学习,长大做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听,小雨打在窗户上“哗哗”的声音,那是春的声音;看,夜里的灯火阑珊,那是春的样子;翻开《春》这本书,那是春带给我的新的人生。
春天,一个充满希望与生机的季节,她将柳树婆婆的白发重返年轻,将花仙子的美丽容颜重回大地;她把希望深深地扎根在泥土里,把溪水流淌在她的怀抱;她在孩子的脸上画出笑脸,把胖胖的棉袄换成了轻薄的衬衫。
在作者朱自清的笔中,春天不仅代表着希望,代表着生机,更代表着他对童年的怀念,对母亲的怀念。在朱自清的记忆中,春天来临时,母亲都会带着他和兄弟姐妹们养蚕,卖出蚕丝,用蚕粪做枕头,依靠着这些钱来供朱自清和他的兄弟姐妹们读书上学。
时光匆匆,它不肯放慢脚步看看我们,看看沿路的风景,也许到那个时候,时光才会发现,它竟错过了那么多,可它不会,这让我们既无助又无奈,它带走了岁月,带走了容颜,带走了那个春天,那个童年。
记得也是在一个春天,妈妈对着受了挫折的我说;“没有过不去的明天,只有回不去的昨天,你在春天把希望种下,秋天就能结出丰硕的果实,但如果你懒惰,不肯在春天种下希望,那你就只能一事无成,当然,在希望成长的过程过程中,你一定要灌溉辛勤的汗水,否则希望就会枯死了。”我把这句话镌刻在了我幼小的心灵上,那个春天,我受益匪浅。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春天,让我有了重新再来的机会,由于花朵顽强的生命力的启发,我写了一篇作文,竟得到了无上的荣誉,那个春天,我受益匪浅。
再不种下希望就晚了,再不努力就晚了,再不珍惜童年就晚了。让雨水的声音谱成乐章,伴我们安眠入睡;让灯火阑珊的夜晚成为风景,伴我们披荆斩棘;让春天的故事永驻心田,伴我们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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