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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莫言《红高粱》系列小说的特征
一、绪论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文学一方面表现出世俗化、非政治化、反理想主义、反英雄主义等现代性文化特征,另一方面精神性、理想主义、英雄主义和宏大叙叙事仍然作为八十年代的一个传统延续下来了。从文学样式上来说,有伤痕文学、反思文学、改革文学、寻根文学等。
80年代中期“文化热”的勃兴和对现代主义倾向的反拨引起部分作家提出“寻根”口号,并贯彻于“寻根文学”中。对传统文化心理的剖析、地域文化的描绘、精神文化价值的重估是这一思潮关注的重心。对传统文化的认同和批判构成这一思潮的两极,为文学灌注了强烈的文化意识。以“文化寻根”为主题的寻根文学悄然出现,作家们开始致力于对传统意识、民族文化心理的挖掘,他们的创作被称为“寻根文学”。莫言的《红高粱》系列小说就是其中比较典型的代表,莫言曾经说过:“这时我是强烈地感受到,20年农村生活中,所有的黑暗和苦难,都是上帝对我的恩赐,虽然我身处闹市,但我的精神已回到故乡,我的灵魂寄托在故乡的回忆里,失去的时间突然又以充满声色的形式,出现在我的面前。”我认为,这段话不是简单的空谈,而是他对乡村灵魂的把握,对乡村自我精神的抒发。
莫言出生于山东省高密县东北乡,其作品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写的都是发生在高密东北乡的“传奇”。他构造了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天马行空般的叙述,陌生化的处理,塑造神秘超验的对象世界,带有明显的“先锋”色彩,为比较典型的“寻根文学”作家。莫言拥有丰富的童年经历和军旅生活的创作资源,用他天马行空的想象和诧异鬼魅的感觉幻化出那些民间想象。而在这种虚实相间的背景中,莫言以叛逆的姿态冲击着萎靡的当代文坛,以民间想象的视角实现了历史再造,将高密东北乡流传久已的故事写进了历史文本中。
《红高粱》为代表的寻根文学意识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在文学上美学意义上对民族文化资料的重新认识和阐释,发掘其积极向上的文化内核;第二,以现代人感受世界的方式去领略古代文化遗风,寻找激发生命能量的源泉;第三,对当代社会生活中所存在的丑陋的文化因素的继续批判,如对民族文化心理的深层结构的深入挖掘。“寻根派”的文学主张是希望能立足于我国自己的民族土壤中,挖掘分析国民的劣质,发扬文化传统中的优秀成分,从文化背景来把握我们民族的思想方式和理想、价值标准,努力创造出具有真正民族风格和民族气派的文学。
2012年10月11日莫言以其“用魔幻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和现代融为一体”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瑞典文学院诺奖委员会主席瓦斯特伯格在诺贝尔奖授奖词中这样评价莫言:“高密东北乡体现了中国的民间故事和历史。在这些民间故事中,驴与猪的吵闹淹没了人的声音,爱与邪恶被赋予了超自然的能量。”在2012诺贝尔晚宴上,莫言进行了简短致辞,在致辞中他向山东老乡们致谢,称自己“一直都是他们之中的一员”,“是个讲故事的人”。
二、小说主题的特征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莫言最初写这部小说主要是因为自己曾经放言“即便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也可以写战争”而“必须马上动笔,写一部战争小说,”在论及该小说何以大受欢迎时,他说:“我认为这部作品恰好地表达了当时中国人的一种共同心态,在长期的个人自由受到压抑之后,《红高粱家族》张扬了个性解放的精神———敢说、敢想、敢做”。关于小说的主题,陈炎也曾说过:“战争与民俗只是作品的表层意象,只是作品主题得以体现的生活素材,而真正的主题则是作品的深层意蕴,是上述题材所表现出来的对于生命意志的弘扬,对于酒神精神的赞美。”
在“我”奶奶的身上表现为敢爱敢恨敢说敢做,用自己传奇的生命历程砸碎了传统的纲常伦理道德规范。她敢于释放自己,追求自由,勇敢地维护自己的生存权力。她看透了父亲的唯利是图的本质,便断然与之划清父女界限;她看到了余占鳌的强悍野蛮、敢作敢为是条硬汉子,便同他在高粱地里毫无禁忌地野合;她看清了父母包办婚姻的罪恶性,于是,当得知单家父子被杀,酒房被烧,她毫无内疚之心,反而重整旗鼓与杀死自己丈夫的仇人共同生活。她为了报复余占鳌的移情甘愿委身于“黑眼”。她为了获得爱情对“我”爷爷及其婚外恋情人(恋儿)进行疯狂地报复,但奶奶在战场上又以不畏生死的态度体现出女性的光辉形象。
余占鳌的叔叔余大牙。他好色贪酒,强奸民女,杀人放火,十恶不赦,最终被自己的亲侄子枪毙,这似乎是大快人心,但当他面临死亡的那一刻所表现出的视死如归、慷慨激昂却又给人一种崇高感,“开枪呀,兄弟!难道还要我自己崩了自己吗?”尤其是当他唱出那支“高粱红了,高粱红了,东洋鬼子来了,东洋鬼子来了„„”歌时,我们不禁会产生由衷的敬意,正如作品中所说的“„„余大牙毕竟是高密东北乡的种子,他犯了大罪,死有余辜,但临死前表现出了应有的英雄气概,父亲被他感动得脚底生热,恨不得腾跳。”同时,余占鳌手刃自己的叔叔这一有悖纲常伦理的举动并没有引起我们的斥责,正像文中任副官所言“是大英雄者自风流”,我想这句话适合于作品中所有高密东北乡纯正的人种。张闳先生说:“在《红高粱家族》中,参与那场英勇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
莫言对生命力的张扬与文革后中国文学对人性、主体的呼唤是同步的, 但与西方近代“人文主义”主张借助理性和科学的力量实现人的自由不同, 莫言作品中的人物尽管有顽强的生命力但显得非理性甚至愚昧, 这导致莫言作品中的悖论和无法克服的悲剧性。红高粱家族的爱情公式/ 狂热的、残酷的、冰冷的爱情= 胃出血+ 活剥皮+ 装哑巴0让我们看到浪漫爱情背后的苦痛, 而复仇、反复仇、反反复仇, 这条无穷循环的残酷规律0则是他们几乎为反抗而反抗的悲剧。为什么反抗只能使他们获得短暂的快意和幸福, 而终究长久地陷入苦难深渊中呢? 这当然有客观因素的制约, 但反抗本身也存在种种问题。他们经历着波澜壮阔的社会变化内心却非常简单,对降临他们身上的苦难和悲剧很少进行反思。他们的反抗出于本能, 而本能并不可靠。莫言满怀崇敬之情极力展现高密东北乡英雄们在反抗或忍耐中表现出来的强大生命力,他满怀激情所歌颂高密大地的红高粱、土地、野性、性。
三、人物塑造的特征
有人说,莫言的小说中从来不曾出现完美的“高大全、红光亮”人物,小说中即便有英雄人物,也有着很明显的人格缺陷。这点正符合“我爷爷”余占鳌、“我奶奶” 戴凤莲等人物的塑造。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土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余占鳌是在《红高粱》中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
“我爷爷”余占鳌、“我奶奶”戴凤莲是《红高粱家族》中高粱英雄的两个典型。他们不十分明白抗日的实质,但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他们以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对苦难的反抗与不满。他们坚强地守护自己的自由,傲然地活出生命的强度。他们是一群流着高粱血统、浑身散发着鲜活人性的红高粱地英雄。小说中“我爷爷”、“我奶奶”等人的英雄事迹与传奇就很好地体现出了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还有众多小人物形象如成麻子、耿十八刀等,都深化了主题,使小说走出了家族小说的范围,使小说有了“探索中国人在新旧交替期间,所遭遇 到的种种人性问题”的意蕴。
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在《奇死》中穿插了两个似乎与主要人物和情节几乎完全无关的人物———成麻子和耿十八刀,他们的出现丰富了特定时期的人物性格。成麻子在小说中正式出场时,城里传来消息说是“日本人占领了高密城”,“全村人几乎都坐立不宁,等待着大祸降临”,在“众人惴惴不安、心惊肉跳的时候”,成麻子却是“无忧无虑”,不仅“照旧干自己的营生”,还用他的小市民理论劝说其他的村民。并且当“不久,日本人的暴行阴风般传来”时,他却“一直都很高兴”,因为其他人都不敢出门而使得他可以多捡些狗屎。成麻子一出场就说:“咱一不抗皇粮,二不抗国税,让躺着就躺着,让跪着就跪着”,因而其“顺民”的特点也就更加鲜明。
成麻子主要做了以下几件大事:①带领日本人找出编草鞋的窨子,从而造成大量乡亲的死亡;②看到妻儿被杀,自杀被救,投入共产党游击队;③献计偷枪及狗皮,解决游击队饥寒问题;④在马店镇战役立大功后自杀死去。
从成麻子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完全没有觉悟的普通老百姓转向革命(虽然只是从浅层次的转向革命,并没有从心底里意识到革命的意义与必要性)的过程。成麻子从最开始得知日本人的侵袭时的无动于衷,只关心自己的生活:接着为了保命而出卖了一些乡亲的生命,及至看到妻子和女儿已经惨死而自杀,被人救起又受点拨后决定复仇,到最终选择自杀,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普通老百姓在面临战争的选择。
从人物塑造来讲,成麻子这个形象,使小说的人物形象更加具有丰富性,更具有代表性,弥补了主要人物能否代表当时人众典型的问题。在之前的“我爷爷”、“我奶奶”等人的英雄事迹之后,成麻子一出场就给人一种小丑的感觉,在给日本兵带路的时候,以木讷懦弱的走狗姿势使小丑的意味更加浓厚,让读者在欣赏了“我爷爷”、“我奶奶”等人的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之后,体悟到普通百姓对待战争的态度,同时成麻子的“非英雄”也反衬出“我爷爷”、“我奶奶”等人的“英雄”气概。同时,成麻子最终选择了自杀,虽然在战斗中立了大功,还是无法回避自己曾经犯过的错误,很有代表性与真实性,体现了莫言小说中的潜在历史理性精神。
四、叙述方式的特征
莫言在一次演讲中总结自己的创作时说, “过去是我写小说, 现在是小说写我, 我成了小说的奴隶”。所谓从“我写小说”到“小说写我”的转折点正是“高密东北乡”在莫言小说中的创建。“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作者在“丑”、“野”的话语下藏着深沉的爱,正是因为爱才“批判的赞美”,“马骡驴粪象干萎的苹果,牛粪象虫蛀过的薄饼,羊粪稀拉拉像震落的黑豆”,作者在这里无意识的将丑的事物美化,拉大了语言内在的空间距离。《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叙述主体随着作品的展开而不断地转换, 时而是作品的叙述者, 时而是作品中的人物角色, 时而又是作者本人。这种叙述主体的分化转换的现象, 使莫言的小说充满灵性、变幻莫测, 也使他的小说意蕴更加丰富。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由“两个叙事人”所导致的“现在与过去的对话”的叙事效果,“父亲”这一儿童叙事角色, 以他童年的眼光和角度来看“爷爷”“奶奶”的生活与历史,既造成了“亲历者”的现场感, 同时又留下了“未知”的叙事盲点。另一个叙事者“我”则是“第二讲述人”,一个对话者与评论者, 一个“历史的局外人”, 但他却充当了一个“全知”角色, 他的讲述中充满了对当代文化的愤激的反思、对遥远的传统文明的追慕, 他隔岸观火, 评述、自省、检讨、抒情,这样就造成了“两个声部”的历史叙事效果, 打通了“现在”与“过去”之间的时间阻隔, 将历史变成了“当代史”。
莫言把高粱地里英勇杀敌的以“我爷爷”余占鳌为首的土匪作为直面赞誉的对象;作家本意不是故意混淆、冲击正史,而是用文学细节来构建文学想象。历史选取宏大而典型的事件构成自在的发展,而文学则攫取细密而民间的细节进行想象。莫言小说丰富了历史的视野,扩大了文化的版图。对于文学和历史的相关信息和存在证据,我们发现了文本的想象与历史的可能。一方面,文学对历史进行一种颠覆,文学对历史是一种丰富。莫言的虚构或者重构历史,是重新作出历史的价值判断和历史选择,而这种个人化选择可能带来审视和启蒙思想的重新开启。莫言小说的另类姿态和荒诞叙述重新改写了历史,这种丰富和张扬冲击着传统思想和话语。
莫言擅长以色彩描绘形象负载感情,最突出的莫过于那一片作为悲壮历史的抽象凝缩的血海一般的红高粱。这一片“扎根黑土、受日精月华,得雨露滋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红高粱包容了高密乡人多少风流韵事英雄壮举萎缩,这种色彩的运有和陌生的语言结构一样,带有莫言强烈的主观化倾向,他已经脱了点缀装饰的轻松的差事,而充当了人生痛苦的载体与象征,以此造就出了整部小说中那种异于常事的民间之美的感性依托。他的《红高粱》这部作品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是因为它采用了魔幻现实的表现手法,具有独特的叙述视角,丰富的语言特色,独创性的农民形象,色彩斑斓、寓意深远的寓意,凸显了高密东北乡人深厚的民族内涵。
五、结论
莫言对现实世界的感知方式和表达方式是独特的, 他打破了传统的、单调的对外部世界的摹写, 而着力于主观情感的挥洒, 以一支呼风唤雨的笔赋灵性于高密东北乡的小说王国。莫言用他优美的语调为我们渲染了一个“红高粱”的世界,高密东北乡具有瑰丽的色彩和沸腾的声音,弥漫着神秘氛围,奔腾着民间英雄气息。在这一片让人热血沸腾的高粱地中,有一种冲破束缚的力量,所有的幸福、残酷都发生在这片充满血性的高粱地里。血色,带有活性元素的生命感受,它是生命的真味,是生命的原色,是生命的证据。在这片血红的高粱地中,爷爷和奶奶进行着最原始的生命的律动,张扬着最本能的生命的欲望,血色的红高粱带给这些粗糙而坚韧的心灵以满足感和幸福感。这里洋溢着火一样的生命激情,张扬着人之初的狂野本性。
总之,莫言用自己独特的感觉书写家族历史,给新时期文坛带来一股新的活力,他偏执于主观体验,打破了传统的美一统天下的局面,从而把丑摆在美的对立面上活生生呈给读者,让我们感受到了20世纪80年代文坛的脉搏的跳动。
参考文献
1、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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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思和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 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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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曾洁 《浅谈小说《红高粱》的叙事艺术》 《北方文学(下半月)》2001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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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一种具有神话意义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个神秘的色彩赞美人性和丰富的活力。因此,生命的称赞是本书的主题。是通过塑造人物的形状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无限活力,赞美生命的自由,拉伸。
首先,红高粱本身有一个完整的故事线,但大部分这种叙事线由文字感觉到完成。作者关注一群传奇人物。他们杀了货,靖中服务国家,他们表演了一场英雄悲剧舞剧的场面。其中,有超过ao,有刘罗汉,有戴丰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色高粱时,会感觉到红色高粱是如此辉煌的红色浸泡。红色是太阳,血液和高粱的颜色。莫艳用他独特而强大的语言,独特的风格安排,在高粱的生动深刻的表现中,血泪与泪水的时代,强烈刺激了一代的情感麻木,什么是对伤害和痛苦的解释,是真实的和历史的,什么是生活,如何投身自己的生活,没有思想和痛苦一起适合打架,如何创建图例。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和造型描述,正在试图找到一种简单和空间的神秘而广阔的颜色。所有琐碎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放在一边,导致生活空间的神圣和神秘的生活。红高粱主要是两种空间环境:高粱和葡萄酒车间,葡萄酒车间反映了古老的生活意识,如风雨侵蚀,像城堡般十八坡的圆形门。和那块自毁的高粱,然后揭示了神圣的生命。当红高粱描述高粱时,它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的象征群,伸展,盛大,强大,温暖。红高粱三次高粱的呈现表现出了一种人类和自然生活的整体。当我的祖母泪水,躺在我的祖父上踩在坛上,红高粱出现了一个四叠的舞蹈高潮。在这里,高粱是生命的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人们踩高粱,也觉得生命的破坏是震惊的。
不记得在哪里看到一个词,可能意味着:好的文学作品必须反映现实。过去的历史是血腥的无数眼睛的历史见证了,像记忆中的标记一样。不能抛光,但不允许篡改。尊重真理是人的最小良心。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中歌颂了人*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透过人物个*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应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所浸透。红*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述,都在努力寻求一种**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比较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述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那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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