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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红的高粱在这片无垠的疆土之上蔓延直至天际。像火一般,原始、野性,富有生命力。
这部叫做《红高粱》的中篇小说于1978年在《人民文学》杂志中发表。而其作者,便是中国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
这是作者第一次透过这部书将高密东北乡安放在了世界地图的版图上。在中华民族的眼中,红,象征着喜庆、生命力。在这片高粱地上,如同烈火团簇一般,人们的红褂、红裤、红头绳……如同头顶的烈日,像脚下的红高粱。书中的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也似这片高粱般火热。与往常的小说不同,莫言用精妙的文笔将余占鳌与那些温润如玉的才子书生区别开来。那种汉子的刚硬透露着最原始的生命力。在与九儿一见倾心后与她在高粱地里野合。不顾旁人言论,依旧不改真情,敢爱;直到后来日寇侵入,带领着弟兄们抗击,为的是保住脚下这片土地,敢恨。性格刚强的九儿,在经历被父亲卖给单家,多次被妯娌陷害,村民言论纷纷之后,却依旧能够冲破封建束缚做回真正的自己。从不知人事的懵懂少女、到为人妇、为人母,再到酒坊的女掌柜,最后点燃高粱酒与与日军同归与尽……尽管这段爱情不被世人所看好,但她绝不会因此而放弃爱的人。牺牲自己,不过是为了保全豆官、保全她的男人,保全这片土地。
在他们的身上,我感受到了那份富有穿透力的不羁,看到了他们为了追求,努力打破旧礼教。周迅主演的电视剧红高粱中胡希希演唱的片尾曲《九儿》中唱道:“身后的那片田野啊,手边的枣花香。高粱熟来红满天,九儿我送你去远方~”短短几句歌词,但句句却饱含真情。九儿又何尝不是千千万万的人们呢?这篇本充满野性和对原始欲望的红高粱在诺贝尔文学奖颁奖的时候,被称为“魔幻现实主义”莫言用那种残忍的力量,撕去了社会虚伪的温情面纱。尽管不是文学一般的含蓄而优雅的表达,直白的描写暴力肮脏与残忍却让读者看到了真实的人性扭曲。
高粱地上的人们用自己的不羁和野性,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在保护这片土地DD这是一片被人民们踩踏出来的圣坛。当日本人将这片高粱地践踏在脚下时,高粱却并没有就此摧残。我始终坚信,不论是被剥皮示众的罗汉,还是余司令的挥泪斩叔,这些正义化作的灵魂将会永生永世的长存于此。
透在空气中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和着原始的生命力,弥漫在万里的高粱地里。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一定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作文1000字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_读后感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以焦平公路上的伏击为主线。在此期间,记忆中穿插着意识流结构,这使人们不断联想到这个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事主题在我父亲、祖父和祖母之间自由变换。看似混乱的情节发展成了意识流的叙事风格
在山东省高密县东北乡,有一群血淋淋的人住在那里。有个叫戴凤莲的女人,应该要结婚了。她的父母非常爱钱,他们把她许配给了一个酒类工厂的单身家庭,做他们的儿媳妇。谁知道一个家庭的儿子患有不治之症,谁嫁给他,如果他流血流脓,流黄色的水,将被毁灭轿子头上的余占鳌实际上是个土匪头子,也许是为了救戴凤莲。在她嫁给一个单身家庭的两天内,他杀死了这个单身家庭的父亲和儿子,并要求她在高粱地里干活。
戴凤莲保留了准备离开集团的长期工人,成为酿酒车间的新主人。负责的罗汉叔叔继续负责。他还负责饲养主人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他们会来刘罗汉和骡子是在进村抓人修路时被抓获的。这条路穿过墨水河。河上原有的木桥已不能承载卡车,必须修建石桥。骆寒叔叔在搬石头的过程中被主管打了一顿,他想逃跑。在晚上成功逃脱后,他再次被发现试图一起营救骡子。日本人剥了刘洛涵的皮,当众展示,激起公愤。
一个平民喜欢余司令的部下当副官。当她去找他时,她误入于司令的叔叔,被他强奸了。作为副官,他威胁要离职,并要求为余大牙讨回公道。一千个士兵很容易集合,但是一个很难找到。指挥官于因严重的军事纪律而含泪与他的叔叔断绝关系。
几十年来,一群群深红色的人一直在高粱地里来回穿梭。这部小说侧重于写作,讲述了一个伏击日本军队的故事。于战敖带领部队埋伏在公路两旁的高粱地里,准备狙击路过大桥的日本车队,为罗汉叔叔报仇。戴凤莲亲自给部队的士兵送去食物,但在路上被迎面而来的日本子弹击中。于战敖与敌人作战,烧毁了敌人的汽车,杀死了一名少将。双方都遭受了重大伤亡。戴凤莲的血洒高粱地里,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特别注意赞美一群传奇人物。他们杀人偷货,忠于国家。他们一个接一个地表演英勇庄严的舞蹈。其中有俞占鳌、刘洛涵和戴凤莲。
戴凤莲临死时,对生活有一种留恋和热爱:一份上天给我爱人的礼物,一份上天给我儿子的礼物,一份上天给我财富的礼物,还有一份上天给我30年人生的礼物,像红高粱一样饱满。上帝,既然你把它给了我,就不要再拿回来,你已经原谅我了!上帝,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什么是贞洁,什么是正确的道路,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我必须按照我自己的想法去做。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丽,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决定。我什么都不怕。但是我不想死。我想活下去我想多看看这个美丽的世界。
有许多莫名其妙的感觉,但我不知道它们从哪里来,因为触目惊心的裸体战争描写仍然是高密乡的味道,虽然离我很远,但感觉很熟悉。或者,我根本不明白这些,也许我没有从这本书里得到任何东西,但是我的心总是有点抽搐。我会想象静静地躺在高粱地里,闻着黑色土地的芳香,听着风吹过高粱头的沙沙声,还有弥漫在空气中的甜高粱酒的醇香。抹去明亮的眼睛,把兔子的耳朵从他的头上拿开,沉浸在高粱地里和浓浓的高粱酒香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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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红高粱》,首先想到的就是张艺谋的电影《红高粱》。那时,并不知道《红高粱》的作者是谁,只是觉得电影不错,一直到莫言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才知道《红高粱》是他的作品。这才找来书,仔细的读了一遍。现在,电视剧版《红高粱》也在热播中。为了使同学们更加了解莫言的这部作品,小编整理了《红高粱》读后感,同学们可以参考写作关于《红高粱》的读后感。
关于莫言
一部作品,首先要了解作者,那我们就先了解一下莫言吧。
莫言,原名管谟业,生于山东高密县,中国当代著名作家,自1980年代中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代表作有《红高粱》、《檀香刑》、《丰乳肥臀》、《酒国》、《生死疲劳》、《蛙》。其作品深受魔幻现实主义影响,莫言在他的小说中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天马行空般的叙述,陌生化的处理,塑造神秘超验的对象世界,带有明显的“先锋”色彩。
小说《红高粱》读后感
《红高粱家族》由《红高粱》《高粱酒》《高粱殡》《狗道》《奇死》五部组成。《红高粱家族》以抗战时期为背景,描写战争题材的长篇小说。主人公余占鳌是个热血男儿,正义又野蛮。他杀死了一个与自己守寡多年的母亲发生关系的和尚,而后母亲也吊死了。他为了女人杀人放火,霸占了后来成了他妻子的戴凤莲。他为了报仇雪耻,苦练枪法,将曾非礼过他妻子的土匪花脖子一伙一网打尽。他为了还一个村姑的清白,不惜将酒后施奸的亲叔枪毙。为了小妾恋儿不惜和妻子闹翻并分居。他为了民族大义,毅然抗日但最终全军覆没。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800字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莫言红高粱读后感8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一定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论莫言
莫言是新时期以来极具个性的小说家,作品在风格和结构上都完全超脱现当代作家的思想风格,给人不同感觉。
中后期的莫言,在创作风格和思想上接受了哥伦比亚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斯克和美国意识流小说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其创作改变了中国传统小说的轨迹,成为新时期文学的一个里程碑。80年代,伴随着中国“寻根小说”时代的终结,中国的文学理论领域笼罩着浓厚的西方情结,西方现代主义文学思潮影响着作家创作的内容和形式。莫言深受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响,已经开始注意向西方借鉴,他作品中开始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充满粗野豪放的野性生命力的人物。而且在借鉴的过程中没有忘记民族的东西,在他模仿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或者乔伊斯的大段独白的同时,他却没有摒弃像《黄土地》的高原雕塑风格以及那种极度渲然的特别的色彩,仍然保留着那些非常民族化的东西。在此基础上,他又不自觉地开掘民间的创作源泉,把自己不一样的语言艺术,与高密东北乡的民族艺术气息结合在一起,广泛吸收民间文化的特色,来叙述 “高密乡”的悲欢离合,书写着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世俗的故事。
他的作品非正式的选材,却把自己对民间世界和原始生命的讴歌表现的淋漓精致,独白
.第三人称的使用,确是十分的独到,就像《红高粱》上的虽说是军事题材的作品,却用三分之二的篇幅来描叙民间背景和特色,另外,莫言在小说的环境描写上常常使用象征,隐喻,暗示等手法,很有个性,深于其他作家不同。在小说中我们常常被他出人意料,却又恰到好处、鲜明形象的比喻所折服。他把抽象的事物变成我们耳熟能详的事物,把陌生的感觉变得让我们身临其境。增强了作品的表现力,使作品的感染力更加突出。
在创作上,他用具有穿透性的语言,天马行空般的时间和空间上的错乱叙述,对中国历史、现实、社会人性等进行个性化体验,融合西方现代派,尤其是魔幻现实主义,来表现东方古老民族坚强而又懦弱、伟大而又卑微的品格,给人以耳目一新的陌生感与惊奇感以及悲剧的美。
他用轻松甚至幽默调侃的笔调将读者从本来的悲剧审美轨迹中拉出来,进入一个更为宽广的想象世界,使之富有多意的审美意蕴。悲剧和反讽的复合美感,给人一种新鲜的,广阔的思考空间。像《红高粱》中突出陕北人民特色的《祭酒歌》,把人民那中憨厚的品德完全暴漏出来,给人不一样的文字语言魅力,却给人留下很多悬念。
他的作品充满幻象,其运用童话和寓言的手法,把幻象和现实结合在一起,精确表现人物内心世界以及作家主观世界奇特的心理过程,这种手法就筑成了莫言小说忧郁的主调之下,一方面是凄楚,苍凉,另一方面则是欢乐,激情,狂喜抗争的独特叙事风格。他以“性”和“暴力”为创作的主要内容,他的作品突出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包括对性爱和暴力的迷醉和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的讴歌,与同时期先锋作家相比,莫言作品中的性与暴力是来自人的原始本能,是强悍的生命力的体现,充满着原始的张力与激情。
在莫言小说创作中,常常会描写到性爱的场景。莫言对性的描写是美的,并且有着一种荡魂摄魄的力量。如《红高粱》中高粱地狂野的性爱场面,给读者带来了强烈震撼,“我爷爷”“我奶奶”和这两个大胆的、追求自由的年轻人,在高粱地里选择着他们的爱情,在野外忘情地交合,体现了他们强烈的生命意识。我们不会感觉到这个场面是猥亵的,相反我们读出的是庄严与高尚。莫言通过这个隐秘的故事,歌颂了自由生命的真谛——爱就真爱,恨就真恨,大爱大恨,大生大死,痛痛快快的活,痛痛快快的死。表达了人们对那个黑暗悲苦的年代的不满和愤懑,刻画出人们所具有的那种狂热的激情、野性和对自由的追求。
他的小说中描写暴力、恐怖、血腥的场面很多。这些负面东西,写得太多、太详细,然而却能给读者很好的反响。一幅幅生动残忍血腥的画面,不是要表现社会的黑暗,而是要表现生命的狂野不羁和强悍。《红高粱》中罗汉大爷被日本军活剥的场面,罗汉大爷先被割下耳朵,生殖器,然后从头往下被剥成一张完整无损的人皮,最后成了肉核。整个场面,暴力、残忍充斥在我们的面前,但却震慑人心,给人的是气愤和愤懑。日本人惨绝为人的残忍,伪军的良心全无的恶心,百姓眼睁睁地看着同伴被剥皮却无力反击的无奈,以及民间将要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统统被莫言毫不留情地、毫不遮掩地呈现给我们,让人深省。
在他的作品中,很多是以战争为背景的,那种战争的惨烈和女性的阴柔形成的强烈反差使他的创作更有激情,战争和女人是对立的两个方面,女人代表了爱、代表了繁衍,而战争是破坏、撕裂、惨杀,所以女人是战争最主要的矛盾,男人可能和战争还有一定的相识。这就构成了他早期作品《红高粱》浪漫的主调:极美和极丑陋的东西并列在一起,这种难以撕裂的关系,造成感官上巨大的刺激。这种效果就是18世纪末浪漫主义所追求的,像雨果的《悲惨世界》。
他是个农民作家,他的作品大都取材于农村生活,乡间的事和物构成了莫言作品最为基本的材料。在《红高粱》中,带有强烈农村色彩的高粱地是他作品的主线,那一片片红高粱林是他故事的发源地,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闷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又是他们生活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他没有写东北高密乡的美好的事物,而是把笔墨注重的使用在农村最基本的形态:吃,喝,拉,撒,生育,性爱,暴力,死亡他所展现的是中国广大农村:古老的充满苦难的农村
他是个农民作家,塑造敢生敢死、敢爱敢恨的农民形象,在红高粱中莫言主要刻画的是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等等乌合之众,他们在最后的战争中物不能用英雄来形容,如作品中的“我奶奶”也是一个敢生敢死,敢爱敢恨、追求自由和爱情的人。临死前的独白正是对她一生最好的概括:“天,你认为我有罪吗?你认为我跟一个麻风病人同枕交颈,生出一窝癞皮烂肉的魔鬼,使这个美丽的世界污秽不堪是对还是错?什么叫贞洁? 什么叫正道?什么叫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我,我只有按照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 一个追求真爱、幸福、自由的敢爱敢恨、个性鲜明的女性形象,生动,具体的呈现在我们面前。
莫言描述的农村生活,给人一种天马行空,波澜壮阔之感。他的语言很大气,很婉约清丽又很深情,总能给人蓬勃的气势,他既保留了民间话语粗野淳朴的原始风貌,又在满足了艺术语言的审美需求的同时,细化自己的语言,使其具有穿透性。莫言小说语言用的非常形象,读来使人身临其境,生动可感。在罗汉大爷被剥皮的刑场上,所有的人都变矮了,“有的面如黄土,有的面如黑土”。用词上很平淡,但视觉效果上却给人形象、生动的感觉,效果达到了极致。又如《红高粱》中还这样写道:奶奶鲜嫩茂盛,“水分充足。”以形容植物的词形容人的形态,很有新意的语言却意外的给人以很自然的享受,生动的鲜活了奶奶的形象,达到了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审美效果,使人在阅读时耳目一新。莫言曾在《天马行空》中说过这样一句话:创作者要有“ 天马行空的狂气和雄风。无论在创作思想上,还是在艺术风格上,都必须有点邪劲儿。他的小说正是映证了这一点。”他从 80 年代崛起于文坛开始,创作不仅是带着“天马行空,而又着意打的狂气和雄风”而且也是带着立足继承。
不管是在小说的主题、题材、语言,还是在叙述结构上,都打破了传统的束缚,不拘一格、独自创新。正因为如此,莫言能在当今众多纷繁芜杂的文学流派中占有一席之地,其小说新颖独特的创作特色,使人在其作品中流连永久。
无论如何,莫言的小说不俗的风格,给我们展示着人民内心世界的不俗不同,期待着他在自己的道路上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