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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的读后感(范文六篇)

2022-12-28 20: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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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朝花夕拾读后感

当我捧起鲁迅先生的著作《朝花夕拾》开始细细品读时,发现了一种奇妙的感觉,如小桥流水般沁人心脾。

《朝花夕拾》这本书主要讲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对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表达了最炽热的情感,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时的生活画面。举几个例子吧:《故乡》中生动地写了鲁迅和闰土的童年,鲁迅家条件不错,但他没有自由;闰土家很穷,他拥有自由,可却向往过上好日子。长大后,两人才发现自我与对方之间隔着一层厚厚的墙,完美的童年再也回不来了;《药》,则经过对茶馆主人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反映出了愚弄人民的罪恶行为和革命者那无私的献身精神。从这两个事例来看,我们都看出了旧社会的黑暗与不公平的评判。相比之下,我们此刻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完美生活,相比之下真是天壤之别。坐在干净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有点同学还不完成作业,有的还甚至不肯做作业,想想真是不应当啊!此刻的我们没有不公平的法律,我们没有提心吊胆的生活,我们没有饥寒交迫的日子,我们也没有外强的侵略。我们有的是丰衣足食的日子,让老百姓心安理得的生活,强大富饶的国家。我们在这二十一世纪过得无比欢乐与甜美。想吃什么,想穿什么,想去哪儿玩,想干什么,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动动手指头就能实现。但假设放在鲁迅小时候那个年代呢?能实现吗?不,很难实现。

对于富有的大户来说,可能能够,但对于穷苦的人家来说,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何来的去实现那些根本不敢想的愿望呢?如今我们应当体谅父母,不能再任性了,要放在以前,哪有可能去容你幻想呢?说不定连书都没法读。

《朝花夕拾》这本书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无比悲伤,却又让人无奈。时而喜悦,时而不乐,让我记忆犹新。

第二篇: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第三篇:朝花夕拾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书中有批判,有嘲笑,能够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并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这本书确实十分好看。

《朝花夕拾》与一般的自传或回忆录的写法不一样,它不是个人生活的编年史,而只是从生活回忆中选取一些有意义的片断,写出一组既各自独立又具有连续性的系列散文。鲁迅的生活阅历相当丰富,即使在本书中所反映的青少年时代,可写之事也很多,但他只从中选取了十个题目,这与他一贯主张的“选材要严,开掘要深”的严谨的写作态度有关。这十篇散文,每篇都有很深的思想意义和很高的艺术水平,在众多散文中,能够称得上是上乘之作了。

这本散文中,我觉得最好的一篇是《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篇散文里,鲁迅曾怀着真挚的感情为长妈妈呼唤:“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他的魂灵!”这种刻骨铭心的人间挚爱,显露了鲁迅心灵世界最为柔和的一面。还有那《二十四孝图》中的“卧冰求鲤”、“老莱娱亲”,被鲁迅斥责了一顿,好趣味!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期望大家多多去看《朝花夕拾》。

第四篇:朝花夕拾读后感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记述了自己和保姆的故事,鲁迅不写他的家人却写一个不起眼的保姆,可见这个保姆对鲁迅来说是有多重要啊!

阿长原来是前一个保姆的称呼,她走后,家人叫习惯了就叫后来的这个人也叫阿长。阿长很胖,睡相不好,有很多的繁文礼节,很迷信,性格外向,善良朴实,是一个早期劳动妇女的形象。阿长还给鲁迅讲故事,从故事的内容可以看出她有很浓的封建思想。阿长的身世很可怜,是一个不幸的劳动妇女,没有文化,是一个粗人。鲁迅曾经讨厌过阿长,因为阿长害死了他的隐鼠。后来,远房的叔父对鲁迅讲到了《山海经》,鲁迅希望得到这本书,却没人愿意帮他买。唯独阿长,虽不识字,却在一次回家后给鲁迅买来了《山海经》这本书,令鲁迅很震惊,以至敬佩,终身难忘。

每个人的心里都会藏着一个人。最让我难忘的不是闪闪耀眼的明星,也不是功成名就的伟人,而是一个不起眼的清洁工。

盛夏的阳光真像蘸了辣椒水火辣辣的,空荡荡的街上没有一块阴凉地。我,跑去新华书店看书。一走到门口,就看到一个老太太,手里拿着一只破碗,似乎在那颤抖。这大热天的大家都躲在空调低下乘凉,谁会出来啊。我心里有些同情,犹豫地掏出一块钱递给她,推开了新华书店的大门,哇!真凉快啊!正当我准备上楼时,我看到一个清洁工爷爷,他大约六十多岁了,但是面容清瘦,精神很好。他从车上掏出了一个脏兮兮的麻袋,我心想:这么大的一个麻袋里面能装什么呢?紧接着老爷爷从麻袋拿出了一把很大的黑伞和一瓶未打开的矿泉水,他和蔼地对老奶奶说:“伞打着不会中暑,坐了这么久一定渴了吧,水给你拿着喝的。你自己有手有脚可以去找点工作,何必在这受苦呢!”老奶奶颤抖着接过了老爷爷送的东西・・・・・・我呆住了!也许老爷爷就只有这一把伞,这大热天的老爷爷要是中暑了呢?可是,老爷爷却丝毫都没有犹豫,把伞给老奶奶,老爷爷的举动让我尊敬,他不像我递出一块钱都犹豫,而是对他人毫不吝啬地帮助。老爷爷那蹒跚远去的背影一下子高大起来。

我站在那儿,直愣愣的站在那儿。良久,脸上勾起满意的弧度。我笑了,为我刚才的犹豫而笑,为世间那多一份的真情而笑,为我内心感到的温暖而笑・・・・・・

记忆的长河中有无数朵美丽的浪花,每一朵浪花就是一件难忘的事或一个令人敬佩的人。那个乐于助人的清洁工爷爷就是浪花中最高雅圣洁的一朵。

第五篇:朝花夕拾读后感

书题中“朝花”是指散文记述的对象――孩童时期和青年时期,“夕拾”是指鲁迅主体的写作时间与方式。这本“朝花夕拾”每篇都带有导读,能让读者更深层的邻略文章的精华。

《狗・猫・鼠》中表达了鲁迅对猫的仇视,书中有一段道“此刻说起我仇猫的原因来,自我觉得是理由充足,并且光明正大。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一样,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我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从那里面能够看出鲁迅仇恨猫是因为猫对弱小的欺凌。这是一篇借物喻人的散文,以猫的特质讽刺某些人一旦抓住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折磨别人。

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是《风筝》,讲述的是鲁迅小时候不太懂童心,认为玩风筝的小孩长大后没出息,从而折断了弟弟辛辛苦苦做的蝴蝶风筝。长大以后在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的书籍上看到,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悔及想去弥补时,可他却也长出了胡子。问及此事,他已全然不知,不怨了。遗憾深深地埋在鲁迅心里。此刻也有这样的事情,大人认为对学习无用的东西都是垃圾,扼杀了孩子们的天性。

《朝花夕拾》是一部很棒的散文集,我买的是同心出版社,封面很美,能让人静下来慢慢品味书香。

第六篇:朝花夕拾读后感

学习的时候,心里总是很烦乱:有时纠结于过去,有时又迷茫于未来。以至于我做事的效率异常的慢。今天我在翻看《朝花夕拾》,翻着一会儿,思想又游离于书本外斑驳的桌子上,手同时麻木地翻页;不久又觉得不妥,未免太过应付,于是又翻回来,翻到第一句话――“我常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然而委实不容易”。我的心忽然地沉静下来。原来鲁迅先生也跟我一样呵,而转念一想,我却没有资格跟他一样,他是那样地忙碌,我不示是个愚笨学生罢了。就这样,我读起来,会晤早已消逝多时的老朋友――书。沉醉于氤氲在心中的书香。

鲁迅的文笔中多是带着浓重的批判味道,简洁而不失风采,沉重又不乏乐观,总是让我读出一种奇异的趣味。那种灰谐的表现力是我所见过的散文中绝无仅有的。我无比清晰地感受到卑俗与丑恶、初真与纯净在生活中起着如此激烈的矛盾,文中的对比和借喻令人深思。我读得最为淋漓尽致的大概算是《狗。猫。鼠》这一篇,“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么严”,见解之独到,若望穿岁月,会发觉旧中国离我们很远很远,但设身处地又有强烈的同感,这就是所谓经典的魅力。它正义的人以光明的寄托,给俗气的人以超凡的思想,我又属于哪种?――可以说,我曾接近于前者,但远离书籍的一段虚无时光中,我都已经听见我坠落的脚步,竟已和后者无异。

同样令我感受深刻的,是那平和的回忆之韵。《朝花夕拾》那是在过去拾取光明、希望。他始终在对比之中思考与领悟,这才是真正的回忆。而我在回忆中常犯错误,甚至令我将欲身陷沼泽,愈发迷失――我过于迫切地想重返过去的荣誉,然而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只会让人在空想中枯瘦;于是我又计算着未来。终于我发现手头的一切才是最重要的,根本不必纠结,不必患得患失。

书中最大快人心的,于我来说乃是对“正人君子”的讥讽。如《父亲的病》一章中,庸医之虚伪、故弄玄虚,仍一副怡然自得之态。“正人君子”受尽传统观念的束缚,尊妄自大,毫无独立人格,迂腐至极,却又毫不知情。例如今晚我在教室写作业,立即便有人笑我傻。理由是这项作业八成不用交,显得自己聪明、深明大义、受人拥戴。我从不觉得这样写作业没有意义,像他们那样应付的形式,我觉得作业不如不做。更坏的是他们不但乱写、抄袭答案,还传染这种风气,蛊惑人心。我只是觉得很是好笑,忽然觉得在生活中,用鲁迅这种独到的眼光随处评评判判,倒也是一件快意事。

合上书,紊乱的心收敛了,平和了,清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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