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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无数本好书,就是无数个太阳;它们就会照亮我们的人生之路,可见人生离不开书本,“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这个暑假,我进行了一次精神盛宴,我读完了《狼图腾》。
小时候听的故事,大多数都含有狼。阴险,毒辣,狠毒成了狼的专属形容词。还有父母小时候对自己的吓唬“小心被狼叼走了”“再不听话叫狼吃了你”所以,狼在我们心目中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反派。
这种心态在我读完《狼图腾》后彻底改变了,甚至想为狼反平,让一切ur狼的故事消失,人们对狼的了解太片面了!
狼是一位强者,他们全民皆兵,从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可以说章法严密,一气呵成。《三十六计》《孙子兵法》全出自汉族这不假,可和别的民族战斗,我们胜利很少,为什么?问题就出自用兵之法,的确,别的民族没有一本兵书,可他们却有最好的兵法老师――狼。他们随时随地都能看一场实战――看狼打围。这可是胜过十万兵书。你可能要问为什么,因为狼是一位军事行家。
黄羊跑得快,狼是绝对追不上的,于是狼想到了偷袭。并且这偷袭的时间狼也把握的恰到好处,在黄羊晚上喝足了水,狼便布好了“天罗地网”,早上一到,这水便转化成了尿,黄羊正要小便时,守了一夜的狼群便展开了攻击,就是黄羊的速度比光速还快,憋着一泡尿,怎么能跑快?有的停下小便时便被狼咬死了。有的跑的太快了,以至于把尿泡颠烂了,狼群用智慧,不费吹灰之力便歼掉了整个黄羊群。
狼更大的优点就是十分团结,狼和狼之间能抱成团,这也是狼能在草原上立足的原因之一,草原有过大型动物,可没有立足在草原,这是为什么呢,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比如围捕猎物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在读书中我快乐,我愤怒,我悲伤。读书让我的暑假不孤单。它培养了我的写作水平,它培养了我的情商。我爱读书,爱读好书,好书对我们有利,我爱读好书。
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狼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文章引用大量的比喻句、拟人句生动形象地刻画出大草原上狼生活习性和它特有的多面性。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大草原上的狼追求自由独立,拥有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小狼拒绝被人类用铁链牵着走,每次主人要牵它时,总会遭到他的极力反抗,露出狼牙,好像在告诉人们,我要自由,要想用铁链拴着我走,就给你颜色看看。即使人们强制套上铁链,它会一动不动趴着,哪怕脖子上已经勒出一条血痕,也可忍受死亡绞索的疼痛,仍然不放弃尊严。这是它们与宁愿被牵的动物最大的区别。
狼也除人类以外天下第一兵家,对近战、野战、奔袭站、游击战和运动战都了如指掌,很早就发现低音比高音传递更远……
狼的力量、机敏、纪律性等于或大于人类,这是狼称霸草原的原因。
读完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以前以为它们是残暴的侩子手,其实无论食与杀,都不是它们的目的,而是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作为人类也一样,要活的自由,活的独立,才能在社会上获得尊重。
近日,本人正读着一本书叫狼图腾,之后我才发现原来真美并不是靠说出来的,而是做的。草原狼为了生存与蒙古人争旋不休,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不惜与奔腾的骏马同归于尽,惨象是使人目不忍视的。让我们看到了生存的艰辛,生活得来之不易。
蒙古人信奉草原神-腾格里,是他给草原人们带来生机和希望。遥想成吉思汗几十万铁骑驰骋于整个世界,而他们却没有自己的文字!?此乃世界之谜啊
现在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他们为了生存用尽了自己的智慧,他们才是真正的智者!一次次出其不意的猎取牧民的马,让我倍生敬意。都说狼毒,而狼确养过人,而别的动物呢,恐怕没有吧。看来狼还是很有热心的,我们应去该尊重狼,抛弃那些“狼心狗肺”等之类的词语。
而今蒙古草原以变成现代得了,一切都已过去
狼有做狼的原则,可当今的世人呢,阴一面阳一面变化莫测,令人望而生畏。狼有自己的智慧,千百年来为了生存练就了一身的本领,慢慢的这便成为他们的本性。陈阵的那只小狼,生下来就与家庭中的普通的犬不同,吃东西不许别人在身边,即使是最亲近的人。为了生存,在洋洋烈日下,竟会想出“刨地洞”的方法,令人吃惊啊!
为了保全性命于乱世,他们经常潜伏很长时间,这需要怎样的耐心啊!太值得我学习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呀!真是因为他们才是蒙古人同样有了一种精神,蒙古人爱狼,敬狼,杀狼,可他们似乎是朋友,相互生存。再看看当生态平衡被破坏的时候,地鼠大量的增加,想固居,妄想!地鼠是不许的,过不了几天就是一堆废墟。
我时常想什么时候我也能去一次蒙古草原,驰骋在v与天相接的感觉,在那里拥抱一下大自然,领略一下骏马在天地间飞奔的感觉。可现在呢,虽能实现,可似乎缺了点什么,对,是精神!这种草原原有的精神现在也许所剩无几了,悲哀啊!
前车之鉴吧,物极必反。学学草原狼,有原则,有智慧,有耐力,不抱怨。学学草原人,爱敌,敬敌,杀敌。再看看大自然,多么宽容,尽管人类如此不珍惜,他还是一次又一次的给我们机会。从今天开始我要珍惜自己的生活,尽量少抱怨,时常给自己笑脸,尽管似乎很无聊,但这种现象是需要自己去改变的。
看着吧,明天的太阳一定是明亮的!因为我相信!
“狼”,这个字眼对于汉人来说,是可怕的,是憎恶的,是狡猾的。但是,汉人从来都没有想过,是什么让狼群变成这样。《狼图腾》这本书中,细腻的描写了大草原的生活。在这片广阔的大草原上,给了狼足够的空间去让他们生存,草原人也从不过多的去冒犯草原狼。草原狼的狼性令人畏惧,但也正是如此,草原狼也得到了草原人的敬重。但是,一个名叫陈阵的知青,他始终是汉人,尽管在努力,也终究是摸不透狼的性格。
在《狼图腾》这一本书的后面,在陈阵的极度渴望与努力之下,他终于有了一批属于自己的小狼。在小狼的成长过程中,陈阵竭尽心力地去抚养他,在这一批小狼的身上,陈阵付出了太多太多的心血。但是,我认为,陈阵终究还是没有摸透小狼的性格。随着小狼的渐渐长大,小狼身上的狼性也在不断地增大,对于一匹狼来说,自身所带的狼性是永远也抹不掉的。在书后一部分的的行文过程中,作者姜戎用了大部分的篇幅来描写陈阵用尽心力去呵护这匹小狼,和小狼对待陈阵的态度也是渐渐好转。读到了这里,我本以为到了后文,陈阵给小狼搬家就已经可以非常的容易了,但是,事情并不是像我想象的这样。到了后文的部分,作者在开头就写了一句话:“熊可牵,虎可牵,狮可牵,大象也可牵。蒙古草原狼,不可牵。”就这么一句话,就写出了小狼有着抹不掉的高傲和野性。在随着大部队在搬家的过程中,小狼和母狗一起被拴在前进的车上。但是,小狼有着高傲的性格,他怎么会允许自己像那些狗、羊、牛一样被拴在车上,所以说,小狼它不肯走,它拼命地用爪子支撑着地,渴望挣脱铁链的拴缚。小狼的内心是纯洁的,是高傲的。人们是永远都无法理解他们骨子里的那种桀骜不驯。小狼们渴望自由,它也渴望回到自己不部落的生存空间,所以说,放了小狼吧,他骨子里那种抹不掉,就注定了它是不可以被人驯服,被人抚养的。
在旷阔的大草原上,生活这一群狼,它们高傲,有野性,有着自己的种族部落。常常,人们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而去伤害它们,这样是不值得的。《狼图腾》这本书带我们更深的走进了狼,让我们明白了对于狼来说,最总要的东西就是――抹不掉的狼性!
今天,我读完了《狼图腾》这本书。
它主要写了主角陈阵到草原看毕格老人,所发生围攻狼群、放羊、下套抓狼,养小狼及草原生态平衡和最终沙化。
由开始陈阵一见狼群的惧怕,到大胆养小狼,至用羊群的其中一只羊换来狼皮(也就是抓住一只狼)。这好似我们的汉人一样,小的时候见到生人,吓得哇哇哭,后来熟了,一点也不怕,变得亲热起来;到小学,变赖了,大胆的敢打亲人。不过套狼和打当然有区别,一好一坏。
其实,这本书还要告诉我们:狼乃草原之神,蒙古人也乃草原之守护人。但狼一多,那便成鬼。只有人有限制的捕狼,狼有限的吃羊,羊有限制的吃草,才能维持草原的存在,也就是所谓的自然之道,生态平衡。
可知青的增多,侵占了草原,过度杀狼,导致羊群过多,将茂盛之草啃尽,马群将草踏扁,最后沙化。
最后的总结是:人们因科技发达,异想天开的控制自然,使众多生态平衡破坏。地球沙化的沙化,污染的污染,继续下去,会将地球毁灭。
因此,我们不能再这样了,必须停下来!
狼群已成为历史,草原已成为回忆,游牧文明彻底终结”,看到这我便觉一阵心寒。
《狼图腾》为我们展现了我们平时所不知道的狼群,他们智慧,威猛、勇敢,令人叹之,将它作为人类的守护神都一点不会违和。跟着书页的翻动,狼的故事,我对自己之前对狼的认识条上了大叉。平时的我们仅是知晓狼是凶恶的,却没有想过本质,大自然是需要食物网的,狼吃羊给我们狼的凶猛,却忘了这就如同人吃猪肉一般。他们是高智慧的存在。一只连母亲都未见过一面的小狼,可以为自己挖洞安家。它们是威猛的,在发起群狼攻击时,一岁的小狼也同样可以“参军”,它们用勇气更有气势。它们的存在,甚至令人都为自己的弱小而惭愧。
这本书的最后,“2002年春,巴图和嘎斯迈从额仑草原给陈阵打电话”,一个恶报的传来,我心中一震。“几天后,窗外突然腾起冲天的沙尘黄龙,遮天蔽日”。这个厄运的来至,清晰地告诉我,那些令人赞叹,崇敬的狼群已径永远地消失了,那片绿色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也彻底消失了,它们将只是曾经的历史了!我心沉了下去。人类,你们破坏自然生态还不多么?灭绝动物的教育还不够么?再常见的狼群,总有一天也会被人类亲手全部歼灭,武器上将沾上自然生灵的鲜血,只为了自己的领域可以扩大!那片草原将被盖上与自然不配的房屋,原本的主人——狼群所守护的这片草原被毁灭,这就是你们所想要的结果吗?
人类啊,你们什么时候可以放下手中的武器,体验一番草原风情!我随着主人公的脚步,走遍大自然,喜欢上了被误解为凶恶的狼群,它们却被你们赶出了自然,甚至是这个世界!自然的生灵就是如此值得推毁的吗?最后一页,我们佛“回”到了我曾“待”过的草原,黄沙覆盖,绿意只有星星点点,人们盖起了居住区,羊牛安逸地吃着草——多么令人心痛的结局。不仅为此感到可悲,可怜的人类,当你们放不下那把武器时,将会被大自然制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