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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最初发表于《晨报副刊》,后收入《呐喊》。是鲁迅唯一的一部中篇小说。鲁迅在谈到这篇小说的写作动机时曾经说过,主要是为了揭示“国人的灵魂。”(《阿Q正传·英文版序》)鲁迅在这篇小说中表现出来的改造“国民性”的思想;鲁迅对阿Q表现表现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
小说的中心人物是乡村流浪汉阿Q的。《阿Q正传》通过阿Q和他周围人的冷漠形象地揭示了中国农民的麻木和不觉悟,揭示了人性的弱点。也折射出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致命弱点。
阿Q是一个贫苦的流氓无产者的典型。
阿Q是个受压迫的农民。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无名无姓。有个姓氏却被赵太爷剥夺了。只能靠打短工为生活。——“别人舂米,他便舂米;别人插秧,他便插秧。”
阿Q性格的最主要的特征是“精神胜利法”。所谓的“精神胜利法“就是在现实中无法获得满足只好在精神上、在幻想中寻求自我安慰。小说中的《优胜记略》和《续优胜记略》都是他的这种精神胜利法的表现“行状”。归纳起来,精神胜利法的主要特征有:自欺欺人、自我安慰。阿Q只求在精神上战胜对方,既自尊自大,又自轻自贱,死要面子又欺软怕硬,麻木健忘而糊涂终生。
比如,被人打了,就用“儿子打老子”来自我安慰;别人说他混得差,他就用“祖先比你阔”来搪塞。具有惊人的健忘症。前面被人打了,转身之间忘得一干二净。转嫁痛苦,耍无赖。畏强凌弱是他性格的重要特点之一。刚刚被强者假洋鬼子用“哭丧棒”打得鼻青脸肿,转眼之间就去欺辱小尼姑,强行摸小尼姑的头,还说“为什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偷了别人家的萝卜,却要萝卜说话。等等。
但“精神胜利法”不是阿Q最根本的特征,他的根本性格是缺乏起码的自我意识和个性意识。
阿Q的身上还有封建的正统思想和传统意识。他认为,凡是革命都是与他作对,革命党捉住都要杀头。这体现了阿Q身上的保皇意识。他自己虽然经常受到别人的侮辱,但却以欺侮女人为乐。并且认为“女人是祸水”,自认为“男女之大防甚严”,超过了古今的圣贤。尽管到处流浪,还要传宗接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这种宗法家族思想的体现。
阿Q参加革命,其实对革命并不了解,一个把自由党变成了“柿油党”的流浪汉眼中的革命,是完全根据自己的本能来确定其含义的。在阿Q的眼中,革命就是古代戏曲中的场面——“银盔银甲。三尖两刃刀”;所谓的革命,就是抢得财产,把秀才家的宁式床搬来;就是抢得女人,把秀才老婆和女儿等女人抢来,享受他得三妻四妾式的帝王生活;就是仇杀,把秀才等杀掉,把王胡杀掉;就是欺压别人,让小D搬东西,搬不快就打。所以,阿Q的革命一旦成功将比失败让人更加可怕。
阿Q性格有着深刻的文化根源。它与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中国屡遭外国侵略的屈辱历史相联系。是那种虽然破落,但还自认为是天朝上国的鸵鸟精神的折射;它也是中国小农经济社会的产物。中国小生产者的保守落后、不觉悟等弱点使阿Q这样的农民更容易染上“精神胜利法”。同时,阿Q的性格还与传统的儒家文化尤其是道家和释家文化相连接。回避现实和不敢面对现实,是阿Q和传统的道家和释家文化的相通点。
《阿Q正传》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鲁迅写作这部小说的目的,就是要揭露“国民的劣根性”,因此,阿Q的性格就是现代中国国民性的象征。小说特通过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揭露了中国的民族劣根性,揭示了病态社会人们的病苦,“以引起疗救者的注意”。阿Q时代属于过去,但阿Q性格包含的内容并未绝迹,所以现在阿Q是现代中国国民的灵魂。鲁迅对阿Q性格的揭露,意在对整个旧社会的批判,对整个旧的意识形态的批判。这体现了鲁迅深刻的启蒙主义的思想。
《阿Q正传》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墮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先生用讽刺意味的手法写出国人病态的社會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 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所以我想就以这个方面來讨论。“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來的东西,说好听 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決问題,只能够转身就跑。
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來 存活下去,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在工作了、如果再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來应该是非常的慘吧,就连在同学中也有可能站不住脚。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給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我麻痺和自欺欺人來逃避现实,就因为这样使得阿 q以自负來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給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勢,但是卻又因 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來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強,所以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方法吧。
还由于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他只能靠出卖劳力才能生活,在文章中有写給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沒有,沒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连一间棲身的房屋也沒有,只好长年在土榖祠里落脚,然后必须强迫接受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这个现象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沒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 一样被玩弄。在没有人权的社会里他的这些做法是否可以给予同情呢?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最深和思考的一些地方,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阅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阿Q正传》,我感觉到阿Q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可以说是卑微到尘埃里去的小人物,但造成阿Q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就是那个麻木不仁的时代。
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遗忘和抛弃的人,他表面的高傲却更秃显出自己内心的卑贱。
被别人打时,他却因胆小怕事和无还手之力而只有自我安慰:“是儿子打老子。” 可见阿Q的精神胜利法让人感觉是那么的可悲,但更可悲的是他却又总要去欺负自认为比自己还低贱的人如王胡、小D等。
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女人,有一个家,他不想“断子绝孙”。他和常人一样有七情六欲,他觉得他“喜欢”吴妈,而又虔诚的跪下向吴妈告白。只是那句“我和你困觉,我和你困觉。”让人觉得似乎只有调戏和耍流氓的成分,而导致这场“恋爱的悲剧”完完全全剥夺了阿Q“靠自己的劳动获得养活自己”的所有权利,同时也剥夺了“人性”而终于把阿Q逼迫到了偷窃的道路上去……
从吴妈和阿Q谈闲天:“太太两天没有吃饭哩,因为老爷要买一个小的……”这些话语中可以看出当时妇女的地位是多么低下和不受重视而妇女们却浑然不知。
从“女子无才便是德”到用又长又臭的裹脚布把脚里三层、外三层地裹住,还美其名曰“三寸金莲”的过程中,妇女的脚骨折断,疼痛难忍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把女人做人的天性和自由完完全全的剥夺了……。
悲剧人物吴妈真的一点也不喜欢阿Q吗?从她偷偷赶到城里在人群中看阿Q被拉着游大街的一些复杂表情中也许可以看到一些内疚吧。但阿Q实在是一个卑微得很的人,在封建的礼教影响下的吴妈为了保住自己比生命还重要的所谓的名节,从而无意中成为了“将阿Q送上绝路”的帮凶。
阿Q想觉醒却不知道什么是觉醒,想要革命也不知道什么是革命。阿Q的死是令人觉得可悲而扼腕痛心的,更可悲的是当了“替死鬼”的阿Q到死只能认为“似乎觉得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杀头的”。
“至于当时的影响,最大的倒反在举人老爷,因为终于没有追赃,他全家都号啕了。其次是赵府,非特秀才因为上城去报官,被不好的革命党剪了辫子,而且又破费了二十千的赏钱,所以全家也号啕了。”
一个“钱比命重”,一个“草菅人命”的世界是多么冷酷无情,“至于舆论,在未庄是无异议,自然都说阿Q坏,被枪毙便是他的坏的证据:不坏又何至于被枪毙呢?而城里的舆论却不佳,他们多半不满足,以为枪毙并无杀头这般好看;而且那是怎样的一个可笑的死囚呵,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有唱一句戏:他们白跟一趟了。” 当时的中国社会的衰落,甚至被外国侵略者随意蹂躏,是的人们的思想的严重扭曲、麻木甚至冰冷到了极点是有很大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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