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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精彩的书,书的名字叫《暗斗》。《暗斗》是由科幻小说协会理事叶永烈所著,是金明戈亮系列里情节最完整的作品。在本篇里,作者讲述了发生在滨海市的一个惊险刺激的间谍故事,“警察博士”金明通过与间谍之间的斗智斗勇,最后将间谍缉拿归案。
故事开始于108造船厂,资料看管员吴为丢失了75号造船图纸,警探金明发现了很多值得怀疑的人,但最终,他锁定了江风理发店的女学徒沈修。可是在事发后的一天夜里,沈修却不明不白的死了。虽然有迹象表明沈修是自杀的,但金明却认为这是一桩他杀案,他把目光投向了和沈修有暧昧关系的理发店老板曾小法。可据曾小法交代,他是被沈修牵着鼻子走的,他自己也是受害者,案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了。
刚刚过去才一天,吴为煤气中毒了。金明的助手助手戈亮早就怀疑吴为是间谍,就开始滔滔不绝的推断吴为是自杀,而警探金明则认为这是他杀。吴为平常为人胆小懦弱,不大可能当间谍,况且如果吴为要偷东西,他也用不着轰动全厂。吴为和他老婆一样,也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中毒的。吴为很爱自己的家人,他不会采取这种令人胆战心惊的手段。
这时,金明又盯上了一座灯塔。此塔废旧,多年无人,离理发店又近,直觉告诉金明这里一定有问题。为了证明自己的推断,金明和戈亮偷拍了很多的红外线照片,结果发现塔里果然有人。他们趁夜里偷袭,抓捕了那个人。
经过审问,此人坦白他是一个外国间谍集团的人,名叫朱梁。他偷了75号造船图纸,交给了沈修。沈修也是一名间谍。后来沈修暴露,朱梁毒不成沈修,就勒死了她,因为吴为的嫌疑也很大,他准备用煤气毒死吴为,幸好探长发现的及时,不然吴为早就命丧黄泉了。
这两个人如果全死了,会让他人误认为吴为是贼喊捉贼、是坏人,可断然不会想到吴为其实是受害者,真正要杀他的人是朱梁。朱梁这一步棋走的真妙!要是我,我会认为吴为把图纸藏起来了,而金明探长却没有上当,这说明他是一个极度细心的人。我也要向金明探长学习这种好的品质,不再粗心。
从这个故事中,我还发现金明探长的另一些优点。比如,他做事很有头脑。当发现吴为中毒,金明推断是他杀,而他的助手戈亮就被事物的的表面给蒙骗了。还有金明探长的另一个优点是:他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做事认真。金明每当有时间都会守在自己的红色电话机旁等待着每一个案子,如果没时间,他就会把对方的陈述细致的记录下来,工作破案两不误。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学习书中金明探长的优点,让自己成为一个更加优秀的人。
即使落日西沉,一切也未曾落幕。――题记
不是童话,女巫
不是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斗篷,骑着把扫帚飞来飞去。现实中的女巫,没有手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秃头,像贝壳边的大鼻孔,怪眼睛,方头脚,会有蓝色的口水,一切都不可思议。可生活中,她们却普普通通,可能是你的邻居,也可能是公交车上友好的女人,亦或是街边的路人。一切都平常,以致不能察觉。
这便是生活,你永远想不到,你的敌人会在哪,就像坏人总是戴着友善的面具,你永远无法预知。于是生活存在着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哲学,起起落落,沉沉浮浮,宛如一个戴着面纱的女子,你不会知道神秘的背后是怎么样的表情。
如果变成,老鼠
如果你被女巫变成了老鼠,第一反应是什么?震惊?悲愤?亦或是掩面而泣?哦,不是的,罗尔德?达尔笔下的“我”可不是这样。没有悲伤,没有愤怒,甚至说有一些开心。用他的话说“我知道我不再是个孩子了,也不会成为孩子了,但只要你照顾我,我会很好的,我不只是安慰她,我的确觉得很好。”
这就是孩子,一个刚过完七岁生日的孩子所认为的,那些自诩是大人的人所无法理解的。不可能拥有一人之上万人之下的权利,不可能拥有满贯的财富,甚至不能拥有处在食物链高端上的骄傲,到处是他人的鄙夷和蔑视。可是这就是孩子,一个八岁的孩子,即使变成老鼠又怎么样,他外婆依旧爱她这就足够,这便是一个孩子的天真,曾几何时,我们还是那单纯的生灵,只是这物质横流的社会让我们麻木,逐渐忘却了最初的纯真。
女巫研究,姥姥
八十六岁,这个姥姥有点老;研究女巫,这个姥姥有点酷;敢爬上高树去取猪嘴鸟的蛋,这个姥姥有点奇。爱抽雪茄,这个姥姥有点特别;不让小孩子洗澡,这个姥姥有点可爱。这便是一个忠实的女巫爱好者,给“我”讲女巫故事的姥姥,一个“我”变成老鼠之后唯一一个依靠的朋友,一个陪伴“我”终老的亲人,一个与“我”一起打败女巫的战友,一个“我”至真至爱的姥姥。
如果说人的一生是一场旅行的话,当临近终点时候,抱有一颗不止步的心很重要,对世界存有趣味,就会快乐一生。
共同奋进,我们
打败女巫大王后,“我们“并没有止步,因为”我们“要拯救世界所有的孩子。
如果说书中的亲情令我动容,奇特的情节令我着迷,那么主人公的勇敢就令我钦佩。但这也想象之中的,一个充满童心的孩童,一个可爱的姥姥,故事又怎么会戛然而止。
后来未来,尾声
当一切都结束的时候,”我们“重回老屋。在某个黄昏,姥姥抱着变成老鼠的“我”一起看着落日西沉,听着远远传来的整点钟声,静待着死亡……
一切就要结束,可是一切才刚刚开始,旭日依旧会照常升起,未来等待着我们接着叙述。
让阿廖沙记忆深刻的还有就是他的两个不成器的舅舅要分家,米哈伊尔和雅科夫对家里贡献并不多,但像两个小蛀虫一样啃食着外祖父。分完家,米什卡舅舅不满意在雅科夫舅舅的挑唆下来砸外祖父家,能感觉到外祖父的绝望,外祖母的护儿心切,在利益面前亲情往往是脆弱的,那个时代如此,现代亦是如此。
阿廖沙很顽皮喜欢在街上与别的孩子打架,为此他没少挨外祖父的教训,他发现离外祖父家不远处的军官家的孩子与其他孩子很不一样,他渴望与他们成为朋友,可现实却不允许,军官和外祖父都不同意他们成为朋友,因为在那个年代,阶级差别很现实,在我看来,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门第之间的差别,依然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阿廖沙的母亲有一天给他叫到跟前,让他叫另一个男人父亲时,他的内心是纠结的,无奈的,心情是压抑的。但是他无法改变这个事实,往往大人们的决定,小孩子没有决定权和选择权,只有接受的份儿,他们总是把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强加给小孩子,我觉得这是很残忍的。很长一段时间阿廖沙都不能很好的接受这个现实,母亲的爱本来给他就不多,还要被别人分走,内心是无比难受的。
阿廖沙渐渐长大,外祖父和外祖母分开生活,他也开始学会赚钱,几个小伙伴很好的去合作赚钱,但他们很有原则不会去偷。只是去拿该拿的,即使在那个艰苦的年代,他们几个少年仍能坚持住本心,拥有一个很好的品格。
在阿廖沙的童年生活中,外祖父给了他生活的方向,教他认字学习,严厉管教他的生活行为,担起了父亲的重任,外祖母填补了他母爱的空缺,给他无尽的爱,让他的童年生活不至于过度的孤僻,阴暗,缺爱。
现在有很多留守儿童都是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照看着,他们内心是缺少父母爱的,真希望他们也可以被父母一直爱着,照看着,现实很残酷,但往往事在人为,希望每个家庭都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一地鸡毛的事儿少一些。
看阿廖沙童年的经历,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有父母在身边真的是太幸运了,而且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也让我们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相对比我们是幸福的,不能说阿廖沙是不幸的,毕竟他经历了那么多为往后的生活奠定了基础,无论我们拥有何种童年都值得我们为生活喝彩。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阳光洒在我的脸上分外温暖。
拿起妈妈送我的《简爱》就又读了起来,她——夏洛蒂勃朗特,以自己为原型,塑造了一个灰姑娘的形象,在逆境中不屈不挠。她是一名孤儿,被舅舅收养,可舅母觉得他是个累赘,后来还被送往环境十分恶劣的寄宿学校,她恨透了这间学校,在她眼中,这不是一座学校,而是一座地狱。虽然简爱无比厌恶这所学校,但却并没有放弃学习。她说:“生命太短暂,没时间恨一个人那么久。”这是我十分佩服她的地方,能够不受周围环境的干扰,沉浸到知识的海洋中去,想到我们有着优越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更要好好的学、好好的去爱。
读到简爱的一生,面对残酷的命运,没有放弃自我没有逆来顺,而是聚合全部身心之力来对抗命运,挽回了自己的尊严,她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女孩成了一个知识女性,来到桑菲尔德府。简爱认为自己与其他人是平等的,充满自信的对待这一切,就像简爱说的:“我越是孤独,越是没有朋友,越是没有支持,我就越得尊重我自己。”我特别喜爱这句话。今天做作业,在阅读中读到这样一句话似乎和简爱的话那么相似,“一个拥有知识的人,不一定能走远,而一个拥有自信的人,却能走遍天涯海角。”给了我启示,我可以向简爱一样乐观开朗的面对我人生中会出现的困难与坎坷,相信我可以做到。
妈妈一直说我是个不够坚强的女生,希望我能够勇敢的面对学习、和好朋友交往中所遇到的困难,不要总是用眼泪来解决问题。
想到这,我轻轻合上书,心中有了决定。
《小王子》这本书大伙是不是看过呢?假如没,那就太可惜了,这本书在西方可是非常有名的呢!一看你就会被故事中的情节吸引,我就是如此!
小王子住在一个星球上,这个星球上仅有他自己和一些小羊。他每一天的会给他的玫瑰花浇水。之后,小王子离开他的星球去旅游,见到了很多奇奇怪怪的小星球上的人。他来到地球,在沙漠中见到一个飞行员,小王子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小王子十分想念他的玫瑰花,不能不离开地球。为了要离开地球,小王子还被毒蛇咬了一口……
读了这本书后,我了解了什么叫纯洁。小王子之所以执意要离开地球,是由于他怕玫瑰花会被小羊吃掉。假如没了玫瑰花,整个星球将会失去光芒。为了让星球更美,放弃自我的好友,可看出小王子内心纯洁。善良!
母亲告诉我,这本书里很多故事都是有含义的。像“整天点灯,灭灯,点灯,灭灯”的灯夫这则故事告诉大家:要对什么事情负责,忠于职守;还有那个“没手下的国王”这则故事告诉大家:不要自欺欺人……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触深刻。大家再长大的过程中永远要坚持一颗纯洁的心,如此才可以所追求大家想要的东西。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书《昆虫记》。以前我老是会问一些奇怪的问题,例如:为什么人不会飞,但小鸟总会飞……总之,我老是把爸爸妈妈问的晕头转向。
直到有一天,妈妈为我买了这本昆虫记,我爱不释手。之所以对他如此着迷,是因为不论我有什么奇怪的问题,都可以在里面找到答案。
我读了昆虫记后,我知道了达尔文的进化是“19世纪自然科学三大发现”之一,19世纪正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大行其道的世纪。当时流行的理论是以自然选择、现象、生存竞争为依据,认为本能是一种记得的习惯。法布尔却在昆虫记发出不同的声音,他过去怎样,现在就怎样,将来也是怎样。
《昆虫记》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我这才知道,原来昆虫世界里有这么多的奥秘:凌晨,蝉是怎样脱壳的;屎壳郎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的……
这本书的字里行间满满洋溢着作者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地球很大,有许多生命因为太过微小而被我们忽视,《昆虫记》则告诉了我,即使他们很不起眼,一生也很短暂的,但只要他们存在过,就同样值得我们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