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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提纲

2024-09-27 11:42:51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提纲》,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提纲》。

第一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本人自20xx年12月13日起进入正天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经过了2个月的试用期。在这段时间里,我感悟颇多,虽然这并不是我的第一份工作,但是在此期间,我对于工作一贯虚心谨慎、仔细负责的工作态度,从来没有转变过。

在本部门工作中,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仔细准时地完成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并虚心向同事学习,不断改正工作中的不足;对于集团及公司的制度和规定都是仔细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另外,本人具有很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很好的协调及沟通,协作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及完成公司各项工作,并热心关心其他同事,与人相处和谐融洽。

在过去的2个月中,通过不断的.学习和自我提高,已经适应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但是对于一个初入公司的新人,要全面融入企业的方方面面,可能在一些问题的考虑上还不够全面,但是我信任,通过公司领导及同事的悉心指导和关心,我肯定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不断谋求与企业的共同进展!

第二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河南中原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内部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公司已于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涵盖经营环节的各个层面,并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经营起到了指导、规范、控制和监督作用。为继续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企业风险管理,结合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内控体系,公司于3月30日制定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内控规范实施的组织机构与工作计划进度表。

按照方案要求,公司成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作为内控实施第一负责人,全面领导和推进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内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审计部作为内控自我评价的常设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督导下组织实施内控评价工作,制定内控评价工作方案,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在评价过程中,评价小组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对评价的方法、标准、程序以及评价的初步结果进行讨论。评价小组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

公司聘请了专业机构北京华远智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指导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的编制,同时协助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聘请致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公司治理缺乏独立性风险、关联交易未经恰当审批及披露风险、对控股子公司管控不力、投资决策不当导致盲目发展风险、筹资管理不当引发财务困难风险、大额资金被个人挪用的资金安全风险、资产管理不当导致的资产损失风险、不相容职责未分离引发舞弊风险、通行费管理风险、工程项目管理风险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

因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对原有内控体系进行了健全与完善,确定评价范围时力求全面覆盖至公司的所有业务和单位。20xx年10月8日,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终止收费,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分公司不再开展正常业务;郑石分公司负责的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业务已基本结束。公司确定评价范围时将上述两个分公司除外的其他分(子)公司、项目部全部纳入内控自我评价范围内,并按照计划开展检查评价。

评价范围具体包括:中原高速本部、郑漯分公司、驻马店分公司、郑开分公司、郑民分公司、商丘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平顶山分公司、郑新黄河大桥分公司、经营开发分公司、郑漯、漯驻改扩建工程项目部、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河南中宇交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信息传递、内部监督、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通行费管理、公路养护、路政管理、运营监督、服务区管理、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营销管理(房地产开发与营销管理为子公司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特定业务事项)、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年度内控自我评价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内部控制评价手册》规定的程序执行。

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检查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勘查、抽样和比较分析、重新执行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进行内控评价的方法适当。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由内控领导小组最终认定,重大缺陷由董事会最终认定。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时,充分考虑了内部控制缺陷的重要性及其影响程度。按照内部控制缺陷对控制目标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区分为影响财务报告目标和其他内部控制目标两种不同表现形式,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取决于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均制定了定量标准与定性标准,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

从定量的标准看,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小于利润总额的5%或资产总额潜在错报小于资产总额的,则认定为不重要;如果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大于等于利润总额的5%、小于10%或资产总额潜在错报大于等于资产总额的、小于,则认定为重要;如果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大于等于利润总额的10%或资产总额潜在错报大于等于资产总额的,则认定为重大。

(二)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性标准

公司规定,发生以下任一情形通常被认定重大缺陷:发现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控制环境无效;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对公司的战略制定、实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缺陷;对公司声誉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缺陷;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第三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怎样写内控自我评价?

一般情况下,根据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和内控体系实际建设情况,外部审计机构对于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会出具三种意见的某一种:

达到内控要求:同意评价报告意见;

有重大缺陷:否定意见;

有范围限制:撤消业务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

上述意见并非仅凭借企业出具的自我评价报告,还需要依据:

内部控制文档(内控管理手册+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内控控制程序相关审计结果(如果有);

内控控制程序测试结果;

实质性业务活动过程文件;

企业内部评估自查结果(如果有)。

问询会是一种方式,但不作为审计底稿的依据。因此,一份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意义确实没有多大,虽然是自我评估的表达,但能否让外部审计机构接受,他们信还是不信需要有其他依据的。如果实际的内控体系只是一套文件,外部审计机构很难出具第一种意见,如果真出具了,对于广大的中小投资者也是很不负责任的行为。

如果一个企业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过程中确实建立了标准和规范并予以实施,那在撰写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时候可以有所侧重。常规意义上,一份标准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包括(不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删减或强调):

内控整体情况综述(包括对整体内控情况评述、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和内控职能部门建立和运行情况的描述);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包括经营环境控制情况评述,重点内部控制活动和重点业务活动内部控制情况描述,问题及整改计划以及综合评价)

内容不复杂,主要是针对报告期间(一般是1.1―12.31)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及内部控制体系应用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做的好企业,在撰写自我评价报告前,会考虑通过内部审计部门或由内控职能部门主导完成企业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检查。同时,对于集团型企业来说还是检查和评价各分支机构内控执行情况,并进行评价和绩效考核的方法。整体情况评价是看企业在报告期间内有否出现重大风险,是否进行了重大调整,对于调整部分内部控制是如何做的。对于业务活动部分,除了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规范中要求逐一检查的内容外,主要是针对企业内控管理手册中各个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进行了解并挑出确实卓有成效的部分进行详细描述。无论怎样,内控的意义是防止出现重大管理问题,督促企业进行规范运作,如果报告期间内企业已经出现了重大问题,内控评价报告怎样写都无法得到外审出具的第一种意见。

正如,重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企业会将内部控制作为规范企业运作和防范风险的手段,不重视的企业,会将内控做成只有一纸文书的应付差事。即使企业什么都没做,写出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也是完全可能的,毕竟没有企业是没有任何规章制度规范,在完全失控的状态去管理的。

第四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在以企业为纽带的博弈各方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审计师对内控的鉴证能够释放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信息,使得投资者得以对管理层内部控制行动和自身的投资风险做出判断。20xx年沪深两个交易所分别颁布了针对上市公司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本文主要对沪市862家通过指定报纸和网站披露了20xx年年度报告的上市公司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产生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评价依据,第二、三部分通过对披露内控自我评价的公司和未披露内控自我评价的公司从四个维度进行数据分析,分析内控自我评价的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最后一部分提出相应建议。

一、评价依据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由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层实施的,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程度。尽管20xx年年报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师审计报告时统一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尚未出台,但无论是财政部20xx年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还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遵循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合法授权使用和处置资产、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可靠都是内部控制要求达到的.基本目标。因此,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司,大都将财政部的《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或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作为评价的依据。

二、数据分析

对包括投资者在内的企业外界各利益相关者而言,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信息是了解企业公司治理与管理规范化程度、企业抗风险能力,增强投资者信心的措施;对企业管理层而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能够使企业通过检测和反省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来持续提高内控系统与控制环境的藕合度,不断消除内部控制缺陷,增强企业抗风险的能力、消除不利于内控目标实现的不确定性因素。

按照《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一个内部控制系统有效运行的企业,至少要做到企业经营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按合理的授权使用和处置资产、严格按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表。已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企业在内控自我评价过程中应该能够基于上述三个目标识别和认定内部控制的设计风险、运行风险以及设计或运行无效而导致错误或舞弊的风险,从而为上述三个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尽管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能同时为实现包括战略实施、管理效率与效果在内的五个目标提供合理保证,但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的监管、注册会计师的财务报表审计基本上是基于上述三个目标进行的。有效的内控系统应该能够规避不利于上述目标实现的因素。因此,我们将上市公司未受到证监会的处罚和交易所的谴责、对外发布的财务报表未出现会计差错、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作为衡量内部控制质量的指标。

三、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们对沪市862家上市公司20xx年年报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的统计分析,可以发现,自愿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公司虽然比20xx年有所提高,但占比仍然比较低,上市公司主动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愿不强。但将披露自我评估报告与未披露自我评估报告的公司进行对比,我们发现,两类公司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资金管理与资产使用的合规性、经营合法性方面均有显著不同。我们的统计数据表明,就以上三个内部控制目标而言,披露自我评估报告的公司其内部控制有效性更强。

第五篇:内部控制自查报告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作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艺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精艺股份《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有关内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恒泰长财指派担任精艺股份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就精艺股份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等有关事项与精艺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内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查阅了精艺股份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投资者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管理规则等,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多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对精艺股份《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广东精艺销售有限公司、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飞鸿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51%。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有: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制度建设、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期货套保、风险投资等业务。

(1)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为主体、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职能机构和二级产业管理模式,建立了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负责制度,贯彻了不兼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形成了相互制衡机制,保证了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指令的贯彻执行,保障了公司运营的规范有序运行。

(2)企业文化

随着经营形式的变化,公司以“为员工提供适合培育才智发现的多元化、包容的环境,创造并传递创新知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型多元化产业集团”为企业愿望,秉承“尊重知识、认同价值、责任分清、利益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实现了公司持续、稳健、和谐发展。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教育、考核、奖惩、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对人员引进、劳动合同订立、考勤管理、薪酬结构、绩效奖惩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

(4)制度建设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xx年度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5)资金活动

针对资金管理工作,公司及各重要业务子公司均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资金使用审批、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管理等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符合合理性、效率性、安全性的原则,确保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6)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管理、处置以及相关财务核算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及记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护固定资产安全。

(7)销售业务

各销售机构在管理层的指导下,对行业和市场进行深入的研究和预测,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司项目发展战略和总体运营目标,制定、调整销售计划和销售策略,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进行。

(8)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部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审计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差错。同时,对于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制度执行,在此过程中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及时的登记监督,保证公司财务信息不会提前泄露。

(9)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重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利用EAS、ERP系统、内部局域网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

(10)子公司管理

为加强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截止xx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四家全资子公司。按制度要求,公司主要通过向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其财务工作监督,重信息沟通和日常工作监管等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进行监控,上述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法律法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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