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节能周实施方案(大全)》,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节能周实施方案(大全)》。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工业节能
1、深入开展技术节能。采取清洁生产审核、电平衡测试、节能技改项目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监察等有效手段,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全年完成30家以上年用电300万千瓦时以上企业(含商贸企业)电平衡测试;50家以上重点用能企业、重点耗水企业和重点污染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培育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力争开展10个以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完成36家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和公共建筑单位的能源监察,依法开展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对标达标监察,严格执行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制度,对国家明令淘汰设备强制整改。
2、形成高能耗行业倒逼机制。完善省、市能源信息系统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数据申报,提高数据申报及时率和准确率。强化高能耗企业用能的量化管理和总量控制,科学设置能耗指标,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等六大高能耗行业中开展年耗能1000吨以上且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规模企业平均能耗的企业能源消费总量、总用电量、万元增加值单耗控制,并开展跟踪督查。继续在印染、建材、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实施关停淘汰。
(二)建筑节能
全面推进节能建筑向绿色(低碳)建筑的跨越,严格执行12层以下(含12层)居住建筑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规定,在商品住宅和农村住宅大力推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因地制宜推进地源热泵、外遮阳系统、屋顶光伏发电、日光照明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增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积极申报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加强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市区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严把审查关,提高民用建筑能评实效性和服务性。开展节能评估机构培训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完善能评单位预选库进退机制。
(三)交通运输节能
加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运输组织及运力结构,加快推进货运车辆向厢式化、重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客运车辆向大型化、舒适化、全承载方向发展,倡导标准型船舶,提高内河船舶平均吨位。积极推动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油气混合、油电混合运用,及时更新老旧公交车辆20台以上。加快公共自行车向塘栖、瓶窑、五常、闲林等镇街扩展,新建服务点109个(与主城区换乘点4个)、扩容服务点8个,投放自行车3200辆;公共自行车服务点争取达到270个以上、自行车达到8000辆。同步提升公共自行车服务质量,加强监控、调度、运营、热线、维修等环节数字化管理,适时扩充24小时服务点。促进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广泛运用,加快烤漆房“油改电”和环保节能型场地电动训练仪推广力度,使用电烤房企业达到85%以上,电动训练仪新增15台。落实《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防止超标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四)商业和民用节能
积极开展零售业、餐饮业等商贸服务业节能降耗行动,推进绿色饭店创建。着重开展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或年用电量100万千瓦时以上商场超市的节能目标管理。重点推动企业做好照明、空调、电梯、冷藏及其他耗能设备以及商业建筑物保温隔热等节能工作,严格控制商业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制度。推进无纸化电子商务建设,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抑制商品过度包装。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能源紧缺体验日”、“绿色出行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全社会节约资源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使用高能效家电、太阳能热水器、T5直管荧光灯等节能产品,鼓励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支持乘用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
(五)公共机构节能
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能耗统计和定额管理、专项检查等基础性工作,制定出台卫生、教育、公安等特殊行业能耗定额考核指标,全面开展区级公共机构下属单位能耗考核工作,实现节能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按照《区区级公共机构节能规范》规定,督促各公共机构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严格节能监管。重点抓好能耗超标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公共机构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推广使用外墙保温、铝合金窗断桥隔热、中空玻璃、T5荧光灯、集中式供水器、智能节电插座等节能技术和产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将办公设备节能采购落到实处。抓好区“市民之家”政府综合办公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示范工程,有效推动全区各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二、重点工程节能
(一)炉窑节能改造
严格集中供热区域生产性和生活性供热锅炉行政许可(审批),继续推进工业锅炉、炉窑节能改造。支持高效煤粉锅炉等清洁能源替换工程;鼓励垃圾电厂开展湍沸复合流化床锅炉节能改造;推广使用尾气余热利用、富氧燃烧、信息控制等炉窑节能技术,实施系统优化改造,提高热效率。
(二)绿色照明改造
全区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在2013年底前淘汰全部白炽灯、T8卤素荧光灯等低效照明器具,替换为节能灯、T5日光灯,并开展LED灯等新光源示范试点。经济技术开发区、临平主城区等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继续开展路灯节电智能控制改造。
(三)电机系统节能改造
一是使用高效电机,限期淘汰列入国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名单的Y系列电动机,积极落实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财政补贴政策,鼓励使用一级能效的低压和高压三相异步电机、稀土永磁电机等高效电机。二是开展变频器调速,优化电机系统的运行和控制。
(四)热电行业高温高压节能改造
在编制优化全区热电联产规划基础上,按照“以高代低、以大代小、以先进代替落后”原则,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完成“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环保”的高温高压流化床锅炉和背压机组整体改造,实现节能率20%以上,具备天然气供应条件的可实施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
为加强我县宾馆、酒店、商场等商业服务行业节能工作,推进全县两型社会建设,促进商贸服务业可持续发展,树立开源节流意识,提高商贸服务业经营效益,现就我县商贸服务行业节能工作作出如下方案:
1、节能领导小组会同电力部门通过采取负荷控制器和电网实施监控方式,全天候24小时监控具有一定规模以上的宾馆、酒店、商场等商业服务行业用电情况,掌握用电量;
2、严格控制宾馆、酒店、商场等商业服务行业空调、电梯和电动旋转门用电负荷,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0℃,有多台电梯运行的,在客流量减少的情况下,实行减半开启,鼓励4楼以下电梯不停层,鼓励电旋转门停开;
3、宾馆、酒店白天尽量不开照明灯,商场等其他商业服务行业使用节能照明灯,敦促宾馆、酒店、商场等商业服务行业夜晚照明用电适量使用,文告灯、霓虹灯、射灯等装饰灯在全县用电紧张时禁止开启使用;
4、在宾馆、酒店、商场等商业服务行业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灯,特别是在商场客流量少时,减少家电产品如电视、风扇等现场展示数量和时间;
5、加大对宾馆、酒店、商场等商业服务行业员工及物业管理人员的节能教育和培训,增强节约用水、用电意识,加强对照明、空调和锅炉等各种耗能设备的技术改造,推广节能产品应用;
6、加强对宾馆、酒店、商场等商业服务行业的节能监督检查,落实节能用水、用电责任制,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用水、用电管理,建立健全检查机制,发现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
1、鼓励使用节能灯和设施,对推广和使用节能灯的按政府有关现行文件和政策进行奖励,并将宾馆、酒店节能情况与星级评定相结合,凡属不使用节能设备和设施的宾馆、酒店一律不予参与星级评定;
2、对实施技术改造,加强节能管理的单位,由县节能管理部门考核验收后报请县政府通报表扬,并按有关规定视情奖励;
3、对节能突出单位,在电力供水紧张时期优先保障供水用电需要;
4、对严重违反节能规定和要求的,要充分调动社会舆论监督,对节能不到位的典型企业实行媒体公开曝光,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可采取减少用水、用电指标予以控制,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5、设立节能市民举报电话,对违规使用广告灯、霓虹灯的宾馆、酒店、商场或超市,经核查举报属实的,给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并由县节能部门对违规宾馆、酒店、商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6、对妨碍节能执法与检查的宾馆、酒店、商场,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