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文档 > 实施方案 > 详情页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五篇)

2022-09-28 22:40:48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五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五篇)》。

第一篇: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总规划,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以展现农村生态魅力为特色,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为载体,大力推进“环境提升”、“创业增收”、“文明培育”和“服务提升”四大工程,实现人居环境、自然生态、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社会保障、社区服务以及农民素质的全面提升,逐步打响“文明乾县,幸福家园”乾县美丽乡村建设品牌,将全县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聚商宜业、魅力宜游、统筹发展的美丽乡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着重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真正做到美丽乡村建设依靠农民、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由全体农民共享。

(二)坚持量力而行。立足农村经济基础、资源秉赋、区位优势、人文积淀等条件,实行梯次培育,突出建设重点,分类制定创建项目,避免无序冒进,确保取得实效。

(三)坚持建管并举。整合资源,优先配置重点项目,强化项目绩效考核,科学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把长效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巩固建设成果,落实完善村庄长效保洁机制。

(四)坚持特色培育。围绕建设“宜居宜业、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根据各村实际,注重环境提升,突出抓好农民增收及文明素质培养,推进旅游开发,切实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加大城市文化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农村基层文化生活。

(五)坚持发展创新。拓展思路,把发展产业、提升产业作为重中之重,鼓励各村结合产业特点,争创工业特色强村、农业特色强村、休闲产业强村,并注重建设重点与产业发展的结合,实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三、建设内容

(一)实施“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工程”

1、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实施乾岐高速、乾礼路、乾姜路、夹北路、铁前路等重点道路工程,20XX年年底完成乾武路、乾姜路升等改造工程,建成贯通县域南北的大通道。到2015年底,建成县镇示范路56公里、通村示范路32公里、村庄道路746公里,全面实现村庄道路水泥化目标,农村客运通达率达到80%以上。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对县乡村道路按责任主体分类实施养护管理,提高县内道路通行质量。

2、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和卫生整治。全面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模式,加快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五改”步伐,到2015年,农村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实现全域覆盖,每个镇建有1个以上垃圾中转或处置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80%,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15%。下大力气治理农村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禽畜乱放、杂物乱堆、柴草乱垛的“五乱”现象,加强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落实相应人员、制度、职责、经费,探索

建立政府补助、以村集体和群众为主的筹资机制,确保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正常运行。

3、大力推进村庄美化绿化。开展绿色村庄创建活动,加强“三旁两地”(村旁、屋旁、路旁、坡耕地、抛荒地)的造林绿化工作,建设村庄公共绿地。鼓励引导农户在房前屋后栽种瓜果、绿化小品,形成房前屋后果木林、广场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村庄绿化格局。完成造林3万亩,绿化道路520公里,新建绿色家园示范村30个。实施“点亮乡村”工程,在183个行政村安装路灯2万盏。

4、完善农业供水和灌溉工程体系。建成周城、临平、新阳、阳洪、灵源、城关、大杨、漠西等镇节水示范园区。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新建修复抽水站238眼,新打修复机电井296眼,配套渠系建筑物23480座,铺设低压暗管。

第二篇: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提升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计划。

一、建设思路

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基本原则,突出中心村建设和主干道路两侧、集镇区环境整治,坚持“连点成线、连线成片”梯次推进,着力形成“一心双核三线四片”建设格局,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

二、“十三五”美丽乡村建设总体安排

“十三五”期间,每年安排10个左右省级中心村和10个左右县级中心村建设,并开展一批自然村环境整治。确保到2020年,全县130个中心村中104个以上建成达标,其中省级中心村不少于63个。完成200个以上自然村环境整治任务,并纵深推进。基本形成三条完善的美丽乡村精品示范带。

三、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计划

在巩固提升已建成点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美丽乡镇、中心村建设,积极开展自然村环境整治。2017年完成10个省级中心村(乡镇政府驻地村或就近行政村)、10个县级中心村建设,10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和50个自然村环境整治。

主要完成四项工程建设任务

(一)已建中心村提升工程

制定出台美丽乡村长效管护办法,加强中心村卫生保洁和绿化养护等,实现村容村貌提升。根据中心村资源条件和特色产业基础,坚持产村融合,扶持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乡村旅游业,实现特色产业提升。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探索建立“财政补助一部分、社会资助一部分、村集体和村民自筹一部分”的筹资机制,加强硬件建设,实现基础设施提升。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已建中心村提升工程进行适当补助。

(二)新建中心村建设工程

省级中心村:

1.垃圾处理。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可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方式收运处理;其他村庄的生活垃圾可通过“户集、村收、乡镇处理”等适当方式就近处理。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终端处理工艺,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沼气处理和垃圾发电等方式。

2.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3.卫生改厕。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或改造步伐,消除农村露天粪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0%以上。

4.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梳理规范电力、通信等各种线路杆线,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5.道路畅通。结合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和村内主干道路硬化,提高畅通水平。

6.污水处理。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整体式粪池、三格式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就地生态治理。有条件和实际需求的地方,采用经济有效、简便易行、工艺可靠的无动力、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靠近城镇污水集体收集系统的村庄可以接入城镇系统集体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7.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加强桥涵配套,实现水系畅通、水体清澈。

8.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在有需要的地方,利用现有设施,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项目,统筹改造或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提高宽带普及率。

9.村庄绿化。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倡导自然式委种植,倡导自然式种植,推广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改善村庄生态环境。

10.村庄亮化。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简易路灯,进行适度亮化。

县级中心村:建设包括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等5项,具体内容与乡镇政府驻地所在行政村中心村相应内容一致。

(三)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和自然村环境整治工程

1.治脏。整治乡镇建成区道路、背街小巷、镇村结合部、集贸市场、河塘沟渠、居民小区、公园广场、公共厕所、建筑工地和学校周边等区域环境卫生,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治乱。治理乱搭乱建,严格按规划规范建房审批,加强违法建设整治,依法拆除违法搭建。治理乱停乱放,完成交通标识、导行设施和停车场地,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治理乱摆乱占,纠正占道摆摊、店外经营现象,清理、规范建筑材料堆场、煤矸石场、废品收购站等。治理乱拉乱挂,整治主次干道标线,规范店招广告、过街横幅。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提升乡镇建成区通达水平,结合实施县乡公路畅通工程,贯通和改善主干路,修缮破损路,整治低洼路,完善路灯、信号灯、交通标识等安全提醒设施,形成安全、畅通的路网。合理规划新建或改造集贸市场。鼓励开发建设居民小区,满足群众进镇居住需求,提升乡镇品位。因地制宜改造或修建综合性文化设施和居民健身场所,可独立占地,也可与街心绿地、公共建筑、学校体育设施相结合。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绿化水平,重点强化道路沿线、城镇出入口、空置地块等主要节点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植绿见绿,见缝插绿,大幅增加乡镇绿量。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在“两治理一加强”的基础上,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环境景观综合整治,保持乡镇特色风貌。自然村整治以清理生活垃圾、清理污泥杂物、清理乱堆乱放为主要内容。

自然村环境整治以清理生活垃圾、污泥杂物、乱堆乱放为主要内容。

(四)名人故里修复工程。挖掘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梳理全县历史名人分布情况,结合中心村建设,有重点、分计划进行修缮修复,建设一批名人事迹陈列室、塑像,修复墓园,新建指示标识牌等。2017年首批修复方苞、刘大、姚鼐、吴汝沦 、黄镇等名人故里。

四、实施步骤

1.选点阶段(2017年1月)

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已选定省级中心村的周边范围内,按照中心村布点规划要求,突出基础条件较好、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群众积极性高、能连片发展的原则,择优选择10个县级中心村和50个自然村进行建设整治。

2.规划阶段(2017年1月-4月)

县规划局统一选择专业规划设计单位,并配合各镇组织编制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规划,规划编制应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明确各中心村的目标任务、具体要求,有序组织实施。各中心村规划经专家评审后统一报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预审后,报县规委会审批,经批准后实施。

3.建设阶段(2017年5月-11月)

各地要按规划编制施工图设计,确保5月中旬各中心村开工建设,5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招标工作,10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工作。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发动农户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各中心村要在4月底前完成村民理事会组建工作,并将组成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县美丽乡村办备案。村民理事会要全过程监督中心村的进度、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情况。

各中心村工程要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完善相应手续;在实施过程中,应本着“保基本、促民生”的原则,坚持进度、质量与安全并举,建设与资料同步完善。县美丽乡村办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中心村的实施情况予以督查,对实施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差的予以通报批评,督查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4.验收阶段(2017年12月)

各中心村实施完成后,先由各乡镇组织对各中心村建设情况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县美丽乡村办申请验收。县美丽乡村办组织人员对各中心村进行考核验收,依据考核办法分别评定等次,依据奖补办法给予相应补助。

五、工作要求

1.坚持规划引领。以中心村为单元,以生态优先、景观优先、文化优先为原则,高标准、高起点编制完成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要注重与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充分衔接,强化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规划落地、项目顺利实施。

2.坚持整治先行。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清拆后整治、先整治后建设的工作思路,优先开展“三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污泥)、“四拆”(拆除违章建筑及危房、有碍观瞻的厕所、破旧院墙、猪圈和柴房)、“一改”(改造房屋外立面)、“一集中”(垃圾实行集中收集处理)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春节前集中开展铜安路、合铜路、枞桐路、白会路、义小路等主干道路以及县乡道路环境治理工作,清理沿路沿线暴露生产生活垃圾、杂物等,完善卫生保洁设施,基本消除垃圾污染问题。同步推进集镇建成区、中心村、自然村垃圾处理,建立卫生保洁市场化运行机制。

3.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发挥村(居)委会、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探索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的农村建设管理机制。

4.坚持注重特色。因村制宜、突出重点,依托山水、人文、产业等资源,精心设计载体,彰显村庄特色,形成“一景、一业、一貌、一品”。

5.坚持资源整合。通过项目带动、资源整合,与农村清洁工程、农村危房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水利工程建设、村庄整治、“三线三边”等有机结合,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完善三大机制:“党政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共建机制;“村为主、乡镇总负责、县直部门参与指导”的建设机制;“县领导联系、部门帮扶、村企合作”的联建机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制订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明确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有效载体,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将建设美丽乡村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2.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农村工作的“牛鼻子”来抓。乡镇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主体,要强化属地责任,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推进。县直相关部门要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优先安排项目,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指导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环境整治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专项资金和指导督促涉农资金整合;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地落实美丽乡村建设用地政策;县环保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加强农村环境执法监管;县城乡规划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县交运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县水利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河沟渠塘整治工程;县文明办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实施“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县农委负责指导中心村产业发展工作;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自然村环境整治工作。实行县级领导、县直单位与美丽乡镇、中心村结对帮扶工作,帮扶单位要加大资金、项目等支持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3.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村民自筹、村企共建、招商引资、项目补助、镇级补贴、县级奖补”的原则,千方百计拓宽美丽乡村建设的投资渠道。2017年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与省市专项资金一起统筹安排下达至各中心村。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考核验收,对各中心村实行以奖代补。各乡镇必须安排配套资金并列入预算。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整合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积极编制储备项目,主动与省市对口部门联系,争取省市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向中心村倾斜,特别是省级中心村。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想方设法,多方筹措建设资金。村级组织要制定村民投工投劳办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创建积极性。

4.营造创建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5.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制度,实行半月一督查、每月一调度、双月一通报的督查机制,使各项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化和具体化。把建设美丽乡村工作的成效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加大考核权重,作为考核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村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对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表彰。

第三篇: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贯彻落实科技部《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等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政办发[__]30号),充分发挥科技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撑、示范与引领作用,扎实推进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提出我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_充分发挥科技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撑、示范和引领作用,紧紧围绕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改善生态的总体要求,以“科技富民、惠民”为核心,以现代农业、生态产业、乡村社区化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以实施特色农业科技示范等工程为突破口,从村、乡镇、县市区三个层次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培育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新农村的科技典型。

二、发展目标

到“十一五”末,重点培育3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15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3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市区;使示范(试点)区域内科技进步贡献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农民收入增长率等有较大幅度提高,科技型涉农工业有较大发展,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快,社区建设与教育、医疗、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得到较大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努力成为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样板。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区域优势特色。围绕大蒜圆葱、肉蛋鸭、奶肉牛、瓜菜等十大特色产业,以“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或“一县一业”为重要内容,推进优势主导产品和特色企业向示范(试点)区域集中,建立企业研发机构,聚集高新技术,培育特色优势名牌产品,形成产业群(链)。

(二)坚持技术综合示范。发挥科技在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改善生态等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强技术集成应用,提升创新与科技服务能力,形成多种科技活动整体推动示范(试点)的格局。

(三)政产学研金民结合。加强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的政策性引导。优化农村科技创新环境,引导各类科技人才到示范(试点)一线创新创业。明确示范(试点)的技术依托单位,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利用市场机制、产学研结合,为示范(试点)服务。利用农业科技贷款,吸纳民间资本,推动示范(试点)工作。

(四)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培育“科技能人”,带着农民干。立足农民实际需求,尊重农民意愿,提高农民协作程度,激发农民对科技的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强农民使用技术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让农民享受科技带来的富民、惠民成果。

四、重点任务和示范内容

(一)重点任务

针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求,重点推进七项任务。

1、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以强化产业基储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科技为载体,实施以“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或“一县一业一特色”为重要内容的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县工程,建设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加强“政产学研金民”结合,有针对性地引进、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成果,促进专业化发展,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循环经济,提高产业开发综合效益。

2、强化技术集成应用,引导现代农村社区发展。围绕农村社区化目标与农民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强饮用水安全和污水处理、农林生态和农民生活环境整治、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绿色建材和建筑、低成本卫生设备和药物特别是中医药、低成本文化设施和民俗文化保全、社区规划建设和村镇优化布局、社区和村镇动态监测和功能提升等新农村建设关键技术的集成应用,发展设施相对优良、环境相对优美的现代农村社区。

3、开展重大应用技术研究,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围绕农村、农业发展中的重大应用技术问题,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示范(试点)单位联合进行科技攻关,解决良种、良法、加工、农业现代服务业、新型建材、节能型建筑、循环生产、农业节本技术、健康种养殖技术、土地修复技术、设施农业技术等重大应用技术问题,获得一批实用技术,进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建设市级粮食丰产科技示范基地,推广粮食丰产技术及操作规程,辐射面积100万亩。

4、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现有的农业信息平台、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及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网,构建科技知识进村入户的实时服务信息平台,为广大农民提供科技、政策和市场等信息服务,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开展数字化乡镇科技示范(试点),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技术、社会事业管理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推进农民生活信息化。优化信息服务质量,丰富信息服务内容,提高基层科技管理部门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5、强化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充分发挥星火培训基地(学校)和各类职业学校的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对示范(试点)单位开展农业科技和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和职业技能,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以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要。多层次、多形式开展面向农村的实用技术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种养能手、经营能人、技术“二传手”等“科技能人”,通过他们的示范带动和影响,使周围的农民掌握一些实用技术,以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的需要。

6、构建农村科技服务平台,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坚持多元化方向,结合实际,引导专业技术经济合作组织等农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示范推广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农业专家大院、博览交易会等新型科技服务模式,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建立制度化的技术支持渠道,建设咨询服务专家队伍,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农村一线,形成农村科技服务的长效机制。

7、大力发展涉农工业。以工业反哺农业,工业拉动农业为目标,鼓励非农企业大力发展涉农工业,培育大宗农产品用户企业,进而拉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增加农民就业。在涉农企业中建立省级研发中心,培育成科技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示范内容

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分别重点实施以下内容。

1、科技示范村(试点)。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推进“科技入户”;加强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推进“信息入户”;加强科技咨询指导和农民适用技术培训,推进“服务入户”。发展“一村一品”,促进特色产品或产业上水平、上规模,培育科技型企业。培养一批科技带头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有条件的地方,集成相关技术,发展村级社区。

2、科技示范乡镇(试点)。加强技术引进和扩散,发展“一乡(镇)一业”,引导特色优势产业规模扩大;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一乡(镇)一基地”,开展绿色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示范,推进农村生产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一乡(镇)一服务站”,培育农村科技中介服务组织、模式或平台,开展适合农民需要的科技与信息服务;依托现有资源,发展“一乡(镇)一课堂”,开展农民科技培训。通过技术的集成支持,发展生活功能较好的乡镇中心社区。

3、科技示范县市区(试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专业化、经营产业化和服务信息化,形成示范样板;加强技术转化和创新,培育一个以上主导产业,带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布局的优化和规模的扩大,引导发展产业集群,壮大县域经济,建成市级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县);建立健全多元化科技服务体系,构建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不断增强科技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科技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农民转移就业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发展产业基础较好、综合功能较完善的中心城镇社区,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镇和乡村的协调发展。

五、申报条件与组织管理

(一)申报条件

申报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围绕本地新农村建设的全面需求,提出了明确的科技发展目标、发展优先顺序、实施步骤和保障条件。

2、经济发展基础相对较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程度较高,围绕当地资源的加工利用确定了明确的主导产业。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代表性和发展基础,发展经验在其所代表的类型内具有推广意义。

3、科技发展条件相对较好,科技工作特色明显,科技环境优越,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8%以上。

4、农民科技意识较强,科学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能动性。原则上要具有“科技能人”或科技型企业带头人。

5、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投入和政策措施有保障,出台了贯彻落实政办发[__]114号、政办发〔__〕30号文件的政策性文件,围绕本地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技术依托单位,形成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领导、科技主管部门具体协调和推动的工作机制。

6、制定了示范(试点)具体实施方案,并配备开展示范(试点)所必须的经费和相应的促进措施,明确了技术依托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相当技术创新实力的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等,多学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依托单位优先),方案切实可行,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

7、示范(试点)要首先列入本地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范围;示范县市区(试点)的选择要与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情况、科技型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市区、星火技术密集区等结合考虑。

8、严格落实中央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和政策,特别是中央有关土地和环保的要求。

同时申报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还应当具备以下指标条件:

1、示范县市区(试点)。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县级财政收入达到3亿元以上,县域gdp达到100亿元以上,县域主导产业销售收入占同级经济总量的20%以上。

2、示范乡镇(试点)。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乡镇gdp达到5亿元以上,主导产业销售收入占同级经济总量的50%以上。

3、示范村(试点)。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主导产业销售收入占村级经济总量的80%以上。

(二)组织管理

1、申报单位

示范(试点)的建设单位分别为村民委员会、乡镇或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必须具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并编制示范(试点)实施方案、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和技术依托单位合作方案。申报单位为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区域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对各建设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填写审核意见,择优推荐申报市级示范(试点)。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材料进行论证,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市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乡镇或县市区(试点)”,并择优推荐上报省科技厅。对已列入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市区、星火技术密集区或科技特派员试点单位等优先考虑。

2、支持方式

新农村建设的实施将以项目为载体,各地根据实施方案选择新农村建设技术示范项目,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为2-3年,项目承担单位应以技术依托单位和示范(试点)相关单位联合为主。市科技局拿出专项资金,将视组织实施和投入情况,择优支持。

3、实施的评估和验收

1)市科技局对我市的示范(试点)进行宏观指导、动态评估和监督,并统一部署验收。

2)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区域示范(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管理,落实配套支持经费,对示范(试点)进行年度评价,编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确保示范(试点)目标的完成。

3)年度评价和动态评估的重点是任务落实、组织管理和经费投入等方面的情况。市科技局将每年公布评价或评估情况。评价或评估结果将作为确定相关涉农科技计划对有关市下一年度支持力度的重要依据。

六、保障措施

1、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政办发[__]30号),将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的主要内容,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高水平的新农村建设示范(试点)规划及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七大科技支撑工程。按照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以发展品牌农业、特色农业、高技术农业和培育科技型龙头企业为重点,实现示范(试点)的突破,构筑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

2、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涉农部门以及农业科技园区、涉农大企业制定促进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工作的政策措施。鼓励非农企业进入涉农工业领域,增加新农村建设的新生力量。引进新的管理理念和运行机制,为示范(试点)工作注入活力。

3、设立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专项,围绕发展特色产业,突出科技支撑作用,开展示范(试点)工作。充分利用农业科技贷款,为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市科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向新农村建设倾斜,优先支持示范(试点)工作。开展示范工作的各县市区、乡镇及村要提供充足的匹配经费,保障任务完成。

4、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开展县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村试点,设立专项,出台必要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涉农资金支持。

5、要及时总结示范(试点)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站(页)、标牌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推介和推广。对在示范(试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篇: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 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的安排意见>》(皖办发〔2017〕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 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25号)要求,现制定以下年度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全面推进美丽乡镇建 设、中心村建设和自然村环境整治,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由“以点为主”向“由点到面”战略转换,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统筹推进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和精神 文明建设,努力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力争到2017年底完成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任务;到2020年,力争80%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 建设要求,90%以上村庄脏乱差得到有效治理,打造一批环境优美、人口集聚、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特色小镇、特色村庄。

更多相关文章:

1.2017年度乡镇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2.2016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3.2016年乡镇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4.2016乡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第五篇: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的决策部署,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为核心,以深化和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和现代农村社区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农村生态经济体系、生态人居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带动城乡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整体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目标任务

按照乡总体规划,各示范村结合自身的区位优势、产业特点、人文资源、经济发展水平,按照“重点推进、打造精品”的要求,从抓点连线到成片,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重点建设余庄村示范村,成为生态经济发展、村容村貌整洁、生态环境优美、资源节约利用、公共服务健全、生态文化繁荣的美丽乡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建设内容

1、积极实施“农村生态经济推进工程”。一是培育一个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发展“一村一品”面积500亩以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90%以上;示范点推行畜禽生态养殖模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达80%以上。二是示范村加大农家乐的培育力度,规范和提升农家乐特色点的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农家乐经营户1―2户;农家乐经营户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农家乐集中村要按照村域统一处理模式,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所有经营户要全面推行油烟净化处理设备。

2、积极实施“农村生态人居环境建设工程”。一是推进农村人口集聚,完成中心村培育建设年度任务,鼓励高层平面式安置,推进农民新村建设,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采取村庄整理、建新拆旧、适当给予经济补偿等办法,推动自然村落整合和农村居民点缩减,提高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和农村土地节约集约使用的水平,集中居住农户达到100户以上。二是推进民居房改造,完成示范村住房改造3户,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清理工作,盘活农村闲置住宅、废弃住宅;大力整治私搭乱建住宅等,鼓励农户利用空闲地、荒地荒坡建房,鼓励村级组织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开展新农村建设。三是推进农村节能节材,畜禽养殖场(户)沼气利用技术普遍推广,农村路灯太阳能供电、太阳能热水器等太阳能综合利用进村入户。四是推进基础设施配套,推进农村联网道路、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泵站和中低产田改造等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开展塘坝扩挖、沟河清淤等工程建设。按照农村新社区的要求,统筹建设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健全农村文化、体育、卫生、培训、托老、通讯等公共服务。

3、积极实施“农村生态文化培育工程”。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深化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开辟生态文明橱窗等生态文化阵地,运用村级文化教育场所,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态文明知识的宣传、培训活动,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二是转变生活方式,开展绿色家庭评比等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倡导积极健康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促进乡村社会和谐。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基层组织建设并重,加强农村社会和谐化管理,全面推行“村民理事会”等基层经验,调节农村多种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积极实施“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工程”。一是建设农村环保设施,开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道硬化等项目建设,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整治覆盖面要占全村的70%以上,其中垃圾收集要全域覆盖。二是推进连线成片整治,按照“多村统一规划、联合整治、城乡联动、区域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编制农村区域性路网、林网、管网、垃圾收集处理网、污水治理网的一体化建设规划,分步开展沿路、沿河、沿库区、沿景区的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结合,共同推进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风景线。三是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围绕改善农村环境的生态质量和景观面貌,协助开展村庄绿化,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村庄绿化格局。加大农村景观林行动的力度,村庄绿化率平均值达到20%以上。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召开协调会,落实工作措施,通报工作情况。要在项目安排、财力分配、组织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先保证美丽乡村建设的需要;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层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工作到岗、责任到人,形成党政领导重点联系、综合部门统筹协调、主管部门具体指导的整体推进格局。

2、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

美丽乡村建设要充分体现政府积极主导、群众自主参与、社会多方支持的共建共享原则。设立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的创建工作。乡财政逐年增加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并通过村级集体经济的壮大、农民收入的提升,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可能性。二是建立“整体规划、资源统筹、分步实施”的建设机制。要高起点、高标准制定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规划,根据“既有个性亮点、又有区域特色”的规划原则,依据我乡的地域特点和产业分布,以“产业发展”规划、“交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为重点,编制具有本地特色的“美丽乡村”整体规划。要整合现有的各类资源,向重点村、重点镇乡、示范带集中投入,逐步扩大建设面、提高精品率,有序推进,亮点连线成片,逐步实现美丽乡村的全覆盖。三是建立“产业优先、一村一品、打造精品”的发展机制。

美丽乡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实现广大农村的全面发展和农村群众的共同富裕。工作关键点和难点是农村产业的发展,因此要把农村产业发展作为美丽乡村规划和建设的出发点和着力点。要根据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对农村产业发展进行规划,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打造精品产业,全面提升产业层次。

3、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形成整体合力。要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强化信息服务,发展共建共享的农业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立从基地建设到产品流通到旅游服务等多环节全覆盖的网络管理体系,及时收集发布供求信息。

4、加强监督考核。把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制定“美好乡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使各项工作目标具体化和责任化。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年终由领导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兑现奖补资金。对“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先进村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推荐专题: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