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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要求,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
坚持政府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坚持立法先行,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坚持教育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坚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带动居民小区连线成片整体推进,逐步扩大垃圾强制分类范围。
(二)目标任务
加快出台垃圾分类实施办法,福州市、厦门市20xx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0xx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或实施方案。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厦门市、福州市城市建成区分别于20xx年、20xx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除厦门外,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龙岩等6个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设区市20xx年至少选择1个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建成区于20xx年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xx年,全省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一)主体范围。全省到20xx年前在设区市建成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二)强制分类要求。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 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鼓励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积极引导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根据试点情况完善立法,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居住社区可探索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结合当地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实行社会分类与专业分类相结合,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投放。“湿垃圾”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根据垃圾产生量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推动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处置。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快组织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设施,有条件的增加大件垃圾破碎、分拣设施,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直运、定点定时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鼓励定时定点开展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收集和再生利用工作,有条件的鼓励建设收集处置专用场所。
(三)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弃物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有条件的大型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避免分类后易腐垃圾直接进入城市焚烧厂或填埋场。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20xx年底前,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和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20xx年底前,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具体项目建设,对即将饱和的垃圾填埋场要实施新建扩建。
(四)积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促进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20xx年底前,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要力争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定期研究相关工作。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快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推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省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食品安全创建城市、人居环境奖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工作。
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重大问题。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核准等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发挥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经信部门负责推进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推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等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推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监督管理,督促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和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评测内容。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内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各地要加快推进立法,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开展垃圾“计量收费”。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政策,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废品回收。
(四)创新体制机制。实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类型区域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相关考评激励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回收整体水平。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
(五)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志愿者协会等基层力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为贯彻落实《x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推动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引导市民进行垃圾有效分类,助力全省文明城市创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垃圾分类全民知晓参与分类争创文明
二、主要任务
充分利用全媒体阵营,采取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紧密结合,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一)发布文件宣传
在x县广播电视台及所属新媒体通过开辟专栏、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信发布、微博互动等多种形式刊载(播)《x市生活垃圾分类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x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以下简称《宣传手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依据。
(二)开辟专栏宣传
1、x县广播电视台对《办法》《方案》进行重点解读,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2、x县广播电视台推出系列报道,跟踪全县垃圾分类实施推进情况;
3、x县广播电视台刊登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画、短视频;
4、x县广播电视台刊播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片。
(三)拓宽平台宣传
1、社会宣传
坚持部门联动、统筹资源、多种载体,突出抓好垃圾分类氛围营造。
在城区、景区各领域(行业)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县住建局:推动在主次干道沿街店铺、物业小区等单位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建设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体验活动。
县交通运输局:在出租车车顶滚屏及公交车车内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内市场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在县内大型商业综合体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负责协调三大运营商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生活垃圾分类公益短信和温馨提示。
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县内各银行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在县内景区、宾馆(酒店)等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在宾馆(酒店)房间内放置宣导手册。
县卫健委:在县内各医院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其他县级部门:在办公区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2、网络宣传
充分发挥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平台资源,构建多层次立体化传播矩阵,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健委、县广播电视台、中国移动x县分公司、中国联通x县分公司、中国电信x县分公司
(四)开展现场宣传
1、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和社区在工作场所、居民小区出入口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画和宣传标语。
2、定期组织人员在人口密集场所设置咨询点进行现场宣传、解答疑问、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海报。
牵头单位:碧阳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中心、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教育局
(五)实施入户宣传
1、组建宣传队伍,依托社区志愿者、文明劝导员、卫生监督员、物业管理员等,走进小区、商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指导。
2、各社区组织体验活动、有奖问答、互动游戏等线下活动,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
牵头单位:碧阳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属地管理的社区
(六)开展“垃圾分类进学校”
在县区各类学校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设专门课程,纳入考核重点,提高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做到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全社会。县党校教学要安排生活垃圾分类内容。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委党校
责任单位:县区所有学校
(七)健全激励机制
1、以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培训会、推进会等形式,表扬先进,凝聚共识,营造氛围。
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评选活动。
3、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网上有奖竞答”活动。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党员干部要带头宣传、带头示范,积极引导市民参加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养成良好习惯。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工作联席机制。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加强横向联系、纵向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推动方案落实。二是落实信息报送机制。各牵头单位落实专人每月(次月5日前)向县住建局报送推进情况、经验做法等信息报送。三是完善舆论引导机制。加强涉及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相关舆论引导,提升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理解和认识,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注重宣传实效。以不断提升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为目的,以垃圾分类常识和意义、操作规范、政策解读为主要内容,充分调动宣传力量,创新方式方法,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形式,营造良好氛围,确保群众听得懂、看得明、好操作。
(四)强化监督考核。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定期开展督查调研,及时掌握本宣传方案在各地、各单位落实情况,并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在各地、各单位有效开展。
一、活动主题:
“垃圾分类从我做起” 社会实践活动
二、参训人员:
五、六年级学生。
三、活动时间地点:
学年第五周星期三第七节在社区
五、物品准备:
环保宣传资料、垃圾车两辆
六、人员分工:
级长――物品准备和总指挥
正、副班主任――管理班级纪律
七、活动程序:
(一)各班带齐工具四列队形在篮球场站好(第七节上课前要站好)
(二)级长向学生说明本次活动的目的和要求:
1、目的:
(1)学雷锋做好事社区清洁大扫除活动。
(2)向社区人们宣传环保知识“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并派发环保宣传资料。
2、要求:
(1)以小组为单位到商铺的叔叔、阿姨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并派发环保宣传资料(要注意文明有礼)。每个小组负责一个商铺。
(2)组长自己要选好要宣传的商铺做好人员分工,每人负责宣传一种垃圾。
(3)在活动中要注意安全,要做一个守纪律、懂礼仪、讲文明的学生。
(4)完成环保知识宣传活动后,自行回到自己班负责的区域进行清洁劳动。
(5)五年级负责校门向左马路及社区;六年级负责校门向右马路及社区。
(三)对本次活动总结。
小组环保知识宣传流程:
(1号同学) 组长:先向商铺的叔叔、阿姨介绍自己是哪个班、哪个小组,现在由我们向叔叔、啊姨宣传垃圾分类的知识:首先由我讲解可回收垃圾;
2号同学:讲解餐厨垃圾;
3号同学:讲解有害垃圾
4号同学:讲解其他垃圾
全组同学:谢谢叔叔、阿姨认真倾听我们讲解垃圾分类的知识,希望叔叔、阿姨能做好垃圾分类,不乱扔垃圾,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身边的环境,为了大家都能拥有一个清洁、美好的环境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xx〕13号),按照垃圾分类要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全覆盖。结合街道工作实际,薛家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按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及标准规范等;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推进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辖区开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分类覆盖率达到30%;整合优化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推进垃圾分类相关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
20xx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继续扩大居民小区试点范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加快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力争建设完成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
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和标准规范基本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基本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居民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辖区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人均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量同比减少,原生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二、主要任务
坚持街道带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一)完善政策法规制度。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梳理国家及省市区现行有关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并根据新区的实际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配合区完善街道监管考核体系。
(二)完善垃圾收运体系
1、配置分类收运容器、车辆。街道和市政作业队根据居民生活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大小和人员数量,按照“四分类”要求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分类运输车的选型、采购和配置。在辖区范围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交场站、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分类垃圾桶。
2、按照全区统一要求,完成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的外观设计喷涂工作,确定各类垃圾的分类收运路线。
3、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街道和市政作业队选址建立有害垃圾临时贮存场所,针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暂存,建立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确保有害垃圾得到妥善处理。
(三)加快大分流体系建设,增强垃圾终端处置能力
1、加快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处理厂二期(扩能)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餐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各区开展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餐厨垃圾的就地或相对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
2、推进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大件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的建设;建立并完善大件及装修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城区大件及装修垃圾收集全覆盖。
3、配套足够的装修垃圾消纳场地。加快建设装修垃圾消纳场地建设,推进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的建设。装修垃圾中可燃部分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进行焚烧处置,不可燃部分运至装修垃圾消纳场按要求进行回填、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4、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研究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品价格补贴机制,激发全社会参与回收的积极性。
5、加快建立有害垃圾收运管理体系。建设有害垃圾暂存设施,将有害垃圾统一送往具有有害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确保源头分类的有害垃圾得到分类运输、妥善处理。
(四)分步推进垃圾分类实施片区建设
1、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同时,各区积极探索驻区内可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的相关企业,包括物业管理的高档写字楼、宾馆、饭店、综合商超、工矿企业等。到20xx年底,各区基本实现辖区内所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全覆盖,配套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2、以街道办事处机关、xx管区、xx岛示范区、xx湾社区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到20xx年底,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户数达到本行政区域内总户数的70%。所有新增的垃圾分类小区、单位及公共区域在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同时,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分类收集、运输及处理设施设备,严格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要建立固定的宣传阵地,引导居民将厨余垃圾沥干水分后投放至其他垃圾。
(五)深化宣传教育培训,形成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局面
1、思想高度重视,街道大力宣传垃圾分类重要性。城市管理中心、宣教文卫中心和管区、社区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加快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中心建设,各社区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通过更多的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影响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树立先进典型,形成示范效应。
2、抓住学校教育,小手拉大手促进垃圾紧迫性。街道通过区相关部门的教育培训,重点在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练习,让学生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并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家庭带动社会。各区、各单位要围绕宣传重点,确定适合的宣传引导模式,对所辖区的社区、居民小区、单位、学校等制订不同的宣传方案。
3、结合街道实际,建立垃圾分类培训制度。根据市级开展针对区级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志愿者等的集中培训工作,通过培训班、专题讲座、参观实践等方式,提高垃圾分类各层级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街道积极引导社区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管区、社区要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重大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事项。街道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统筹管理制度。建设垃圾分类专项补贴政策,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涉及的设备采购、征地拆迁、设施建设和宣传推广等予以支持;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积极探索特许经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性资金。
(三)严格执法检查。把握好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个人以“督促、教育、责改”为主,管理责任单位以“严管、重罚”为主。采取“过程抓环节、环节抓重点、重点求规范”的执法工作思路,通过执法活动,督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以及相关企业切实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示范带头作用和主体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以“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各管区、社区组织干部、督导员、志愿者进家入户开展宣传和示范,各社区、物业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操作流程、政策法规的宣传。通过广泛持续宣传,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家喻户晓。
(五)提升科技水平。在智慧城市、智慧城管的大框架下,推进智慧环卫建设,建立生活垃圾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控体系,实行精准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的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x〕18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垃圾分类小常识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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